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举报
开通vip

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共同体 指令 各成员国有关燃气器具的法律 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欧洲共同体 指令重新起草 在附录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欧洲共 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 在采用欧洲共同体 指令...

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发布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洲共同体 指令 各成员国有关燃气器具的法律 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欧洲共同体 指令重新起草 在附录 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欧洲共 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 在采用欧洲共同体 指令 时 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 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 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 单线标示 在附录 中列出了本标准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为便于使用 对于欧洲共同体 指令 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指令 一词改为 本标准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前言 本标准代替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通则 本标准与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投放市场和自由流通的有关规定 由详细和具体的安全技术规定改为原则性和通用性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附录 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浙江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市金美达 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顺德市美的厨具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海南爱普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宁波三国机械电 子有限公司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樱花卫厨 中国 有限公司 艾欧史密斯 中国 热水器有限公 司 萨巴夫 中国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高勇 茅忠群 黄日华 邱国利 朱荣明 王建华 操恺 廖金柱 鞠平 鲁齐 杨小 丰 张维华 本标准于 年 月首次发布 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引 言 各国有责任保护人民与动植物的安全与健康 防止燃气燃烧器具 简称燃具 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 生的事故和危害 世界各国通过技术法规 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 确定了安全等级和强制性条款 这些等 级和条款不应成为国家间贸易的障碍 由于各国燃具销售立法不同 在确保安全 环境保护的前提下 应尽量减少销售的障碍 确保自由贸 易 为加强燃具的管理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需要 根据国内外有关标准和技术法 规的规定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 的要求 以相应的燃具和燃具配件国际标准为基础 使本强制性标准能与 相关的标准密切对应 为市场准入提供坚实的基础 本标准的特点 本标准仅在依其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目标上有约束力 而对如何实现基本要求的方式和方法 上则没有约束力 凡是符合燃具标准的产品 可被推定为符合本标椎的基本要求 从而可在市 场内自由流通 用合格评定程序保证本标准的有效实施 合格评定的模式按我国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主管部门指定机构依据有关规章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进行合格评定 以保证产品投放市 场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燃烧器具 简称燃具 投放市场和自由流通 合格评定和基本要求方面的安全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燃烧气体燃料 用于烹饪 供暖 热水生产 制冷 照明或洗涤并在其正常水温不超过 的 燃具 机械鼓风的燃烧器和装有这种燃烧器的加热设备也视为燃具 除机械鼓风的燃烧器和装有这种燃烧器的加热器外 在市场上单独销售的 用于装入一个燃 具中或组装成这种燃具的安全装置 控制装置 调节装置和组件 简称配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那些专门设计用于工业场合实施工业过程的工业燃具 本标准所指的气体燃料是指在 气压下 温度 时为气态的任何燃料 本标准所指一台燃具 正常使用 是指处于下述状态时 按生产厂说明书正确安装并定期维护 在燃气质量变化正常和供气压力波动正常情况下使用 按燃具的预定用途使用或能够合理地按预期的方式使用 投放市场和自由流通 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以保证本标准第 章规定范围内的燃具和配件 在其正常使用时不会危及 人员 家畜和财产安全的情况下 才能够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 本标准第 章规定范围内的燃具和配件标准 应支持本标准第 章中所规定的对其适用的基本要 求 不得禁止 限制和阻碍符合本标准第 章基本要求的燃具和配件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 燃具和配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燃具及配件经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时 可投放市场和 自由流通 燃具和配件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危及人员 家畜和财产安全或燃具和配件涉及安全性能受到损害 时 有关机构应进行相应的检验 采取适当措施从市场上招回这些有问题的燃具和配件 并禁止和限制 其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 特别是造成上述情况的理由是下面原因时 燃具和配件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实施国家相关标准不当 国家相关标准存在缺陷 合格评定程序 合格评定程序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要求 对燃具的基本要求也适用于有同样要求的燃具配件 一般条件 燃具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使其按本标准 的规定正常使用时操作安全 不应对人员 家畜和财 产带来危险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燃具投放市场时必须带有下列用规范中文表示的说明书和警示标志 供安装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书 供用户使用的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专用的警示标志 此标志也应同时出现在包装上 供安装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书必须包括安装 调试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说明 该说明应能确保燃 具的正确安装 调试 维修及操作安全使用 说明书中必须有下列内容 所用燃气类型 所用气源压力 需要新鲜空气流动 燃烧所需空气的供给 当燃具没有配备本标准 所述的装置时 应避免形成危险的未燃气体混合物积聚 燃烧产物消散的条件 机械鼓风的燃烧器和装有这些燃烧器的加热设备 其性能和组装应符合可适用的基本要求 在 适当的地方 应列出一张由生产单位推荐的组装表 供用户使用和维护用的说明书必须包括安全使用所需的所有说明 特别对使用限制 安装环境 及通风要求的说明 燃具和它包装上的警示标志必须清楚的标出所用的燃气类型 气源压力和使用限制 特别是安 装环境和通风要求 设计和制造的燃具配件 按安装说明书装入燃具后 必须能够正常履行其预定的用途 燃具配件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安装 调试 操作和维修的说明 材料 材料必须适合其预定用途 必须能经受住预期的工艺 化学和高温等条件 事关安全的重要材料 其特性必须由燃具生产企业和材料供应企业予以保证 设计和制造 总则 燃具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时 不应有不稳定 变形 泄漏或磨损等危及安全的情况发生 燃具在起动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水不得影响燃具的安全性 燃具必须确保在外部万一着火时 其爆炸危险减至最小 燃具必须保证燃气通路中不发生水和空气的侵入 当辅助能源正常波动时 燃具必须保持安全工作 当辅助能源异常波动 失效或恢复供应时 燃具必须处于安全状态 燃具应能防止交流电源的危害 采用交流电源的燃具和配件应符合低压电气方面的安全要 求 燃具的所有承压部件 必须能承受机械和热的应力 并不得产生任何影响安全的变形 燃具必须保证当安全 控制和调节装置发生故障时 不会导致不安全状态的发生 当燃具设有安全装置和控制装置时 其安全装置的功能必须由控制装置控制 燃具中在制造阶段已定位或调整好 而不适合由用户和安装人员操作的部件 必须有适当的 保护措施 手柄和其他的控制定位装置 必须有明确的标志并给出适当的说明 应避免操作中出现差 错 这些装置的设计应能避免误操作的发生 燃气意外释放 燃具心须保证燃气泄漏速率 泄漏量 是没有危险的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燃具必须保证点火 再点火和火焰熄灭之后燃气释放受到限制 应避免未燃燃气在燃具内积 聚造成的危险 用于室内的燃具 必须设置防止未燃燃气在室内积聚造成危险的特殊装置 没有安装这种特殊装置的燃具 其安装场所必须有足够的通风 以防止未燃燃气积聚造成的危险 安装场所空间的大小和通风条件应根据燃具的特性确定 点火 燃具必须保证点火装置在正常使用时符合下列规定 点火和再点火是稳定和安全的 长明火应是稳定和安全的 燃烧 燃具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时火焰稳定和燃烧产物中有害物的限定浓度 燃具必须保证在正常使用时燃烧产物不会有意外的排放 与排放燃烧产物的烟道相连的燃具 必须保证在排烟不正常情况下 不会有危险数量的燃烧 产物排放到有关房间内 独立的无烟道的家用燃气供暖器具和无烟道的其他燃具 必须保证在有关的房间或空间内的 一氧化碳浓度 在预定的使用时间内不危害人员的健康 能源的合理利用 在充分反映技术水平并考虑安全因素的前提下 燃具必须保证能源的合理利用 温度 设置在靠近地面或其他表面的燃具部件 其温度严禁达到危害周围建筑物的程度 燃具的按钮和手柄等操作部件 其表面温度不得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家用燃具外部部件的表面温度 除与热辐射有关的表面和部件的温度外 在使用条件下 不得 对使用者 特别是儿童造成任何危险 必须为使用者考虑适当的反应时间 食品和生活用水 在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用于制造燃具的材料和零部件 如有可能与食品和生活用水相接触 则不得损害其质量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对照 表 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 表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对照 本标准章条编号 对应的欧洲共同体 指令章条编号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附录 前言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条 第 章 第 章 第 章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的第 段 第 段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附录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 录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表 给出了本标准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 表 本标准与欧洲共同体 指令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 本标准的章条编号 技术性差异 原 因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第 条的 款 各 成员国间燃气类别及相应压力应及时通报 由燃气专业的其他标准通报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第 条 各成员国 间标准协调程序 我国不适用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第 条的 款 各成员国间市场流通中燃具出现安全问题时 其从市 场招回的措施和处理程序 我国已有相关规定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第 章 合格评定 程序 第 章 合格标志 第 章 最终条款 我国已有相关规定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附录 的 条 第 段 使用有毒燃气和大型厨房燃具必须安装上述装 置 防止未燃燃气在室内积聚造成危险的特殊装置 不符合我国国情 修改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附录 的 中 无烟道的快速热水器 为 无烟道的其他燃具 为适合我国国情和相关规定 删除欧洲共同体 指令的附录 合格评定 程序 附录 合格标志和铭牌 附录 设计文件 附 录 评定指定机构的最低要求准则 我国已有相关规定
本文档为【GB 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27214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214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8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1-12-22
浏览量: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