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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standardization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版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有关安全法规,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人、机、物、环境的安全。大力减少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

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版
IBMTstandardization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修订版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红烟铁路铺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总则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等有关安全法规,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保证人、机、物、环境的安全。大力减少各类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根据中铁十五局集团六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所承担工程任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永恒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三个不变”,即:安全第一的位置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能变;主管领导抓安全不能变;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能变。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同、逐级负责、人人把关、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3、深入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运行,认真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对各施工工点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机械设备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因素要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对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2.1、项目部、工程队要形成目标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是:“三消灭、二杜绝、一减少”即:消灭员工因工重大伤亡事故;消灭因我方违章施工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重大、大事故;消灭因我方责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事故;杜绝外部劳务重大伤亡事故;努力减少员工一般伤亡事故。年员工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2‰以下(含交通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职业发病率控制在0.12%以内。各类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年累计不超过2万元。2.2、项目部、工程队要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横向到各职能部门,纵向到基层组织直至每个员工,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制定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定量考核制度和评比奖惩制度。年终考核,奖罚兑现。2.3、项目部要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同经济承包责任制,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起来,作为考核责任人实绩的重要内容,同员工工资奖金分配、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挂钩,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者行使否决权。3、安全组织机构3.1、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部副经理为副组长,项目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各施工队领导和安全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我单位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最高管理机构,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使管理权。3.2、各工程队要设置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根据现场作业情况要求,上道作业的轨道工程队等施工队及相关班组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安全防护特点、防护要求设置安全防护人员。3.3、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懂得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术以及相应业务水平的人员担任,不得外聘,并确保在职在位,变动时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经同意变动后的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不得低于原安全管理人员。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实行安全定期分析或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针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并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环节、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活动,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5、安全生产责任制5.1、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及各职能部门分别担负相关的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2、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职责是:5.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2.2、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对本项目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对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员工死亡事故,或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5.3、项目副经理(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职责:5.3.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领导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3.2、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四新技术”努力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系数。5.3.3、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组织编织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工程进度、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适时组织安全教育,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积极开展预测、预防、预控活动。5.3.4、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的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改善员工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5.3.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技术和安全意识,发动群众,认真听取员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5.3.6、组织广大党、团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安全监督岗”、“共青团员安全监督岗”活动,宣传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典型,积极维护员工劳动保护权益。5.3.7、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宣传工作,教育各级干部克服官僚主义和渎职行为,克服短期行为和拼人力、拼设备的行为,对因政治思想工作没跟上,解决思想矛盾不及时而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和本项目内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5.4、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责任:5.4.1、总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并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5.4.2、主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5.4.3、组织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劳动保护科研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方案。5.4.4、组织对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5.4.5、参加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5.4.6、对因施工技术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负领导责任。5.5、各施工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5.5.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劳动纪律,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5.5.2、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担负工程任务,制定本施工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坚持跟班作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班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纠正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5.5.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及时贯彻和落实上级安全要求;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提高自我防范能力。5.5.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台帐,以督促安监人员做好台账记录。5.5.5、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工序、工种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事故隐患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组织整改。5.5.6、如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组织保护事故现场和人员抢救工作。在向上级报告事故的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5.5.7、对因违章指挥,盲目蛮干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缺陷而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领导责任。5.6、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5.6.1、带领本班(组)员工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5.6.2、坚决服从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5.6.3、认真坚持“三工”制度,积极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好班(组)安全活动台帐记录和交接班记录。5.6.4、组织在岗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学习,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素质,做好班中检查,消除事故隐患。5.6.5、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5.6.6、对因违章作业、盲目蛮干甚至不听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负直接责任。5.7、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5.7.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5.7.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养成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同时有责任劝阻他人违章作业。5.7.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要积极参加专业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严格做到持证上岗。5.7.4、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建议改进,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越级检举和报告。5.7.5、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5.8、安全防护员安全职责5.8.1、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示办理封锁、开通线路等有关手续。了解、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时通知工地负责人。5.8.2、维护列车运行次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时间和延长占用区间现象。在执行防护任务时,有权制止或纠正施工负责人的错误命令。5.8.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正确发出或转出各种指令和信号,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5.8.4、防护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精力集中,加强了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防护工作。如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经班组或队负责人同意并有可胜任安全防护工作的人员代替。5、8、5、防护使用的通信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使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5、8、6、驻站联络员和工地电话防护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填记“防护员电话记录”。5、8、7、各队的各级安全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举一反三”的做法,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和影响安全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避免重复发生。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和安全台帐。5.9、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5.9.1、安全质量部门的职责:5.9.1.1、安质部长在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安全主管)领导下进行工作,业务上受上级安监部门的领导。5.9.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对本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监督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工作。5.9.1.3、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和规划以及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5.9.1.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的安全状况,对危及人员及设备的险情要及时排除,重大险情有权制止施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5.9.1.5、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生产奖罚事宜。5.9.1.6、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培训和取证工作。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5.9.1.7、会同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全员劳动纪律、施工作业秩序、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安全台帐记录以及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9.1.8、负责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5.9.1.9、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队级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坚持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纠正和消除人、机、物及环境方面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违章违纪责任者有权处以50—300元罚款(含外部劳务人员)。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单位有权处以1000—3000元罚款。5.9.1.10、对各施工队下发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书,并检查各队安全管理人员对作业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情况。5.9.2、工程技术部门: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安全生产措施,召开施工生产调度会要有安全生产内容。组织技术交底,搞好文明施工,创建安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工地。对施工中与安全有关的注意事项和施工细则在技术交底中给予详细说明。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施工任务适时的分析施工活动中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和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技术问题,整治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积极推行规范化施工和标准化作业。参加工程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9.3、物资设备部门:负责机械设备和车辆技术性能、安全防护的论证,做好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行。采购供应符合国家设计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物资材料,会同公安、安质部门严格执行危险品、爆炸品的采购、运输、贮存、保管、发放的规定。对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及机械、车辆的驾驶员组织培训取证和安全教育,并对这些人员实施管理。参与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9.4、计划合同室:负责在编制下达施工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编制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计划。并会同安质部门按标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搞好专款专用。5.9.5、综合办公室:参与各种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员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组织劳动竞赛,广泛性开展群众监督检查活动,依靠员工搞好安全生产。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6.1、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认真贯彻《企业员工劳动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每年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合理提取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经费。6.2、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对新工人(包括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对调换工种的人员,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使用新材料、新设备、生产新产品时,对有关人员必须先培训。项目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工程队每周对员工进行一次教育培训,除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外,主要是本专业、本岗位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要坚持经常教育和定期教育相结合,一般教育和重点帮助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6.3、大力提倡员工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技术,提高技术素质。项目部每年要对本单位所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并对工程队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核。7、安全检查制度7.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要认真进行安全交接检查,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有关安全问题,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工班长要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主管安全的副经理、队长(副队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管区域或工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周检查一次,各施工队(班)每月检查一次,项目部每季度检查一次。还可以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适时(不定期)的开展安全检查。同时要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7.2、强化安全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手段认真预测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对重点工程和事故易发点,要利用人体生物三节律,安全检查表等科学方法进行事前预测和自查、互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潜在危险,进行事故诊断。对运输车辆,机电设备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7.3、开、复工前安全检查。新项目开工前和停工的再建项目复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8、项目部的安全管理8.1、项目部是公司的派出机构,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工程项目管理上的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科学组织,防治结合,保障安全生产持续稳步的发展。8.2、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口号,危险控制点要设有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人员住地设置板报拦和安全揭示牌。要根据所担负的施工任务和气候,季节变化等情况,及时的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8.3、项目部必须积极的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坚持规范管理。8.4、建立施工前检查验收制度。根据开工报告,由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对将开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方可开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方案是否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没有安全指标和安全措施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准下达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不能生效,工程项目不能开工”的规定。8.5、项目经理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9、安全技术方案逐级审查制度9.1、T梁的架设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总工程师审核后逐级上报安全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审批。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难题,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9.2、要严格按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方案组织施工,并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前由安质部负责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对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10、外部劳务安全管理制度10.1、外部劳务安全管理按照公司《外部劳务使用管理标准》执行。10.2、外部劳务指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和季节性民工。外部劳务一经录用,应同内部员工一样进行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由使用单位如实上报,并承担连带责任。10.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对“专业技术要求高、施工复杂、难度大和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的工程不得分包和其它建设单位不准分包”的规定。做到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使用外部劳务人员。10.5、项目部所有人员,都要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各工程队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单位和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和措施。并定期布置安全检查,使各工程队的管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10.6、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分包队交纳安全保证金制度。凡是各级带的成建制的劳务分包队,要按工程总造价的2~5‰扣除安全保证金。如果工程完工没有发生事故的,安全保证金全部退还。如果有事故发生,要视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各单位扣除的保证金要建立专帐,资金不得挪作他用。1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11.1、各工程队一定要切实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大现场安全经费的投入。11.2、必须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的标准给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当福利下发,禁止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各级在采购劳保用品时要到国家定点商店去购买,要确保质量,保证员工使用安全。凡因现场防护不当、或员工缺乏劳保用品发生的事故,项目部将按违章指挥追究领导者的责任。11.3、各单位要坚决执行公司《劳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技术(业务)标准》,按标准提取安全防护费用,并做到资金足额到位,不挪作他用。12、工程施工防洪管理制度12.1、项目经理:负责红烟铁路铺架基地和铺架现场雨季防汛的领导、组织和指挥工作,统一调配基地的劳力、材料和机具进行抗洪抢险。项目经理不在位时,由项目副经理全面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12.2、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工地现场的防洪抢险工作,落实防洪抢险所需的劳力、材料和机具。12.3、总工程师:负责防洪抢险预案和相关防洪措施的制定工作。12.4、安质部门:落实检查防洪工作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2.5、工程技术部门: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做好值班记录,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当有灾害天气预报时,及时向施工现场发出预警通知,督促现场做好应对准备工作。12.6、物资设备部门:落实防洪抢险所用的物资和机具,进行统一管理,定点存放。12.7、财务部门:保障防洪资金的足额到位,实行专款专用。12.8、防洪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室,严格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汇报重要情况,坚持交接班,做到当班情况上清下接,对可疑险情要共同巡察,了解清楚。坚持日常报告和重要情况重点报告制度,便于领导及时、准确的掌握汛期及现场动态,确保灾情一旦发生,抢险组就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13、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13.1、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惩罚和经济处罚。留设专用安全奖励基金。13.2、年度安全生产奖,项目部对各施工队按下列条件给予奖励:13.2.1、对全年无员工因工死亡事故,无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无因我方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无机械设备和火灾造成的事故,无员工非因工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0.3‰以下,由施工队写出申请奖励报告,经项目部审核后,对施工队实施一次性20000元奖励,该奖金由施工队长、安全管理负责人先提取1000元,其余的由施工队长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分配。13.2.2、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施工队及个人,项目部随时可以给予单位2000—5000元的奖励,对个人给予200—2000元奖励。13.3、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单位的负责人(以下称领导者)给予经济处罚(责任人另外研究处罚或移交相关机关处理):13.3.1、发生一次负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对事故单位处以1-2万元罚款。另对事故单位领导者每伤一人一次性各处以500元的罚款。13.3.2、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每重伤1人,对事故单位罚款2-3万元。另对事故单位领导者每重伤一人一次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13.3.3、发生死亡事故的按公司的规定处理。13.3.4、因违章施工危及铁路行车安全,发生铁路行车险性事故的一次对事故单位罚款3-5万元,另对事故单位领导者每人各罚款1000元;发生行车大事故的,对事故单位一次罚款6万元,另对事故单位领导者每人各罚款2000元;发生行车重大事故的,对事故单位一次罚款12万元,另对事故单位领导者一次各罚款4000元。13.3.5、发生机械设备或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20万元以下的,对事故单位罚款3至6万元,对事故单位领导者各罚款1000元;一次造成经济损失达21万元以上,对事故单位一次罚款7万元,对事故单位领导者各罚款2000元。13.3.6、发生的事故不按规定期限内报告和调查结案的,每件事故对事故单位加罚5万元,对事故单位领导者各加罚600元13.3.7、有谎报或隐瞒员工死亡事故或其它应快报的事故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每件事故对事故单位加罚10万元。对事故单位领导者各加罚1000元。对已获得的荣誉和奖金应如数追回。还要追究事故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责任者。另外,还要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对性质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者的刑事责任。13.4、在施工中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存在严重隐患,一经查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单位罚款5000-50000元。14、事故报告和处理14.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1991〕第75号令颁发的《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搞好员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事故。14.2、事故报告14.2.1、凡发生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性民工、计划外民工)一次重伤三人以上事故或员工死亡事故(含因工。非因工、交通事故)以及分包企业员工死亡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时起,必须在12小时以内报公司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瞒报、迟报或拖延不报。14.2.2、凡在国有公路上发生交通亡人事故,按规定上报公司主管部门。14.2.3、凡因我方责任而造成的营业线中断行车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时起,在6小时内报公司主管部门。14.3、事故调查。凡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并向上级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4.3.1、发生三人以下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带队进行调查处理,督促现场整改。14.3.2、发生员工因工亡人事故及一次重伤三人以上的事故,由项目部项目经理带队,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同时公司派安全管理人员协助调查处理。14.3.3、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工作。14.3.4、事故处理。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按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必要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附则15.1、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15.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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