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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设标准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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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建设标准1029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快捷高效、以人为本、方便顾客、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合理规划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投资收益;促进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信息化,特制定本标准。 1.2 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案。 1.3 加油站的建设应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根据站址、车辆种类、油品品种、销量...

加油站建设标准1029
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品牌价值,提高竞争能力;实现快捷高效、以人为本、方便顾客、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合理规划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投资收益;促进加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模块化、信息化,特制定本标准。 1.2 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1.3 加油站的建设应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根据站址、车辆种类、油品品种、销量等,合理规划站内及加油岛的布局和选配设备。 1.4 在满足加油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客户需求等综合情况,合理设置非油品业务和功能。 1.5 加油站建设应根据技术发展及实际应用情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6 加油站建设应严格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及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 1.7 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等有关标准和《加油站建设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和《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造价参考指标》。加油站建设应按照《加油站建设标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和《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造价参考指标》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检验和验收。 1.8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改扩建及检修项目。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也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9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负责解释。 2 术语与定义 2.1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机动车加注汽油、柴油等车用燃油并提供便利店、洗车和汽车保养、快修、便民餐饮等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2.2 城市干道站 Urban heavy traffic site 是指建在地级以上城市主交通干道旁的加油站。 2.3 城市社区站 City Residential site 是指建在地级以上城市居住区干道旁的加油站。 2.4 城市小型站 City Express (compact) site 是指建在地级以上城市加油站中,占地面积不大于1000 m2,以销售汽油为主,为中小型汽车服务的加油站。 2.5 旅游区站 Highway Tourist site 是指建在旅游区内为汽车加油、服务、餐饮、停车于一体的加油站。 2.6 岸基加油站 Marine fuelling site 是指建在岸边为水上船只加油的加油站。 2.7 便利加油点 Mini site 是指设置在城市建成区,以销售汽油为主,为中小型汽车服务,可设置自助式加油机的零售网点。 2.8 自助加油站(区) Self service dispenser 供顾客以自助方式为机动车辆加注车用燃油的加油站(区)。可以整站自助服务,也可在普通加油站内设置自助加油区。 2.9 站房 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站管理和经营,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建筑物。 2.10 辅房 Workforce-occupied 是指独立设置的生活辅助用房(休息室、发电间、餐厅、活动室、锅炉间)和汽车服务用房等建筑物。 2.11 发卡间 VIP cards issue office 是指用于中油卡发放和充值的房间。 2.12 洗车间 Car wash 是指为汽车提供洗车服务的经营场所。 2.13 汽车保养间 Car express service 是指为汽车更换机油、更换空气滤清器、充气加水、四轮定位等快速服务的场所。 2.14 司机休息间 Drivers rest area 是指为加油司机、定点加油客户群(调度、负责人)休息,工作的场所。 2.15 摩托车加油位 Motorcycling fuelling island 是指专为摩托车设置的加油位。 2.16 充气加水除尘设备 Air, water & vacuum ( OR “services”) 是指为汽车轮胎充气、为水箱加水、车内除尘的专用设备。 2.17 非油品业务 Non-fuel business( or service) 是指利用加油站场地销售除汽油、柴油以外的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商业行为。 2.18 橇装式加油装置 Portable fuel device 将地面储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器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个橇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2.19 加油岛 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20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设置于地下罐池内采用直接覆土或充沙(细土)保护的储油罐。 2.21 密闭卸油点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22 油气 Gasoline vapor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2.23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密闭储存、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组成。该系统的作用是将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通过密闭收集、储存和送入油罐汽车的罐内,运送到储油库集中回收处理。 2.24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25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gasoline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26 在线监测系统 On-line monitoring system 在线监测加油油气回收过程中的气液比以及油气回收的密闭性和管线液阻是否正常的系统,当发现异常时可提醒操作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能记录、储存、处理和传输监测数据。 2.27 油气排放处理装置 Vapor emission processing equipment 针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部分排放的油气,通过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对这部分排放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的装置。 2.28 明火地点Open flame site 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2.29 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工作地点。 2.30 拉断阀Break away 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2.31 压力/真空阀 Pressure/vacuum valve 又称P/V阀、通气阀、机械呼吸阀,可调节油罐内外压差,使油罐内外气体相通的阀门。 2.32 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用的助动词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可”,反面词采用“不可”。 3 单元划分 3.1 为了统一加油站的建设单元,与模块化设计相对应,本标准对加油站的建设单元划分为如下五个单元: 1. 加油区:罩棚、罩棚支柱、加油岛、加油机等; 2. 办公生活区:站房、独立生活辅助用房、独立卫生间等; 3. 油罐区:油罐、油罐基础、卸油口、通气管等; 4. 非油服务区:便利店、洗车间、汽车保养间、充气加水除尘场地、司机休息间、发卡间、停车位等; 5. 其他:围墙、硬化地面、绿化带等。 3.2 加油站的单元划分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名称和内容应与本标准的规定保持一致。 3.3 每个单元设计应包含界区内所有专业设备、材料、配套系统的全部内容。 4 加油站建设分类 4.1 加油站按地理位置划分为四类: 一类:地级及以上城市加油站(含干道站、社区站、小型站); 二类:公路加油站(含高速公路、旅游区、城市环城快速路、城郊结合部及国道、省道加油站); 三类:县级市、县城城区加油站; 四类:乡镇及岸基加油站。 4.2 加油站按销量划分为四级: Ⅰ级:年销量≥10000t; Ⅱ级:5000t≤年销量<10000t; Ⅲ级:3000t≤年销量<5000t; Ⅳ级:1000t≤年销量<3000t。 4.3 加油站按功能划分为两型: 单纯型:其功能主要是为车辆加注汽油和柴油及开设便利店; 综合型:其功能主要是在单纯型的基础上,增加车辆保养、洗车等非油品服务功能。 4.4 各类综合型加油站功能配置参照表4.4执行,表中各项设施的选择是根据顾客消费习惯,实际需求而设定的。 表4.4 各类综合型加油站主要功能参考表 服务项目 服务 对象和 内容 加油站 类别 加 油 非 油 其 它 备 注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摩 托 车 便 利 店 洗 车 保 养 加 水 充 气 吸 尘 停车位 独 立 卫 生 间 小 型 车 中 型 车 大 型 车 一 类 干道站 √ √ △ △ √ △ △ ○ △ △ √ √ ○ ○ 社区站 √ √ △ √ √ △ △ ○ △ △ √ √ ○ ○ 小型站 √ √ ○ △ △ ○ ○ ○ ○ ○ △ ○ ○ ○ 二 类 环城快速站 √ √ √ △ √ △ △ △ √ △ √ √ ○ △ 高速公路服务区站 √ √ √ ○ √ △ √ √ √ △ √ √ √ √ 旅游区站 √ √ √ ○ √ △ √ √ √ △ √ √ √ √ 城郊结合部站 √ √ √ √ √ △ △ △ √ △ √ √ √ △ 国道、省道站 √ √ √ △ √ ○ △ △ √ ○ √ √ √ △ 三 类 县级市站 √ √ √ √ √ △ △ △ △ △ √ △ △ ○ 县城城区站 √ √ √ √ √ ○ △ △ △ ○ √ △ △ ○ 四 类 乡镇站 √ √ √ √ √ ○ ○ ○ ○ ○ △ ○ ○ ○ 岸基加油站 ○ ○ ○ ○ △ ○ ○ ○ ○ ○ ○ ○ ○ ○ 只供应水上船只加注柴油 注:1. √代表应选用 △代表可选用 ○代表不选用 2. 发卡间只在有发卡业务需求的城市Ⅰ级加油站设置,其他级站应在收银台设发卡点。 5 加油站分类建设规模 5.1 各类加油站建设规模见表5.1。 表5.1 各类加油站建设规模表 类型 最大占地 面积 (m2) 最大罩棚 面积 (m2) 最大站房面积(m2) 加油机配置(台) 油罐配置 地理 位置 销量 总面积 其中 便利店 最大加油 枪数(把) 八枪 机 六枪 机 四枪 机 双枪 机 折算 总容积 (m3) 配置 级别 (GB 50156) 柴油 (台×m3) 汽油 (台×m3) 类 名称 一 类 站 干道站 Ⅰ级 3000 1000 440 (二层)300 (一层) 140 28 2 2 120 105 75 60 60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2×30 1×30 1×30 2×20 3×30 3×30 2×30 2×30 2×20 2 4 2 2 4 4 Ⅱ级 2600 800 400 (二层)260 (一层) 120 24 4 2 2 4 Ⅲ级 2200 600 360 (二层)210 (一层) 100 20 2 2 4 3 社区站 Ⅰ级 2800 800 440 (二层)300 (一层) 140 24 4 120 105 90 90 60 60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1×30 1×20 2×20 4×30 3×30 4×20 3×30 2×30 2×20 4 2 2 4 Ⅱ级 2400 600 400 (二层)260 (一层) 120 20 2 2 4 3 3 Ⅲ级 2000 400 360 (二层)210 (一层) 100 16 4 2 2 3 城市小型站 普通型 1000 400 200 (二层)100 (一层) 40 16 4 120 105 90 75 60 40 50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1×30 1×30 4×30 3×30 3×30 2×30 2×30 2×20 1×50 (隔仓) 2 2 4 续表 类型 最大占地 面积 (m2) 最大罩棚 面积 (m2) 最大站房面积(m2) 加油机配置(台) 油罐配置 地理 位置 销量 总面积 其中 便利店 最大加油 枪数(把) 八枪 机 六枪 机 四枪 机 双枪 机 折算 总容积 (m3) 配置 级别 (GB 50156) 柴油 (台×m3) 汽油 (台×m3) 一 类 站 城市小型站 便利加油点 400 200 40 _ 4 2 60 40 50 三级 三级 三级 2×30 2×20 1×50 (隔仓) 1 撬装加油装 置 300 _ 20 _ 4 2 20 三级 1×20 (隔仓) 二 类 站 高速公路服务区 站 I级 4000 10000(含服务区) 1000 1200 (含服务区) 460 (二层)380 (一层) 140 24 4 4 175 165 160 135 115 110 105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3×50 5×50 4×50 3×50 3×50 2×50 3×30 2×50 2×20 2×30 2×30 2×20 2×30 2×30 4 2 2 4 8 旅游区 站 I级 8000 1000 460 (二层)380 (一层) 120 24 5 2 4 2 2 4 Ⅱ级 6000 800 410 (二层)310 (一层) 100 18 4 2 2 2 2 城郊结合部站 I级 3800 1000 460 (二层)380 (一层) 140 32 2 4 2 2 4 4 2 Ⅱ级 3400 800 410 (二层)310 (一层) 120 20 4 2 2 4 4 Ⅲ级 3000 600 360 (二层)220 (一层) 100 18 3 3 4 2 2 续表 类型 最大占地 面积 (m2) 最大罩棚 面积 (m2) 最大站房面积(m2) 加油机配置(台) 油罐配置 地理 位置 销量 总面积 其中 便利店 最大加油 枪数(把) 八枪 机 六枪 机 四枪 机 双枪 机 折算 总容积 (m3) 配置 级别 (GB 50156) 柴油 (台×m3) 汽油 (台×m3) 二 类 站 环城快速路站 I级 3800 1000 460 (二层)380 (一层) 140 24 2 2 2 175 165 160 135 115 110 105 一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3×50 5×50 4×50 3×50 3×50 2×50 3×30 2×50 2×20 2×30 2×30 2×20 2×30 2×30 4 2 4 Ⅱ级 3000 800 410 (二层)310 (一层) 120 20 4 2 2 4 4 Ⅲ级 2200 600 360 (二层)220 (一层) 100 18 3 3 4 2 2 国道站 、 省道站 I级 3800 800 460 (二层) 380 (一层) 140 28 2 4 4 2 4 Ⅱ级 3000 600 410 (二层)310 (一层) 120 24 2 2 2 4 2 4 Ⅲ级 2200 400 360 (二层)220 (一层) 100 20 4 2 4 2 2 三 类 站 县级市 、 县城城区 站 I级 2000 600 440 (二层)300 (一层) 140 16 4 120 105 90 75 70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4X30 3X30 2X30 1X30 3X20 2X30 2X30 2X30 2X30 2X20 1 3 Ⅱ级 1800 400 400 (二层)260 (一层) 120 12 2 2 3 Ⅲ级 1600 300 360 (二层)210 (一层) 100 6 3 2 四 类 站 乡镇站 IV级 1400 400 170 70 8 4 60 60 50 三级 2X20 2X30 3X20 2X20 1X30 1X20 岸基站 __ __ 200 40 8 单枪大流量 175 一级 7X50 __ 注:1. 占地面积不含进站引道和确保安全间距必须预留的占地。 2. 高速公路服务区站的占地面积包括服务区占地数值,如果不包括服务区,则占地面积为3000m2~4000m2。 3. 对位置特殊和有特殊要求的加油站(如城市小型站、便利加油点、撬装加油装置),其建设规模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4. 站房面积不含洗车、车辆保养等非油品功能用建筑物面积,如非油经营需求,各级便利店面积可适当调整±10%。 5. 一类Ⅰ级加油站如发卡业务量较大,可设发卡间。 6. 城市站应采用承重式油罐区,公路站宜采用非承重式油罐区。 7. 城市站加油机不宜超过六台,且宜配置四枪四油品;六枪三油品;六枪三油品与四枪四油品组合;当加油站经营油品数增加时,可设八枪四油品L型加油机。为大型车辆加注柴油的柴油加油枪宜采用大流量,且布置在靠近道路一侧;油罐总容量折合成汽油不得超过120m3。 8. 公路站加油机不宜超过8台(高速公路服务区站不超过10台),且采用双枪双油品与六枪三油品组合配置,为大型车辆加注柴油的柴油加油枪宜采用大流量。油罐总容量折合成汽油不得超过180m3。 6 站址选择 6.1 应符合城镇总体发展规划、道路规划、环境保护、防火安全等要求。 6.2 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投资管理细则》关于开发加油站的标准规定执行。 6.3 站址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成品油销量、车流量、车型、车辆进站率、非油品的需求等因素选择在车流量较大、交通便利的地段。 6.4 站址的选择既要满足各种车辆对加油的需求,又要兼顾非油品业务的需求。 6.5 站址的选择要节约用地并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宜有方便的电源、水源、热源及通信线路;宜避开地下构筑物、各类地下管线、地下电(光)缆、塌陷区及有洪水、滑坡危险等地质不良地段;宜选择在与公路高差小的区域。 6.6 加油站的汽油设备和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规定(附表二)。 6.7 新站址应与现有加油站保持合理的距离。 6.8 岸基加油站应选在船舶流量较大且陆路交通便利的岸边。海边站应防止潮汐侵害,江、河、湖边站应按50年一遇洪水灾害设计。 7 总平面布置 7.1 总平面布置中各建设单元应满足油品及非油品业务的需求,布局、站内行车道、停车位等设置应合理,节省用地,体现以人为本、方便顾客、快捷高效、方便操作,并预留发展空间。 7.2 各建设单元的布局设计,应体现人性化,应全面考虑消费者需求,符合消费习惯和需求心理。加油业务、非油业务、卸油、便利店送货等流程设计合理、方便、高效。 7.3 加油站建设规模应在考虑加油高峰时段加油量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计。 7.4 加油岛数和加油机枪数的确定、油品配置、加油区布置,应在加油能力测算基础上进行,使设计既经济又合理。 7.5 总平面布置要突出加油区,要保证车辆加油方便、通行顺畅。城市站站房和罩棚宜采用平行道路布置,公路站站房和罩棚宜采用垂直道路布置。面积较大的公路站可采用大小车分区加油的L型加油区或分体式罩棚的多元布置方式。 7.6 城市站以小车和轻型车加油为主,加油区宜选用矩阵式布置;公路站大车较多,加油区宜选用通过式布置。 7.7 根据加油车辆的外形尺寸,确定加油区的布置,矩阵式布置时两排岛之间宜采用3车道,宽度不小于12m,通过式布置两排岛之间宜采用2车道,宽度不小于8m。矩阵式布置时大车加油位柱距宜选择14m~20m,小车加油位柱距不小于8m。 7.8 油品设定应满足需求,油品分布应合理、方便,柴油油品宜布置在靠近站外道路一侧。 7.9 5000t以上有加油高峰段的加油站,宜设置自助加油位,优先考虑布置在靠近便利店的加油岛处,便利加油点和高档社区站应全部采用自助加油方式。 7.10 加油岛方向宜使加油车辆朝向便利店。 7.11 便利店前及站内适当位置,应设有足够数量的停车位,为顾客非油品消费提供方便。 7.12 城市站设中、小车停车位,公路站设大、中、小车停车位。大车停车位一般设置在加油站里侧。汽车保养和洗车服务附近可设置等候停车位。在洗车出口附近设置除尘擦车位。 7.13 多雨地区,罩棚和站房之间宜搭接或采用遮雨棚相连接。 7.14 非油品服务区可根据加油站类型、占地面积,采用集中或分散布置,并符合消费流程和习惯。条件允许情况下,洗车保养间宜采用通过式,布置在站区里侧靠近出口方向。条件受限时也可采用往复式,选择合适位置布置。 7.15 加油站设计通过标准化设计,立体化布置,边角地使用和安全技术应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7.16 油罐区分为承重和非承重两种,城市站应采用承重式,公路站当销量大和用地紧张时应采用承重式,其他情况下可采用非承重式。 7.17 承重罐区宜布置在靠近出口侧,当布置在出口侧有困难时可布置在其他位置。卸油口的位置应使油罐车卸油时车头朝向站外道路侧或出口侧。非承重罐区宜布置在站区里侧,罐区布置要保证安全,便于卸油,通行顺畅,尽可能靠近加油岛,减少管道长度。 7.18 加油量较大(含城市小型站)各种条件具备的加油站,加油枪的布置应满足车辆在任一加油位都能加到所需的油品;对加油量较小及投资等其他条件受限的加油站,不能实现车辆在任一加油位都能加到所需油品时,应将临近站外道路侧的加油位设置为柴油加油位,低标号汽油加油位居中,高标号汽油加油位设置在最里侧。 7.19 采用承重罐区的加油站,其通气管宜沿站区实体围墙或罩棚支柱敷设;采用非承重罐区的加油站,其通气管宜在罐区内敷设。密闭卸油点宜设在实体围墙旁或加油岛上或旁边。 7.20 在符合城市道路、公路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加油站罩棚靠近道路。 7.21 加油站地坪宜高于站前道路路面。站内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7.22 加油站正面宜为敞开式。站区除道路侧外,周围应设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实体围墙。根据市政要求或为了增加加油站整体通透效果,可设非实体围墙。 7.23 在出口能满足出车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入口道路宽度和等待加油停车位。 7.24 加油站加油、卸油、停车场地及行车道应采用水泥混凝土地面,路基与路面应按行车产生的荷载应力进行设计并符合有关道路设计规范,其他场地应按非行车道设计。与站外沥青路面连接的引道可采用沥青路面。 7.25 高速公路服务区站及旅游区站根据需要可建独立的卫生间。 7.26 站内非作业场地宜进行绿化,绿化应采用非油性植物,临道一侧种植的绿化植物高度不宜超过0.4m。 7.27 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 橇装式加油装置一般服务于企业自用和专项工程施工场所,也可面向社会经营(如与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执行)。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其设计与安装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加油站技术规范》SH/T 3134 。 7.28 岸基加油站站房与岸边平行。油罐采用非承重,设置在站房的左、右或后侧。卸油点和通气管按汽车加油站非承重油罐区布置。加油机靠近岸边且单排布置,两台加油机的距离应按加油船只的长度设计。 8 罩棚与加油岛 8.1 罩棚 8.1.1 罩棚结构可采用型钢结构、螺栓球网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1. 通过式罩棚,宜选用型钢结构;矩阵式罩棚,宜选用螺栓球网架结构;沿海及风荷载较大的地区宜选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2. 当采用型钢结构时,构件宜采用焊接变截面H型钢,其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3. 当采用螺栓球网架结构时,宜采用正放四角锥结构形式,杆件钢管宜采用结构用无缝钢管或高频焊管,其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4. 当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时,荷载设计及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规定,梁、板、柱混凝土标号不小于C25,梁采用上返梁形式,罩棚底面平齐。 5. 用在腐蚀性环境的罩棚,应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程》GB 50046采用防腐措施。 8.1.2 罩棚棚体形状以矩形平顶为基本型,为了满足加油需求可采用“L”型,罩棚边缘投影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在当地有特殊要求时,可进行个案设计。 8.1.3 罩棚与站房一般不宜搭接,但在有需求和多雨地区,也可采用遮雨棚搭接或罩棚主体与站房搭接两种形式。无台风地区,当站房与罩棚间距较小,可采用遮雨棚搭接形式;有台风地区,或站房与罩棚间距较大时,采用罩棚主体与站房进行搭接的形式。 8.1.4 罩棚棚体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顶棚网架结构耐火极限要求,所选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品种及涂层厚度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要求。 8.1.5 罩棚棚顶采用浅灰色彩钢板屋棚面(用于非混凝土罩棚),彩钢板厚度不小于0.6mm,排水宜采用有组织排水,棚顶水经天沟集中后由结构柱侧(或结构柱内)排水管排出,排水管宜选用DN100钢管,南方柱侧排水可选用PVC管,寒冷地区也可由两侧天沟直接排出。Ⅲ、Ⅳ类站面积较小的罩棚也可采用散排形式。 8.1.6 一类(含城市小型站)、二类和其他类Ⅲ级以上加油站中的型钢结构罩棚及网架结构罩棚均应吊顶,混凝土罩棚及其他类、级加油站中的非混凝土罩棚不吊顶。吊顶材料见本标准第13章相关规定。 8.1.7 对于利旧的罩棚,在改造前应按国家现行的规范规定,宜进行无损伤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再进行改造。 8.1.8 罩棚支柱的排布方式按排可分为单排支柱及多排支柱;按列可分为单支柱和双支柱; 1. 型钢罩棚:罩棚为单排支柱,柱距不宜大于12m,悬挑距离不宜大于5m,当加油岛数为2或3时,宜选用单支柱支撑;当加油岛数为1或4以上时,宜选用双支柱支撑;当罩棚为多排支柱时,柱距不宜大于15m,悬挑距离不宜大于5m,宜选用单支柱支撑。 2. 网架罩棚:罩棚为单排支柱,柱距不宜大于15m ,悬挑距离不宜大于5m,当加油岛数为2或3时,宜选用单支柱支撑;加油岛数为1或4以上时,宜选用双支柱支撑;当罩棚为多排支柱时,柱距不宜大于20m,悬挑距离不宜大于6m,宜选用单支柱支撑。 3. 混凝土罩棚:当柱距大于12m时,悬挑距离不宜大于4m,可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其他特殊混凝土结构;单排支柱罩棚,应选用双支柱支撑,多排支柱罩棚,宜选用单支柱支撑。 8.1.9 可变荷载的设计基准期:基本活荷载、风雪荷和雪荷载均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按50年一遇风压和雪压值进行计算。罩棚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应取各自的不利的效应组合进行设计。根据各地的自然情况,充分考虑当地地震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风、雪荷载的频遇性,确定控制荷载的组合。 8.1.10 罩棚的下棚面距地坪高度按下列条件确定: 罩棚面积>1000m2,高度为7.0m; 800m2<罩棚面积≤1000m2,高度为6.5m; 600m2<罩棚面积≤800m2,高度为6.0m; 400m2<罩棚面积≤600m2 ,高度为5.5m; 罩棚面积≤400m2,高度为5m。 8.2 加油岛 8.2.1 加油岛形状采用哑铃型。 8.2.2 加油岛根据岛上罩棚柱数量可分为:无柱加油岛、单柱加油岛、双柱加油岛。 8.2.3 加油岛的布置可与站房平行、垂直或以一定角度倾斜。 8.2.4 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边缘距加油岛端部不应小于0.6m。加油岛进车方向宜设防撞柱。 8.2.5 加油机应采用螺栓连接固定在底座上,同系列加油机底座安装型式应保持一致。 8.2.6 环保要求高的地区,加油机底座宜设置接油槽。 8.2.7 加油机底座宜采用成品加油机底座,根据实际需要也可现场制作。 9 站房与辅房 9.1 站房分为城市型和公路型两类,根据地域不同又分为南方型及北方型。辅房分为生活用房、独立卫生间(水厕、旱厕、环保厕所)、汽车保养间、洗车间等。 9.2 站房、辅房以矩形平顶型式为基本型,为了布置的需要可个性化设计。 9.3 一类、三类城区Ⅰ、Ⅱ、Ⅲ级站宜采用二层站房(便利加油点应采用一层站房),个别地区如有限制要求时也可采用单层站房;二类站宜采用集中型站房,如站区面积较小时,可采用二层站房;如站区面积较大时,可采用分散布置的单层站房和辅房;四类站站房宜为单层。 9.4 二层站房的一层主要功能为经营业务,设置有便利店、重货储藏间、综合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北方增加一间锅炉房,南方如采用集中空调时应设设备间,公路站增加一间发电间。二层右上角布置轻货、贵重货品储藏间,与配电间紧邻,共同套在站房第二办公室内。休息室2~3间居于中部,左侧为餐厅(公路站与活动室合建),员工内部卫生间和淋浴间。 9.5 发卡间只在有发卡业务需求的城市Ⅰ级加油站设置,可设置在站房一层的综合办公室内,门的位置应开在站房正立面,如条件不允许可设在楼梯间或便利店内。其他级别的加油站如有发卡业务,可在收银台设置发卡工位。设置发卡业务的加油站在站房外立面应有专用标识标牌。 9.6 单层站房功能间一般包括便利店、综合办公室、储藏间、卫生间、休息室、餐厅、淋浴卫生间、配电间等,公路站设置活动室和发电间,如当地停电频率较高,城市站亦可设置发电间,北方站房设置锅炉间;当设置辅房时,辅房内可设置休息室、餐厅、活动室、淋浴卫生间、发电间,锅炉间;所有辅助用房建筑风格和室内外装修宜与站房相协调。 9.7 高速公路站服务区可设置住宿、餐饮等功能用房。 9.8 根据需要,有选择的设置汽车保养间、洗车间、独立卫生间等辅房,在缺水地区,可设置旱厕,在特殊环保要求的地区,可设置环保卫生间。当汽车保养间、洗车间与站房合建时,相邻墙体应进行防水、防潮处理。 9.9 站房内房间布置原则:便利店应布置在站房前侧,便利店门宜设在正面中间位置,特殊情况便利店可双面开门。收银台宜设在便利店左里侧或入口右侧。卫生间、淋浴间、餐厅等用水房间宜集中布置,卫生间宜在便利店内开门。锅炉间、发电间、配电间等有防火距离要求的功能间应远离油罐区和加油机。 9.10 便利店正、侧立面宜采用黑色框门窗(门采用高档铝合金装饰门,安装闭门器,窗采用节能效果好、耐久性好的窗,如断热铝合金窗等),窗台高300mm,门窗玻璃应采用双层中空玻璃,严寒地区可采用三层中空玻璃,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内门采用实木门及防盗门,卫生间门应安装闭门器。 9.11 便利店门宜设置内门斗;门斗采用专业铝镁合金型材制作框架,框架内镶嵌钢化玻璃。 9.12 汽车服务间外门高3m,可采用翻板门,生活辅助房正立面门高3m,采用高档铝合金玻璃门,其他立面根据需要设置防盗门、防火门及保温门。内门采用实木门。独立厕所外门高3m,采用高档铝合金玻璃门。 9.13 单层站房层高为3.90m,女儿墙高度0.75m,便利店室内吊顶后净空高度不小于3.00m; 二层站房的一层层高为3.60m,便利店室内吊顶后净空高度不小于2.80m,二层层高为3.00m;女儿墙高度0.80m。 9.13.1 站房正面设置1.20m宽,0.15m高的台阶,便利店门前设坡道,其他三面为不小于0.80m宽的散水。 9.13.2 汽车服务间(包括自动洗车间)层高及面积应结合房间内所布置的设备进行确定。南方地区,洗车循环水处理设备可放置在室外;北方地区依据设备工作温度需求,应放置在室内,并采取适当的采暖、保温措施。 9.13.3生活辅助房层高为3.60m,独立厕所层高为3.60m。 9.14 站房、辅房结构:宜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或砖混结构。根据需要也可采用装配式结构。 9.15 站房、辅房的基础宜采用浅基础(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对于特殊地质情况依据地质勘测报告采用桩基础或其他形式的基础。 9.16 站房和生活辅助用房均应进行节能设计,根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确定外墙和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材料及厚度,综合节能率达到50%。 9.17 站房建筑材料的确定。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材料供应及使用习惯确定墙体材料和屋面防水材料。 10 其他构筑物 10.1 其他构筑物包括:围墙、挡土墙、护坡、硬化地面(行车路面和非行车路面)、排水类构筑物(排水沟、环保沟、水封井、化粪池、钢筋混凝土水封井、涵洞等)、标识、标牌基础、消防设施(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非)承重罐区、操作井等构筑物。根据需要进行选用。 10.2 罐区形式选择 10.2.1 罐区坐落在非行车区域时,一般情况下,采用普通非防渗型罐区(只做抗浮基础);当环保要求较高时,采用防渗型非承重罐区。 10.2.2 罐区坐落在行车区域时,一般情况下,采用非防渗型承重罐区;当环保要求较高时,采用防渗型承重罐区。 10.3 一般行车地面采用C30混凝土地面,当有重载车辆通过时可采用C35钢筋混凝土地面。 10.4 挡土墙采用毛石挡土墙,特殊情况采用钢筋混凝土挡土墙。 10.5 围墙分为实体围墙及非实体围墙,围墙总高均为2.2m,实体围墙采用机制砖砌筑,非实体围墙采用铁艺护栏和机制砖砌筑的墙垛、墙裙形式。 11 工艺与设备 11.1 工艺流程 加油工艺流程分为潜油泵式和自吸式两种。当装设油气回收系统时,应在两种基本流程中增加油气回收工艺。 11.1.1 潜油泵加油工艺 1. 当一种油品同时供多台加油机(枪)加油时,宜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 2. 当油罐至加油机之间的出油管道长度大于50m时,宜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 11.1.2 自吸式加油工艺 1. 当一种油品同时供应不多于四把枪时,宜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 2. 当油罐至加油机之间出油管道长度不大于50m时,宜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 3. 每台加油机应按加油品种单独设置进油管。 11.1.3 带油气回收系统工艺 1. 卸油油气回收工艺 (1)当采用卸油油气回收工艺时,必须保证系统密闭性,汽油卸油接口和油气回收接口应安装DN100带阀的快速阳接头; (2)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应为正压2000Pa ~3000Pa,负压200Pa~500Pa; (3)为防止密闭系统卸油冒罐情况发生,可在卸油管线罐内接管上安装卸油防溢阀或在通气管线上安装防溢浮球阀。 2. 加油油气回收工艺 (1)加油油气回收应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系统。 (2)汽油加油机与油罐之间应设油气回收管道,多台汽油加油机可共用1 根油气回收总管,油气回收总管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3)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有防止油气反向流至加油枪的措施。 (4)加油机应具备回收油气功能,其加油枪的气液比宜设定在1.0~1.15 范围之内。 (5)在加油机底部与油气回收立管的连接处,应按装一个用于检测液阻和系统密闭性的丝接三通,其旁通短管上应设公称直径为25mm 的球阀及丝堵。 (6)汽油通气管管口尚应安装机械呼吸阀,机械呼吸阀的工作压力应为正压2000Pa ~3000Pa,负压1500Pa~2000Pa; 11.2 工艺管道 11.2.1 工艺管道的设计压力: 1. 钢质油品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6Mpa; 2. 钢质油气回收管道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0.13MPa; 3. 非金属复合材料油品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 4. 非金属复合材料油气回收管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Mpa。 11.2.2 工艺管道的设计流速: 1. 钢制管道内油品流速应小于4.5m/s; 2. 复合材料管道内油品的流速应小于2.8m/s。 11.2.3 进油管道 1. 进油必须采用密闭进油方式; 2. 卸油口宜集中布置在地面以上,汽油卸油口和卸油油气回收接口应采用带阀的快速阳接头,柴油卸油口采用快速阴接头; 3. 进油管道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5‰; 4. 安装在油罐内的进油管宜安装卸油防溢阀。 11.2.4 出油管道 1. 油罐与加油机之间的出油管道应长度短,弯头少,转弯处宜采用现场煨制或成品弯头; 2. 出油管应埋地敷设,且不得穿过站房等建、构筑物; 3. 管道与加油机的连接应根据加油机进油接管连接形式确定,潜油泵式必设紧急切断阀。 11.2.5 通气管 1. 通气管宜集中布置 (1)承重罐区油罐的通气管宜布置在实体围墙旁或沿罩棚支柱敷设; (2)非承重罐区油罐的通气管宜布置在罐区围堰附近。 2. 通气管的横管应坡向油罐,坡度应不小于5‰; 3. 汽油与柴油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布置。管口应高出地面4m以上,应设阻火器。当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通气管管口应安装机械呼吸阀。 11.2.6 油气回收系统工艺管道 管道应坡向油罐,坡度不应小于1%。当加油油气回收管道不能满足坡度要求时,应增加集油装置。 11.2.7 工艺管道的材质 1. 固定工艺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 2. 在对钢管有严重腐蚀作用的地段直埋时,可选用耐油、耐土壤腐蚀、导静电的复合管材,其体电阻率不应大于108Ω.m,其内表面电阻率不应大于1010Ω,其他技术指标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3. 油气回收系统的工艺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11.2.8 工艺管道的连接 1. 埋地敷设的钢制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 埋地敷设的复合管材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 11.2.9 工艺管道的埋设 埋地工艺管道的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4m。敷设在混凝土场地或道路下面的管道,管顶低于混凝土层下表面不得小于0.2m。管道周围应回填不小于100mm 厚的沙子或细土。 11.2.10 工艺管道的防腐 1. 埋地钢质工艺管道外表面的防腐设计应符合《钢制管道及储罐防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SY0007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防腐绝缘保护层的加工、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控制工程技术规范》SH3022的各项规定;除锈等级应为St3级; 2. 复合管材外表面不需做防腐。 11.2.11 工艺管道的施工、检验及验收执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中工程施工的规定。 11.3 加油机 11.3.1 加油机的分类 1. 按油品从油罐流入加油机的输油方式分为自吸式加油机和潜油泵式加油机; 2. 按给汽车油箱加注油品的操作方式分为一般机油机和自助式加油机; 3. 按流量大小分为中小流量加油机和大流量加油机; 4. 按功能、机内零部件配置档次分为普通加油机和高档加油机。 11.3.2 加油机的选用 1. 应选用带自封式加油枪的加油机; 2. 汽油加油枪汽油的流量不应大于50L/min。流速不应大于4.5m/s; 3. 自吸式加油机自吸泵的进口真空度应不小于54KPa,出口压力应小于0.3MPa; 4. 同一座加油站宜选用同一品牌的加油机,需要安装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工艺,应选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机; 5. 采用多枪多油品的加油工艺,宜选用一台油罐安装一台或二台潜油泵供多枪的加油机; 6. 城市加油站每台油罐供应少于4把枪时,宜选用自吸式变频加油机,当一台油罐供应多于4把枪时,宜选用潜油泵变频式加油机; 7. 普通加油机适用于各类、级加油站,各类Ⅰ级站宜选用高档加油机。 8. 公路站中给大中型柴油车以及岸基加油站为驳船加注柴油时,宜选用大流量柴油加油机; 9. 年销量5000t以上的城市加油站宜采用卡机联接加油机,城市Ⅰ级站、便利加油点(绿岛站)宜采用自助式加油机; 10. 城市站加油车辆停在任一加油位都能加注到所供油品的种类时应: (1)只供应两种油品时宜选用四枪双油品或双枪双油品加油机; (2)供应三种油品时宜选用六枪三油品加油机; (3)供应四种油品时宜选用四枪四油品或八枪四油品加油机。 11. 公路站 (1)加油区按大型车辆和中、小型车辆分区设置时,大型车辆加油区应选用双枪双油品或双枪单油品大流量柴油加油机;中、小型车辆加油区按城市站设计; (2)加油区不按车型分区设置时,临近站前道路侧采用为大型车辆加油的双枪双油品或双枪单油品大流量柴油加油机;靠站房侧采用多枪多油品加油机。 12. 摩托车加油位宜选用小流量为摩托车加油的专用加油机。 11.4 加油机安全 11.4.1 加油枪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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