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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税收33(1)东南大学远程教育财政与税收第三十三讲主讲教师:吴斌1第九章消费税【资料引证】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属于价内税的性质,而且只对11类货物征收。纳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含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征过消费税后,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这一章的内容并不多,也不复杂,学习中应注意对基本知识点的把握。2【本章提要】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介绍消费税及其征收目的,我国消费税的特点。重点掌握消费税的性质和基本特点。第二节消费税基本制度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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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远程教育财政与税收第三十三讲主讲教师:吴斌1第九章消费税【资料引证】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属于价内税的性质,而且只对11类货物征收。纳税环节为生产环节(含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征过消费税后,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这一章的内容并不多,也不复杂,学习中应注意对基本知识点的把握。2【本章提要】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介绍消费税及其征收目的,我国消费税的特点。重点掌握消费税的性质和基本特点。第二节消费税基本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其内容包括: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消费税税率的确定。第三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纳税地点等内容。掌握消费税的计算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以及消费税的税务处理;难点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判别及其应纳税额的计算。重点是应纳税额的计算;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和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等内容。第四节消费税征收管理了解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及纳税申报等及其征收管理等内容。3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及其征收目的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消费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统称,在实际运用中有广义消费税和狭义消费税之分。狭义消费税是指以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烟税、酒税、盐税、货物税、关税等。广义消费税是指以所有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既包括对特定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类,也包括对一般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类,如增值税、营业税等。本章以下所涉及的消费税是狭义消费税,只对一部分消费品征税,属于特别消费税。42.消费税的征收目的各国开征消费税的主要目的包括三个方面;增加财政收入、促进资源配置和调节收入分配。(1)消费税可以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对社会认为应该加以限制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高额的税收,体现“寓禁于征”的精神,如对烟、烈性酒等不良消费品征收高额消费税,能起到限制其消费的目的,从而有利于有限资源的优化利用。5(2)消费税还可以对产生外部成本的行为征税,使外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例如,对产生环境污染的生产经营者,通过征收环境污染税不仅可以为整治环境污染筹集资金,而且可以促使纳税人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减少产量、调整生产经营项目、开发和应用新的治污技术和方法,从而有助于社会经济整体状况的改善,增加全体人民的福利。(3)实行消费税还可以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通常是那些低收入者不消费或不经常消费的商品和劳务,按消费价值额和消费量实行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具有累进性特点,即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将承担更多的消费税。6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对11种商品征税,主要涉及某些高档消费品或奢侈品、某些不可再生的资源类消费品以及某些不利于人类健康和社会生态环境的消费品。2.单一环节征税现行消费税属于单环节征收的商品劳务税,其课征环节一般选择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如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或者选择最终消费或使用环节,通常不在中间环节征税。单一环节征税目的在于加强源泉控制,防止税款的流失;此外,还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从而降低税收的征纳成本。73.从价和从量征税共存大部分应税消费品都以消费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但对少数价格难以确定或者价格变化较小的消费品则以消费品的实物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法。4.实行差别税率我国目前实行的消费税,其税率结构的差异较大,从价征收的消费税税率从3%至45%共分10档。8第二节消费税基本制度一、纳税人《消费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9二、税目、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等11个税目;有的税目,如:烟、酒和酒精,还下设若干子税目。具体内容可以参照教材。上述11个税目的货物除普遍征收增值税外,还要在出厂环节、进口环节和委托加工环节再征收一次消费税。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消费税的税率按产品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适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性质的税率。其中黄酒、啤酒按吨规定定额税率;汽车、柴油按升规定定额税率,其他应税产品适用比例税率。税率的高低是根据应税消费品的盈利水平而定。10第三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内容提要11【理解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由于消费税适用两种性质的税率,所以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不同。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2纳税人环节计税依据税额计算1.生产应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出厂销售(金银、钻石首饰在零售环节)从价:销售额从量:销售数量复合:销售额、数量销售额×税率销售数量×税额销售数量×税额+销售额×税率自产自用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纳税从价:组价公式从量:移送数量复合(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成本×(1+利润率)复合计税:组价、移送数量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方纳税)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体户除外)从价:受托方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从量:提货交货数量复合:按组价公式计算  复合:从价+提货交货数量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报关环节  13东南大学远程教育财政与税收第三十四讲主讲教师:吴斌14一、基本内容(一)纳税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中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承远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15(二)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16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时如果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时,就会出现重复征税问题,为了平衡税收负担,税法规定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款。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但此项规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不适用。17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自产自用就是指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再缴纳消费税,只对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计算缴纳消费税。如烟厂用烟叶加工成烟丝,再用烟丝连续加工成卷烟。烟丝属于应税消费吕但不是该烟厂的最终产品,中间移送使用时不纳税,只对最终产品卷烟征税。但烟丝如果对外销售则需缴税。体现了税不重征原则。18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上述行为脱离了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过程而进入最终消费环节,如果不纳税就会使税款流失,出现税负不平的现象。所以应税消费品只要用于其他方面的,都要视用销售纳税。193、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的价格是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所以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是用于其他方面,应视同销售纳税时,其销售额的确定原则是:有同类消费品的,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按组成价格计税。组价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20例1.某卷烟厂3月份向一经销商供乙类卷烟200箱,每箱不含增值税售价为3510元,并收取装车费3000元(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0%)。请回答以下问题:(1)该厂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2)如该厂同时还提供木箱包装,且木箱单独计价,30元/个,则其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3)如该厂除按上述条件提供木箱包装外,每个木箱还加收押金10元,且经销商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退回木箱,但该厂收取押金期限并未到1年,则该押金是否应计纳消费税?如需计纳则该押金应纳消费税额多少?答案:(1)该厂应纳消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价外费用)×税率=(3510×200+3000)×40%=282000元(2)该厂应纳消费税额=(3510×200+3000+200×30)×40%=284400元(3)该押金应计纳消费税税额=200×10×40%=800元。21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生产方式就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的生产方式。除此之外都不能称做委托加工。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受托方先将原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消费税,采取了源泉控制的管理办法。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物时,由受托方代收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受托方必须严格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否则要承担税收法律责任。22【例2】:A烟厂委托B烟丝加工厂加工一批烟丝。A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的成本金额为6万元,提货时付加工费3700元,并支付了B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金。A用加工的烟丝生产并销售甲类卷烟。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款为1053000元。计算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额(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45%)。答案:(1)委托加工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60000+3700)/(1-30%)=91000元(2)烟丝的消费税额=91000×30%=27300元(3)卷烟不含税价款=1053000/(1+17%)=900000元(4)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额=900000×45%-27300=377700元。23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适用多种不同税率的产品。按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兼营情况下,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24五、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消费税条例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中明确规定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如含有增值税金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一定要注意把握好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时,价格如何确定。对于同一货物来说,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价格是同一价格,即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而且凡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货物,均适用17%的增值税率,没有适用13%税率的。25例如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粮食白酒,价款与增值税款合并收取23.4万元,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和消费税的价款是20万元=(23.4÷1.17)。20万元是粮食白酒按出厂价格计算的销售额,由于价格构成中已包含了消费税金(价格=成本+消费税金+利润)所以只需从总价款中剔除增值税。26六、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27由于消费税采用两种性质的税率,所以适用两种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1、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2、实行定额税率(固定税额)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283、与增值税的区别和联系。增值税的应税货物进口时,同样要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但增值税都适用比例税率,没有定额税率,所以与消费税不同,不会出现从量定额征收;其次计征消费税的价格同样不含增值税,组在的计税价格应为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应税消费品进口时,即要征增值税又要征收消费税,应征消费税按上述规定办。应征增值税为: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如果进口货物不属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则上述公式中的消费税为零。29第四节消费税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①纳税人要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30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31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从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缴纳税款。32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消费税。3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需改由总机构汇决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的,需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在同一省(省治区、直辖市)内,而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需改由总机构汇总在总机构所在地纳税地,需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他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34四、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主要区别与联系1、征收范围不同。增值税对所有的货物(除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普遍征收而且还对部分劳务征收;消费税只对11种货物征收。所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远远大于消费税。352、两税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同一货物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价格是相同的,含消费税但不含增值税。363、计算方法不同。消费税额=销售额×消费税或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固定税额增值税的计算则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即:增值税额=当期销售项税-当期进项税374、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在出厂、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除外),而且只交一次。增值税则卖一次交一次,是多环节征收。5、纳税人的划分不同。增值税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则无此划分。38作业P208:1、2、339一、单项选择题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征收消费税。A、销售额全额 ;  B、分别核算销售额; C、组成计税价格 ;D、同类商品价格答案(A) 2、关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B.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收取加工费加工的应税消费品C.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D.由受托方卖给委托方的原材料为主要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答案(A)40多项选择题1、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缴纳。A、生产环节B、委托加工环节C、进口环节D、出口环节答案:(ABC)。2、消费税的纳税人有()。A、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B、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D、进口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ABC)41判断题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参考答案:1、√2、消费税的的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参考答案:2、√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通令日应税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消费税。             参考答案:3、×42计算题东方卷烟厂1999年8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8月10日,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B烟厂,委托B烟厂加工成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4万元,税款为6800元,B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红旗卷烟厂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甲级卷烟的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元,增值税30600元;8月25日,红旗卷烟厂销售甲级卷烟1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15000元。已知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级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0%。请计算红旗卷烟厂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43解答:(1)委托B烟厂加工的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00000+40000)/(1-30%)=200000(元)  (2)B烟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200000×30%=60000(元)  (3)该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100×15000×50%-60000÷2=720000(元)  (4)该烟厂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100×15000×17%+30600-6800-17000=261800(元)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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