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政〔2011〕244号
关于印发淮南矿业集团煤巷锚杆支护管理
暂行规定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各矿、矿建项目部,矿业、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
《淮南矿业集团煤巷锚杆支护管理暂行规定》业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日
淮南矿业集团煤巷锚杆支护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煤巷锚杆支护管理,确保安全质量,提高煤巷单进,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质保障
(一)煤巷锚杆支护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前,矿(矿建项目部)地质部门必须提供设计区域的煤层赋存条件、顶底板结构、构造、水文地质条件、临近层开采情况等资料,并确保准确无误。
(二)矿(矿建项目部)地质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做好施工地点的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提交资料;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预报。
(三)加强顶板岩性探测。
1. 加强顶板岩性探测。由施工区队兼职地质人员具体负责,巷道每隔50m探测一次顶板结构,地质异常区加密探测,探测深度不小于10m。探测结果及时向地质管理部门汇报,地质管理部门要做好记录台账,并编制、填绘岩性柱状图,用坐标注明探测点的具体位置后,反馈施工单位。施工区队兼职地质人员签名后悬挂在探测地点巷帮侧,并将探测点的具体位置填绘在施工平面图上。
2. 施工单位每班要指定专人利用锚索孔观察收集迎头顶板岩性状况,并填写顶板岩性状况表(岩性、厚度、打眼时间,并与上一班比较,发现变化必须注明)。
(四)顶板岩性分析。顶板探测或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现顶板结构、岩性相变较大时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矿(矿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科室及相关领导,分析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措施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二、支护设计
在严格执行MT/T1104-2009现行煤巷锚杆支护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见附件)的前提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必须编制支护设计。矿井每一槽别煤层首次采用锚杆支护要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锚杆支护初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非首次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层,其初始设计可以采用工程类比法,但应将类比巷道的支护设计放在本设计中,并对类比巷道支护效果进行评价。巷道按初始设计施工后应进行全面矿压观测,并将已施工100m巷道的监测结果用于验证或修改初始设计,验证和修改后的支护设计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作为正式设计在现场实施。
(二)支护设计必须做到“一巷一设计”,同时临时支护形式、规格、帮部支护滞后迎头最大距离、顶部支护最大、最小控顶距、金属网搭接长度与联网间距等必须在支护设计中明确规定;支护设计必须随巷道围岩条件的变化及时变更,设计变更必须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贯彻执行。
(三)煤巷锚杆支护必须使用锚索,锚索长度及布置参数要在支护设计中明确,锚索的锚固段要深入到稳定的岩层里不少于1.2m。
(四)采用煤巷锚杆支护的切眼必须采用导硐施工,导硐宽度不宜超过4.2m,切眼扩面时必须在锚杆支护基础上增加挑棚或其它支护,其联合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要在设计中明确。
(五)对于断层破碎带、围岩松软区、地质构造变化带、地应力异常区、动压影响区等围岩支护条件复杂区域,必须采取加密锚杆、全长锚固、锚索锚固、注浆及架棚等补强加固综合支护措施。特殊地点采用特殊支护及加强支护措施时,其加强支护范围应延伸至巷道正常段起点以外15m以上。
(六)设计选用的煤巷锚杆支护材料必须符合集团公司企业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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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锚索)杆体及性能、锚固剂、托板、螺母及其它组合构件等的规格和力学性能必须相互匹配。
锚杆材质为II级以上的螺纹钢,直径不小于20mm;埋深超过700m,锚杆材质采用IV级以上的螺纹钢,直径不小于20mm;顶板锚索直径不小于21.8mm,帮部锚索直径不小于17.8mm;托板厚度≥10mm。螺母为高强度标准螺母,强度与高强锚杆等强。锚固剂、杆体、托盘、螺母及金属网等的性能、强度、结构必须与设计的锚固方式及锚固强度相匹配。沿空巷道窄煤柱侧必须喷、注浆,必要时施工帮部锚索加固。
三、规程措施编制和贯彻
(一)要严格按初始设计编制煤巷锚杆支护规程、措施,并由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贯彻执行;正式设计确定后,规程、措施确需修改,要严格执行审批、贯彻程序。
(二)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将作业规程贯彻到所有人员;施工过程中补充的相关措施及月度复审意见必须及时补贯;施工队伍变化时,必须及时贯彻规程、措施。
四、现场管理
(一)矿(矿建项目部)分管领导是煤巷锚杆支护规程、措施现场落实的终端责任人,必须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二)各单位要严把锚杆支护材料的进货关,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保证材料的型号、规格和性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要明确专人对支护锚杆按设计要求做拉拔力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出具检测报告。若达不到设计要求,及时向矿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组织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特殊条件下须加强现场检测,当巷道顶板出现淋水、遇地质构造或巷道围岩发现明显变化、施工中发现锚固剂有异常时,必须进行锚杆、锚索拉拔力测试。
(五)施工过程中巷道断面(宽度、高度)超过设计断面300mm以上时,必须及时补打锚杆(索),并保证网(带)紧贴顶、帮壁面。
(六)严禁使用支护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等起吊设备或悬挂重物。
(七)煤巷锚杆(索)支护巷道淋水地段,必须加强观测,发现异常时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
(八)拆除煤巷锚杆支护巷道内的点柱或挑棚等加固支护时,必须在其周围加强支护后方可拆除。
(九)安装锚杆(索)、螺帽(锁具)时等待固化时间必须足够,安装时造成杆体再次转动的,必须重新补打锚杆(索)。
(十)对煤巷锚杆支护的巷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必要时采取架棚、挑棚、点柱等措施加强支护。
五、矿压监测
(一)各矿(矿建项目部)要成立锚杆支护矿压监测小组,负责对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进行矿压观测、数据收集及分析。
(二)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对顶板离层、顶底板、两帮相对移近量、锚杆载荷进行监测,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测站布置。
(三)顶板离层指示仪的安装要求。
1. 顶板离层指示仪最大安装间隔为:巷道拨门3~5m范围内,必须安设第一组;正常段巷道不超过50m安设一组;断层及围岩破碎带、顶板淋水,应力集中区、交岔点及硐室等特殊条件下的巷道范围内必须增设顶板离层指示仪。
2. 顶板离层指示仪均应安设在巷道的中部,交岔点处的顶板指示仪则应安装在交岔点的中心位置。
3. 顶板离层指示仪低位测点应与顶锚杆上端处在同一高度处,高位测点应处在锚索上端的稳定岩层内300~500mm处,测点必须固定牢固。
(四)巷道表面位移监测。
每隔50m设置一处巷道顶底板和两帮相对移近量监测点,对顶底板和两帮移近量均应进行监测。
(五)锚杆、锚索载荷监测要求。
锚杆、锚索载荷监测使用矿用压力表进行观测。拨门3~5m范围内必须安设第一组,以后每个不超过50米设置1组(在有应力集中和地质变化的地方适当加密),每个监测站监测点不少于4处(顶板锚杆、锚索各1处,两帮锚杆各1处),每条巷道不少于2组全断面监测站(所有锚杆、锚索都要安设压力表)。
(六)顶板离层监测、压力表、巷道表面位移监测等必须挂牌管理,牌板上应清晰标明各测站的编号、安装日期、初始读数、顶板离层指示仪深、浅基点位置、观测责任人等内容。
(七)顶板离层监测距掘进工作面50m内和回采工作面100m内观测频度每天应不少于一次,在此范围之外,除非离层有明显增长,顶板离层仪的观测频度可为每周一次;巷道表面位移监测及锚杆、锚索载荷监测自安装之日始,前半个月每3天观测一次,半个月后每周观测一次,两个月后每月观测一次,直至工作面回采结束。技术部门对所有数据必须备份。
(八)矿压监测小组对汇总的监测数据要及时分析处理,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向分管领导和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对策,并组织落实。
六、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本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并将具体责任分工报生产部、安监局备案。对责任不落实、执行本规定不到位的进行问责,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按集团公司一号文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技术规范、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MT/T1104-2009煤巷锚杆支护技术规范
主题词:安全生产 煤巷 锚杆支护 管理 通知
抄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副总工程师。
抄送:生产部、安监局、安全开采总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纪委,淮沪、淮浙煤电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印发
共印55份 校对:朱玉松 打字:张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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