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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手册新 从 同 学 中 来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到 同 学 中 去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会工作手册 目录 1、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概况以及各部门职责……………………2 2、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度(试行)………………………5 3、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6 4、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试行)…………11 5、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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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同 学 中 来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到 同 学 中 去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会工作 手册 华为质量管理手册 下载焊接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团建手册下载ld手册下载 目录 1、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概况以及各部门职责……………………2 2、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度(试行)………………………5 3、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6 4、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试行)…………11 5、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活动管理办法(试行)…………………12 6、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物品管理规定(试行)…………………14 7、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办法(试行)…………………17 8、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宣传管理规定(试行)…………………18 9、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试行)…………………19 10、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经费管理规定(试行)…………………21 11、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与推优制度(试行)…………23 12、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详细规章制度(试行)…………32 13、附则 …………………………………………………………………43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概况以及各部门主要职责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之的领导和学院团总支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会,一直本着“团结,进取,求实,高效,”的精神,坚持贯彻“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针,着力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广大学生综合素质,是学院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我院学生会宗旨是“一切为了广大同学,为了一切广大同学,为了广大同学一切”,具有组织正规化、工作制度化、活动品牌化、影响广泛化四大特点,为广大同学全面发展、健康成才创造条件。 目前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设有主席团、秘书处和11大部门,以及各年级学生会分会。 主席团:设主席一名 副主席5-6名 结合我院当前发展的实际,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院团总支的有力指导下,负责统筹学生会各项事务,统一协调学生会各个部门、各年级学生会分会,调度院内各学生组织,保证我院学生会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秘书处:秘书长一名 副秘书长2-3名 负责对学生会文件、档案及各种资料的收集和保管,负责学生会大型会议及各次例会的会务、会议记录,撰写和整理会议、活动总结,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各部关系,负责学生会活动新闻稿的撰写以及拍照等。 学术科技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各种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发明等方面的活动,配合学院解决同学们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协调各班学习委员的工作。品牌活动有结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大赛、学业生涯规划大赛等。 就业与创业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以引领和帮助同学们明确当今就业现状与自我发展方向,鼓励、引导学生自主创业为己任,通过联系校外企业、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讲座及举办创业、实践活动等形式,为帮助大学生顺利就业、成功创业创造服务、锻炼的平台。品牌活动有创业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指导“跳蚤市场”工作。 宣传与策划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为学生会的所有策划韵色添彩,成员具备书画特长,或能够熟练操作Photoshop、Powerpoint等电脑软件的能力。品牌活动有团支部优秀主题日评选等。 网络与信息部:部长1名 副部长1-2名 主要面向:网络与技术、信息反馈与调研、量化考核与统计三大方向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学生会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信息调研和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同学们中存在的问题,了解同学们的心声,并向学院老师以及学生会主席团反映问题;量化考核学生会干部以及学院各班级团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分类统计各项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析。 社会实践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社会实践、锻炼自我、服务社会为主要目的,拓宽青年志愿者服务领域,组织学生进入社会、了解社会、熟悉社会,做好学生、学校、社会之间的纽带,提高大学生的个人素质和实践能力;品牌活动有暑期社会实践等。 外联与拓展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负责学院的对外联络工作,以“走出去”为工作思路,着重加强学生会外联工作,完善外联工作制度,提高外联工作水平,全力解决学生会资金问题,努力把外联建设成为学生会对外交流以及寻求合作的窗口,充分发挥外联在整个学生会工作中的服务作用。 文艺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展各项文娱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负责校内大型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指导,协调各班文艺委员的工作。品牌活动有“土木年华”系列活动—青春之约歌手大赛、班歌大赛、话剧小品大赛、送毕业生晚会等。 体育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积极开展校内外群众性的体育活动,组织各种各类体育比赛,丰富同学课余活动,增强同学的身体素质;指导,协调各班体育委员的工作。品牌活动有“土木杯”系列体育赛事(足球,拔河)、一二九环校越野赛等。 纪检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维持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秩序,帮助同学养成良好的纪律性。不定期或定期的对学生宿舍进行查房、查课,对学生会活动进行纪律维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品牌活动有“宿舍文化节”、“宿舍文明月”等。(自律会) 卫生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维持学院的卫生状况,帮助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督促、检查宿舍卫生,组织卫生清扫和义务劳动,配合学生会自律会其他部门工作。品牌活动有“冰清玉洁映雪湖”等。(自律会) 女生部:部长一名 副部长1-2名 维护女生的利益和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丰富女生的生活,引导女生思想潮流,生活动向;针对女生的思想,心理特点,积极组织有意义的活动,致力于打造文静、大方、端庄、有气质的女生形象。品牌活动有“女生论坛”等。(自律会) 学生会组织结构框架示意图: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组织性质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生会是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院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 宗旨 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 第四条 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山东学联章程,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五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勇于实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栋梁。 (二)沟通院党委、院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协助学院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四)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院中心工作,协助学院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六)加强同兄弟学院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监督和批评本会组织者的工作。对本会的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在本会范围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会员有参加本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和组织纪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二)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待本会的工作,积极参与本会的建设。 (三)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同各种不文明的现象作斗争。 第三章 学生会分会、班委会 第九条 学生会分会是院学生会的下属分会,由各年级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分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团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并协助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分会在院(系)党总支和学生会领导下的基层学生会组织,在院(系)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各班委会接受所在院(系)学生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院学生会和学生会分会、班委会如有缺额和不称职干部,经广大同学酝酿协商,同级学生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同级党、团组织批准,可进行任免和调整,并由院学生会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会分会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根据本院(系)学生会的具体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完成院学生会的工作部署。 第十三条 班委会职责 (一)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二)在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社会实践等方面为同学提供服务; (三)组织班级同学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并独立开展班级工作。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四条 学生会经费主要来源是: (一)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组织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三)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经费使用受全体成员监督。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增强广大学生干部的自律意识、竞争意识、敬业精神,强化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团总支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学生会干部是联系学院和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干部是广大学生的代表,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享有《章程》中规定的所有权利。 第二章 干部注册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通过竞聘方式获得任职资格。 第四条 学生会所有干部必须进行注册。入选干部携带学生证(或新生证)和一寸免冠登记照到学生会秘书处填写学生会干部登记册,进行注册并领取工作证。 第五条 干部注册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监督,学生会秘书处具体执行。 秘书处负责对注册学生干部进行统一编号,将干部登记册作为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第六条 学生会秘书处根据注册编号负责统一制作、发放工作证。因故辞职的学生干部的工作证由学生会收回,因期满(毕业)自然辞职的学生干部的工作证由本人留存,以作纪念。 第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应做好注册后的干部培训工作,为学生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高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三章 干部职责 第八条 拥护党的领导,维护校园稳定,增强校园文化氛围, 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参与学院的建设。 第九条 及时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精神,密切联系同学,加强沟通交流,维护广大同学合法权益。 第十条 遵守校规校纪,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保证智育成绩至少为B等),严格要求自己,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一条 结合本校本院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思想引领活动、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参与学生会重大活动或工作时应根据相关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 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工作现场,公共场合严禁吸烟。 第十二条 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按时高效率的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十三条 维护当代大学生形象,工作中应面带微笑,注意自己的礼仪,使用礼貌用语,并保持热情、大方、耐心的工作态度。争当时代楷模,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不得出现出口伤人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行为。如: “您好,我是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的xxx,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您好,我是院学生会xx部门的,很抱歉打扰您了!” 第四章 干部管理 第十四条 学生会干部除履行《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定: (一)严禁拉帮结派; (二)严禁在公众场合吸烟、酗酒; (三)严禁以学生会或学生会干部名义通过各种途径谋取私利; (四)着装得体,仪表大方,注意自身修养; (五)不散布流言蜚语和未对外公布的工作信息; (六)不得越权做事,相互排斥; (七)不得损坏组织形象,破坏组织纪律。 第十五条 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主动向学院党团组织汇报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第十六条 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专业知识,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七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行为规范,讲话文明,不推诿、拖延,服从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管理规定,不损坏公物、铺张浪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草率从事。 第十九条 干部工作时必须佩戴有效证件。工作证作为学生会干部的身份证件,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自行涂改,应妥善保管。遗失后须及时告知证件发放部门,申请补办,重新编号,原证不再有效。 第二十条 学生会每年对所有干部进行考评。考评与年度评优、奖励挂钩。 第五章 违纪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干部违纪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停职查看和责令辞职四种。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一)无故一次不参加学生会有关会议和活动者; (二)推脱、敷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浪费公共资源,破坏工作环境者; (四)草率从事,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本年期学习成绩有一科不及格者; (六)干部考评不合格者; (七)无故旷课累计达10节以内者。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无故两次不参加学生会有关会议和活动者; (二)无故不参加工作考核者; (三)铺张浪费,损坏物品,不按期归还物品者; (四)公众场所抽烟、酗酒者; (五)本年期学习成绩有两科不及格者; (六)累计无故旷课达10—20节者; (七)受到批评不及时改正者。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停职查看处分: (一)散布流言蜚语,有损干部形象者; (二)本年期学习成绩有两科以上不及格者; (三)占用学生会物品不还者; (四)无故损毁学生会工作档案者; (五)累计无故旷课21—30节者; (六)无故造成安全隐患者。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责令辞职处分: (一)本年度学习成绩有两门重修者; (二)累计无故旷课30节以上者; (三)在学院进行的任何考试中作弊者,无论情节轻重; (四)散布谣言,没有尽到保密义务者; (五)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隐匿、挪用经费者; (六)有重大过失给学生会的工作和组织形象造成巨大影响者; (七)组织、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治安和学院安定团结等活动者; (八)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院纪院规者; 第二十六条 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的,给予警告处分;受到两次警告处分的,给予停职察看处分;受到两次停职察看处分的,给予责令辞职处分。 第二十七条 通报批评以下(含通报批评)处分,经部门、组织集体讨论,报经学生会部长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停职查看以上(含停职查看)处分,由部门、组织提议,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提交团总支批准,院学生会主席签字,秘书处以学生会名义下发文件实施。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会部长干部处分须报经学院相关部门备案;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违纪处分须经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讨论,报经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干部对所受处分有异议时,可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复议,学生会主席团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复议结论,通知复议申请人。如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院团总支申诉,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第三十条 所有对学生干部的处分记入干部档案。 第六章 辞职、免职 第三十一条 因任职期满、毕业(离校)等原因,辞去现任职务的属自然辞职。 第三十二条 个人申请辞职,须向学生会主席团写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职,但应当在离职之前做好转接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免职,根据在任职期间的考核、表现及学习情况,经主席团审议,认定不适合担任现职的,由分管主席劝退或免去现任职务。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秘书处在辞职干部的档案中注明辞职日期和原因,备案存档,以备核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院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各系分会参照本条例制定本系的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同时被处罚多项者,其处罚等级按最高一项处罚,受过处分未撤消又再违纪者,加重处分;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负责人问责制度 (试行) 第一条 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要把工作具体到部门,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责任到时(在此过程中相关主席团负责人要随时关注),以便在出现问题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避免再出现类似失误。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于各部部长,相关主席团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 责任事故认定: (一)违反《学生会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二)有损学生会形象; (三)未全力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四)由于个人失误或拖延等原因对活动、会议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五)其他不符合学生会规定的情况。 (六)责任事故认定由主席团组成认定小组专门负责,各部长应积极配合,不得隐瞒包庇。 第三条 对于出现一次责任事故者,提出严重警告,出现二次事故者,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给予停职查看处分。 第四条 若受党内处分或校内处分做退会处理。 第五条 若对学生会的相关处分不服,可在主席团全体到会时给予其一次申辩机会。 第六条 因对学生会的处分不满而肆意诋毁学生会者,除开除职务外,还要向学院发出处分通报。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为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保障学生会各项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着有利于学院的发展与稳定,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引导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目的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 活动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节约增效,权责分明”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第二章 活动策划 第四条 活动按照类别分为思想引领、就业创业、校园文化、学术科技、基层团组织建设等五大类别。 第五条 学生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活动项目,提出活动主题、目的,必要时可面向全院或全校征集活动策划。 第六条 学生会各部门、各协会、各班级或学生个人均可制定策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向院学生会申请承办。主席团选择最佳方案实施。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第七条 活动申报组织或个人在活动前至少一个周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活动策划方案,经主席团讨论,确定初步方案并提出进一步修改的意见,由申报部门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方案。 第八条 申报组织或个人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学生会主席团签署批准意见,并根据活动规模、目的、意义确定经费的支持额度后,于活动开始四天前报院团总支审定。 第九条 在活动方案审批通过后,申报方应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活动场地,并报保卫处和相关单位备案。 第十条 活动的参与者原则上应为校内师生,不提倡社会人士的参与。若活动确实需要邀请校外人士参加,则必须在申请时提交参加人员的背景资料,批准后方可邀请。 第四章 融资宣传 第十一条 活动接受赞助应严格遵守学院相关规定,赞助事宜必须提前报学院有关部门审批,赞助意向不得偏离受助活动的举办目的。 第十二条 活动只能够为赞助单位提供活动冠名权及以活动为主的适当宣传,禁止开展商品促销等商业色彩明显的活动。 第十三条 活动组织方与赞助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责任、义务,赞助经费纳入学生会经费计划,由学生会统一管理,按需支出。 第十四条 活动宣传按照学院规定申报审批,宣传内容须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原则上不允许团体或个人进行彩色喷绘宣传。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活动的组织严禁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及同学作息。活动的组织形式、内容、现场布置、主持文稿等必须与活动的目的相一致,杜绝不健康的内容出现。 第十六条 学生会分管副主席是活动的总负责任人,对活动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人员和经费,各项任务要明确到人、责任到人、责任到事、责任到时。 第十七条 学生会相关部门部要发挥积极作用,遵时守点,恪尽职守,合理安排值勤人员,维护活动秩序,保证现场安全。 第十八条 活动结束后,活动总负责人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会秘书处归类、存档。 第十九条 对不服从安排、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影响的学生干部,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物品管理规定(试行) 为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印章管理 (一) 印章性质 第一条 团总支印章由团总支老师负责保管,学生会印章由学生会主席保管。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代管或擅自使用。 第二条 不得将印章携带外出使用,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私自窃用,印章不得借出。 第三条 一旦发现印章丢失、损坏,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协助查明原因。 第四条 未经学院审批擅自刻制的印章视为无效,学院将追究擅自刻制印章者责任。 (二) 使用范围 第五条 学生会印章用于向上级组织呈报推优、干部任免报告、通知、公告、鉴定、活动申请、公正赞助协议等,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三) 使用程序 第六条 部门或个人提出用印申请; 第七条 团总支老师、主席团成员审批(对外使用由主席团审批经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登记; 第九条 用印。 (四) 使用要求 第十条 执印要正,印泥要均,落印要稳,确保印记字迹端正、图形清晰,做到不倒、不斜、不偏、不糊、不错。 第十一条 用印位置:印痕要骑年月,不压正文。 第十二条 申请使用的印章必须与文件或材料落款名称相一致,不符合者拒绝用印。 第十三条 违反规定进行管理或不按要求使用印章者,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4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于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章 文件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为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规范学生会文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七条 学生会文件是指规章制度、决定、决议、通知、策划、报告、总结、会议纪要、会议简报和上级部门来文及各班级上报材料等。 第十八条 文件模板使用规范 (一) 学生会所有文件资料(红头文件等除外)需以统一的文件模板(页眉、页脚、排版等)为准,模板可在学生会网站或公共邮箱(tm10xsh@163.com)中下载。 (二) 文件标题采用黑体,加粗,小二号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间距1倍;字母或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特殊情况除外) (三) 通知形式文件需要有称呼以及落款。落款人应写为“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土木工程学院团总之”或者“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并需清晰盖上公章。落款时间需以大写形式,如“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一日”。 (四) 关于文件名命名: 1. 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如果仅用于内部交流使用的,可以使用“部门名称+时间+类型”的形式,如“秘书处2010年10月工作报告”。如果用于学生会对外交流,部门名称则必须用全称,如“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秘书处2010年10月工作报告”。 2. 策划书:使用该活动全称,如“‘山东建筑大学第****届土木杯足球赛”。 3. 通知:必须在文件名体现通知的内容,如“关于土木工程学院班歌大赛的通知”。 4. 其他:对学生会内部文件可以用简称,否则必须用全称命名。 (五) 关于文件标题: 1. 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必须用全称,如“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秘书处2010年10月工作报告”。 2. 策划书:除使用该活动全称外,若该活动属于类似于学术科技节项目之一,应该加上所属活动的全称,如“学术科技节之山东建筑大学第一届制图大赛‘”。 3. 通知:必须在文件名体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关于土木工程学院班歌大赛的通知”。 4. 其他:要求使用全称。 第十九条 学生会文件由各部门印制、报送、下发、编号,由秘书处收存、登记和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 接收上级来文及各个学院通知,经主席签约后及时传达文件内容,秘书处做好来文登记并留档备案,注明收文日期,以备查阅。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下发的各类文件,由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目的和活动主题,拟定文件初稿,报分管主席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各部门在分管副主席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修改,经分管主席批准,报请主席团讨论,由各部门统一下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向校内上级部门、相关组织报送会议纪要、工作简报、请示申请等文件材料,由部门整理、起草,经分管主席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送。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向上级部门报送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评优等文件,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起草,经主席团讨论、主席批准后方可报送。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文件统一用A4纸打印,加盖团总支或学院公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六条 秘书处应保存下发文件原件和上报文件的复印件,并及时做好整理、编号、登记和存档保护工作。 第二十七条 知悉文件内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散布未公开的文件内容。违反规定者,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学生会,自2010年10月14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于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三章 钥匙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干部须提前1~2天向办公室或活动室负责人提出申请,负责人出借钥匙需经过分管主席同意,并做好出借登记后方可使用。(登记包括借记时间、部门、姓名、联系方式、归还时间以及用途)。 第三十一条 秘书处须做好新任干部钥匙的配发、离任干部钥匙的上缴,以及钥匙的丢失和补发情况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钥匙私自转借。如有发现将由秘书处收回并由主席团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责任事故者,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钥匙的使用申请权限仅限于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必要时钥匙可由副部长和干事使用,但必须凭所在部门部长的有效证件取用办公室以及活动室钥匙,出现任何事故由部长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负责。 第三十四条 未经主席团同意,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配钥匙,一经发现,由秘书处收回原钥匙及私配钥匙,并由主席团在学生会全体会议作出公开批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五条 不慎丢失钥匙者请速报主席团,查明属实后由主席团负责重新发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 钥匙使用期间,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同时使用者必须负责活动室内的物品保管、设施安全及卫生,在归还日期内将钥匙交还办公室以及活动室负责人员,并作好相关的证件替换或钥匙续借登记记录,确保门锁上后归还钥匙。 第三十七条 活动室使用完毕后,活动室负责人需进行活动室内物品、设施及卫生检查。 第三十八条 共用办公室或活动室的钥匙,由钥匙负责人协商安排使用。 第三十九条 其他情况由主席团协商后予以确定。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为及时传达学院有关政策、精神,了解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 (一)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每周日晚21:30举行; (二) 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周一晚18:30举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三)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原则上每周要召开一次; (四) 学生会全体例会每月月末周一晚19:00举行; (五)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与班级联谊会议每月一次,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六) 特殊情况根据情况安排,以临时通知为准。 第二条 学生会各项会议应本着“简短、务实、高效”的原则,通报近期工作情况,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三条 秘书处负责主席团会议、学生会部长会议的组织、学生会全体例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与班级联谊会议的协调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编写会议记录存档。 第四条 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请假(部长以及全体会议要向分管主席请假;部门会议要向本部部长请假)。并说明原由。会议记录人员应如实记录会议出勤情况,以作为学生会相关考评的依据。 第五条 参会要求: (一)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成静音,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 (二)参会人员须衣冠整洁; (三)参会人员须做好会议记录,每次会议要有专门人员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保存入档; (四)会议发言应简洁扼要、用语文明,各部门要注意保持会议室的卫生环境,会后要做好会议室的整理和清洁工作。 第六条 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二)参会人员应执行会议达成的决议。 第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将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迟到,会后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布置工作任务。 第八条 会议出勤情况作为对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与班级联谊会议,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对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会干部,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宣传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学生会日常宣传形式包括网络、 报纸、广播站、海报、展板、传单及条幅宣传等。 第二条 各部门在策划活动时须提前考虑宣传形式,确定宣传方案,交于宣传与策划部的方案中应写明制作海报内容及其他形式上的要求。普通海报提前一周将方案交于宣传与策划部,大型海报提前两周将方案交于宣传与策划部。 第三条 各部部长及分管主席须在各种宣传品制作之前审查好其方向、内容与国家政治路线是否冲突,尽量避免和减少错误疏漏,做好文笔润色等工作,注意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宣传品中院级活动统一落署“土木工程学院团总之”和“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字样,校级活动统一落署“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字样。 第五条 海报张贴时尽量张贴于显眼位置,如在海报栏张贴,应使海报头顶齐海报栏顶端。 第六条 展板展出时应置于显要位置,摆放规范。所有学生会成员都有义务维护好展板,宣传达到时效后由活动负责部门及时收回展板。 第七条 条幅悬挂须规范,整洁,美观,两端同高,幅面平直,挂好之后注意维护,用完之后要撤得干净。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网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我们的网址是:www.jdyouth.com/tmxsh 我们的管理团队是: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网络信息小组 我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服务创造价值 我们的口号是: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为加强学生会的文化建设,确保学生会内涵和精神的传,承特做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一)权限管理 第一条:网站仅分配一个超级管理员账号。 第二条:网站分配2-3个普通管理员账号。 第三条:管理员权限 1、超级管理员:享有网站所有版块的管理,以及添加、删除、升级、降级管理员的权力 2、普通管理员:享有网站新闻更新的权限。 (二)安全管理 第一条:网站安全 任何网站管理员、新闻发布人员不得泄露网站操作密码,原则上实现专人负责制; 禁止擅自在网站上链接其它站点,擅自张贴广告,保证网站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禁止擅自修改网站网页源代码,影响网站浏览速度甚至造成网站整体瘫痪; 禁止故意制作、散布计算机病毒,造成信息损失或计算机硬件损失。 第二条:著作权保护 1、如果转载新闻,必须注明新闻来源(作者、出版社、新闻网站等)。 2、对由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创作的、享有个人著作权限的个人作品,未经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发布或转载。 第三条:网站数据存放在团委服务器上,委托建大青年网站进行日常数据备份,并及时设立备忘录。 二、使用办法 (一)版块设置介绍 导航栏设置:首页、新闻中心(学生会举办的活动的相关新闻稿、其他建筑类高校学生会举办的特色活动的报道等)、学生会工作(包括各部简介、工作计划、工作手册、资产以及活动室的管理情况等)、土木年华(主要是学生会品牌活动的相关报道,跟踪)、工作简报(一些具体活动工作的结果发布)、雁过留声(网上交流的平台)、下载中心(常用表格模板以及相关文件的使用)、心得感受(主要是学生之间的经验交流例如考研期末考试等、学生会成员的心路历程)。 栏目设置:最新消息、新闻中心、公告通知、滚动图片栏目、图片轮播栏目、土木年华、站内搜索(注意)、雁过留声、学生会工作、工作简报、下载中心、友情链接,心得感受。 (二)日常工作 第一条:安排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学生会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周更新新闻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5篇文章。 第二条:每周3次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有版块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确认更改。 第三条:建议安排专人作为联络员,进行新闻信息的采集,联系学生会各部门、学院各社团。 第四条:安排专人进行信息文章筛选向校学生会信息中心进行投稿,确保及时有效投稿,责任明确到人。 第五条:对像网络团支部优秀作品这样的优秀作品及时在学生会网站上进行展示。 第六条:专人负责将学校下发到学院的各活动通知提炼整理在公告通知栏目上进行展示,以扩大影响力。 第七条:专人负责将收集整理我学院参加活动的成绩和获奖同学进行展示,鼓励同学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第八条:关于传承问题,网站核心机密原则上只有学生会主席和网络组负责人掌握,并建立相关备忘录,以保证网站顺利发展。 严禁传播核心机密,如有违反参照学生会工作手册进行处罚。 第九条:管理好线索联络人(建议设制新闻线索联络人员),以便及时发现同学们心声,为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做好调研。 第十条:原则上只有工作简报和下载中心的文件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其他栏目如有需要需请示网站负责人。 第十一条:网站的推荐新闻的设置,置顶新闻的设置,以及新闻中心的图片使用都需要请示网站负责人决定。禁止私自添加商业性质的文章。 第十二条:设置学生会网站专用邮箱。实行专人负责制。 (三)新闻公告发文格式 第一条:网站内的新闻活动公告必须以“【**部】**********”作为标题格式。 第二条:禁止设置标题置顶和推荐新闻。 第三条:要对文章标题进行提炼。 (四)雁过留声管理 第一条:所有正式注册在校生均可就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进行咨询。 第二条:雁过留声要明确专人管理,保持畅通。 第三条:雁过留声的留言,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审核答复。如遇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说明。 (五)文章的审查 为了保证网站新闻的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关于上传资料的规范化、质量化、价值化,因此定期进行文章审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条:文章格式的问题保证段前断后间距和行间距的统一美观。 第二条:保证任何文章没有错别字、机构名称领导名字的错误等 第三条:文章发布统一用仿宋五号字体。 第四条:确保文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如遇到技术问题请马上向主席团以及网站负责人反应。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档案管理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由分管主席主管,秘书处副秘书长为具体责任人。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第三条 档案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学生会其他部门有义务配合秘书处,做好档案材料的建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分类整理 第四条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学生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类、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类、重要活动资料类、重要书刊类及其它类。 第五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秘书处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主席团负责草拟,并需经学生会全体会讨论通过。 第六条 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保存。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由秘书处存档。活动策划书经部门内部讨论后由部长签字,于活动前一周递交主席团,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四天内递交,此任务由各部长负责。 第七条 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主席团审阅后由秘书处存入档案。 第八条 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书处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己有。 第九条 各部门制作纸介质文本一律用A4幅面的纸打印一式两份,标题采用黑体小二号、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行距一般为单倍间距(特殊情况除外)。一份由部门保管,另一份学生会秘书处存档。 第十条 电子文本各部自行保存备份。提交主席团的电子文本由学生会秘书处保存,学期工作结束,保存至外置硬盘。 第十一条 学生会秘书处应及时整理文本材料、编列,填写《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档案信息登记表》,以便于排序、查阅。 第三章 档案借阅 第十二条 学生会档案材料不对院外人员借阅。 如有特殊情况,院外单位、组织、人员查阅或复制档案时,需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后方可查阅、复制。 第十三条 院内各有关单位、组织、协会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须持相关单位 负责人签名的介绍信。经学生会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四条 学生会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征得秘书处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查阅完毕后,查阅人应自觉将档案放回原位置,不得打乱档案放置秩序。借出材料应及时归还。 第十五条 查阅、借阅者要注意爱护材料,不得涂改、圈划、打叉、增删、拆剪、抽页、调换、污损等。违反规定的学生会部门或个人,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支付恢复档案所需的人工、材料等一切费用。 第十六条 查阅、借阅档案和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公开档案内容。违反规定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档案移交 第十七条 纸介质档案保管期限一般为1年。每学期期末应及时整理,装订成册,需要时移交学院有关部门保存。 第十八条 电子档案在制成数据光盘后,随纸介质档案一同移交。尚未制成数据光盘之前,任何人不得删除电脑中的档案材料。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经费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会经费由学院计划拨款、个人或组织资助、企事业单位赞助和其他形式的合法收入组成。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经费管理的责任单位,学生会主席团对学院、广大学生负责。 第三条 经费使用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管理实行预算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中管理学生会所有经费,秘书处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任何部门、组织或个人未经主席团同意不得擅自审批、支出、留存各项经费。 第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委托两名作风踏实、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主要干部负责经费的具体管理,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 负责具体管理的干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帐目明确、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严格审核,按照规定支出。 第七条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制定所在部门本学期的经费预算,并上报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编制学生会预算安排,对学生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结果上报学生会主席团; 第三章 申请使用 第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办公经费,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主席团成员审核,主席批准,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发票报销事宜。 第九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经费,由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根据活动策划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必须包括在活动策划内),报送主席团讨论,经主席批准和指导老师审核,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统一安排。 第十条 学生会各部门因活动需要购置物品,由部门提出申请,须经分管副主席初审、主席审核、指导老师批准。 第十一条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向主席团递交报账单并提供有效票据,经主席签字,交秘书处记录存档后,履行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 在重大活动等紧急情况下,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经分管副主席、主席同意支出的经费,事后,向秘书处说明情况,由分管副主席、主席补签,及 时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生会应自觉接受广大同学和学院有关部门的监督。主席团每学期向全体成员通报经费开支,向学院有关部门、指导老师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秘书处每学期对各部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申请经费、报销经费的组织和个人,停止经费支付,报主席团处理。 第十五条 不按学院规定使用经费、造成经费浪费、私自挪用经费者,除追回经费外,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经费管理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工作失误者,按照《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条例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本条例解释权归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与推优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会工作,加强学生会系统团结协作,鼓励各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三自方针,以推进评优工作的正规化和常规化,根据《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宗旨是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为指导,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创新中求进步的原则,立足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开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新局面。通过表彰和奖励先进达到建立良好竞争机制的目的,扩大学生会在学院各项活动及建设中的作用与影响。 第三条 评优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日常量化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第二章 分则 第四条 参评条件 (一)凡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学院学生会组成部门,除自动放弃的,均可参评,评选范围为年度学生会工作。 (二)部门机构健全,部内凝聚力强,富有创新进取精神。 (三)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中心开展工作,部门工作制度健全、例会正常、档案完备、材料齐全并及时上交院学生会秘书处。 (四)积极响应学生会的各项号召,按时参加学生会的各项会议,认真、主动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工作,对于有关制度决议能够及时予以贯彻落实。 (五)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基本形成有部门特色的品牌活动,效果突出,同学参与面广。 (六)后备队伍建设有梯度、有层次,能够将优秀后备干部送到学院各学生组织重要岗位。 第五条 评优机构 评优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 第六条 评比方式 优秀学生会评选实行积分量化,采取日常量化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项考核满分100分,按照加权平均值的办法计算最终得分。其中日常量化考核为学生会对各部门日常工作进行评定计分,所得分占权重70%,年终考核为自查报告得分和优秀学生会互评展示会得分,所得分占权重的30%。 第七条 评优程序 (一)优秀部门评选的日常量化考核,满分100分,由学生会负责。 (二)每学年3月份的最后一周各部门召开会议,全面总结本部门组建以来的各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文字资料及电子版资料)。自查报告包括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本年度工作一览表(品牌活动+常规活动)、本部门干部名单等(可附宣传资料、图片、院刊、工作简报等),自查报告上交给秘书处。 (三)学生会通过与各部门部长干事谈话,了解掌握各部门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四)召开优秀部门互评展示会,评审团由学生会主席团构成。满分100分。各参评部门代表进行5分钟以内的工作陈述(4分30秒时有提示音,5分钟时陈述须立即停止)。陈述内容包括部门内部建设、活动效果、活动创新、配合学院、宣传工作等方面。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五)学生会评优委员会根据日常量化考核得分和年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最终确定结果,授予“土木学院学生会优秀部门”称号若干。 (六)学院团委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日常量化考核(100分) (一)考核分值 (1)日常量化考核基准分为30分,根据各部加分情况,累计得分为日常量化考核年终得分。 (2)日常考核年终得分满分为100分,无额外加分。 (二)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 本项满分30分 1.1、各部门相关人员的会议出勤情况。基准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5分、请假或找人代替超过一次的,以后每次扣1分,本项得分4分以下的取消评优资格。 1.2、执行《山东建筑大学校园文化环境宣传管理暂行办法》,横幅和活动宣传板悬挂申报及时、规范,及时收取。维护好本部门的宣传栏和海报。基准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每违反一次《山东建筑大学校园文化环境宣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扣1分。 1.3、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总结、每周行事例及其他各项团委规定上交材料 。基准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未及时上交扣1分/次;不上交的扣2分/次;材料内容含糊、制作潦草扣1分/次。 (2)活动开展 本项满分40分 2.1、承办校级或院级学生活动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学生会的监督考核,最后于全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材料(文字资料及电子版材料,包含策划、总结、图片、新闻稿等,电子版可发到tm10xsh@163.com也可直接上交)。学生会根据活动的开展情况予以评定,院级活动加3分,校级活动加5分,承办校级或院级活动部门还应提供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并表现良好的其他部门名单,待学生会确认后对这些部门予以1-2分的加分。 2.2、各部门在其他学院或社团等组织的各项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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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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