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多出现在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里。”记者近日从东莞市消委会了解到,旨在为经营者免责的“霸王条款”不仅存在日常的消费“提示”中,还会隐藏在各类的格式合同或者须知、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细则中。东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特别留意补充协议或补充说明里面的规定”。
逾期收楼则房子“自然合格”
李先生去年在东莞某小区购置了一套房子,按约定在今年4月交付使用。然而由于李先生长期出差在外,开发商向其发出的书面交付通知书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李先生直到5月底才回到东莞,当他去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提出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时,开发商却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示“商品房已被视为质量合格”。
李先生表示不满,但是对方却明确指出他们的购房合同中有这么一项条款:“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确定交付日期起即视为出卖人已向买受人交付了质量合格的商品房,该商品房的风险亦转移给买受人承担。”李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办了交付使用手续。
提醒:耐心看完合同全部条款
“这也是一类常见的霸王条款,它们隐藏在各类格式合同中,常见的有购房合同、购车合同以及购买手机的须知等。”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而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则多出现在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中。”
“这个条款表面上看似乎合情合理,其实问题出在处理方式的规定上。”邓国平表示,商品房在交付使用前应经过业主验收,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收,直至商品房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但是在上述例子中,经营者规定以一纸通知就算交付质量合格的商品房,“这既违反了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还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邓国平提醒消费着,在购房是要耐心看完购房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特别要注意补充协议或者补充说明中的规定。另外还要在房子交付使用前,认真审核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法律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