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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4【整理版】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4 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院内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 输血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和《献血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督查小组,负责全院的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范的制定、指导、落实。 办公室设在:输血科 二、输血申请 1、临床输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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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4 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院内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 输血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和《献血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督查小组,负责全院的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范的制定、指导、落实。 办公室设在:输血科 二、输血申请 1、临床输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申请输血应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科主任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一个治疗过程用血量超过2000ml时,应先上报医务科审批。 3、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需紧急输血时,应上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由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 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样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采集血样,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2、血液采集后,白天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夜间 待交叉配血无误后,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将血液送至相关科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 四、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的,超过3天必须 重新 采集。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 血者 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3、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相互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 自己 核对,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五、血液入库、核对、贮存 1、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 血 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 年。 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 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 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 200cfu/m为合格。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能使贫血迅速减轻以至完全得到纠正,虽然它的效果仅是暂时的,但仍然是贫血对症治疗中最重要的措施。输血绝非有益无害,严重的输血反应可以致命。故必须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无明确适应症者不应滥用输血。输血的适应症如下: 1.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自体免疫溶血性贫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 2.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 3.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 4.重型β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β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输血对这类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有人主张对重型β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亦 有人采用“新生红细胞”输血的方法,以延长输血的效果、减少输血次数,从而延迟血色病的出现。输血也用以抑制骨髓产生易溶血的PNH细胞,以减轻溶血。 5.急性大量失血时,在液体大量进入血流之前,血液中红细胞的浓度变化不大。而血液总量减少的后果如血压下降、发生循环系统休克,比红细胞量的减少严重得多。当一次失血量估计超过全身血液总量的15,时,就应输血或先输液。失血量不易准确估计,应多注意病人的血压、脉搏,是否有出汗、恶心、烦躁等症状。在输血尚未准备就绪时,应先予以补液。以全血输血最为适宜,但也可用浓集红细胞加晶体溶液及血浆或白蛋白溶液。 6.烧伤病人在最初几天之内皮肤烧伤面丧失大量血浆。这时最需要补充血浆和晶体溶液,以恢复血液总量。以后溶血性贫血逐渐加重时,可输以浓缩红细胞。 7.因血液凝血因子缺乏(如血友病)或血小板缺乏而有严重出血和贫血时,亦需要输血。通常都用新鲜全血,因除了补充红细胞,还能补充血浆中凝血因子和血小板。但如果贫血不很严重,主要的目的是止血,则还不如用新鲜血浆或血浆的生物制品——浓缩的凝血因子,效果更好。如血友病即可用因子?的冷沉淀或高度浓缩物;血小板缺乏的出血可用浓集血小板的成分输血。 缺铁性贫血、叶酸缺乏或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细胞贫血,即使贫血较严重,一般不需输血。因为用铁剂、叶酸或维生素B12治疗后,自觉症状很快改善,血象进步很快,就没有必要输血。 主要血液成分输血适应指征 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危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999年1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条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要求“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2000年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其中附件要求的输血适应症如下: 1、红细胞:“手术及创伤输血”——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内科慢性贫血输血”——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20%时可考虑输注。 92、血小板:“手术及创伤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 99,50×10/L,应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99“内科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L,根据临 9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3、新鲜冰冻血浆:PT或APTT大于正常1.5倍时。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4、新鲜液体血浆(极少用):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 5、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6 缺乏症及因子?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因子浓缩剂。 9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5×10/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8、全血(很少用):用于外科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或内科患者血红蛋白,70g/L、红细胞压积,22%时)。 希望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严格掌握输血适应指征(适应症),按规范并密切结合临床症状决定输注所需血液成分,使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尤其做好疗效评价并及时纪录入病历,真正做到科学、有效用血。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科 2007.4.14 附临床输血相关法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1. 颁布时间:1997年12月29日;实施时间:1998年10月1日;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 2.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 般为二百毫升, 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 3.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4.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分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1.5发布)。 6.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7.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在本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8. 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备(用)血量超过2000毫升须报批。 9. 医疗机构要把临床输血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医生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10. 2000年6月1日卫生部发布,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 11.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12.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13.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14.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15. 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16.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7.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 反应追查原因。18.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取出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19.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0.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1.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22.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3. 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 24.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什么是成分输血,有何优点, • 简单地说,成分输血就是根据病情需要,有选择地提取血液中的某种成分输给病 人。成分输血的优点是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 降低输血不良反应及疾病的传播。 提倡成分输血,不提倡属全血, • 全血中除红细胞外,其余成分浓度低,有的已丧失功能或活性, • 起不到治疗作用; • 全血中主要有效成分是红细胞,其疗效与红细胞相似,而不良 • 反应却比红细胞多; • 成分输血有很多优点,最主要的优点是浓度高,针对性强,疗效好,不良反应少。 合理输血, ※只给病人输注其需要的血液成分。 ※输血疗效显著大于输血负面影响时才应输血。 ※负面影响程度可以接受。 ※重视输血的量效关系 为什么必须科学合理用血, • (1)血液资源宝贵。…… • (2)献血制度处于由有偿向无偿献血的过度期。 • (3)临床存在不合理输血: • 1)不必要的输血如保险血、营养血、人情血; • 2)输新鲜血、全血,不愿意输血液成分; • 3)输血计量不够; • 4)输血浆代替白蛋白,降低药品比例; • 5)血液成分既从血库取出,不该输的将就输之。 • (4)有些病毒还没有检测或还不知道;筛选检测不能做到绝对可靠(存在窗口 期,试剂敏感性, • 操作误差,统计学允许误差)。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 血袋有破损、漏血; •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 做以下核对检查: •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 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 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 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 临床护士在输血过程中应负哪些责任, • 首先护理人员要按规采取配血样本,本人签名后送输血科验收,避免张冠李戴,这是预防 ABO血型不合溶血事故发生,保证安全输血的重要前提。 • 其次取血时由1~2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混浊及凝块等。 • 在输血前,护士要按医嘱核对病人的床号、住院号、血型、呼唤病人姓名以确认受血者,(如果病人处于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时,输血申请单不能认证病人,这就需要在病人入院时将写有病人姓名和住院号的标签系在病人的手腕上或特殊位置,保留至出院为止),以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品种及血量等,还要再次注意血液有无溶血、混浊及凝块等异常现象。 • 最后,核对检查无误后,严格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输给病人,开始宜缓慢输注(前15分钟每分钟约2毫升),并严密观察病人情况,注意尿液和血液变化, 若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速度。一旦出现异常反应(包括静脉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现象)立即减慢输血速度甚至终止输血,及时告知临床医生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对策,应记录反应情况,并将原袋余血妥善保管,直至查明原因。护士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尤其是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同意书应放入病历中永久保存。随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输血为一替代性治疗,可以补充血容量、改善循环、增加携氧能 力、提高血浆蛋白增进凝血功能。 一、 输血的适应症 1、大量失血:急性失血少于血容量的20%(相当于失血 800~1000ml),经晶体液扩容后,如果循环血容量稳定、HCT?0.30,则不必输血。急性失血超过血容量的20%~30%往往需要输血,部分病人可能需要大量输血(24小时内输血量?血容量)。 急性失血性休克时先给予晶体液20~30 ml/kg或胶体液10~20 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体液:胶体液比通常为3:1~4:1。如果循环血容量接近正常,血红蛋白<70g/L,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考虑输红细胞纠正贫血。但在扩容恢复心排血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可以不输血。 2、贫血或低蛋白血症:慢性失血、红细胞破坏及白蛋白合成不足。可输红细胞及血浆,可纠正贫血及低蛋白血症。 3、重症感染:适用于全身严重感染,应输浓缩粒细胞。 4、凝血异常:根据凝血异常的原因补充相关的血液成分。如:血小板、冷沉淀、冰冻血浆等。 5、输血前核对病人及供血者姓名、血型及交叉配血单。血袋是否渗漏,血液有无异常及保存时间。输血时严密观察病人,输血袋应保留2小时,以备化验检查。 二、输血的并发症及其防治 1、发热反应:输血后15—20分钟开始,原因?免疫反应,体内有白细胞或血小板抗体;?致热原,(蛋白质、死菌或代谢产物)污染;?细菌污染和溶血,症状轻应减慢输血速度,严重者马上停止输血及时对症处理过敏治疗,严格消毒,控制致热原。 2、过敏反应:多发生输血膈数分钟,皮肤局部性或全身性瘙痒或荨麻疹。严重为咳嗽、喘鸣、呼吸困难及腹痛、腹泻甚至过敏性休克。原因?过敏病人对白蛋白类过敏或供血者中某种抗体,此反应抗体为IgE2病人因多次输血浆体内产生抗免疫球蛋白抗体,以抗IgA抗体为主。?治疗仅有局限性瘙痒或荨麻疹时,在输血时给予抗组织胺药物。严重者停止输血。皮下注射肾上腺素0.5~1mL静脉给糖皮质激素。 3、溶血反应:是最严重的并发症,症状为沿输血静脉的红肿及寒战高热、呼吸困难、头痛、心率加快以致血压下降休克。出现血蛋白尿和溶血性黄疸,少尿、无尿及急性肾功能衰竭。治疗 保护肾功能,DIC明显可使用肝素。预防 加强输血配血核对工作;严格输血操作规程;尽量输同型血。 4、细菌污染反应:轻的仅有发热,严重可出现内毒素性休克。原因就是采血和贮存环境污染。治疗 立即中止输血,血袋中血液做染色细胞检查及细菌培养,抗感染及抗休克治疗。预防 严格无菌制度。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指导临床各科室科学、合理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医生在输血中的职责: 1、严格掌握输血指征,能不输者坚决不输;能少输者坚决不多输,输成分血,不输全血, 积极开展自体输血; 2、熟悉血液及其成分的规格、性质、适应症、剂量和用法; 3、决定输血冶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 播疾病的可能性,以及做输血前检查的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 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 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 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日送交输血科备血。 5、在输血过程中,临床医师必须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反应,严重者要立即停止输血,迅速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均应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单交输血科,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科报告。 6、输血治疗后,临床医师要对输血的疗效作出评价,还应防治可能出现的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二、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用血 1、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 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 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 2、手术患者术前应根据术中估计出血量决定申请备血,失血量小于总量10%(500ml),机 体代偿,原则上不输血;失血量10,20%(500,1000ml),HCT无明显变化,输注晶体、 胶体、代血浆。失血量20,30%(1000,1500ml),血压波动,HCT下降,加用浓缩红细 胞(CRBC),失血量小于30%以下原则上不输全血。失血量大于30%,可输全血、CRBC 及其它种类液体。晶体/胶体应维持适当比例。 3、积极开展手术前自体储血、术中血液稀释等技术。对估计出血量在1000毫升以上者, 争取手术中回收,减少或避免输同种异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等不 必要的输血。积极实行成分输血,减少不必要的血液成分的补充,避免可能由此引起 的不良输血反应。手术中适当采用控制性低血压等措施,减少出血。 三、各临床科室输血原则 (一)、外科输血 A、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1(紧急复苏: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2(先晶后胶: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通常为3:1。 3(红细胞输注: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B、血液品种的选择 1(悬浮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 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9(1)血小板计数,100×10/L,可以不输。 9(2)血小板计数,50×10/L,应考虑输注。 9(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的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3(新鲜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悬浮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2 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 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C、 注意事项 软件开发合同注意事项软件销售合同注意事项电梯维保合同注意事项软件销售合同注意事项员工离职注意事项 1(红细胞的主要功能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贫血及血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 影响不一样。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 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 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 剂。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2(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60g/L) 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脏输出血量的增 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 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93( 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 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 度、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 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 950×10/L(妊娠性血小板降低)而不一定输血小板,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 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4(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能维持正 常。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三分之一自体成分(包括凝血 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 (二)、内科输血 对某些严重的或威胁生命的贫血患者,红细胞输血是一种重要的首选治疗措施。但在慢性贫血患者中很少需要输血,许多输血并不能带给患者任何益处且可能有害。有严重贫血的患者可能因输血或其他液体而促发心力衰竭,如必须输血,可2,4小时给予1个单位的红细胞,最好输悬浮红细胞,并给予速效利尿剂,不需要恢复血红蛋白至正常水平,升高到足够缓解临床症状水平即可。 1(输血原则 (1) 血红蛋白<60g/L,伴有明显贫血症状。 (2) 贫血严重,虽症状不明显,但需要手术或待产孕妇。 2(血液品种的选择 (1)红细胞: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血红 蛋白,60g/L或 红细胞压积,0.20 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 9 a(血小板计数,50×10/L,一般不需输注。 9 b(血小板(10,50)×10/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9 c(血小板计数,5×10/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 输注无效。 d(有出血表现时应一次足量输注并测CCI值。CCI=(输注后血小板计数-输注前血小 9板计数)(×10/L) ×体表面积(m2)/ 输入血小板总数(×1011)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10者为输注有效 。 (3)新鲜冰冻血浆: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存血等)引起 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一般需输入(10~15)ml/kg新鲜冰冻血浆。 (4)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5)洗涤红细胞:用于避免引起同种异型白细胞抗体和避免输入血浆中某些成分((如补体、凝集素、蛋 白质等),包括对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 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95×10/L、并发细菌(6)机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感染且抗生素 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7)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 ?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因子浓缩剂。 (8)全血: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血红 L或 蛋白,70g/ 红细胞压积,0.22,或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考虑输注,但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仍是 治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3(注意事项 (1) 代偿性贫血重点要对病因治疗,不轻易输血。 (2) 有输血指征者只能输红细胞,无须输全血。 (3) 贫血越重,输血速度要越慢 (三)、 妇产科 A、 妊娠合并慢性贫血 1(输血原则 (1) 妊娠合并慢性贫血通常采用补充铁剂、叶酸或维生素B12等辅助疗法。 (2) 产前Hb,100,110g/L,分娩时失血量小于自身血容量的20%,一般可不输血。 2(血液品种的选择 主要选择红细胞,输血指征如下: (1)Hb?50g/L,持续时间,36周。 (2)Hb?60g/L,持续时间,36周。 (3)Hb在5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初期的心力衰竭、肺炎或 其他严重的细菌感染症状); (4)Hb在60,70g/L之间,持续时间,36周,有缺氧证据。 3(注意事项 (1) 正确判断妊娠合并贫血原因。 (2) 采用对症治疗,输血指征从严掌握。 B、产妇急性失血 1(输血原则 (1) 妊娠期血液学的改变导致纤溶系统受到抑制,血栓形成变得容易,用晶体液维持血容量可以预防 DIC。 (2) 为防止产妇出现DIC意外,首先去除诱因,其次考虑用肝素等阻断凝血。 (3) DIC早期暂不考虑输注冷沉淀或浓缩血小板等血液制剂,以防加速血液的凝集速度。 (4) 一旦怀疑可能为DIC,在等待凝集试验结果的同时立即着手处置,不可拖延。 2(血液品种的选择 (1) 红细胞:急性失血应启动应急程序,直接选用与受者相同血型的红细胞,输血的同时等待交叉配型 的报告,亦可用O 型红细胞输注,最好是Rh(D)阴性血。 (2) 冷沉淀:当PT或APTT延长,及纤维蛋白原降低时,可输注冷沉淀。 (3) 新鲜冰冻血浆(FFP):可作为冷沉淀替代品。大量输血时为预防稀释性凝血因子障碍,初始剂量 可按照15ml/kg输注FFP不少于800,1000ml,或每输4,6单位的红细胞或库存全 血加输1单位FFP。 9(4)血小板:血小板计数,50×10/L时,可输注1个治疗量的血小板。控制产科DIC出血时很少需要血 小板,但抢救重症DIC时,一次性快速输注3个治疗量的血小板效果较好。 3(注意事项 (1)由于妊娠产生的生理改变,产科大出血的低血容量休克特征并不明显,除非失血量相当多,因此, 应该准确判断失血量。临床判断失血量的方法有三种:根据临床表现判断失血量、根 据实际测量(测量丢失血量 + 估计的失血量 = 总失血量)、根据临床检测报告(血 12红蛋白:每下降1 g,失血量约400,450ml;红细胞计数:每下降1.0×10/L,Hb约 下降3,4 g)。 (2)恢复血容量至少要开通两条静脉通道(适配14G或16G管路),前5分钟输入量不少 于1000ml晶体液。如果低血容量休克反应没有明显好转,应立即输血以提高氧灌注。 (3)输血的同时继续补充血容量,确保达到估计失血量的3倍,先晶后胶,晶体:胶体: 血液=3:1:1。 (4) 大量输注库存血前要预温,必要时可加压输注。 (四)、儿科 贫血的预防和早期治疗是应首先考虑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如发生缺氧应立即采取支持疗法,若 患儿病情仍不稳定,才考虑输血。决定输血不应只依据血红蛋白水平,而应根据临床 情况综合分析。 A、 小儿贫血 1(输血原则(参考2001年WHO《The Clinical Use of Blood》) (1) 血红蛋白浓度?40g/L,或Hct<0.12,不论病人临床情况如何,都需要输血。 (2) 血红蛋白浓度为40,60g/L,或Hct 0.13,0.18,如伴有缺氧的临床特征,如酸中毒、意识障碍 等,则需输血。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红细胞。 (注意事项 3 (1) 在输血过程中液体的容量可能促使心力衰竭的发生或加重。5ml/kg红细胞和10ml/kg 全血对提高血 液运氧能力相同,但含增加循环负荷的液体和血浆蛋白较少,故患儿应用红细胞而不用全血。 (2) 减少细菌污染的危险。绝不可再使用已用过的血液。输血前血液应在2?,6?环境下保存,不可用 已离开冰箱30分钟以上的血液。输血应在4小时内完成。 B、血小板减少症 1(输血原则 (1) 血小板明显减少,临床有明显出血,特别是有颅内出血。 (2) 临床无明显出血,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9 ?血小板<20×10/L; 9在下列特殊情况下,血小板输血的阈值应调为:早产儿<50×10/L;病态早产儿或需 ? 作侵入性操作 9术患儿<100×10/L。 2(血液品种的选择:输注血小板。 3(注意事项 由于母体血小板与患儿体内循环的血小板抗体相容,故可输注母体血小板。若急救时,无法采集相容性血小板,可用血浆交换以减少循环中抗体和减轻出血症状。 C、小儿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1(输血原则 (1) 血红蛋白70,90g/L,有血红蛋白尿。 (2) 血红蛋白<70g/L,无论有无血红蛋白尿。 2(血液品种的选择 输注红细胞。 (注意事项 3 抢救急性溶血时,可先输入一定量的晶体液,再补充红细胞,既达到纠正损失细胞外液的目的,又有利于防止游离血红蛋白沉积于肾小管。 D、地中海贫血 1(输血原则 经常性输注足量的红细胞以抑制红细胞的生成。 2(血液品种的选择 输注红细胞 3(注意事项 在输血的危险性小并进行铁螯合剂治疗的条件下,血红蛋白升至100,120g/L即可,不要超过150g/L。 E、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1(输血原则 血红蛋白<40g/L,或Hct<0.12。 2(血液品种的选择 输注洗涤红细胞。 3(注意事项 输血应十分慎重,可输可不输的尽量不输。病情稳定,即使血红蛋白在40g/L左右原则上不输血。 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输血管理委员会 2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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