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库房的安全管理制度配件库房的安全管理制度(1)、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米。(2)、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码放,垛与灯距、垛与墙距不应小于0.5米。(3)、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电源开关应设在库房外,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4)、库房内不准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5)、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烙铁等表面炽热的电器。(6)、库房内禁止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在专用的独立库房内,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7)、库房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或留宿住人,库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