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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判断训练宝典 精典系列 助您成功 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技巧 一、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技巧   (一)、定义判断测验的命题形式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是当初特别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在近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中使用了这种题型。   在每一道定义判断题中,题干先给出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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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典系列 助您成功 定义判断测验的解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技巧 一、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技巧   (一)、定义判断测验的命题形式   定义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进行判断的能力,是当初特别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在近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中使用了这种题型。   在每一道定义判断题中,题干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的例子,要求应试考生根据题干中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题干给出的这个定义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二)、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方法与技巧   做好定义判断题的关键在于紧扣题目中给出的定义,尤其是定义中那些含有重要内涵的关键词。作为一个概念的定义,其一般都是相当严密的,对于事件发生的前提条件、成立的必要条件以及最终的落脚点即中心语都会给出明确的界定,应试者在看到—个定义时首先就应该标出这些关键词,然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事例选项,一一对应看该事例是否符合定义中的规定。如果能够区分开哪些符合哪些不符合则正确答案不难得到。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应试者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头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 二、定义判断测验典型例题分析   [例题1]  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帐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到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   [例题2]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答案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犯罪中止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第三,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   [例题3]  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答案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题中A选项,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B选项,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D选项,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C选项,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   [例题4]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第二,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第三,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据此定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是( )   A.某人对社会不满,一次进入超市,趁人不备,在装食品的货柜里放了毒药,恰巧被旁边过路人看见,此人并未吭声。   B.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的客户,甲公司为了与乙公司续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甲公司的两位正副老总商议从公司账上取走30万元,私下送给乙公司项目负责人。   C两个初中学生,一个13岁,一个14岁,经常在路边抢劫低年级的学生。   D.某人一天夜里潜进一户人家,盗走价值几万元的首饰。为了安全起见,他把首饰托放到哥哥家,其哥哥并不知情。   [答案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解答这道题目关键是要掌握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定义中已给了我们三个要件,只需对比每种情况是否都具备以上三个要件。在事件A中,二人事先并不认识,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也无共同行为;事件C中,虽然都有犯罪行为,也是共同故意,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事件D中二人虽有兄弟关系,但犯罪一人实施,其哥哥并不知情。只有事件B符合共同犯罪的三个构成要件,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   [例题5]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拥有所有权,这项财产称为共有财产。根据以上定义,下面不属于共有财产的是( )   A.“梦园发廊”和“全味香餐馆”都是由金某夫妇两人开办的。   B.富强公司租用的房屋是由刘某两兄弟一起兴建的。   C.王某和赵某共同出资开办了“鑫磊”服装店。   D,杨家有兄妹二人,均已结婚成家,哥哥开了一家租赁公司,妹妹开了一家网吧。   [答案解析]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这道题目比较容易,严格依据定义进行判断:A、B、C都属共有财产。选项D兄妹二人并没有对同一财产都有所有权。所以正确答案为D。  【例题6】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赃款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解析】答案为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我们先看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C。 【例题7】谋杀:是指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或者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在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的危险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谋杀?(   ) 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不料将她打倒,她在倒地时,头碰到地板上。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亡 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 C.曾宪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碰上另外一辆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人赵某死亡 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结果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名游客 【解析】答案为B。护士是知道多大剂量的安眠药会致人于死地的,她把那么大剂量的安眠药给老人,对事情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尽管这位护士是在老人的苦苦请求下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还是对病人的同情,但从定义而言她的行为是谋杀。故B为正确答案。 【例题8】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 A.一个歹徒企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趁夜色带了一把刀闯入老师家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了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解析】答案为B。从题中定义知道,犯罪中止有几个特点:第一是行为必须是发生于正在犯罪中,第二是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放弃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A项中,犯罪分子并非自动地放弃了犯罪,而是在受害者的反抗下导致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着手犯罪,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自动放弃了犯罪行为,而该犯罪行为是他完全有能力完成的,再者,从他放下手中的刀这一行为来看,已经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未发生,只处于预备阶段;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了;故正确选项是B。 【例题9】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解析】答案为B。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某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 【例题10】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财产、本人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正当防卫?(   ) A.某人白天发现工厂有一批零件散落在外面,没有收入库房。晚上他翻墙进入工厂,准备把这些零件偷出去。不料被工厂保卫看见,两人在扭打过程中,该人无意中打到保安的头上,造成保安严重的脑震荡 B.某人在街上闲逛时,发现一个较大点儿的孩子在欺负一个较小的孩子。他实在看不下去,于是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个较大的小孩打成重伤 C.江工程师在下班途中听到有人在喊救命,走过去发现有三个小流氓在欺负一个青年女性,他大喊一声,谁知三人不但不跑,而围了上来,他双拳难敌六手,不得已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捅了其中一人一刀抽身跑了 D.一民警在制止一起暴力事件中,被一歹徒打了一枪,当场死亡 【解析】答案为C。A项中的工人在偷窃时被保安发现,保安并非不法侵害人。B项中较大的小孩对较小的孩子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D项是不法侵害人歹徒对民警的故意杀害。根据定义,只有C项符合定义。 三、答题技巧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可以借鉴以下方法: 把握定义的关键词和核心意思。定义是揭示概念特有属性的逻辑方法,所谓特有属性就是该类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区别点,把握定义也就是把握这个区别点。比如要了解“歧视”,就要把握“歧视”与非歧视行为的本质不同,在抓住了表达特有属性的关键词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选项,选出符合定义的选项。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考生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 四、考题例析 1.(2002年(A),定义判断第3题)【原题】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 A.甲、乙、丙、丁四人预谋某晚去某超市盗窃,由甲提供一辆三轮车。届时甲因害怕未去,由乙、丙、丁三人用甲提供的三轮车盗走超市的大批名贵手表 B.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病,只得返回家中 C.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返家中 D.甲在树丛中向仇人乙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乙,乙因害怕而求饶,甲在能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不再开枪 【解析】答案为A。由这一定义可知犯罪预备一是未实施犯罪,二是为犯罪准备工具或制造条件。选项A中甲未实施犯罪,但为犯罪准备工具,是犯罪预备;而选项B、C、D中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主客观原因中止,属于犯罪中止。 2.(2002年(A),定义判断第5题)【原题】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解析】答案为D。共同犯罪的概念有三层含义:一是二人以上,二是故意犯罪,三是共同犯罪。选项A中丙没有犯罪故意;选项B中一人实施犯罪;选项C中也是一人实施犯罪;选项D中李某虽未分得赃款,但不影响其犯罪定性,属于共同犯罪。 3.(2002年(A),定义判断第10题)【原题】隐私权: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个人的名誉和形象,个人对其个人行为和个人材料保密,不让他人非法获知的权利。下面属于隐私权的是(   ) A.某明星拒绝向司法机关透露和某涉嫌贪污犯之间交往细节的权利 B.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保守自己在案发时间的行为秘密的权利 C.某涉嫌贪污犯向媒体保守自己收入来源秘密的权利 D.某已婚官员对新闻媒体不承认和某女之间存在婚外恋的权利 【解析】答案为D。A、B、C项均是违反法律的事实,不受法律保护,谈不上隐私权,D项虽是违背道德的行为,但不违反法律,故其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4.(2003年(A),定义判断第2题)【原题】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针对与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根据以上定义,下列行为属于反诉的是(   ) A.老师起诉学生借钱不还,学生起诉老师剽窃 B.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本来就是无效 C.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按买卖合同交货,被告起诉供货商未能按时交货 D.原告起诉被告居住的房屋所有权是他的,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偿还欠款 【解析】答案为B。反诉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求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二是要求与原诉有联系。选项A、D诉讼请求由与原诉无联系;选项C诉讼请求中与原诉有联系,但不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选项B诉讼请求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是被告针对原诉有联系的行为,是提起独立诉讼请求的行为。 5.(2003年(B),定义判断第8题)【原题】刑事责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实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   ) A.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解析】答案为B。13岁男孩和精神病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排除A、C;撞坏别人的汽车不构成刑事犯罪,排除D;酒后犯罪的张某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故B为正确选项。 6.(2003年(B),定义判断第9题)【原题】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使犯罪未得逞。下列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A.杨某预谋实施抢劫。一次,他怀揣水果刀,跟踪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子,因周围行人较多,便一直尾随该女子到其住处,但始终没机会下手 B.福尔摩斯得知有人要暗害他,于是在房间内放置了和自己一样大小的蜡像。后来凶手朝房内开枪,击中蜡像的头部,而真正的福尔摩斯则安然无恙 C.甲乙二人系邻居,因为口角乙对甲怀恨在心。在一天深夜,乙悄悄从家里溜出来,准备给甲家的仓库放一把火,火势刚刚开始变大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暴雨,将火种浇灭 D.秦某因为失恋,痛恨所有的女人并开始疯狂报复。一天夜晚,正当他准备从背后袭击一名女子时,发现其背影和自己以前的女朋友非常相似,不禁心中一软,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解析】答案为D。犯罪未遂概念中的关键一点即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造成。A中的原因是由于人多无法下手,B中的原因是因为认错了枪击对象,C中的原因是因为天下暴雨浇灭火种,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和障碍,而选项D中秦某因心软而未着手犯罪,属于本人意志,为犯罪中止。 7. (2004年,A类) 知情权是指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该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的权利,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根据上述定义,下面与知情权无关的是( )。     A. 小丽是其父母从小自别人家抱养的孩子,长大后要求知道其生身父母     B. 为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权利,某记者通过隐藏拍摄的方法跟踪拍摄明星生活     C. 高女士投诉某产品没有注明产品使用说明和生产日期     D. 英国公众坚持要求政府对凯利自杀事件做出一个交代      【解析】答案为B。定义必须明确“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A中小丽有权知道其生身父母,C中高女士有权知道产品的使用说明和生产日期,D中英国公众有权了解凯利自杀事件,而B中,某记者隐藏拍摄跟踪明星生活侵犯了他人生活的隐私权。 8. (2004年,A类)   复句是指由两个或几个意义上相关、结构上互不包含的单句形式组成的句子。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复句的一项是()。     A. 最后的结果证明,不能仅仅依靠聪明才智,还需付出努力才会成功     B. 远山青翠,晚霞夕照,是这里最美的景色     C. 小张原来是个工人,他搞技术开发,是受了师傅的指点的     D. 树林里,三三两两的少先队员,正在分头采集蘑菇     【解析】答案为C。注意题干中“相关”、“结构上互不包含”。根据主谓宾句子结构分析,A、B、D都是单句。 9. (2004年,A类)   考试信度是指考试的客观性,指一个考试反映考生真实水平的程度。根据上述定义,对考试信度影响不大的一项是()。     A. 同一篇作文,王老师给了50分,李老师却只给了40分     B. 许多女生都没有答对这道有关足球比赛的题目     C. 考试这天天气特别闷热,使许多同学的发挥受到影响     D. 考前李老师押中了两道大题,考后同学们都很高兴 【解析】   答案为B。注意“客观性”。A中同一篇作文相差10分,有失客观性;C中天气闷热影响同学发挥,有失客观性;D中李老师押中了两道大题,更有失客观性。只有B中许多女生都无法作答有关足球比赛的题目,较体现客观性。 10. (2004年,A类)   绝对反义词:也称互补反义词,这类反义词在意义上互相排斥,肯定甲必否定乙,肯定乙必否定甲;同时,否定甲就必肯定乙,否定乙就必肯定甲。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绝对反义词的一组是( )。     A. 完整——残缺 B. 高兴——生气     C. 寒冷——温暖 D. 卑微——高尚      【解析】答案为A。依题意,不完整肯定残缺,不残缺肯定完整,完整与残缺是绝对反义词。不高兴不一定生气,不寒冷不一定温暖,不卑微不一定高尚。  11. (2004年,A类)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行政机关依法所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中规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是()。     A. 某税务机关对长期拖欠税费的商户店铺进行封闭,强制其缴纳税金     B. 某市人民法院拍卖一个个体户的私有财产,保证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书的执行     C. 国家认监委正式对外公布了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并强制执行     D. 某法院没收了市公安局的警车一部,要求其按照法律文件对胜诉方进行赔偿     【解析】 答案为C。注意“不履行”、“强制”。A、B、D都是强制执行,C中并不是在“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 12、服从:指在他人命令域要求下所实现的自己本来不愿做的行为,亦即按他人旨意行事。根据此定义,下列哪一项属于服从: A.他按照图纸说明组装了一台电视机。 B.大家一致推举他做班长,他只好做了。 C.经他人提醒,小王才想起自己有件事才做了一半,得马上完成它。 D.小王星期日携妻子逛街购物。 【解析】:严格依据定义进行衡量,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   规律方法总结     1.寻找定义关键词,判断是否符合     2.分析题干充要条件,按图索骥     3.恰当运用背景知识,合理使用所学专业 单元强化1 1.荣誉激励法:就是领导者根据人们希望得到社会和集体尊重的心理需要,对于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给予相应荣誉的一种激励方法。 下列不属于荣誉激励法运用条件的一项是(   ) A.人有得到社会和集体尊重的心理需要 B.被用荣誉激励法激励的行为必须对社会或集体组织有较大贡献 C.必须是领导者个人欣赏认可 D.荣誉应有一定的社会感召力和影响力 2.晕轮效应:是指个体在评价他人时的一种“以偏概全”的倾向,也就是说当个体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还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 据此,下列哪句话表现了典型的晕轮效应?(   ) A.李兴认为同事阿芳是个勤劳、热情的人,每天都提前到办公室帮助大家打扫卫生,可是有一天,阿芳没有帮她送报纸,李兴不免心中就犯嘀咕:原来阿芳也不是那么热情 B.高中一年级新生尹田目,发现第一天给他上英语课的老师漂亮,回家后他就不停地向家人诉说老师漂亮;对学生和蔼;讲课特别有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 C.张莉第一次外出旅游,妈妈告诉她旅途上可能会遇到小偷,上了火车后,张莉心里就一直忐忑不安,觉得谁都像坏人 D.曾山很乐观,他总是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对人的评价也总是积极的,认为人都是善良的,犯错误的人都是不小心的过失 3.按份共有:是共有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担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下列说法哪些是按份共有?(   ) A.张强和胡大约定以三比七的比例承担购车款,并以此比例分配车辆运营的收益和亏损 B.张强和胡大共同出资建造了一栋房子 C.张强有二百元钱,胡大有一万元钱 D.张强借给胡大一万元钱 4.归纳推理:是指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以下哪种是归纳推理?(   ) A.张敏是位老师,带着一副眼镜;刘乐是位老师,带着一副眼镜;所以老师都戴眼镜 B.凡是老师都必定是从师范院校毕业的,刘凡是老师,所以他是从师范院校毕业的 C.凡是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予处罚。符平偷盗后在亲人劝告下向公安局自首,同时又提供了一条重案线索,为公安局破案立了重大功劳。所以对符平在量刑时应当减轻或免予处罚 D.何冬是警察,警察都是公务员,所以何冬是公务员 5.国家定价:指由县级(含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根据上述定义判断下列哪种情况属于国家定价?(   ) A.由于近日连续干旱高温,致使城区蔬菜价格不断上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为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保护市场的稳定,市物价部门公布了几种主要蔬菜的最高限价 B.某商店销售一批高质量的棉被,开始定价是七十元,一个月后,由于物价上涨,他们把这批棉被的定价提高到了一百元 C.市民对我市出租车价格过高反应强烈。经调查发现,我市的出租车价格高于其他城市出租车的价格。对此,市出租车公司研究决定,将出租车的起步价下调,每公里运价仍保持不变 D.某大型商场从外地购进了一批皮大衣,尽管皮大衣市场紧俏,其他个体商店的定价远远高于大衣的价值,但为了维护商店的信誉,商店经理决定皮大衣定价以不高于30%的利润为限 6.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人。根据以上的定义,下列不是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 A.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B.行政复议的第三人 C.行政复议的鉴证人D.行政复议的第三人委托的律师 7.人工智能:能够模仿人类智能和行为,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能够感知环境和决策规划,从而自动地执行任务或者完成设定的目标。按照定义,下列属于人工智能的范畴是(   ) A.全自动洗衣机在使用者把衣服放进之后,能够自动地完成注水、洗衣、换水和甩干等一系列洗衣流程 B.性格测试软件能够根据测试者的各种输入参数,按照设计好的算法进行计算,从而给出被测试者的性格描述 C.阿迪达公司新研制的机器狗,能够根据人的穿着和外貌特征识别出男女,分别用“先生您好”和“小姐您好”和不同的人打招呼 D.装配线机器人能够根据工程师预先设定的参数,完成不同机器设备的不同零部件的装配工作 8.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下列属于过失犯罪的是(   ) A.李、杜两人素有仇怨,一次二人因口角争执进而发生武斗,李被杜所伤 B.汽车司机张某发现人行横道上有几个人,但都避开汽车的通道,便没有减速,不料一人冲上来被车撞死 C.电影放映员何国在不知麻袋中为何物的情况下将麻袋放在火炉旁,造成胶片自燃 D.阮芳在遭到歹徒袭击时奋起反抗,顺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去,却不料将对方打死 9.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求,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是(   )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杜威因与人争执将人打伤,被告上法庭 B.两个国有企业因为经济纠纷而打官司 C.马力因乡政府违章占用其房屋基地,而对乡政府提出控诉,要求给予赔偿 D.人大代表鲁泰等三十人,对一行政法规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并提交修正议案 10.先用权:是指专利申请之前,已有人制造相同产品,或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作好制造或使用的必要准备,则在批准申请人的专利权以后,上述人员仍可在原范围内继续制造和使用的权利。国际上一般把“先用权”当作不能视为侵犯专利的情况之一。下列不在先用权照顾范围的情况是(   ) A.小王将祖传秘方申请专利,同样知道秘方的堂兄仍可继续使用秘方生产 B.甲公司获得专利权后发现乙公司早就在生产同类产品 C.激光切割刀有很多专业技术人员在研究,丁厂获得该项专利后,其他人也自然有先用权而不被追究 D.甲、乙公司都作好必要准备生产同种包装,但甲公司获得专利权,乙公司继续生产 11.广告:是指为了商业目的,由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一定形式,如通过报刊、电视、路牌、橱窗等,直接或间接地对自己推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所进行的公开宣传活动。下列属于广告活动的是(   ) A.建材公司的经理为了更好地销售水泥,向邻县的包工头送礼一百万元 B.克林顿为了当选总统,不惜重金在电视和报刊上发表演说 C.李冬牌服装赞助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征奥运会,获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D.老板规定员工上班一律要戴胸卡 12.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虽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订立的,但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认为无效合同后,国家不予确认,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上述定义,下述哪种行为是典型的无效劳动合同?(   ) A.乐同在劳动行政部门的签订下,与某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 B.方圆被某厂雇佣,书面合同规定月薪八百元人民币,并口头约定遵循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 C.马原被某厂雇佣,书面合同规定管吃管住,月薪八百元人民币,无节假日 D.泰乐在劳动市场被某餐馆雇佣,签订劳动合同,并当场作了合同公证 13.选举: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人,按照一定的程序活动方式,选定代议机关的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具体办法通常由国家的法律加以规定,其常见的方式有投票、举手、起立、鼓掌、口头表达等,它区别于世袭、任命等。下列方式属于选举的是(   ) A.张龙参加公务员资格考试,被录用到财政局当秘书 B.省委组织部任命赵伟为市委副书记 C.县人大代表选举莫斐等10名代表参加省人大 D.按照约定,由李复夫主持村小学理事会的工作 14.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后,得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代位行使对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求偿权。下列不属于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必要条件的是(   )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一百八十万元 C.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15.商品差价:指同一商品由于流通环节、购销地区、购销季节以及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下列不属于商品差价的是(   ) A.同一本书,刚出版时与两年后价格不同 B.早市萝卜一元一斤,下午则五角一斤 C.富康轿车与大众轿车价值不同 D.甲地的盐比乙地的便宜,因为甲地产盐 16.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就其所认股份即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只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下列情况属于股份公司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门前一片草地无人看管和护理,便协商由两公司各负责一年 B.甲公司进行改组,将全部资本分为五万股,由职工认购,并改名为“××有限责任公司” C.由工业部下属的科研所改制成立国家控股的科研开发中心 D.小张、小王和村里的其他人一起筹资建起了一所小学校 17.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社会成立的基本生活福利予以物质保障的一系列社会安全制度。下列不属于社会保障的是(   ) A.国家面向劳动者提供的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生活的生育保险 B.社会给下岗职工提供最低生活补助 C.国家给所有退休军人提供生活保障 D.红十字会向灾区人民发放生活救济 18.招标:是招标人在买卖大宗商品、开发建设项目或合作经营某项业务前,不经过一般交易磋商程序,而是公开征求应征人递盘竞争,最后由招标人选定交易对象订约的交易方式。下列交易方式属于招标的是(   ) A.某市公安局悬赏10万元寻求12.8特大抢劫杀人案线索 B.华美公司将所持股票以每股15元价格抛出 C.岳成飞的摩托车想出售,便标价6000元,并表示可以议价 D.洞猛县政府为修建中心农贸市场,发布通告征求具有二级资质以上的单位前来竞标 19.连带之债: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各债务人员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且全部债务因一次全部履行而归于消灭的债。以下不是连带之债的是(   ) A.汇票保证人与承兑人或出票人对于执票人的责任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各股东对补足出资的责任 C.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时,被保险人与合同受让人对保险费的支付责任 D.碰撞双方对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20.涉外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进行审理,作出裁决的法律制度。 下列不属于涉外仲裁的一项是(   ) A.甲公司与荷兰某公司有贸易纠纷,双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审理 B.乙公司与本国丙公司在对日本出口业务中有争议,提交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审理 C.甲乙两厂因烟尘污染争端对簿人民法院 D.中国商船与美国商船相撞,请求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 21.投射效应:在认知或对他人形成印象时,以为他人也具备与自己相似的特性,即推己及人的情形。下列不属于投射效应的是(   ) A.富有攻击性的人,认为别人也生性好斗 B.本性善良的人不相信有人要加害他 C.疑心重的人,认为别人也不怀好意 D.小明上次考试得了100分,而这次却没有及格,老师认为他上次作弊了 22.领导:是指拥有一定权力和地位的个人或集团,为了实现预定的组织目标,通过自身的作用,指引和影响他人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完成预定任务的行为过程。下列所述不属于领导的一项是(   ) A.二次大战时期,戴高乐将军在英国号召法国人民起来抗击德国法西斯 B.科学家们研究生物系统,工程自动控制技术以及通讯网络系统 C.组织部门经过考核后,决定各岗位上的人选并让其上岗任职 D.市委领导人员研究制定政策、方针,并组织动员全市党员贯彻执行 23.农业:是指人们利用生物的技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强化和控制生物生命的过程,并取得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的生产部门。下列不属于农业生产的是(   ) A.汤廉承包村里的荒滩种水稻 B.岳龙县种植小麦五万亩 C.韩村河加工厂生产农用铁耙九百件 D.道德乡布置明年的春种春播工作 24.政策分析:是依据一定的政策理论知识,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帮助决策者制定和优化具体政策的过程。下列不是政策分析特点的是(   ) A.政策分析要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术 B.政策分析的目标是帮助决策者制定和优化具体政策 C.政策分析就是要把握领导的意图 D.政策分析必须以一定的政策理论为基础 25.干部任免:是指国家机关或有任免权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任用干部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干部所担任的职务。下列属于干部任免的一项是(   ) A.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担任处长职务的必须有担任过两个副处级以上职务的经验 B.省人大颁布《干部任免条例》 C.经过公开招聘,南宫星被任命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D.公安局长于天在执行公务中壮烈牺牲 26.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据此,下列行为哪项是转继承?(   ) A.马乐在继承父亲的遗产后明确表示自己继承的这些遗产将归其女儿继承 B.李林刚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由大儿李国继承,李国就去世了,李林只好将遗产改由小儿李洋继承 C.张强在其爷爷刚死,其父刚继承这笔亿万元遗产时就暗杀了其父,从而继承了遗产 D.方勇在接受其妻留下的巨额遗产后突遭不测,脑溢血死亡,因此其儿子方振依法继承了他的这一份遗产 27.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为了实现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行政管理目标和任务,应行政相对人申请或由依职权处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特定权利义务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谓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行政处理的是(   ) A.中央作出开发西部的战略计划 B.全国人大提出修改《婚姻法》 C.行政机关主持的对特定纠纷进行的诉讼外调解 D.公安机关逮捕犯罪人员 28.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其主要特征是:(1)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实行了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据此,下列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 A.国务院                     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C.全国人大                     D.最高人民法院 29.市场效果:是指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价格、产量、费用、利润、产品质量和品种以及在技术进步等方面所达到的某种状况。下列不属于市场效果一项是(   ) A.产业的利润是否合理 B.消费者个人口味如何 C.在销售费用及产品改型上是否存在浪费 D.产业生产能力的扩大是否与市场需求的增长相适应 30.协调:是指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自身内部以及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和谐、适度关系。下列情况表现得不协调的是(   ) A.行政机关“上传下达”,民意能很快得到政府的回应 B.健康的人饮食良好,消化良好 C.领导的指示很快传达到了基层,基层人员火速组织力量实施 D.北京的道路经常塞车 31.出口加工区:是经济特区的一种形式,是外向型的经济特区,主要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设备,利用我国的土地、资金、劳力等优势,生产的产品以外销为主。下列地区属于出口加工区的是(   ) A.香港特别行政区 B.深圳蛇口工业区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与外国人合作,产品销往国外 C.北大校办企业方正集团的产品首先支持本校的教学和科研,因为它借用北大无形资产 D.西部青海省盐湖经济开发区,采取招商引资策略,外商出资,我方出人力、土地,产品主要在西北五省区销售 参 考 答 案 1. C   2. B   3. A   4. A   5. A   6. C   7. C   8. B   9. C   10. B 11. C   12. C   13. C   14. B   15. C   16. B   17. D   18. D   19. C   20. C 21. D   22. B   23. C   24. C   25. C   26. D   27. C   28. A   29. B   30. D 31. B 强化训练2   1.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同等权利并承担同等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一种情况属于共同共有?   A.某百万富翁死前立下遗嘱,言明他所有的存款及房产折价后,平等地分给他的两个儿子,两个各享有一半财产的继承权   B.某大学的学生宿舍按规定应该每个宿舍住六个人,由于人数原因,最后一个安排的宿舍里只有三个人。后学校给每个宿舍配了一台饮水机,这三个人的宿舍也装了一个   C.某风险投资商投资于某一正在发展的小型企业,并言明该企业以后实行股份制,原企业董事长拥有30%的股份,风险投资商占有70%的股份   D.两个伙伴合伙开办了一家公司,一人负责经营,一人负责开发,但他们在合伙前就以书面公正的形式言明,两人共同拥有这家公司,但是一旦破产欠债,管开发的人不负责还债   2.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一种情况属于紧急避险?   A.某地发生水灾,某人因为事先没有作好安全逃离的准备,大水开始漫上来的时候,逃跑已经来不及了,突然他发现邻居的摩托车还没有骑走,于是毫不犹豫地骑上摩托,最终逃离了险境   B.某间谍在国外被人发现,要对他进行扣压并判处徒刑,为了保全自己,该间谍向对方国家提供了大量的本国机密情报,并以此换取了自身行动的自由   C.某人在工厂发生特大火灾时不但没有前去救火,反而想这些东西烧了太可惜,还不如归我的好,于是趁乱从工厂中拿走了许多值钱的东西   D.野生动物保护区一个保卫人员发现有当地居民在猎杀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时,上去劝阻但无效,眼看动物就要被猎杀,在这紧急关头,保卫人员开枪打死了猎杀动物者   3.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向审判机关提出的旨在使原诉被撤消或失去作用的反请求。反诉中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反诉最迟应在本诉判决之前提起。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审判机关提起,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诉讼理由应当具有牵连的关系。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反诉?   A.两人因为民事纠纷诉诸法律,法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胜诉,原告不服,于是又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   B.一个无业游民有一次私闯别人住宅被人以入室行窃罪告上法庭。但是在他进入主人房间时发现了主人有重大的杀人嫌疑,于是他以谋杀罪对该主人进行起诉   C.一工厂经理因挪用公款被会计发现,因怕他会告发,于是恶人先告状,以渎职罪等罪名对会计进行起诉   D.广东两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卖方因为买方拒不履行合同,交付全部货款对卖方进行起诉。在审理中,买方认为因为是卖方货物质量太差造成的,买方理由充分,因而对被告进行起诉,以讨个说法   4.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承受的、以国家名义根据刑法对该行为所作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进行遣责的义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颜某作为家长,为图眼前利益,迫使其小儿子弃学(未完成义务教育)跟他经商。学校了解到这一消息后向县政府揭发他,县政府发出文件警告他保证儿子完成学业   B.梁某一次因为开车太快,与人相撞发生严重车祸,对方司机被撞成重伤。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责任在梁某,于是判他过失伤人罪成立,负责对方司机的所有医疗费用   C.程先生是一桩谋杀案的被告,由于原告一方证据不足,无力证实梁先生有罪。而梁先生为自己辩护的辩词也表明他无罪,于是法院最后判决梁先生无罪释放   D.赵××是一家企业的高级主管,一次因为他个人原因而影响了企业该季度的销售额。于是总经理要求他在全体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表示以后决不犯同类错误   5.监护:是指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由特定的公民、组织对其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管理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现象不属于监护的是:   A.小明在未满10周岁之前,其父母一直照料他的衣食住行,还时刻注意他的身体健康。为了小明,其父母花费很多时间、精力   B.小刚是一个15周岁的学生,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却非要退学,其父母说什么也不答应,非要他最少读完初中毕业   C.王飞在24岁那年,父亲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尽管王飞很不愿意,双方家长还是共同努力撮合了这桩婚姻   D.赵×因受到打击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往往会做出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住院期间,其妻子怕他出事,一直看着他,不让他走出医院   6.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需要具备四个条件:①法人必须依法成立;②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③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④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一个属于法人:   A.省军区 B.国营百货大楼 C.北京大学法学系 D.省高教自考办公室   7.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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