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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第二部分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一、城市城市(城镇)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即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 综 合 一、国民经济核算 国民生产总值 英文缩写GN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如企业、住户和政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同时也有一部分以生产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第二部分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一、城市城市(城镇)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即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 综 合 一、国民经济核算 国民生产总值 英文缩写GN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上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如企业、住户和政府。一国常住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在初次分配中主要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但同时也有一部分以生产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非常住单位,统称支付给国外(或地区外)的要素收入,同样,国外生产所创造的增加值也有一部分以生产税及进口税(扣除生产和进口补贴)、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常住单位,统称来自国外(或地区外)的要素收入。从而产生了国民生产总值的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两者之间的关系用计算公式表示为: 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或地区外)的要素收入-支付给国外(或地区外)的要素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 因为缩写GDP。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中间投入的全部货物(非固定资产)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总不同的方面反映国内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总产出 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包括本期生产的已出售和可供出售的货物和服务、在建工程及自产自用消费品和自制固定资产价值。通常主要按生产者价格计算。产出包括市场产出、为自己最终使用产出和非市场产出。 市场产出指在市场上按有经济意义的价格出后或其它方式处置的产出(品);或者打算在市场上出售或其它方式处置的产出(品)。有经济意义的价格指对生产者意愿提供的产品数量和购买者希望购买的数量有显著影响的价格。 为自己最终使用的产出指生产该产出(品)的企业的所有者留作自身使用的货物或服务。 非市场产出指为住户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或政府生产的货物和个人或公共服务。它们都是免费或按没有经济意义的低价提供给其他经济单位或全社会。 中间投入 指常住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非耐用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计入中间投入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相对应的生产过程所消耗或转换的货物或服务;二是本期消耗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耐用品。中间投入分货物中间投入和服务中间投入。 增加值 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余额,反映了常住单位即生产单位或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增加值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计算公式: 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或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有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 对于个体经济来说,由于所有者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通常很难区分开,因此,把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 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生产、销售和从事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关税等,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水资源费和水、电、煤附加等。 生产补贴与生产水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因此可视为负的生产税,在我国主要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期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或按国家经济核算统一规定的折旧绿虚拟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它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指实际计提并计入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不计提折旧的政府机关、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居民房的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折旧则是按照统一规定的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原值计算虚拟折旧。原则上,固定资产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算,但是鉴于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对全社会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价的基础,所以暂时采用上述办法。 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 资本形成总额 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获得或购置的固定资产减去处置或售出的固定资产加上存货变化的价值总量,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两部分。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指常住单位购置、转入和自产自用的固定资产价值,扣除固定资产销售和转出后的价值;存货增加指常住单位存货实物量(含生产单位购进的原材料、燃料和储备物资等存货,以及生产的产成品、在制品等存货)变动的市场价值,即期末价值减期初价值的差额。 总消费 又称最终消费,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它可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居民消费指常住住户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最终消费支出,包括以货币形式购买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和以其它形式(如实物转移、自给性消费等)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指政府部门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和对居民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净支出。 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总额 简称净出口,指货物和服务出口减货物和服务进口的差额。出口包括常住单位向非常住单位出售或无偿转让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进口包括常住单位从非常住单位购买或无偿得到的各种货物和服务的价值。 二、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更新和全部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新的企业财务会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规定,固定资产局部更新的大修理作为日常生产活动的一部分,发生的大维修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包括对城市现有的道路、桥涵、防洪堤坝、上下水道等市政工程进行修理、维护、翻修和必要的改善,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现有市政工程设施的改造工程,应纳入更新改造措施统计;新建工程应纳入基本建设统计。 按投资管理体制分为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它固定资产投资。 1.基本建设投资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的投资,其统计范围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和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加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2.更新改造投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的配套工程和有关工作的投资。其统计范围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投资单位(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构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单位(项目);(2)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3)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3.房地产开发投资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的活动单位)进行的房屋开发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等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的投资。 4.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指未列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建设项目 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的总体。通常以一个企业(包括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的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点功臣个、铁路专用线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均可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凡不属于一个总体设计,工艺流程上没有直接关系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作为不同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按投资管理体制可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基本建设项目 简称基建项目,指经批准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建设,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基本建设单位。通常以一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基建项目一般由设计文件规定的若干个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如钢铁项目可由炼铁、炼钢、轧钢等工程组成。设计文件规定分期建设的单位,每一期工程作为一个基建项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企、事业单位不止一个基建项目。 基建项目按规模分为大中型项目河小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见《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更新改造项目 简称更改项目,指经批准具有独立设计文件(或项目建议书)的更新改造工程,或更新改造计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中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更新改造项目是根据独立设计文件或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确定的,大致相当于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现行统计制度规定,更新改造统计的基层填报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而不是更新改造项目。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同时有若干个更新改造项目。 大中型及限额以上建设项目 指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与限额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 基本大中型项目是指新建、扩建的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方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气石油气厂)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按国家规定,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等工程,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无论规模多大,都不作为大中型项目统计。但考虑到这些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和所起的作用,我们应将其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予以统计。 限额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是指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指项目建设的地点。更新改造投资、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集体投资)的建设地址,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内进行建设的,填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地址;主体工程在现有企、事业单位之外进行建设的,填主体工程的建设地址。 建设阶段 指建设项目报告期工程进展所处的阶段。 1.筹建:指在年内永久性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只是进行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场地平整等为建设作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筹建项目应根据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建设规模和性质划分大中型和建设性质。 2.本年正式施工:指本年内正式进行建筑或安装活动的建设项目。包括本年新开工项目和以前年度开工跨入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本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以及本年和以前年度全部停缓建在本年正式恢复施工的项目,仍为正式施工项目。以前年度已报全部建成投产,本年尚有遗留工程进行收尾的项目,以及已批准全部停缓建,但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进行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的项目,不包括在本年正式施工项目之内。 3.本年收尾:指以前年度已全部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但有遗留工程尚未竣工,在本年内进行收尾工程的项目。 4.全部停缓建:指至报告期未止经批准并已收到全部停缓建通知的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有部分工程需要做到一定部位或仓库、生活福利设施工程经上级批准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 5.单纯购置:指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单纯购置统计。 建设性质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单纯建造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整个项目情况确定建设性质;更新改造、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集体投资)按整个企、事业单位的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性质。 1.新建一般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或独立工程。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事业单位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作新建统计。 2.扩建指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分厂的企、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也作为扩建。 现有企、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增建一个或几个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总厂之下的分厂,如同时进行一些更新改造工程的建设,则该企、事业单位也应作为扩建。 3.改建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没有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总厂之下的分厂等,则该企、事业单位应作改建统计。现有企、事业单位为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而改变企业的主要产品种类(如军工企业转产民用品等),或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之间能力不平衡,为填补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不增加本企业主要产品设计能力的车间,也应作改建统计。 4.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的企、事业及行政单位。 5.迁建指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保和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在搬迁另地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统计。 6.恢复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单位。不论是按原规模恢复还是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都按恢复统计。尚未建成投产的基本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建设性质划分。 7.单纯购置指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单位。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单纯购置统计。 建设周期 指报告期所有正式施工项目全部建成平均需要的时间。 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周期=报告期正式施工项目个数/报告期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个数 2、按投资额计算 建设周期=报告期正式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之和/报告期正式施工项目完成投资额之和 建成投产项目 指报告期内按设计文件规定建成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形成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经过验收合格,并且已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分为全部建成投入生产项目和部分建成投入生产项目。 1.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项目(建成“全投项目”)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设施可以满足近期正常生产的需要,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工程和相应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工程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统一验收制度,一般必须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或使用才能作为全投项目统计。对于在年底确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并已实际交付生产或使用,但来不及办理验收手续的大中型项目,经主管部门商统计部门同意后,可统计为全投项目,但应当注明“未经验收”。 凡对环境有污染的建设项目,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在“三废”治理工程按设计规定建成,并经环保部门验收鉴定合格,交付使用后,整个项目才能作为全投项目,达不到要求的则不能作为全投项目统计。 2.部分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项目(简称“部分投产项目”)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的工程已经部分建成,经过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一种或几种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要的可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已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部分工程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仅建成辅助附属设施,不能生产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的工业项目,或不能发挥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效益的非工业项目,不能作为部分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统计。 3.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简称“单投工程”)工业项目是能够生产设计文件规定的主要产品的车间或生产线等,按照设计文件的饿要求已建成,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生产;非工业项目是指能够发挥设计文件规定的主要效益的独立工程,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已建成,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 计划总投资 指基本建设项目或企、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 本年计划投资 指经有权机关、单位批准或同意安排的当年计划完成额。 去年完成投资 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又称固定资产投资额。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包括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值,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以及实际发生的其它费用。不包括没用到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工程预付款和没有进行安装而又需要安装的设备等。 1.建筑工程包括: (1)各种房屋如厂房、仓库、办公室、住宅、商店、学校、医院、俱乐部、食堂、招待所等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列入房屋工程预算内的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的价值及装设油饰工程;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管道(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排水等管道)、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的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操作平台、梯子、烟囱、凉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炼焦炉、裂解炉、蒸汽炉等各种窑炉的砌筑工程及金属结构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建筑场地的布置、工程地址勘探,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平整土地、施工临时用水、电、汽、道路工程,及完工后建筑场地的清理、环境绿化美化工作等。 (4)矿井的开凿,井巷掘进延伸,露天矿的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工程。 (5)水利工程,如水库、堤坝、灌溉以及河道整治等工程。 (6)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及其它建筑工程。 2.安装工程包括: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试验等各种需要安装设备的装配和安装,与设备连接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系统设备进行单机试运、系统连动无负荷试运工作(投料试运工作不包括在内)。 3.设备工器具购置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器具的价值。新建单位及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或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器具购置”中。 4.其它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及项内容以外的各种应摊入固定资产的费用。 土地购置费指通过划拨方式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提地征收管理费等(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以及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得出让金(不计入新增固定资产)。有些出让土地,在统计中应按实际发生额进行统计。 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 指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在报告期内收到得可用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得各种资金,包括上年末结余资金、本年拨入或借入的资金及各种方式筹集的资金。 1.上年末结余资金指上年资金来源中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而结余的资金,包括尚未用到工程上去的材料价值、未开始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及结存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等。 2.国家预算内资金分为财政拨款和财政安排两部分。包括中央财政的基本建设基金(分经营性基金和非经营性基金两部分)、专项支出(如煤代油专项等)、收回再贷、贴息资金,财政安排的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支出、城建支出、商业部门简易建筑支出、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等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资金等。 3.国内贷款指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贷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银行贷款指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向除上述银行之外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项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保险公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公司(中心)等。 4.债券指企业(公司)或金融机构通过发行各种债券,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由银行代理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重点企业债券和基本建设债券。 5.利用外资指在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的境外资金(含设备、材料、技术等的折算款)。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出口信贷、外国银行商业贷款、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及外商其他投资(包括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由外商提供的设备价款、国际租赁)。不包括我国自有外汇资金,如国家外汇、地方外汇、留成外汇、调剂外汇和中国银行自有资金发行的外汇贷款等。外资按报告期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成人民币计算。 外商直接投资指外国投资商在与中国企业(政府)合资、合作或独资中以外汇现金、设备(或实物)、技术、专利或其他方式投入的资金总量。对外借款指通过中国政府(包括中央、各个部门、地方政府)、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中介机构引进,最终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外国资金(含设备、技术、专利等折算款)。国家借统还的外资指由我国政府出面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负责偿还本息的国外贷款。 6.自筹资金指在报告期内收到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筹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预算外资金,包括中央各部门、各级地方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7.发行股票指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8.其他资金指在报告期内收到的除以上各种资金之外其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包括社会集资、个人资金、无偿捐赠的资金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等。 集资是指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向社会筹集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 9.应付投资款指在报告年度内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应付未付的投资款。包括当年应付工程款、应付器材款、应付工资、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基建收入、应交投资包干结余、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交预算调节基金及其他应交款。各项应付款指本年的实际增加数(或发生数),而不是开始建设以来的累计数。 新增固定资产 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新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固定资产投资经济效益 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中投入与产出的比率。在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中,投入表现为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消耗的人工、建筑材料及有关的费用,购置的设备、工具、器具等;产出则表现为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以及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加的产值(国内生产总值)、利润和税金等。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 指报告期新增国内生产总值与同期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率,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系数=报告期新增国内生产总值/同期固定资产投资额 固定资产投资率 指一定时期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投资率=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额/报告期国内生产总值Х100%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又称固定资产动用系数。指一定时期新增固定资产与同期完成投资额的比率。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报告期固定资产投资额Х100% 房屋建筑面积 指从房屋外墙线算起的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亦即房屋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截面面积,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墙、柱等结构占用的面积。 施工房屋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上期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上期已停缓建在本期复工、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建筑面积。 竣工房屋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全部房屋的建筑面积。 竣工房屋价值 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包括竣工房屋在报告期内完成的价值和跨年施工的房屋在本期以前完成的价值。未竣工而转让给其他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出让单位不计算竣工价值,待接受单位继续施工并符合竣工条件后,由接受单位计算其竣工价值,包括出让单位在出让前所完成的价值。 竣工房屋价值的计算方法,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卫等附属设施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室外的水、暖、电、卫、道路工程、挡土墙等环境工程的费用,办公及生活用家具等的购置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等。 三、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 城市基础设施 指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工程性基础设施一般指能源供应、给水排水、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环境保护、防灾安全等工程设施。社会性基础设施则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指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资金,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国内贷款、债券收入、利用外资、土地出让转让收入、资产置换收入、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国家和省规定收取的用于城市维护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开征的一种地方性税种。现行的征收办法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执行不同的纳税率: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公用事业附加 指在部分公用事业产品(服务)价外征收的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附加收入。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附加,公共汽车、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附加。 中央政府拨款 指中央政府为城市维护建设拨付的专项资金。 地方政府拨款 指各级地方政府为城市维护建设拨付的专项资金。 地方财政转贷国债 指国家自1998年开始增发的国债中,由财政部转贷给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的那部分资金。这些资金在本省范围内统借、统筹、统还。省级财政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债权、债务人的代表,负责对国家财政部的还本付息工作。 国内贷款 指向政府财政、国内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各种款项。 债券收入 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建设大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向社会发行的专项建设债券。 股票融资 指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用于城市维护建设的资金。 利用外资 指来自国境(或关境)外并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各种资金(包括设备、材料、技术等折算款)。分为外商直接投资、对外借款及外商其他投资。 非国有资金投资 指国内非国有企业、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 城市水资源费 指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生产或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开采地下水缴纳的地下水资源费。 土地出让转让收入 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等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土地出让转让资金。 资产置换收入 指将评估后的现有固定资产,向国内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出售、合资、出让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收入。 企业(单位)自筹资金 指企业(单位)从历年积累中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扩大再生产投资的资金,包括股份制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的资金。 经营服务收入 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养单位在经营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如房租收入、园林收入、市容环境卫生收入合其他经营服务收入。 1.房租收入指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出租向租赁单位合个人收取的租金。 2.园林收入指园林部门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营业收入。包括公园门票收入、苗木花卉销售收入、商业饮食服务收入合其他经营收入。 3.市容环境卫生收入指市容环境卫生部门为生产经营单位清运垃圾、粪便的收入和垃圾粪便的销售等收入。不含垃圾处理费。 4.其他经营服务收入指除房租、园林、市容环境卫生等收入以外的经营服务收入。 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 指经批准使用市政设施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市政设施使用费。如过桥、过路费等。 过桥、过路费指经批准对贷款或集资修建桥梁、道路、隧道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排水设施使用费 指向使用城市排水系统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的单位和居民征收的排水设施使用费。 污水处理费 指经政府批准的,污水处理单位向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用。 垃圾处理费 指经政府批准的,垃圾处理单位向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收取的垃圾清运、处理的服务费用。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向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含新建、扩建用地)单位或个人按建筑面积或投资的一定比率征收的用于城市道路、给水、排水、燃气、集中供热、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费用。 旧城改造费 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控制城区过快扩张而向新征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新征土地面积征收的用于城市旧城区改造的费用。 港口城市配套费 指经国家批准以港口实际吞吐货物量计征的港口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 旅游城市附加费 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在旅游城市按饭店、旅社、招待所以及经营性车、船(包括出租车、三轮车)营业额的固定比例收取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外汇收入应折算为人民币统计。 集资收入 指按规定程序批准,为建设某项工程向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筹集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的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折款。 其他收入 指上述收入以外的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各种收入。如临时占道费、破路费、砍伐树木补偿费等收入。 人均拥有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指每个城市人口平均拥有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算公式: 人均拥有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报告期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入额/报告期末城市人口数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支出 指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的资金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更新改造支出和维护支出。 维护支出指为保证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对道路、桥梁、防洪堤坝、上下水管道、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有房产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包括大中修工程和小修工程),以及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的各种支出。 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指用于更新、改建、迁建、新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和更新改造支出两部分。 偿还国内贷款 指偿还政府财政、国内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组织贷款的资金支出。 偿还国外贷款 指偿还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国际商业银行等贷款资金支出。 公共消防设施支出 指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用于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公安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性支出。 交通标志设施维护支出 指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用于城市交通标志设施的维护性支出。 缴纳税费 指进行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时按规定交纳的各种税费。 四、工业产值与工业经济效益 工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通常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生产的成果相加。它包括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不包括非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价值、本企业非工业活动单位的非工业产品价值和收入及本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出售价值。 生产成品价值指企业报告期生产,并在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通常生产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期产品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中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所占的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期应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但尚未完成生产过程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即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余额减去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余额后的价值。根据改革后的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本指标的填报原则是: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不需填报该指标;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必须填报该指标。其目的是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中间物质消耗价值口径一致,便于以相同口径准确计算“生产法”工业增加值。 非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价值,如购自厂外而在本企业内未经任何加工又转售的产品价值,按照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规定不需要本企业加工和安装的协作件(如机组、仪表)的价值。 本企业费工业活动单位的非工业产品价值和收入,如农牧场的农、畜产品的价值,基本建设部门的建筑安装价值,运输部门的运输收入,住宅、公用事业及福利事业单位(洗衣房、澡堂、理发室等)的收入等。 工业总产值计算价格 计算工业总产值采用的价格有两种: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 不变价格又称固定价格。指在计算不同时期的总产值时,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其目的是用以消除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以保证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时可比。目前采用的是1990年不变价格。 现行价格指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采用报告期内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即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报告期的产品销售价格前后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如生产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报告期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中有些项目,如自制设备、提供本企业基本建设和生活福利部门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等,没有出厂价格,可以它们的实际成本作为现行价格。 城市公用产品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1.城市自来水 城市自来水产品目前采用的1990年不变价格是260元/千立方米(不分水源及取水方式)。计算公式: 自来水供水企业自来水不变价总产值=有效供水量Х产品不变价格 自来水产品总产值再加其他工业产品总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即为自来水供水企业的总产值。 3、城市燃气 城市燃气产品目前采用的1990年不变价格是:天然气(热值33588-46055千焦/立方米)170元/千立方米;液化气(热值92110-113044千焦/立方米)488元/吨;外购人工气(热值14654千焦/立方米)581元/千立方米。天然气、液化气的不变价格不随热值变动,其他规格(热值q千焦/立方米)的人工气,其不变价格X随q变动,即:外购气X=233x(q/14654);自产气X=581x(q/14654)。 天然气、液化气、外购人工气的不变价格皆指不包括外购成本,称之“经营不变价格”。自产气不变价格称之“产品不变价格”。不变价总产值计算公式: (1)燃气公司的燃气不变价总产值=外购气销售量x经营不变价格+自产气销售量x产品不变价格。 (2)如果燃气公司与气源厂是本系统内分别独立的核算单位,则: 燃气公司的销售不变价格总产值=售气量X经营不变价格 气源厂的产气不变价格总产值=售气量X(产品不变价格-经营不变价格) 燃气产品总产值再加其他工业产品总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即为燃气企业的总产值。 煤气供应公司计算现价工业总产值的问题: 煤气供应公司代煤气厂销售煤气,煤气厂按每销售一立方米煤气给煤气供应公司一定的报酬。在这种情况下,煤气公司的现价工业总产值是煤气厂付给煤气供应公司的总金额,购销差价出现负数。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以下方式: 煤气供应公司的现价工业总产值=煤气销售总金额+国家补贴的金额-购入煤气总金额。 3.城市民用供热 城市民用供热产品目前采用的1990年不变价格(只用于民用供热;不分热源及供热方式)是:外购蒸汽或热水5.70元/百万千焦;自产蒸汽或热水13.40元/百万千焦 外购供热不变价格不包括外购成本,称之“经营不变价格”,自产供热不变价格称之“产品不变价格”。不变价总产值计算公式: (1)热力公司的供热不变价格总产值=外购供热量x经营不变价格+自产供热量x产品不变价格 (2)如果热力公司与热源厂是本系统内分别独立的核算单位,则: 热力公司的售热不变价总产值=售热量x经营不变价格 热源厂的产热不变价总产值=售热量x(产品不变价格-经营不变价格) 供热产品总产值再加其他工业产品总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即为供热企业的总产值 4.城市公共汽车大修 城市公共汽车大修目前采用1990年不变价格是:汽油类铰接汽车(包括解放、东风、长江、浦江等5吨汽车及相近型号汽车)24000元/辆,汽油类单机汽车16000元/辆,柴油类铰接汽车(包括黄河、延安等8吨汽车及相近型号汽车)32000元/辆,柴油类单机汽车21000/元辆,柴油类单机汽车21000元/辆。 城市公共汽车大修不变价总产值=汽车大修数量x相应不变价格 工业增加值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值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将生产过程中各生产要素应得到的收入份额相加,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目前工业统计主要采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计算公式: 1、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 2、收入法(分配法)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如外购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等)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如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修理费、仓储费、利息支出、保险费、职工教育费等各种服务费)。 中间投入的确定须遵循以下原则:①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和服务价值;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掉(包括本期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等)的产品和服务价值。 工业销售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工业销售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 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1.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销售总式中总量,不管是否本期生产,只要在本期销售及都计算。而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在本期生产的,无论销售与否都要计算。 2.销售产值不含半成品和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要计算。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指综合衡量工业经济效益各个方面在数量上总体水平的一种特殊相对数,是反映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指标。它是以各项工业降级效益指标报告期实际数值分别除以该项指标的全国标准值并乘以各自权数,加总后除以总权数求得。计算公式: 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某项指标报告期数值/该项指标全国标准值×该项指标权数)÷总权数 式中总权数为100。权数表明各项工业经济效益指标在经济效益综合评价中的重要程度,是由专家调查法确定的。 我国现行计算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的评价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产负债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产品销售率等。 总资产贡献率 反映报告期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式中的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全部资产(含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资本保值增值率 指报告期末企业所有者权益与上期期末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资本保值增值率(%)=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100% 式中所有者权益=资产总计-负债总计。 资产负债率 指报告期末企业负债总额与企业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资产周转率 指报告期内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一般有周转次数和周转天数两种表示方式。 计算公式: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报告期日历日数/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式中的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为期初和期末的流动资产之和的算术平均值。 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平均每个职工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计算公式: 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元/人)=工业增加值/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式中工业增加值为消除价格因素与标准值可比的工业增加值。 产品销售率 指报告期内工业销售产值与现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计算公式: 工业产品销售率(%)=工业销售产值/现价工业总产值×100% 五、财务 资产 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资产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长期投资指企业直接向其他单位投资且回收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以及已购入并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股票、债券等投资。 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所占用的资金等。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递延资产指不能全部计入企业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及大修理支出等。 其他资产指除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如诉讼中的财产等。 负债 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各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各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等。 所有者权益 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为企业全部资产与全部负债的差额,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入人投入的资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 产品销售收入 指工业企业销售成品、自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总额。 产品销售成本 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费用 指工业企业在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应负担的产品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产品销售利润 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 管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支付的各种税金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以及劳动、待业保险费等。 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财务活动中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净额、汇兑损失净额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以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亏损以“-”号表示)。计算公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即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业务利润,扣除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补贴收入指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按规定应收取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投资净收益指企业对外投资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余额。 营业外收入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以前年度收益、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以前年度收益、确定无法支出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营业外支出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非常损失等。 财政补贴 指国家对市政公用企业因价格等政策原因发生一定亏损(即政策性亏损)从财政预算收入给予的补贴资金。 净利润 指企业实现的利润在上交国家所得税后得剩余部分。 亏损 指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收入不足以补偿其成本而形成得损失。亏损有经营性亏损和政策性亏损两种。 经营性亏损:指由于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成本费用高,产品积压,收不抵支,而造成的亏损。 政策性亏损:指政府为社会公众利益采用某些限制性政策,致使企业产品价格或服务价格低于成本而造成的亏损。 实现利税总额 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应交增值税和利润总额三项之和,不包括企业计入生产成本的各项税金。 本期实交税金总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上交给国家的各种税金之和。包括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以及房产税、印发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应交增值税 指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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