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规章制度资料/CommonExamples SZ-GF-53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质量管理办法通用提示:该规章制度资料可用于树立价值标准和维持组织内部的秩序,规范组织的运行规则和流程,也包括人员的行为和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实现提升团队稳定性和竞争力,维持整个团队的良性运转。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工程质量责任,实现质量目标,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施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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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结合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目标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等级。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标准。 (2)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合同履约率100%;工程(产品)合格率100%;工序一次验收合格率>95%。 3、重大质量事故为0次。 4、工程观感质量评分为一级。 第三条管理体系 1、实行“政府监督,业主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2、成立项目部质量领导小组、不合格品和质量事故处置小组,并明确小组成员职责。 3、项目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 4、总工程师受项目经理领导,对项目质量负责。 5、副总工程师受总工程师领导,分管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6、质检部受副总工程师领导,全面履行质量管理职责。 7、测量组和试验室,受直接总工程师领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相关质量管理职责。 8、物资部和设备部,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项目相关质量管理职责。 9、项目经理部的职能人员是质量工作的相关责任者。 10、各班组设质量员,从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的群众性质检工作。 第四条质量管理工作原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法律法规及工艺要求,确保项目工程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严格贯彻局一体化管理方针,落实质量管理目标。 3、建立并保持好与监理、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督单位的关系,并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条款、批准的监理细则、设计文件等组织实施。 4、熟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细则和质量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予以实施。 5、严格执行砼浇筑令签发责任制、三级检验制度和原材料质量验收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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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加强过程控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解决。 7、按要求进行各工序的报验工作,主动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开展技术攻关、QC小组活动。 9、各部门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各种资料,由质检部收集、整理。 10、及时进行各工序、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若出现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必须履行质量否决权。 第五条、质量制度 一、砼浇筑令签发责任制 1、为确保砼施工质量,砼工程施工前应履行砼浇筑令签发制度。 2、砼浇筑令由质检人员组织物资、钢筋、模板、测量、砼班组及工长、单项技术负责人填写,最后由技术主管签发。 3、原材料的质量由物资部门负责,不合格的材料不能用于施工。原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砂、石子、埋件等。 4、钢筋绑扎,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在允许范围之内,经自检合格后方可移交下道工序(模板安装),并做到在浇筑过程中及时纠正偏位钢筋,责任人为协作队伍钢筋组组长。 5、模板安装应牢固,支撑系统稳定,位置正确,几何尺寸、标高符合设计要求,并保证砼浇筑中不得有漏浆和跑模现象,责任人为协作队木工组组长。 6、模板安装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测量校核,保证位置、标高准确。 7、砼班组接收上述三道工序移交后,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已绑扎好的钢筋骨架和安装好的模板,不得破坏已完工序,同时要精心振捣,确保砼的密实,杜绝砼外观出现蜂窝、麻面、孔洞等质量问题,确保砼的外观质量,责任人为协作队砼组组长。 8、工长必须做好砼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合理调配人力和机具,确保砼浇筑顺利施工,责任人为工长。 9、单项技术负责人应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及技术把关,并在开工前办好隐蔽工程验收后,方能签证。 10、质检人员应及时督促各工序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验,确认具备浇筑条件后,方能签证。 11、搅拌站必须在接到浇筑令后方能开盘,并严格按配料通知单进行砼的生产。 二、工程质量三级检验制度 1、为了严把质量隐患关,必须严格执行工序、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2、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必须在每道工序开工之前和完工之后进行,要填写工序、班组自检、互检表,并履行签字手续,确保分项工程质量。 3、作业队(班组)自检工作,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由操作人员自检、作业队(班组)专(兼)职质检员检查签认。 4、互检工作应在单项工程技术人员组织下进行,由上下工序专(兼)职质检员签认。 5、作业队(班组)专(兼)职质检人员,接受项目部专职质量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并对本作业队(班组)质量存在的问题,有责任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若在本单位得不到解决,有权越级反映。 6、前面工序有质量问题,应纠正至合格,如不纠正,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造成经济损失,由前面工序人员承担责任。 7、由于下道工序检查不认真,接收后发现质量问题或有碍本工序施工,除追究上道工序直接责任外,接收工序人员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8、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生纠纷时,经协商仍有争议,由项目部领导作出仲裁,争议双方根据领导仲裁的意见执行。 三、原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保证工程质量,应严格控制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质量关。以原材料订货到进场入库,进入工程结构,对每一环节应严格管理。 2、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包括:钢材(线材、板材、型钢)、水泥、砼外掺剂,砂、石料、外购成品、半成品、以及有力学性能要求的材料。 3、凡影响、制约工程结构质量或工程关键部位原材料的定货,必须由工程部提出技术质量要求,经项目总工程师审定后,才能选择确定购货渠道。 4、选定的供货商,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保证提供合格材料的能力,避免使用非正常来源供货商的材料。 5、材料采购计划,应标明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材料用途、工号、提交人及分管领导签名,由物资部交物资分管领导进行综合平衡。否则,物资部门有权拒绝执行。 6、材料采购计划单,应一式三份,技术人员、采购、仓库各执一份,以便材料进场验收后,能对材质、材料流向进行监控。 7、材料进场至使用,应有一定的间隙期,水泥为10天,钢材为3天,以保证材质抽检的必要期限。 8、进场原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同时送交完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或试验资料,无材质资料,不能入库。 9、仓库保管员,必须对进场原材料外观进行检查,核实品名、规格、型号、尺寸、材质,不合规定不得签收。 10、原材料进场后,物质部门应及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并会同质检、试验部门做好原材料的检验工作,试验部门应将试验结果提交质检部门呈报监理处。 11、未经库管员签收,以及未经材质抽检或质检员下达使用通知的原材料,不准进入本工程使用。 12、非均质的地材(砂、石料)、新材料、新厂家的材料及成品件,应经过严格考察,获得详细试验资料后,方可进入工程施工。 13、未经规定程序,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质量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质量事故,不论其性质、情节如何、应及时、如实向主管上级汇报,不得隐瞒和修正。 2、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处理质量事故。 3、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决不姑息迁就。 4、对于在工程质量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项目部采取例外原则予以重奖。 第六条、质量检验评定原则 1、质量检验评定应体现“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原则,认真贯彻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和质量责任制,落实“三级检验”制度。 2、质量检验评定的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国颁、部颁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规范。 3、质量评定要求合格。 4、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进行质量评定。 5、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与组织 a、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在班组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由该分项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b、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或质量监督站最后核定。 c、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上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并将评定资料送主管部门、监量工程师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核定。 6、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应立即进行质量评定,无正当理由,评定时间不得超过10天。 第七条、质量事故处罚条例 结合工程施工节点目标进行考核,凡出现以下质量事故者均追究责任人(操作者)的责任,并处以罚金。 1、所有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必须质量合格,不得以次充优,钢材必须合格证齐全、规格相符,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并按每吨罚款10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水泥进场必须及时,不得将过期水泥或已有结块的水泥进场,不符合要求者,每吨罚款50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刚出厂的水泥未经试验室同意也不得立即使用,违者每袋罚款1元。石料规格应按试验室要求组织货源,含泥量及片颗粒含量不得超标,违反者按每吨罚款10元。 2、所购工机具必须质量优良,满足工程使用。违者按进价的10%罚款,并赔偿损失。 3、做好计量、检测、试验工作,确保计量器具所提供的数据准确,试验结果无误。出现错误,每件事例罚款100元处理。 4、钢筋下料要准确,符合设计要求,凡不符合规范要求者,每根罚款10元。钢筋半成品应保持清洁,凡有油污、泥污每根罚款5元。钢筋绑扎应符合规范要求,违者每根罚款5元。 5、预埋件预留孔数量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凡漏埋一个罚款50元,错位每个罚款5元。 6、模板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凡出现跑模现象,每例200元;钢模板未除锈者,每例罚款100元;模板刷脱模剂不得污染钢筋,违者按污染钢筋的数量计算,每根罚款5元。 7、砼搅拌站投料必须按配料单进行。袋装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严禁撒落,水泥袋不得混入砼中,违者每例罚款10元。 8、搅拌站泵操作应严格按规定进行,确保砼泵送顺利。若因操作失误造成堵管影响砼浇注,每次罚50元,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砼浇注过程中,应及时振捣,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凡出现漏振、过振、蜂窝、麻面、孔洞、露筋等现象,每处罚款5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0、应加强成品保护,严禁污染、损坏已完工序,违者每例罚款100元。 11、测量人员应精心操作,凡出现测量放线错误引起结构、构件位置(高程)偏差超标者,每例罚款100元。 12、各班组、分部、工段应及时做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工作,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对自检不严、隐瞒质量事故者,每例罚款100元,并根据情况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凡本条例未列入的质量事故,均视事故的轻重分别处理。 本办法由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质检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