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要求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一级资质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近两年内承担过5项(含)以上经检测、验收或评估合格的一级规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项目,竣工安防工程合同总额在160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不少于300万元的工程。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并通过中安协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工程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须经过国家造价人员专业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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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须均无犯罪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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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满足企业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工作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六)建立保持适合安防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近两年承建的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八)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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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一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四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亿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3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30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15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65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2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90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的领先水平。
3、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立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5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4、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居国内前列;
(2)对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深入研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业务软件平台或其他先进的开发平台,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300万元以上。
5、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2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8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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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能有效实施。
二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一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2、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5亿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两项1500万元以上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的800万元以上项目总值超过4000万元,这些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至少应部分使用了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
(3)近三年内完成超过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450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250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3、管理能力
(1)已建立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有效运行一年以上;
(2)已建成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3)已建成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4、技术实力
(1)有明确的系统集成业务领域,在主要业务领域内技术实力、市场占有率等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
(2)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在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加以应用;
(3)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建立基本的软件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150万元以上。
5、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5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3)培训体系健全,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4)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三级资质申请条件:
1、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4)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5)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2)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3)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4)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5)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3、技术和管理能力
(1)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2)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
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4)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5)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6)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4、人才实力
(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3)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申请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2)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5)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
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6)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7)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8)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9)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10)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11)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12)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
(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
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法规,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
(二)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范例。
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应为专门从事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并独立开展网络安全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有成功范例。
(三)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工程专业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队伍和组织管理人员,熟悉保密技术标准。
(四)具有先进的信息系统设计、开发设备,具有良好的安全保密环境。
(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产状况。
(六)接受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
甲级资质
(一)申请单位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关业务,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超过50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1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巳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安全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完成的主业业绩不低于2000万元;
5、近三年内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安全系统集成项目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
6、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系统集成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制和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的经理人数不少于5人;
2、能够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90%;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安全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
4、有专门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并已建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三、乙级资质
(一)申请单位的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安全保密集成及相关业务,主业收入
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超过5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1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安全系统集成项目,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完成的主业业绩不低于200万元;
5、近三年内承建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或安全系统集成项目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
6、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
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系统集成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制和计划,并能组织有效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作的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
2、能够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安全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居所在行政区域的前列;
4、有专门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并已建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四、单项资质
(一)申请单位的综合条件
1、历史清楚,从事所申请的单项业务三年以上;
2、主业包含单项业务中的一种或多种,主业收入是单位收入的主要来源;
3、产权关系明晰,资本结构符合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4、经济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数据通过国家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计;
5、员工和上级单位可靠、可信,近三年无违规和违法问题。
(二)业绩
1、近三年内完成所申请的单项业务数目3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2、近三年内每年至少完成1个单项业务,所完成项目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且采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符合要求、配置合理、切实有效;
3、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在技术水平、工程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近三年内承担的单项业务均通过验收,未出现应由承建单位承担责任的重大系统故障;
5、单位人员和上级单位同意并支持接受保密管理,并愿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三)管理能力
1、具备完善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
2、具有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和执行机制;
3、具有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4、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相关单项业务技术知识、保密技术知识和保密规章制度的培训机制和计划,并能有效组织实施与考核;
5、具有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人员保密控制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四)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
1、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信息技术领域管理工作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所申请单项业务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能够从事单项业务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人;
2、能够承担单项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在单项业务领域内的技术实力等居国内前列;
4、有专门从事单项业务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并已建立完善的单项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