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第 号 被处罚单位(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年龄: 经查,你(单位)有下列主要违法事实: 年 月 日购进食用油(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 保质期: )没有查验供货方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为证。 上述事实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广西食品药品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