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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 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 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 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 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 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 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 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 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 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 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 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 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 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 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 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 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 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 1 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 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 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 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 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 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 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 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 (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 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 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 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 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2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 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 早期 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 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 妇初级抢救小组, 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 严格执行分级就诊、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 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 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 乡 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原则上不开展剖宫产手术。 (三)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含分中心) 1、设置: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考核,每县设立 1 个产科急救中心(原 则上应设在县级综合医院),县域范围大、相对偏远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 下设 1-2 个区域性的产科急救分中心,卫生行政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符合规范的 “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的名单。 2、建设标准:详见附件。 3、急救组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必须组建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负责指导和参与孕产妇急救和相关急救技术的培训。专家组成员由当地妇产科、 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检验科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急救中 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人担任,产科急救中心实行组长负责的分工合作和 24 小时值班的工作制度。 4、职责:负责接收辖区内的高危孕产妇转诊,承担危重孕产妇的诊断治疗 和抢救;负责产科危重病人的诊治,对下级医院提出的会诊抢救请求,应立即组 3 织人员到现场指导并参与救治。按照分片转诊负责的原则,接诊的急救车在一般 情况下由接到抢救通知的单位负责,如果本院急救车外出,应迅速联系和落实其 他机构的救护车,并报告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不能推诿延误 抢救时机。紧急情况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解决。如病情危重,县级产科 急救中心难以处理,应立即转至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机构进行诊治。 (四)市级转诊机构 市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接受高危、急重症孕产妇的转诊机构,负 责全市范围内高危孕产妇的市级接诊、急救和转诊。市级转诊机构应保证孕产妇 急救通道的畅通,简化入院手续、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危急重症病 人救治。 (五)其他医疗机构 其他经批准开设产科的母婴保健执业机构均应成立院内孕产妇急救小组,负 责院内产科急救、疑难会诊、讨论等工作,各执业机构要切实履行高危孕产妇的 诊治和转诊职能,凡不能正确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都要及时转至县级产科急救 中心或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机构进行诊治。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 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孕妇应由各级保健人员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卡(册), 使用 统一孕产妇保健手册,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所有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保 4 健机构均应按照《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在每次孕期保健检查时进行高危筛 查。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首次发现孕产妇高危因素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封面上做“高 危”红色三角形标识,在高危孕产妇登记本中详细登记,进行正确处理并定期报 告。同时,应告知孕妇高危妊娠的不良结局,确定分娩医院,尽早落实终止妊娠 或提前住院待产等干预措施。 (三)高危孕产妇报告与反馈制度 村级发现或怀疑高危孕产妇应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 乡镇的高危孕产妇,每月将评分在 10 分以上者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危重症及时 上报,县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月将产科门诊或住院的高 危孕产妇向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将流动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户口所在的乡 (镇),乡镇卫生院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情况反馈到其所在的村。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评分 15 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一般要进行 2 次以上面访 (指定专人负责)。接到评分在 15 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报告后,在 20 个工作 日内,对该孕产妇进行第一次面访,并做全面检查,建立高危孕产妇个案卡,进 入预产期时进行第二次面访,重点指导住院分娩及相关注意事项。乡级妇幼保健 人员对乡(镇)高危孕产妇也要进行 2 次以上访视,访视时间与工作内容参照县级 访视要求。 (五)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5 1、对高危、危重孕产妇实行村、乡、县或县、市、省三级转诊模式。必要 时,可进行跨级转诊。 2、高危、危重孕产妇原则上实行院间转诊。乡、县两级医疗保健机构都应 承担高危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凡有救护车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 门指定分片负责接送高危孕产妇,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主要负责辖区内 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原则上高危妊娠产前评分 5 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卫生院分 娩;?15 分的孕妇,可在中心卫生院以上的医疗保健机构分娩;?25 分的孕妇, 要及时转诊到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或市级转诊机构;,25 分的高危孕妇,必须及 时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救治。严禁高危孕产妇在村级接生。 3、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或产程中发现滞产、难 产等情况,并超出自身抢救条件与能力时,应按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图(见附件 1),立即转送至有抢救能力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或者市级转诊机构进 行救治,转诊时应由知情医师和有一定产科急救能力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护送,转 诊途中做好病情观察,做好交接工作,并使用统一的《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 (见附件 2);情况危重,不便当时转送的,要立即报告县级产科急救中心派骨干 到现场参与并指导抢救。 五、其他 1、各医疗保健机构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认真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 诊治及转诊,任何医疗保健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超出本院救治能力的危重孕 产妇,必须及时呼救或转诊,避免延误病情。 2、各区(市、县)卫生局要将各医疗保健机构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转诊 工作情况列为其母婴保健服务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的重要内容,凡是在高危孕产 6 妇管理、转诊中未按照本办法执行,推诿病人,或转送不及时,或因管理不力, 责任心不强, 造成孕产妇病情加重或死亡的, 按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 单位负责人、执业机构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并予以全市通报。 附件:1、广安市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广安市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3、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 4、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流程图 5、高危孕产妇转诊通知单 6、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 附件 1: 广安市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略) 领导小组负责孕产妇急救工作的领导、指挥和部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于市卫生局基妇科,负责孕产妇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 附件 2: 广安市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略) 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职责: 承担全市危重孕产妇会诊、出诊抢救;参与制定修订孕产妇急救预案和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对全市孕产妇急救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全市孕产妇急救业务技能和水 平。 7 代 异常情况 号 评 异常情况 分 代 号 评 分 8 一 般 情 况 年龄<18 岁或?35 岁 身高《1(45 米 体重<40 公斤或>80 公斤 胸廓脊柱畸形 自然流产?2 次 人工流产?2 次 早产史?2 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10 10 5 15 5 5 5 5 10 妊 5 娠 10 异 10 常 5 情 5 5 10 15 15 20 15 10 本 次 骶耻外径<18 厘米 坐骨结节间径?7 厘米 畸形骨盆 臀位、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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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初中语文
上传时间: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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