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返还投资款

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返还投资款

举报
开通vip

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返还投资款借贷关系不成立 判决返还投资款 更多资料请登录www.corwing.com   【案情】   原告孙某   被告徐某   原告孙某诉称,我与被告徐某是朋友。2009年7月初,被告徐某找到我,说他要办个胶合板厂向我借钱,我当时没同意。后被告提出让我投点资金,投的钱也算是借的。经被告多次游说,我于2009年7月24日与被告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同年9月4日我将67,425.00元钱借给了被告,被告给我出具借据1份。事后被告根本不按协议书的内容行事,钱一到手,原先说好的一切都不算数了。为此,我多次打电话催被告还钱,可...

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返还投资款
借贷关系不成立 判决返还投资款 更多资料请登录www.corwing.com   【案情】   原告孙某   被告徐某   原告孙某诉称,我与被告徐某是朋友。2009年7月初,被告徐某找到我,说他要办个胶合板厂向我借钱,我当时没同意。后被告提出让我投点资金,投的钱也算是借的。经被告多次游说,我于2009年7月24日与被告签订了合作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同年9月4日我将67,425.00元钱借给了被告,被告给我出具借据1份。事后被告根本不按协议书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行事,钱一到手,原先说好的一切都不算数了。为此,我多次打电话催被告还钱,可被告以各种借口拖欠不还。故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67,425.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为证明其所主张的事实,在本院开庭审理时出示了以下证据:   证据一、被告徐某2009年9月4日书写的借据1份。主要内容为:孙某投资款总合计陆万柒千肆佰贰拾伍元整,67,425.00元,进原料及生产用款。   证据二、原、被告双方于2009年7月24日签订的合作协议书1份。主要内容为:1、甲方(被告)出厂地、设备,乙方(原告)投入资金,所投入资金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借据,作为投资凭证;2、利润分配按7:3,即甲方70%,乙方30%,合作期间甲方每月发给乙方工资800.00元,不含在所得利润中;3、合作期间,销售由双方商定,不得任何一方自作主张,甲乙双方应及时对帐;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可随时和甲方终止合作,并在终止合作同时将乙方所投全部资金,包括所得利润一次付清。   被告徐某辩称,我和原告是合伙关系,我给他出据借据,不能证明我们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只能证明原告投入合伙投资款67,425.00元。我们之间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上已约定原告投入资金由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作为投资凭证,因此,该借据不能作为原告向我主张债权的凭证,并且,我们双方的合伙尚未终止,不存在我欠原告67,425.00元的事实。且因工厂经营亏损200,857.72元,故我不应返还原告投资款。   被告为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在本院开庭审理过程中向本院出示了以下证据:   证据一、证人陈XX、张XX证言1份。证明内容:原、被告系合伙关系。   证据二、XX旅店店主王XX证言1份。证明内容:2009年7——12月份原告孙某在该店住店。   证据三、XXX市诚意财务咨询事务所对原、被告合伙经营的友好光大实木门厂2009年5月——2010年7月财务状况所作的说明。内容为:此期间该厂共亏损200,857.72元。   【审判】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被告徐某开办了XXX光大实木门厂,后因资金不足,被告找到原告孙某让其参加合伙,经原、被告多次协商后,同年7月24日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由被告出厂地、设备,原告投入资金,利润按被告70%、原告30%分配,合作期间,被告每月给原告支付工资800.00元;还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原告可随时和被告终止合作,并在终止合作同时将原告所投全部资金,包括所得利润一次付清。之后原告将投资款67,425.00元交给了被告,被告于2009年9月4日为原告出具了67,425.00元的借据,注明系投资款。合作协议签订后,因原告家在异地,即住在旅店中,每天到工厂巡视,被告也曾按照合作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原告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合计1,600.00元。在合作中,原告以被告不按合作协议内容履行,遂依照被告为其出具的投资款借据及合作协议书第四条“关于原告可随时和被告终止合作并在终止合作同时将原告所投全部资金,包括所得利润一次付清”之规定,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7,425.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徐某提出,原、被告双方系合伙关系,而非借贷关系,合伙期间亏损200,857.72元,根据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共同承担利润与风险,故不同意返还投资款67,425.00元。   【评析】   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按照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协商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之后原告也按照约定,投入了资金67,425.00元,并住在旅店每天到工厂巡视,被告亦按照合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原告支付了两个月的工资,合计1,600.00元。故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合伙关系成立。现原告以被告不按合作协议内容履行,依据被告为其出具的投资款借据和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为由,要求被告偿还借款67,425.00元。通过庭审调查,此款虽不属借贷,但从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看,原、被告之间的合作应视为附条件的合伙关系,故原告主张被告偿还借款无法律依据,但根据合作协议书第四项约定,被告应返还原告投资款67,425.00元,而被告以合伙经营期间亏损200,857.72元,原告应当对亏损额进行分担为由,拒绝偿还。因原、被告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中对亏损如何承担并未进行约定,现被告以此为由拒绝返还投资款,没有证据加以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第八条、第九十三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解除原、被告的合伙关系,被告徐某返还原告孙某合伙投资款67,425.00元,此款被告自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交到法院,由原告领取。   案件受理费1,485.62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同上述款项一并给付原告。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服判息诉,此案已经执行完毕。
本文档为【借贷关系不成立判决返还投资款】,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91572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0KB
软件:Word
页数:2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1-11-29
浏览量: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