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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谋与矿难_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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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合谋与矿难_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聂辉华 蒋敏杰 内容提要:矿难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共治理难题之一。本文首次利用 1995—2005 年省 级层面的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事故样本,检验了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的合谋以及其他 因素对矿难的影响。特别地,本文主要用三个变量度量政企合谋的程度:主管安全生产的 副省长是否本地人、是否在任期的第五年以及任现职时是否超过 50 岁。结果表明, 1995—1997 年,当国有重点煤矿由中央政府管理时,政企合谋没有对煤矿死亡率产生显 著影响;1998—2002 年,当国有...

政企合谋与矿难_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聂辉华 蒋敏杰 内容提要:矿难成为中国最大的公共治理难题之一。本文首次利用 1995—2005 年省 级层面的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事故样本,检验了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的合谋以及其他 因素对矿难的影响。特别地,本文主要用三个变量度量政企合谋的程度:主管安全生产的 副省长是否本地人、是否在任期的第五年以及任现职时是否超过 50 岁。结果表明, 1995—1997 年,当国有重点煤矿由中央政府管理时,政企合谋没有对煤矿死亡率产生显 著影响;1998—2002 年,当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时,政企合谋显著地增加了 煤矿死亡率;2003—2005 年,当负责煤炭安全监察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 煤矿安全监察局升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而与地方政府以及煤炭生产脱钩时,政企合谋 的影响变得不显著。本文的结果说明,选择年轻的异地主管官员并且增加其流动性、提高 安监机构的独立性对于降低煤矿死亡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煤矿 矿难 死亡率 合谋 * 聂辉华、蒋敏杰,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邮政编码:100872,电子信箱:niehuihua@ 263. net。作者感谢贾俊雪、李涛、刘和 望、马兹晖、毛学峰、孙文凯、谭松涛、张成思和 2009 年青年经济学家联谊会(YES)参会者及两位匿名审稿人的有益建议,同时第 一作者感谢“全国优秀博士学位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200903)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的资助。 ①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BP 世界能源统计 2008》。 ② 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美国劳工部煤矿安全与健康管理署网站,其中 2008 年中国数据根据 新华网和《2008 年全国煤炭工业统计快报》计算得到。 一、引 言 中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高的国家,但也是世界上煤矿事故死亡率最高的国家。2007 年,中 国煤炭产量为 25. 23 亿吨,占当年世界总产量的 41. 1%;美国的煤炭产量仅次于中国,占世界总产 量的 18. 7%。①但是中美两国的煤矿安全记录却相差悬殊。从死亡人数上看,最近五年,中国的煤 矿事故死亡人数超过美国的 100 倍(附表 1)。②按每百万吨煤的死亡人数来计算死亡率,从 1988 年到 2002 年,中国的煤矿事故死亡率不仅远高于美国、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而且数十倍于非洲 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附表 2)。当技术和资本可以高度流动,而中国总体经济实力位于世界前列 时,如此高的煤矿死亡率无论如何难以仅仅归咎于经济发展水平。事实上,考虑到中国在 1992— 2002 年的人均真实 GDP 相当于美国在 1957—1967 年和日本在 1965—1975 年的水平(Heston et al,2006),即便考虑了技术进步,中国的死亡率仍然远高于美国和显著高于日本(附表 2)。矿难频 仍,政府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并且多次调整了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矿山安全法》(1992)、《煤炭 法》(199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2000)、《安全生产法》(2002)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等 关于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 2000 年成立,2003 年升级为国务院负 责煤矿安全监察的直属机构,并于 2005 年升级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副部 64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级)。但是情况似乎没有明显好转,2008 年中国煤矿死亡率仍然高达 1. 182 人 /百万吨。看起来, 煤矿安全治理依然任重道远。 媒体和学术界对中国矿难多、死亡率高的原因提出了多种观点,但是这些观点通常缺乏解释 力,或者缺乏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证据。第一种观点是“中小煤矿论”,认为以乡镇煤矿为主的中小煤矿由于证件 不全、产权不清和监管空隙导致了 1994—2005 年全国 70% 的煤矿死亡人数(钟笑寒,2007)。但 是,当政府在 1997—2001 年关闭了 5 万多家小煤矿,从而减少了大约三分之一的产量时(Wang, 2006),这一时期的煤矿死亡率仍然超过 5. 0 人 /百万吨,并没有因此而下降(见附表 2)。并且,根 据钟笑寒(2007)的计算,即便是安全系数最高的国有重点煤矿,其死亡率在 1994—2005 年仍然平 均高达 2. 61 人 /百万吨。显然,“小煤矿论”无法解释上述现象。第二种观点是“投入不足论”,认 为导致我国煤矿死亡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2005 年国有重点煤矿累积的 历史欠账高达 689 亿元,乡镇煤矿安全欠账至少在 2000 亿元以上,这导致安全设施不完善,特别是 40%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同时技术人员短缺(汤凌霄和郭熙保,2006)。安全投入 不足固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煤炭行业作为一个暴利行业,为什么政府和煤炭企业会在安全方面 投入不足呢?引进一流的安全设备不是问题,问题是政府和企业行为背后的激励机制。第三种观 点是“产权模糊论”,认为采矿权不稳定,采矿收益分配方式不清晰,以及政府“一刀切”式的关井政 策,导致煤矿企业缺乏长远预期,生产投入和安全投入不足,是谓“产权不清,矿难不已”(例如,谭 满益和唐小我,2004;聂辉华,2005)。这一观点同样不能解释国有重点煤矿和地方国有煤矿的高死 亡率现象。第四种观点是“工人素质论”,认为煤矿工人的麻痹大意、素质低下和技能不高导致了 矿难,这一观点同样经不起推理。首先,大部分一线矿工都是农民工,他们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于 初中 初中体育教案免费下载初中各年级劳动技术教案初中阶段各学科核心素养一览表初中二次函数知识点汇总初中化学新课程标准 文化(曹渝等,2007),这就难以解释不同省份和不同年份的煤炭死亡率的差异。其次,我们利 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供的资料,发现 2008 年发生重大矿难的煤矿企业的所在地,在 2000—2008 年间也多次发生矿难,其中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分别在 8 年内爆发了 26 次和 22 次矿难。同一地区如此频繁地爆发矿难,这显然不能理解为矿工对安全问 题的麻痹大意。第五种观点是“政企合谋论”,认为在中央政府不了解真实生产成本的信息不对称 情形下,负责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监管的地方政府为了政治升迁和财政分权的利益,会与煤矿企业 合谋,选择低成本、高危险的生产方式———例如,通过减少安全投入、放松安全监管来增加煤矿产量 (聂辉华和李金波,2006)。当煤矿的生产与地方政府的政绩正相关时,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 的合谋必然会导致产权清晰的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很高和安全投入不足,以及证照不全的中小煤 矿在地方政府的保护下屡禁不止,因此我们认为政企合谋才是决定矿难的制度因素。困难在于,首 先,如何识别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的“合谋”?其次,如何从经验上检验基于不对称信息和重 复博弈的合谋理论?这正是本文的研究动力之一。 我们以 1995—2005 年省级层面的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事故作为样本,检验了关于矿难的几种主 要假说。特别地,我们主要用三个变量度量政企合谋的程度: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是否本地人、 是否在任期的第五年以及任现职时是否超过 50 岁。结果表明,1995—1997 年,当国有重点煤矿由 中央政府管理时,政企合谋没有对煤矿死亡率产生显著影响,此时安全投入不足成为矿难的主要原 因;1998—2002 年,当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时,政企合谋显著地增加了煤矿死亡率, 其他因素的影响基本上不显著;2003—2005 年,当负责煤炭安全监察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升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从而与地方政府以及煤炭生产脱钩时,市场地位 显著地降低了煤矿死亡率,而政企合谋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变得不显著。我们的结果通过了稳健 性检验。本文第一次使用省级层面的数据来检验政企合谋对矿难的影响,并且为从经验上检验合 谋这种隐藏行动的变量以及进一步理解矿难原因提供了一个研究起点。本文的政策含义也非常显 741 2011 年第 6 期 著,即恰当地选择负责安全生产的主管官员、提高安监机构的独立性对于降低矿难死亡率具有非常 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本文在第二节简要介绍中国煤矿监督体制的变迁,第三节介绍合谋理论和计量方法, 第四节介绍数据描述以及检验结果,最后是结论。 二、中国煤矿安全监督体制变迁 煤炭是中国最主要的能源,与石油、天然气和水力相比,大约占中国 70%的能源供应。煤炭生 产企业主要包括三类: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2002 年之前还有国有煤矿矿办小 井。① 从产量上看,根据 2008 年的数据,国有重点煤矿的原煤产量大约占全国总产量的 1 /2,国有 地方煤矿大约占 1 /6,而乡镇煤矿大约占 1 /3。②从煤矿死亡人数上看,乡镇煤矿是矿难的“头号杀 手”,其死亡人数大约占整个行业的 3 /4,而国有重点煤矿的死亡人数大约为国有地方煤矿的一半 (Wang,2006)。和其他国有企业类似,由于承担了太多的社会性负担和政策性负担,再加上乡镇煤 矿的竞争,国有重点煤矿在 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长期亏损。1998 年,国务院将原煤炭部下属 的 94 个国有重点煤矿以及随煤矿上收的 174 个企业事业单位、2379 亿元资产、320 万职工和 133 万离退休人员以及近千亿元的债权债务全部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下放后,所 得税全额交给地方财政,利润全部留给企业。③从此,国有重点煤矿的安全监管工作由省级地方政 府负责,其安全监察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 中国的煤矿安全监督体制几经变迁。1949 年建国时,燃料工业部设立了安全监察处,它成为 新中国第一个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机构。20 世纪 80 年代和 90 年代,煤矿安全生产由煤炭工业部 或者能源部的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同时在地方政府和煤矿中也设立了相应的监察机构。2000 年, 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当时的煤炭工业局合署办公,隶属于国家经贸委。2001 年,煤炭工业局被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新成立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此时 的煤监局首次成为独立于煤炭生产管理体制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尽管煤监局只管安全,不管生 产,并且建立了由地方煤管局和安全监察办事处支持的垂直管理体系,但是它和其分支机构仍受国 家经贸委以及相应层次的地方政府的领导。换言之,安全监察、安全监管和煤炭生产并没有完全分 离。2003 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升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 负责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此时的煤监局才成为真正独立的煤矿安全生产 监察者,从法律上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并且不必对煤矿生产负责。由于煤矿安全生产关涉地方政 府的政绩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国家煤监局和地方尚未撤销的煤炭管理局之间仍然存在职能 重叠、利益冲突的现象。这迫使国务院办公厅在 2004 年下发 79 号文件,明确界定了“国家监察、地 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责任体系。2005 年,国家安监局升级为总局(正部级),而煤监局成为安监总 局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三、合谋理论与计量方法 在经典的合谋理论框架下(Tirole,1986,1992;Laffont,2000),一个委托人(principal)向一个监 督者(supervisor)和一个代理人(agent)发出一份“要么接受,要么走人”(take-it-or-leave-it)的总契 约,同时监督者和代理人缔结一份私下契约(side contract)。当代理人拥有私人信息并且为监督者 84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① ② ③ 由于小煤矿事故太多,国务院于 2001 年要求矿办小井在年底关闭(国办发明电[2001]25 号)。 数据来源于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数据。 “国有重点煤矿全部下放地方管理”,《人民日报》1998 年 9 月 7 日第二版。 所了解时,双方可以合谋,通过向委托人隐藏信息或隐藏行动来获取联盟的最大利益。委托人可以 通过激励政策或官僚政策来瓦解合谋,但有时这样做得不偿失,此时合谋就成为一种均衡。基于经 典的 P /S /A 分析框架,聂辉华和李金波(2006)构建了一个隐藏行动的合谋模型。他们将中央政府 看作委托人,地方政府看作监督者,企业(煤矿)看作代理人。在以 GDP 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政治和 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想在短期内增加 GDP 以便获得政治升迁或财税利益,企业想通过选择不安 全或不环保的生产方式来提高产量和增加利润,而中央政府通常难以在短期内了解地方经济增长 的真实成本。因此,在一定的条件下(如中央政府的监督成本很高,或者地方官员的任期不确定), 作为本地生产的受益者和监督者的地方政府有激励和企业合谋,选择低成本、高危险的生产方式, 从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需要注意的是,“政企合谋”不同于“官商合谋”。前者从宏观视角强 调政府和企业之间的互惠行为,这种互惠行为范围很广,例如地方政府放松给予煤矿企业的采矿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四证一照”的审批,或者 疏于对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或者减少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或者帮助煤矿企业隐瞒死亡人数, 当然也包括纵容地方官员在煤矿入股等行为。因此,政企合谋包括但不限于官商合谋,前者是一种 制度性现象,而后者可能是个人行为;前者可能是合法的,而后者一般是违法的。中央政府加大对 违法官员索贿、入股的打击力度虽然可以减少官商合谋,却难以遏制政企合谋。 “政企合谋论”为解释频繁爆发的矿难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问题是,在经验上识别政企合谋 非常困难,因为合谋属于隐藏信息或隐藏行动的行为。虽然难以找到政企合谋的直接证据,但是我 们可以找到一些从概率上更可能导致政企合谋的显性特征。合谋理论假设监督者和代理人之间的 私下契约是建立在重复博弈的基础上,即监督者和代理人的联盟维持依赖于声誉、报复或者互惠等 手段(Tirole,1992)。因此,我们预期当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具有这类特征时,政企合谋在概率 上更可能发生,从而可以作为政企合谋的间接证据。 对于国有重点煤矿而言,在 1998 年下放到省级政府管理时,其利益就与省级政府利益息息相 关。前者依赖后者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后者依赖前者提供税收、经济增长和政治利益 (如升迁)。省级政府对国有重点煤矿的管理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或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 副市长)负责,并且该副省长通常还主管工业,对本地区 GDP 的增长负有直接的责任,因此主管副 省长的身份特征是关键。①假设政企合谋的决策一方面取决于主管副省长所代表的省政府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他个人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当两者一致时,主管副省长将倾向于加强政企 合谋,否则减弱政企合谋。从重复博弈的视角看,出生于本地的副省长显然更容易与煤矿企业建立 合谋关系。另一方面,主管副省长的任期也影响到其与煤矿企业的关系。在五年一届的任期中,开 始几年,主管副省长需要时间来了解情况、构建关系,因此合谋更容易发生在临近第五年的时候。 根据法律规定,中国副部级官员是 60 岁退休,正部级官员是 65 岁退休。通常,如果主管副省长在 副部级职位上顺利任职两届还没到退休年龄,那么他很可能升任正部级职位。因此,在其他条件不 变的前提下,我们预期任现职时低于 50 岁的年轻主管副省长更不可能与煤矿企业合谋。②这样,我 们构建了三个反映政企合谋的虚拟变量:主管副省长是否本地人(Native)、是否处于任期的第五年 (Tenure5)以及任现职时年龄是否超过 50 岁(Age50)。如果是,就赋值为 1,否则为 0,并考察这些 变量对煤矿死亡率(Deathrate)的影响。另外,主管副省长以前的工作经历也可能影响其与煤矿企 941 2011 年第 6 期 ① ② 虽然省级政府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是通过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做出的,但是主管领导的意见是非常重要的。由于 我们无法观察到主管副省长的行为与煤矿企业之间的关系,我们只能依据经济学理论来推测政企合谋出现的概率。 在考察政治升迁与经济绩效的关系时,Li & Zhou(2005,1753 页,表 2)的描述性统计表明,正部级官员在平均年龄为 55 岁时升迁的比例最高。以此类推,我们假定副部级官员在 50 岁时升迁概率较高也符合实情。 业建立关系的概率,因此我们也考虑了主管副省长是否有安全生产管理经历(Exper)这一虚拟变 量。在稳健性检验中,为了更清楚地理解任期的作用,我们增加了其他任期年份(Tenurek)作为解 释变量。为了考察省长身份对矿难的影响,我们还增加了省长是否本地人(Native_g)这一虚拟变 量。注意到,我们设定的反映政企合谋的变量虽然均为主管官员的个体特征,但是它们也同时反映 了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的联系纽带,并且体现了地方政府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内在冲突或激励相容 问题。例如,即将退休的主管副省长如果推进政府与煤矿企业合谋,那么他将得到政府的某种形式 的奖励,同时也会得到来自煤矿企业的利益输送。反之,如果主管官员拒绝合谋,地方政府也可能 用一位本地官员来取代他。我们寻找合谋证据的方式与目前流行的政治关联文献的方法有些不 同,后者通过找到政治家和企业之间的显性关联(例如担任企业的顾问或董事)来判别政治家对企 业的帮助(例如,Fisman,2001;Faccio,2006)。 我们也检验了其他关于矿难的假说。为了检验“投入不足论”,我们在解释变量中加入了各省 采矿业的固定资产投资(Fixasset),用以反映煤矿企业对安全的技术设备投入。我们也加入了采矿 业人均年工资(Wage_per),以便反映煤矿企业的人力资本投入,同时检验“工人素质论”。考虑到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地方政府能够提供的安全投入经费也不同,我们将每个省份的 人均真实 GDP(Rgdp_per)作为控制变量。为了反映隶属于市、县的中小型国有地方煤矿对国有重 点煤矿的“恶性”竞争压力,我们计算了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占该省全部国有煤矿原煤产量之比 (Coal_rate),它体现了国有重点煤矿的市场地位,并且可以部分地检验“中小煤矿论”。还有人指 出,矿难难以遏制的原因之一是目前对煤矿违法行为的处罚太轻(例如 Wang,2006)。① 我们用各 省地方财政决算支出中公检法司支出的比例表示司法支出(Law_rate),它衡量该省的执法力度。 为了平滑数据,我们对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年工资和人均真实 GDP 等三个变量取了自然对数。这 样,我们构建了一个面板数据的计量方程: Deathrateit = α + β1Nativeit + β2Tenure5 it + β3Age50 it + β4Experit + β5LnFixassetit + β6LnWage_perit + β7LnRgdp_perit + β8Coal_rateit + β9Law_rateit + ε it 四、检验结果 (一)数据来源 我们收集了 1995—2005 年中国 22 个省份的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死亡人数和死亡率数据, 这些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煤炭工业年鉴》。样本中不包括天津、上海、海南和西藏等 4 个不产煤 的地区,以及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和青海等 5 个没有国有重点煤矿的地区。此外,北京缺 1996— 1997 年国有重点煤矿的死亡数据,安徽缺 1995—1997 年国有重点煤矿的死亡数据。我们剔除了 内蒙古地区和新疆地区,因为这两个地区露天煤矿比较多,其死亡率明显低于均值。这样,我们一 共得到 20 个省份的国有重点煤矿的死亡率,它们是因变量。之所以选择国有重点煤矿的数据,一 是因为国有重点煤矿的数据相对于地方国有和乡镇煤矿的数据更准确,特别是被隐瞒的概率更低; 二是因为国有重点煤矿经历了从中央管理到地方管理的体制变迁,从而有助于我们对比地方政府 与煤矿企业合谋的程度对死亡率的影响。在自变量中,关于主管副省长的出生地、任期年份、年龄、 工作经历和省长的出生地等信息来自于各省历年政府公报、政报以及人民网的官员 简历 个人简历下载免费下载简历模版总经理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资料员简历下载 。各省采 矿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来自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采矿业人均年工资和人均 GDP 均来自国家统 计局网站,后者根据 GDP 平减指数统一调整为以 1995 年为基准的人均真实 GDP。国有重点煤矿 05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①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关对煤矿的经济处罚最高只是 15 万元的罚款。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 四条规定,对违法者的刑事惩罚最高是七年有期徒刑。 和国有地方煤矿的原煤产量来自历年《中国煤炭工业年鉴》。司法支出比例根据中经网统计数据 库计算。我们在稳健性检验中使用的煤炭工业价格指数来自《中国物价年鉴 2006》。为了解决内 生性问题,我们把前任主管副省长非正常离任———除了平调、升迁和退休之外的去职———之后的继 任看作是内生的,即这些主管副省长很可能是因为发生了严重的矿难而被调到现任职位。具有内 生性任职的副省长在我们 11 年的样本中一共有 11 位,大概占全部观测值的 20%。这从一个角度 表明了中央政府对矿难问题的高度重视和严厉惩罚。 (二)数据描述 整理后的样本总共有 11 年 20 个省份的大约 172 个观测值。表 1 提供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 计。表 1 显示,即便是安全记录最好的国有重点煤矿,其死亡率均值仍然高达 2. 98 人 /百万吨,最 高时甚至一度达到 66. 96 人 /百万吨。 图 1 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1995—2005 年) 图 1 描述了历年最高死亡率变化图,其 中 1998 年死亡率最高(66. 96 人 /百万吨), 2000 年之前呈上升趋势,在 2000 年之后呈下 降趋势。根据本文第二节的叙述,1998 年正 是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省级政府的第一年, 此时政企合谋的动力已经具备。2000 年正是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的时间,因此煤矿 死亡率开始有所下降。这说明样本的特征与 直觉非常吻合。在我们的样本中,有 44% 的 主管副省长是本地人,接近一半的人在任现 职时年龄不到 50 岁,只有 13%的人曾经在安 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过。另外,超过 70% 的 主管副省长任期不超过 5 年,只有 3%的人任 期达到 10 年,接近 10%的人在任现职时年龄超过 55 岁,还有接近 40%的省长是本地人。 表 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变量代码 变量名称 单位 均值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差 最小值 最大值 个数 Deathrate 死亡率 人 /百万吨 2. 98 6. 05 0 66. 96 166 Native 主管副省长籍贯 虚拟变量 0. 44 0. 50 0 1 172 Tenure5 任职第五年 虚拟变量 0. 11 0. 31 0 1 172 Exper 安监经历 虚拟变量 0. 13 0. 33 0 1 172 Age50 任现职时 50 岁 虚拟变量 0. 56 0. 50 0 1 172 LnFixasset 固定资产投资 ln 亿元 2. 09 1. 99 - 3. 91 5. 80 168 LnWage_per 人均年工资 ln 元 9. 19 0. 44 8. 39 10. 16 170 LnRgdp_per 人均真实 GDP ln 元 8. 81 0. 59 7. 51 10. 24 171 Law_rate 司法支出 % 0. 83 0. 30 0. 25 1. 67 170 Coal_rate 市场地位 比值 0. 49 0. 25 0. 02 1 168 (三)主要结果 在样本时间内,中国煤矿安全监督体制的变迁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95—1997 年,这一时期 国有重点煤矿的生产和安全属于国家煤炭工业部管理,与地方政府没有经济和行政关系,因此我们 预测政企合谋对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没有显著影响。1998—2002 年,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省级政 151 2011 年第 6 期 府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经济和行政关系。尽管在此期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 2000 年成立 了,但是它在地方的分支机构仍受地方政府的指导和制约。因此,我们预测这一时期政企合谋对国 有重点煤矿死亡率有显著影响。2003—2005 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升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成为不受煤矿生产和地方政府影响的独立监察机构,因此我们预测政企合 谋对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的影响比较不显著。利用 1995—2005 年 2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我们得 到了三个阶段的检验结果(表 2)。 表 2 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影响因素分析(1995—2005 年) 因变量 Deathrate 时期 1998—2002 年 1995—1997 年 2003—2005 年 模型 (1)RE (2)FE (3)RE (4)RE (5)RE Native 4. 688**(0. 033) 4. 806**(0. 044) 0. 179(0. 772) 0. 381(0. 582) Tenure5 5. 644**(0. 050) 5. 526*(0. 060) 0. 485(0. 571) 1. 341(0. 205) Exper 1. 013(0. 819) 0. 704(0. 876) Age50 13. 627***(0. 002) 0. 398(0. 871) 0. 870(0. 161) LnFixasset - 0. 884(0. 144) 0. 604(0. 653) - 0. 913(0. 145) - 0. 497**(0. 052) - 0. 100(0. 635) LnWage_per - 4. 394(0. 415) - 7. 222(0. 659) - 4. 209(0. 455) 0. 883(0. 588) - 2. 301(0. 192) LnRgdp_per 1. 132(0. 693) 35. 414(0. 257) 0. 947(0. 765) 1. 179(0. 172) Law_rate - 2. 207(0. 588) - 31. 630***(0. 014) - 2. 206(0. 601) 0. 883(0. 588) 1. 280(0. 402) Coal_rate - 3. 825(0. 573) - 27. 590(0. 148) - 3. 708(0. 595) - 2. 004(0. 275) - 5. 637***(0. 001) 常数项 36. 589(0. 361) - 207. 287(0. 137) 36. 291(0. 374) 12. 207(0. 393) 14. 896(0. 273) Hausman 值 0. 523 0. 001 0. 817 0. 611 0. 092 R2 0. 223 0. 310 0. 223 0. 293 0. 547 观测值 71 71 71 39 51 注:小括号内为 p 值;***、**和 *分别表示 1%、5%和 10%的显著水平。若 Hausman 检验的 p 值大于 5%,我们就使用随机效应 (RE)模型,否则使用固定效应(FE)模型。 我们将主要关注 1998—2002 年的回归结果。在模型(1)中,我们以主管副省长是否本地人 (Native)和是否任职第五年(Tenure5)两个哑变量作为政企合谋的代理变量。在剔除了具有内生 性的样本之后,主管副省长的特征是外生的,并且在逻辑上不受固定资产投资对数(LnFixasset)、司 法支出(Law_rate)等解释变量或控制变量的影响,这保证了关键解释变量政企合谋的估计是无偏 的。使用随机效应(RE)模型得到的结果表明,Native 和 Tenure5 都显著增加了国有重点煤矿的死 亡率,这支持了“政企合谋论”。有趣的是,在控制了政企合谋变量之后,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年工 资、司法支出和市场地位等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都与理论预测的相同,但是对死亡率的影响都不显 著。①这表明,政企合谋才是导致矿难频仍的主要原因,而安全投入、工人素质、惩罚力度和经济水 平最多是次要原因。因此,遏制矿难的根本措施在于防范和瓦解政企合谋,否则地方政府和煤矿企 业缺乏激励去改善安全投入、提高工人素质和加强惩罚力度。 在模型(2)中,我们使用了度量政企合谋的另一个代理变量 Age50,结果与模型(1)没有实质 性差异。Age50 显著地提高了煤矿死亡率,这表明超过 50 岁的主管副省长更可能与煤矿企业合 谋。因为相对于更年轻的同行,他的政治升迁机会更少,从而合谋的机会成本更低。Law_rate 显著 地降低了死亡率,这表明提高司法支出、加大惩罚力度有利于减轻矿难的灾害。 25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① 当我们没有控制 Native 和 Tenure5 时,Law_rate 显著为负。 在模型(3)中,我们同时加入了三个反映政企合谋的代理变量,结果与模型(1)几乎完全一样。 注意到,与模型(2)相比,此时 Age50 不再显著了。一方面,这是因为“任期第五年”这一特征已经 部分地包含了“年龄超过 50 岁”这一信息;①另一方面,这说明主管副省长的出生地相对于年龄来 说更能影响煤矿死亡率,考虑到中国作为一个乡土社会的国情,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另外,在控制 了 Age50 之后,Native 和 Tenure5 的系数略有改变,并且前者变大了,这说明我们使用的政企合谋的 代理变量是比较稳健的。 尽管我们在模型(1)—(3)中揭示了政企合谋对煤矿死亡率的显著影响,但是理论上仍然存在 一个缺陷:我们可能遗漏了一些真正决定死亡率的变量 Z,而 Z 与政企合谋的代理变量 Native 和 Tenure5 正相关,此时 Native 和 Tenure5 的系数就是有偏的。为了排除这种担忧,我们使用了 1995—1997 年和 2003—2005 年两个子样本。1995—1997 年,因为国有重点煤矿属于中央政府管 理,所以省级政府和煤矿不存在合谋的激励;2003—2005 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成为经济上和行政上独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省级政府和煤矿的合谋将难以摆脱 煤监局的监督,因此合谋很难实施。在两个子样本中,如果我们在理论上认为政企合谋与煤矿死亡 率无关,并且检验结果也支持这一点,就说明我们不存在遗漏变量的问题,1998—2002 年的估计结 果就是无偏的。 在模型(4)中,政企合谋的两个代理变量 Native 和 Tenure5 的系数都不显著,而固定资产投资 对数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表明,在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到地方之前,影响煤矿死亡率的主要因素是安 全投入不足,这支持了“投入不足论”。在模型(5)中,变量 Native 和 Tenure5 的系数仍不显著,而市 场地位(Coal_rate)的系数显著为负。当煤监局成为真正独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时,虽然政企合 谋代理变量的符号与理论预测仍然相同,但是不显著,而市场力量成为主导因素。这证明保持安监 机构的独立性对于降低煤矿死亡率具有重要的作用。模型(4)—(5)的结果表明,我们在模型 (1)—(3)中没有遗漏重要变量,估计结果是无偏的。②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更详细地观察主管副省长任职年份对煤矿死亡率的影响,仍然利用 1998—2002 年样本, 我们在模型(6)中加入了从任职第一年到任职第十年系列虚拟变量。表 3 显示,政企合谋的代理 变量 Native 依然显著为正,但 Tenure5 和其他任职年份的系数均不显著。考虑到我们总共有 71 个 观测值,而解释变量有 15 个,因此任职年份的系数不显著是正常的。比较任职第一年至第十年的 偏效应,我们发现主管副省长任职的第五、六、七年对煤矿死亡率的影响高于其他年份。基于重复 博弈的私下缔约行为从一个角度论证了“熟人好办事”的中国传统文化。考虑到中国政府的决策 具有“一把手”集权的特征,因此我们在模型(7)中加入了省长是否本地人(Native_g)这一虚拟变 量,结果与模型(1)的结论没有本质变化。这说明影响省级政府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监管的因素 主要还是主管副省长的特征,因此我们选择其作为政企合谋的代理变量是非常合适的。我们在模 型(8)中报告了最小二乘法(OLS)回归的结果,关键解释变量 Native 和 Tenure5 的系数均非常显 著。为了更好地控制不同时段的政策环境,解决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我们分别以 1998 年和 2003 年为界,定义两个年份虚拟变量 Y1998 和 Y2003,对全样本进行回归,得到模型(9)的结果。 除了反映政企合谋的两个关键解释变量的系数依然显著外,反映安全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对数的 系数显著为负,并且虚拟变量 Y1998 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在 1998 年之后存在一些系统性的 因素增加了煤矿死亡率,同时安全投入不足也影响了煤矿死亡率。注意到在 1995—2005 年,被非 351 2011 年第 6 期 ① ② 用 Tenure5 对 Age50 进行回归表明,两者显著正相关。 当我们使用了稳健的标准误回归时,发现结果几乎没有变化。 正常调离的主管副省长有 11 位,我们认为他们的继任者是内生性的。这可能比真实的问责压力要 大。我们重新加入了那些被剔除的“内生性”观测值,发现回归结果与主要模型仍然一致。①此外, 一些文献认为,煤炭价格上涨给煤矿带来了暴利,因此很多煤矿铤而走险,导致了更高的死亡率。 我们也控制了每年的全国煤炭工业价格指数,②发现主要结果并没有实质性变化。这可能是因为, 煤炭价格与原煤产量是正相关的,而后者与固定资产投资高度相关,因此在控制了固定资产投资之 后,煤炭价格的作用就不显著。上述分析表明,我们的主要检验结果是非常稳健的。 表 3 国有重点煤矿死亡率影响因素分析 因变量 Deathrate 1998—2002 年 1995—2005 年 模型 (6)RE (7)RE (8)OLS (9)RE Native 4. 920**(0. 042) 4. 284*(0. 059) 4. 760**(0. 032) 2. 018**(0. 035) Tenure5 8. 201(0. 232) 5. 906**(0. 042) 5. 578*(0. 054) 2. 890**(0. 045) Exper 1. 013(0. 819) 0. 709(0. 874) Native_g 1. 864(0. 434) LnFixasset - 1. 064(0. 087) - 0. 822(0. 180) - 0. 936(0. 098) - 0. 619**(0. 032) LnWage_per - 5. 931(0. 298) - 5. 622(0. 318) - 4. 305(0. 423) - 2. 590(0. 310) LnRgdp_per 0. 476(0. 856) 1. 371(0. 635) 0. 966(0. 727) 0. 907(0. 468) Law_rate - 0. 797(0. 858) - 2. 098(0. 603) - 1. 686(0. 425) Coal_rate - 3. 256(0. 634) - 3. 380(0. 602) - 5. 407*(0. 066) Y1998 3. 883***(0. 006) Y2003 0. 601(0. 726) 常数项 50. 304(0. 238) 43. 492(0. 290) 37. 037(0. 354) 19. 735(0. 301) R2 0. 243 0. 231 0. 136 0. 190 观测值 71 71 71 161 注:小括号内为 p 值;***、**和 *分别表示 1%、5%和 10%的显著水平。 五、结 论 频繁爆发的矿难和居高难下的煤矿死亡率成为中国当前公共治理的顽症,然而经济学界关于 矿难的理论和经验研究都非常匮乏。本文首次利用 1995—2005 年省级层面的国有重点煤矿死亡 事故样本,检验了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之间的合谋对煤矿死亡率的影响,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检验了 安全技术投入、工人素质、惩罚力度和市场地位等因素对煤矿死亡率的影响。我们的检验表明,政 企合谋是导致煤矿死亡率的主要原因。我们还发现,当国家煤监局成为真正在经济上和行政上独 立于省级政府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时,政企合谋对煤矿死亡率不再有显著影响。本文的贡献在于, 第一次利用省级层面的面板数据检验了关于矿难的多个理论假说,并且构建了三个虚拟变量来从 经验上识别合谋。本文的政策含义是,从异地调任年轻的主管官员、提高安监机构的独立性能够有 效地降低煤矿死亡率。本文的结论对类似的公共治理难题(如环境保护、质量监督和反腐倡廉)具 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45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① ② 加入被剔除的 26 个观测值之后,Native 的系数(p 值)为 3. 882(0. 044),Tenure5 的系数(p 值)为 3. 684(0. 063),分别在 5%和 10%的水平上显著。 目前,分地区的煤炭价格指数还没有建立,而电煤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也刚刚开始。 附录 附表 1 中国和美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年份 中国 美国 2008 3210 30 2007 3598 34 2006 4746 47 2005 5986 23 2004 6027 28 数据来源:作者整理。 附表 2 世界主要国家煤矿事故死亡率(人 /百万吨) 年份 中国 美国 日本 南非 印度 德国 1950 1. 27 19. 9 9. 3 5. 13 1955 0. 94 15. 6 4. 31 1960 0. 83 11. 72 4. 81 2. 46 1965 0. 54 6. 75 1970 0. 47 4. 26 3. 05 1. 08 1975 0. 26 3. 57 0. 78 1980 8. 17 0. 17 1. 22 0. 89 1. 33 1981 0. 21 7 1. 26 1982 0. 16 1. 36 0. 99 1. 28 1983 0. 09 1 1. 49 1. 24 1984 0. 16 5. 99 0. 68 1. 09 1985 0. 08 4. 9 1. 21 1986 0. 09 0. 93 1. 11 0. 48 1987 0. 08 0. 54 0. 54 0. 85 0. 39 1988 6. 78 0. 06 0. 64 0. 3 0. 93 0. 34 1989 6. 67 0. 07 0. 54 0. 3 0. 84 0. 41 1990 6. 1 0. 07 0. 68 0. 28 0. 54 0. 26 1991 5. 21 0. 07 0. 24 0. 24 0. 63 0. 32 1992 4. 65 0. 06 0. 12 0. 23 0. 69 0. 45 1993 4. 78 0. 06 0. 49 0. 25 1. 18 0. 22 1994 5. 15 0. 05 0. 28 0. 75 0. 29 1995 5. 03 0. 05 0. 15 0. 54 0. 26 1996 4. 67 0. 04 0. 32 0. 48 0. 25 1997 5. 1 0. 03 0 0. 6 0. 54 0. 19 1998 5. 02 0. 03 0. 47 0. 47 0. 19 1999 5. 3 0. 03 0. 47 0. 45 2000 5. 86 0. 13 0. 46 2001 5. 13 0 0. 08 2002 4. 64 0. 03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年鉴 1997》和 Wang(2006)。 551 2011 年第 6 期 参考文献 曹渝、周舟、文迪,2007:《湖南煤矿工人心理安全感的影响因素及提升策略》,《职业时空》第 5 期。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年鉴(历年)》,煤炭工业出版社。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历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聂辉华,2005:《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要有新思维》,《环球》第 1 期。 聂辉华、李金波,2006:《政企合谋与经济发展》,《经济学(季刊)》第 6 卷第 1 期。 谭满益、唐小我,2004:《产权扭曲:矿难的深层次思考》,《煤炭学报》第 29 卷第 6 期。 汤凌霄、郭熙保,2006:《我国现阶段矿难频发成因及其对策:基于安全投入的视角》,《中国工业经济》第 12 期。 中国物价年鉴编辑部,2007:《中国物价年鉴 2006》,中国物价出版社。 钟笑寒,2007:《煤矿安全与煤炭产量:初步研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作论文。 Faccio,Mara,2006,“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96,369—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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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found that the collusion between local governments and coal-mining firms has no significant effect on coal-mining accident mortality when key state-owned coal mines wer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central government in 1995—1997 and in 2003—2005;the collusion has significant effect on mortality when key state-owned coal mines were 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provincial governments in 1998—2002. It is suggested that non-native and mobile officials in charge and independence of the supervision institute of safety production are beneficial to low coal-mining accident mortality. Key Words:Coal Mine Accident;Safety Production;Mortality;Collusion JEL Classification:D82,D86,H30 (责任编辑:詹小洪)(校对:梅 子) 651 聂辉华、蒋敏杰:政企合谋与矿难:来自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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