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举报
开通vip

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钳工(机械设备)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1、 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1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1.2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 平的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 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 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

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钳工(机械设备)维修安全应知应会 1、 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1.1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1.2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 平的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 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1.3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 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 动。 1.4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 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1.5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 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1.6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 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 2、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服装 2.1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 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 门批准,应调换作其他工作。 2.2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 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2.3 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 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2.4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 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 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 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 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 服。 2.5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必须戴安全帽。 3. 设备的维护 3.1 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 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 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3.2 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 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 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 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 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3.3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 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只 1 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 里加油。 3.4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 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3.5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 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须的 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 设备附近逗留。 3.6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高百 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 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4.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 装置4.1 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4.2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 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4.3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 电气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4.4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 外)。 4.5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 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4.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4.7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 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 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 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 空气呼吸器。 5(工具的使用 5.1一 般 工 具 5.1.1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5.1.2大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 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 作,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 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5.1.3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 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 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5.1.4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 用。 5.1.5 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必须装 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 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 2 砂轮除 外)。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 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 慢 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5.1.6 使用钻床时,须把钻眼的物体安设牢固后,才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 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不准戴 手套。 5.1.7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 时伤人。 5.2 电气工具和用具 5.2.1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 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 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 找电工修理。 5.2.2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5.2.3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5.2.4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 下的电气工具,否则需使用?类(结构符号——)工具,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漏电 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5.2.5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 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 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5.2.6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 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5.2.7 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 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 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鼓、燃 烧室及凝汽器等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 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5.2.8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 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6(机械工作票制度 6.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 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钢管厂各分场以及有关的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 执行工作票制度。 6.2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3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许可人。 6.3工作票必须由分场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或由分场主任提出经企业领导 批准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6.4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6.5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6.6工作许可人(生产车间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6.7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 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 6.8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 的审查程序: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 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6.9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 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6.10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 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6.11许可进行工作前,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保存在工 作许可人处。 6.12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 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簿内。 6.13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班长应在工作票上签字注销。注销的工作票应送交所属单位的领导。 工作票注销后应保存3个月。 6.14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6.15 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以及夜间必须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值长许可 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须由运行班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 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6.16运行班长(或值长)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 设备加入运行。 7(电焊和气焊 7.1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7.1.1 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承压部件、管 道及承 4 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过 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7.1.2 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 遮 盖,脚面应有鞋罩,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7.1.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7.1.4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 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对承重构架进行焊接,必须经过有关 技术部门的许可。 7.1.5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 行焊接。 7.1.6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 进行焊接时,其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用围屏或石棉布遮盖)。 7.1.7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 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气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 将其盖口打开,方才准许焊接。 7.1.8 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或气割。但风力在5级以下3 级以上进行露天焊接或气割时,必须搭设挡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7.1.9 下雨雪时,不可露天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如必须进行焊接时,应 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7.1.10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 器材。 7.1.11 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 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 应无火种留下。 7.1.12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的最高梯 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7.1.13 在密闭容器内,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7.2 电 焊 7.2.1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挡光屏,防止弧光 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7.2.2 在潮湿地方进行电焊工作,焊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橡胶 绝缘鞋。 7.2.3 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电动发电机或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工作 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7.2.4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 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连接到电焊钳上的一端,至少有5m为绝缘软 导线。 7.2.5 电焊设备(变压器、电动发电机)应使用带有保险的电源刀闸,并应装 在密闭箱匣内。 7.2.6 电焊设备的装设、检查和修理工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进行。 7.2.7 电焊钳必须符合下列几项基本要求: (1)须能牢固地夹住焊条; 5 (2)保证焊条和电焊钳的接触良好; (3)更换焊条必须便利; (4)握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 7.2.8 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以及冷却用的风扇,均应装有保 护罩。 7.2.9 电焊工应备有下列防护用具: (1)镶有滤光镜的手把面罩或套头面罩; (2)电焊手套; (3)橡胶绝缘鞋; (4)清除焊渣用的白光眼镜(防护镜)。 7.2.10 电焊工所坐的椅子,须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 7.2.11 电焊工在合上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如电动机外 壳的接地线是否良好,电焊机的引出线是否有绝缘损伤、短路或接触不良等现象。 7.2.12 电焊工在合上或拉开电源刀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另一只手不得 按在电焊机的外壳上。 7.2.13 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电焊手套,以防触电。 7.2.14清理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眼镜,并避免对着人的方向敲打焊渣。 7.2.15 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只有在摘除钢丝绳 后,方可进行焊接。 7.2.16 不准将带电的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电焊导线经过通道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外力损坏。 7.2.17 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 7.2.18 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7.3 气 焊 7.3.1 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 毛玻璃或涂以白色油漆;地面应该平坦不滑,砸击时不会发生火花。 7.3.2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不 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 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7.3.3 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以内,不准堆置可燃物品,不准进行锻 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准吸烟。 7.3.4 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 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准超过1.5m。 7.3.5 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 仓库。 7.3.6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不准有取暖设备。 7.3.7 储存气瓶的仓库内,必须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室 内通风应良好。 7.3.8 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 (2)运输气瓶时应安放在特制半圆形的承窝木架内;如没有承窝木架时,可以在 每一气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mm的绳圈或橡皮圈两个,以免互相撞击; (3)全部气瓶的气门都应朝向一面; (4)用汽车运输气瓶时,气瓶不准顺车厢纵向放置,应横向放置。气瓶押运人 6 员 应坐在司机驾驶室内,不准坐在车箱内; (5)为防止气瓶在运输途中滚动,应将其可靠地固定住; (6)用汽车、马车或铁道敞车运输气瓶时,应用帆布遮盖,以防止烈日曝晒; (7)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瓶颈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 盖好后才许运输; (8)运送氧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9)严禁把氧气瓶及乙炔瓶放在一起运送,也不准与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 容器一起运送。 8(高 处 作 业 8.1 一般注意事项 8.1.1 凡在离地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 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8.1.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 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 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8.1.3 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 脚手架 内脚手架搭设技术交底外脚手架拆除专项方案脚手架管理措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山东省脚手架计算规则 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8.1.4 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 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8.1.5 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 外面一侧须设1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cm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8.1.6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 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8.1.7 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 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 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8.1.8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 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8.1.9 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 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8.1.10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 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1.11 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 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8.1.12 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 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8.1.13 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 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8.2 梯 子 8.2.1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工作,可使用梯了,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 各处使用的梯子应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且应及 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8.2.2梯子的支柱须能承受工作人员携带工具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 木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 7 8.2.3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 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 8.2.4 如梯子长度不够而需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 或 用铁丝绑接牢固。 8.2.5 在工作前须把梯子安置稳固,不可使其动摇或倾斜过度。在水泥或 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须用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有条件时可在 其下端安置橡胶套或橡胶布)。 8.2.6在木板或泥地上使用梯子时,其下端须装有带尖头的金属物,或用 绳索将梯子下端与固定物缚住。 8.2.7靠在管子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 8.2.8若已采用上述方法仍不能使梯子稳固时,可派人扶着,以防梯子下 端滑动,但必须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8.2.9 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8.2.10 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 用。 8.2.11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准放在 门前使用,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8.2.12 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8.2.13在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了避免机械转动部分突然卷住工作 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临时设置薄板或金属网防护。 8.2.14在梯子上工作时应使用工具袋;物件应用绳子传递,不准从梯上或 梯下互相抛递。 8.2.15 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9(起重和搬运 9.1一般安全工作要求 9.1.1 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 用。 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 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9.1.2 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 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作荷重试验后,方准使 用。 9.1.3各式起重机、各种简单起重机械、钢丝绳、麻绳等的检查和试验等, 可参考附录?的有关资料。 9.1.4 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须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领导进行, 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重搬运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 挥人员应由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9.1.5 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人员 看不见指挥人员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1.6 各种起重机检修时,应将吊钩降放在地面。 9.2 各 式 起 重 机 9.2.1 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或起重机的轨道。 9.2.2 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均应安设保护 装置。 9.2.3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起重 臂 8 俯仰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联锁开并等安全装置以及移动旋转及升降机构的煞车 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设有起重指示器。 9.2.4 架空电动行车的移动机构及电动行车小车的移动机构,当其行车速 度超过0.5m/s时,应设有切断电源的自动煞车装置。电动起重机卷筒的每一方面驱 动都应有二个煞车装置,但起重能力在30t以下而按设备的结构又不能再装第二套 煞车装置时,则容许在仅有一套煞车装置的情况下投入运行。 9.2.5 大型机组用的室内桥式起重机,必须装有可靠的微量调节控制系 统,以保证大件起吊时的可靠性。 9.2.6 各式起重机的技术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新装、拆迁的起重机 在运行前,应经过一次技术检查,并用一定的荷重进行静力试验和动力试验。对 于起重机的技术检查,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 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 磨损程度和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 状况。 9.2.7 静力试验的目的是检查起重设备的总强度和制动器的动作。试验的 方法是加上最大工作荷重量,提升离地约100mm使其悬吊10min,然后将负荷增 加10%,再吊10min,检查整个起重设备的状况和部件。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起重机应 将负荷增加25%,再吊10min,然后进行检查。桥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和高架起重机 等在进行静力试验时,还应测量构架的挠曲弯度,其数值不准超过规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9.2.8 动力试验是在起重设备经过静力试验证明机械结构良好后进行。试 验方法是将超过最大工作荷重量的10%的负荷悬吊于钩上,然后往复升降数次,并 以同样负荷试验其运动部分和行程自动限制器。如一切正常,即可投入运行。 9.2.9 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地予以 接地。移动式起重机的金属结构,通过行车轨道接地。电动行车小车,通过金属结 构接地。 9.2.10 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 (红白旗、口哨、左右手)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9.2.11 装有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以及起重臂俯仰限 制器等的各式起重机,在工作时,指挥人员必须在其限制范围以内进行工作,禁止 利用这些安全装置来代替正规操作动作,但属于自动化操作范围以内的安全装置除 外。 9.2.12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9.2.1 3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 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 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9.2.14 起重机的荷重在满负荷时,应尽量避免离地太高。起吊重物提升的 速度要均匀平稳,不宜忽快忽慢、忽上忽下,以免重物在空中摇晃发生危险。放下 时速度不宜太快,防止吊物到地时碰坏。 9.2.15 吊运有爆炸危险的物品(如压缩气瓶、强酸强碱、易燃性油类等),应 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9.2.1 6 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不规则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固的拉 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9.2.17 起吊的重物,必须先用绳子或链子很牢固和平稳地绑着,绳子或链 子 9 不应有打结和扭劲的情况。所吊的物件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在棱角或滑 面与绳子相接触处应加以包垫,防止绳子受伤或打滑。 9.2.18 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 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 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 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9.2.19 起重机传动装置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经过停止稳定后再开始逆 向运转,禁止直接变更运转方向。运转速度不宜变换过大,加速或减速应逐渐进 行。 9.2.20 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 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9.2.21 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 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9.2.22 重物放到地上应稳妥地放置,防止倾倒或滚动,必要时应用绳绑住。 9.2.23 起重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及滑动环应有保护装置。 9.2.24 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用的电缆,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只允许 作为滑行导线。电缆可装在自动卷筒上,或设在用刨光木板作成与轨道平行的木 槽中。电源电缆应有专人(电工)负责检查是否因磨损而有漏电现象,如发现胶皮损 坏,应进行修理。 9.2.25 移动式起重机的驾驶室上均应装有音响(钟、喇叭、电铃)或色灯的信 号装置,以备操作时发出警告。 9.2.26 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严禁存放易 燃物品。 9.2.27 用两台起重机同吊一件物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两台起重机的起重量如大小不同,则在挂绳子时,应根据起重容量计算绑扎 钢丝绳的距离来分配荷重,或按不同的起重容量制作横梁来承受起重量,以免一台 所受的负荷过重,一台过轻,造成事故; (2)每台起重机的荷重均不准超过该机的安全起重量; (3)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应站在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均能看清的地方; (4)起重物应保持水平,起重绳应保持垂直; (5)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由企业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 行。 9.2.28 埋在地下无法估计重量的物件,禁止用各式起重机起吊。 9.2.29 起重机上的平衡荷重物,严禁搬动或任意增减。 9.2.30 各式电动起重机,在工作中一旦停电,应将起动器恢复至原来静止 的位置,再将电源开关拉开;设有制动装置的应将其闸紧。工作完毕或休息时,也 应将电动机的开关拉开。 9.2.31 正在运行中的各式起重机,严禁进行调整或修理工作。电动起重机 的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先断开电源,然后才可进行修理。 9.3 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棉纱绳)、 吊钩、千斤顶 9.3.1钢丝绳的使用,应按照制造厂家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规定。如果没有技术规 范的规定时,应从钢丝绳上切下1500mm左右一段,作单丝的抗拉强度试验;整绳 的抗拉强度为单丝抗拉强度总和的83%,作为该钢丝绳的技术数据。钢丝绳使用中 必须加强寿命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按月检查,使用达到寿命期,外表完 好 10 的也要报废。其他绳索也要遵循同一原则。 9.3.2 绳索在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所承受的荷重不准超过规定。 9.3.3 钢丝绳或麻绳均须在通风良好、不潮湿的室内保管,要放置在架上 或 悬挂好。钢丝绳须定期上油,麻绳受潮后必须加以干燥,在使用中应避免碰到酸 碱液或热体。 9.3.4 U形螺栓的规定负荷,应按最小截面积80MPa计算使用。使用时其 中一绳环必须扣在螺栓上,不准二绳环都扣在U形环上。 9.3.5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 9.3.6 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往滑轮上缠绳时,应注意松 紧,同时不使其扭卷。 9.3.7 钢丝绳上的污垢及干固的润滑油,应用抹布和煤油将其清除,不准 使用钢丝刷及其他锐利的工具清除。 9.3.8 麻绳、棕绳或棉纱绳,用作一般的允许荷重的吊重绳时,应按其断 面 22积10N/ mm计算,用作捆绑绳时,应按其断面积5N/ mm计算。 9.3.9 麻绳、棕绳或棉纱绳在潮湿状态下的允许荷重应减少一半,涂沥青 的纤维绳应降低20%使用。 9.3.10 切断绳索时,必须先将预定切断的两边用软钢丝扎结,以免切断后 绳索松散。钢丝绳在切断前每边需要扎结的道数为:麻心钢丝绳,3道;钢心钢丝 绳,4道。 9.3.11 无论是单面或双面吊钩,均应有制造厂家的技术规范,否则不准用 在起重设备中。 9.3.12 起重设备中所用的吊钩和吊环,应用锻成的或用钢板铆成的,不准 使用铸成的或用钢条弯成的。有裂纹或显著变形的不准使用,也不准在吊钩上焊补 或在受力部位钻孔。 9.3.13 千斤顶的顶重头必须能防止重物的滑动。螺旋千斤顶或齿条千斤顶 应装有防止螺杆或齿条脱离丝扣或齿轮的装置。不准使用螺纹或齿条已磨损的千斤 顶。 9.3.14 千斤顶必须垂直地放在荷重的下面,必须安放在结实的或垫以硬板 的基础上,以免在举重时发生歪斜,压弯齿条或螺纹。 9.3.15 不准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任何方法来加长摇把的长 度。 9.3.16 使用液体或压缩空气传动的千斤顶时,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 全栓的前面。 9.3.17 当液体或压缩空气传动的千斤顶升至一定高度时,必须在重物下垫 以垫板,防止活塞突然下降,发生事故。往下放时,应随重物下放高度逐步撤去垫 板。 9.3.18 用两台以上千斤顶起一重物时,应选择上升速度相同者;如用不同 的速度者,则应逐一多次轮流慢慢起动。 9.3.19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10( 心肺复苏法抢救伤员的方法: 10.1 伤员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11 c.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10.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10.3 胸外按压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厘米(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的离开胸壁。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气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12
本文档为【钳工维修安全应知应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3194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46KB
软件:Word
页数:22
分类:
上传时间:2017-09-18
浏览量: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