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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算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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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算及申报最新增值税计算及申报流转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各国在扣除范围上,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

增值税的计算及申报
最新增值税计算及申报流转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即V+M。  法定增值额是指各国政府根据各自国家的国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为确定的增值额。  法定增值额不一定等于理论增值额,不一致的原因:各国在扣除范围上,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法不同。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的类型(三种)  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1.生产型增值税(我国1994-1-1至2008-12-31):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费型增值税(我国从2009-1-1日起执行)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的性质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质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税,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  3.税款随货物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的特点及优点  (一)增值税的特点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  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二)增值税的优点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  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增值税概述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1984年10月:试行  (二)1994年1月1日:全面推行  (限于销售及进口货物、加工修理劳务)  (三)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    2017-11-19国务院公布了第691号令,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修改。增值税概述增值税纳税人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境内的界定】  (1)销售货物: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2)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①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②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③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中的几个具体规定  (1)单位租赁或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2)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新增: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养老保险公司等。  (4)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第三方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的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要求  (一)分类目的与标准  1.划分目的:  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简化小型企业的计算缴纳程序,也有利于对专用发票正确使用与安全管理要求的落实。  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规模标准: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批发或零售货物营改增应税行为2018-4-30之前:小规模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含)以下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含)以下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重要变化:2018-5-1起:小规模统一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说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增值税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1.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简易计税方法。  2.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除下述种情况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不需要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二)年应税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含未取得收入的月份)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  1.纳税申报销售额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说明】上述2和3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5.免税销售额  【解析1】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时,有扣除项目的,其应税行为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解析2】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  (三)登记程序: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3.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四)办理登记的时限和地点  1.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2.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按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生效之日是指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  3.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销售货物  1.销售:有偿转让所有权 2.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1.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托方对货物加工修理;  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三)销售服务(7项)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电信服务(基础、增值)、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行业应税服务具体内容1.交通运输服务(10%)    (1)陆路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轨道等运输。细节: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2)水路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3)航空①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航天运输;②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4)管道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邮政服务(10%)    (1)邮政普遍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2)邮政特殊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3)其他邮政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活动3.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10%)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及出租出售宽带、波长等网络元素增值电信服务(6%)提供短信、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税概述4.建筑服务(10%)(1)工程服务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2)安装服务包括固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扩容费等(3)修缮服务对建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4)装饰服务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特定用途的工程(5)其他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等。【关注】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均按“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概述5.金融服务(6%)(1)贷款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票据贴现等业务取得的利息。特殊: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保底利润,征收增值税。【关注】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征收增值税。(2)直接收费金融包括提供信用卡、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等(3)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4)金融商品转让包括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关注】纳税人购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概述6.现代服务(9项,除租赁外均为6%)(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如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2)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关注】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增值税概述6.现代服务(9项,除租赁外均为6%)(5)租赁服务形式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范围包括:不动产(10%)、动产(16%)(2)经营性租赁中:①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②将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发布广告;③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如:会计税务法律鉴证、工程监理、资产评估、环境评估、房地产土地评估、建筑图纸审核、医疗事故鉴定等翻译服务、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7)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播映(含放映)服务(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如: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关注】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税。(9)其他服务【关注】纳税人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修保养服务;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增值税概述7.生活服务(6项,6%)(1)文化体育服务包括文艺表演、比赛,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提供游览场所等【关注】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2)教育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是指提供学历教育服务、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的业务活动(3)旅游娱乐服务包括旅游服务和娱乐服务。(4)餐饮住宿服务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关注】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此项目。(5)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护理、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6)其他 (四)销售无形资产  1.含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范围: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五)销售不动产  1.含义: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2.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六)进口货物  进口货物是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七)相关政策  【补充政策依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二,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上面三、四、五已讲);  第三,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营业活动;  第四,应税行为是有偿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非营业活动”的界定:  下列非经营活动不缴增值税: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其他。   2.“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界定:  【一般规定】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特别明确】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接受方为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5)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6)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7)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考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A.境外单位为境内单位提供境外矿山勘探服务  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境外的厂房  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在境外的不动产  D.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运输服务『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征税范围;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才属于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例题·多选题】下列服务项目中,属现代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  A.外文翻译  B.施工设备租赁(配备人员)  C.快递服务  D.互联网接入  E.网络教育服务『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建筑服务;选项D,属于增值电信业务;选项E,属于生活服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政策要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  (1)销售货物的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销售服务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代销业务中双方关系的图示: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例题·计算题】2017年6月,某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受托代销某品牌服装,取得代销收入9.36万元(零售价),与委托方进行结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24万元,计算商贸企业此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正确答案』某商贸企业:  销项税=9.36÷(1+17%)×17%=1.36(万元)  进项税=1.24(万元)  此业务应纳增值税=1.36-1.24=0.12(万元)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关注条件),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九)“营改增”试点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包括: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举例1:某公司将房屋与甲公司土地交换;  举例2:某银行将房屋出租给乙饭店,而乙饭店长期不付租金,后经双方协商,由银行在饭店就餐抵账;  【提示1】视同销售货物和视同销售服务的差异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不视同销售;  (2)自产货物作为职工福利—视同销售。  (3)无偿提供公益事业的服务—不视同销售;  (4)自产货物无偿赠送公益事业—视同销售。  【提示2】视同销售的重点——货物视同销售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四)-(八)项视同销售共同点:  1.均没有货款结算,计税销售额必须按规定的顺序确定; 2.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四)-(八)项视同销售不同点: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注意:2018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业务,进项税额转出时税率为16%。【考题·单选题】下列业务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是( )。  A.单位无偿向其他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B.单位无偿为公益事业提供建筑服务  C.单位无偿为关联企业提供建筑服务  D.单位以自产的建筑材料对外投资『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除外。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考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E.开发商以开发项目的一部分抵顶建筑工程款『正确答案』CDE『答案解析』选项A,将自产货物用于办公使用,不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选项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不得抵扣项目,不属于视同销售。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考题·计算题】某食品厂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4月将自产产品的80%对外销售,取得含税价款1000万元;另外20%的产品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  『正确答案』  上述业务的销项税额  =1000÷1.17×17%+1000÷80%÷1.17×20%×17%  =181.62(万元)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与企业所得税关系  (以自产货物为例):【计税依据】①售价(本企业售价,其他纳税人售价)        ②组价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2.税务处理: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2)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17%(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6%)和建筑服务11%(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0%)的销售额。  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4.举例:  (1)家电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家电并负责安装;(混合销售——按货物交税——税率17%,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6%)  (2)建筑施工企业包工包料承包工程。(混合销售——按服务交税——建筑服务——税率11%,2018年5月1日之后为10%)混合销售行为征税规定四、对兼营的征税规定1.含义: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是,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2.税务处理:  (1)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税率或征收率征税。3.举例:  (1)某购物中心既销售商品,又提供餐饮服务;  (2)某房地产中介公司,既做二手房买卖、又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兼营的征税规定比较混合、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比较混合、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行为区别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强调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着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之间有从属关系。依“经营主业”——选择按货物、服务缴纳增值税。兼营强调同一纳税人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之间无从属关系。依“核算水平”——分别核算,按货物、服务分别缴纳增值税;否则从高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五、拍卖行受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停止执行。   六、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包括已经申报缴纳营业税或补缴营业税的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二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四条同时废止。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的规定执行。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四条规定的应税行为,已缴纳营业税的,不再调整,未缴纳营业税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  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六、关于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安装服务的计税方法及后续机器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适用税率问题  纳税人销售机器设备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按照现行规定,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机器设备销售给甲方后,又交给机器设备销售企业负责安装,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机器设备销售企业提供的安装服务也可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二)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  这种情形下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未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那么应按照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确定其适用税目和税率。二是纳税人已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同样可以将此机器设备视为“甲供”的机器设备,将纳税人提供的安装服务视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安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另外,本次《公告》中还明确,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42号出世后,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如何签订合同最省税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分为四种:一是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二是建筑企业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三是建筑企业自产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四建筑企业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在这四种业务中,前者两者的税收定性是混合销售行为,后两者的税收定性是兼营行为,如何节税与签订合同关系重大。一、税收政策依据分析(一)混合销售的税法界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其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省税务局的判断标准各异。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基本上是以“企业经营的主业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即企业经营的主业是货物销售的则按照16%税率计算增值税;企业经营的主业是服务销售的则按照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问题是如何理解和认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呢?有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呢?因此,所谓的“主业”如何判断,实践中有两个标准:一是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主营业务范围来判断,如果主营业务范围是销售批发业务,则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主营业务范围是销售服务范围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二是按照一年收入中销售收入的比重来判断,如果销售货物收入在一年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超过50%则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销售服务的收入在一年收入中站的比重超过50%。但是认为,实践操作过程中,“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在营业执照上有销售经营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基于以上税法规定,界定“混合销售”行为的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全面营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和房地产销售等。在界定“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基于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二)兼营行为的税法界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给予了明确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基于此税收政策规定,建筑企业销售自产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是一种兼营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兼营行为中的销售业务和兼营业务是两项销售行为,两者是独立的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发生销售自产并提供建筑、安装业务的行为。实践中具体体现为以下七种企业类型:(1)提供生产加工门窗铝合金并安装业务的门窗铝合金加工安装企业;(2)销售自产电梯并提供安装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3)拥有钢结构生产基地但没有单独成立钢结构生产企业的钢结构加工安装企业;(4)拥有苗圃的园林公司提供销售苗圃和植树劳务的园林公司;(5)拥有沥青和混泥土搅拌站的路桥施工企业。(6)具有碎石机就地取材将石头加工成碎石并提供道路施工业务的公路施工企业。(7) 销售自产中央空调冷暖系统并提供安装的空调生产安装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二、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节税的合同签订要点基于以上对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中存在的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税法界定,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节税的合同签订要点可以总结为如下及方面:(一)建筑企业外购机器设备或建筑材料的同时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节税的合同签订要点1、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包工包料合同的情况下的合同签订要点:第一、必须在包工包料合同中的“合同价款”条款中分别约定:材料、设备价款、建筑服务和安装服务价款。第二、必须在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包工包料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约定:(1)建筑企业外购机器设备并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下,则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16%计征增值税,设备安装服务既可以按照3%计征增值税(发包方同意建筑企业提供安装服务选简易计税的情况下),也可以按照10%计征增值税(发包方不同意建筑企业提供安装服务选简易计税的情况下)。(2)建筑企业外购非机器设备的建筑材料并提供建筑服务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分别向发包方开具材料销售额的16%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建筑服务销售额的10%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例如建筑企业外购钢结构材料并提供建筑服务,则钢结构部分开16%的增值税发票,钢结构安装服务部分开10%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第三、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包工包料合同,且在合同中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条款中约定:建筑企业财务上分别核算设备或材料的销售额和建筑服务、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2、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二份合同:一份设备或材料销售合同;一份是建筑服务、安装服务合同的签订要点:(1)在销售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约定:建筑企业就设备、材料销售额向发包方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2)在建筑、安装服务合同中的“发票开具”条款中约定:建筑企业就建筑服务、安装服务销售额向发包方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建筑清包工合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3、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甲供材”合同的合同签订要点:(1)在施工合同中的“合同价”条款中约定: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含增值税)(¥           元)(含发包方自购并交给施工方领用的建筑材料费用,具体的金额以发包方与施工方双方最后领用材料结算金额为主)。其中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为:×××元,增值税金额为:×××元。(2)在施工合同中的“材料设备供应”条款中约定:发包方自行提供设备、材料(注意:发包方从与其签订“甲供材合同的”既又销售资质又有建筑和安装资质的建筑企业采购材料或设备),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详见附件:发包方自行采购材料、设备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3)在施工合同中的“工程结算与支付”条款中约定:发包方购买的建筑材料或设备,提交给施工方使用时,必须以双方负责人共同签字的材料设备领用验收确认单作为甲供材金额结算依据,甲供材金额不计入工程结算总金额,发包方按照扣除甲供材金额后的结算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4)在施工合同中的“发票开具” 条款中约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在发包方同意建筑企业“甲供材”业务选择简易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42号文出台后,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如何进行涉税处理和发票开具 建筑包工包料业务中的包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建筑企业外购的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二是建筑企业自产的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这种包料在营改增后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方面完全是不同的。通过实践调研和对税收政策的把握,就建筑企业发生包工包料业务的涉税处理和发票开具进行总结分析如下。一、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的分类及税收定性分析建筑企业包工包料业务分为四种:一是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二是建筑企业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三是建筑企业自产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四建筑企业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的业务。在这四种业务中,前者两者的税收定性是混合销售行为,后两者的税收定性是兼营行为。具体分析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1、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并提供施工劳务的业务的税收定性:混合销售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该条规定中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指“一份销售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界定“混合销售”行为的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条例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全面营改增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和房地产销售等。在界定“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基于以上分析,建筑企业外购建筑材料并提供施工业务的包工包料合同是一种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的一项销售行为,是混合销售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2、建筑企业销售自产建筑材料或机器设备并提供施工劳务业务的税收定性:兼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兼营行为中的销售业务和兼营业务是两项销售行为,两者是独立的业务。实践中的兼营行为分为三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一种兼营行为的情况:一项销售行为中有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服务或销售两种以上不同税率的货物的行为。例如,既有设计资质也有建筑资质的企业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有设计服务(6%的增值税税率)和建筑服务(10%的增值税税率),就是兼营行为,分别纳税,而不是混合销售行为。第二种兼营行为的情况:发生两项以上的销售行为,每项销售行为之间就是兼营行为。例如,某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与设备购买方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只发生销售设备的行为,而没有对其销售的设备提供安装服务。但是该设备厂家为购买其设备的客户提供了安装该客户从别的厂家购买的设备,签订一份 安装合同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采购安装合同锅炉采购安装合同监控安装合同书安防监控安装合同 ,则该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安装资质的设备厂家就是发生了兼营的行为,应分别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三种兼营行为的情况:发生销售自产并提供建筑、安装业务的行为。实践中具体体现为以下七种企业类型:(1)提供生产加工门窗铝合金并安装业务的门窗铝合金加工安装企业;(2)销售自产电梯并提供安装的电梯生产安装企业;(3)拥有钢结构生产基地但没有单独成立钢结构生产企业的钢结构加工安装企业;(4)拥有苗圃的园林公司提供销售苗圃和植树劳务的园林公司;(5)拥有沥青和混泥土搅拌站的路桥施工企业。(6)具有碎石机就地取材将石头加工成碎石并提供道路施工业务的公路施工企业。(7)销售自产中央空调冷暖系统并提供安装的空调生产安装企业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一)货物性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  1.期货交易所为纳税人:  交割时由期货交易所开具发票,按次计算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为该货物交割时供货会员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项税额,期货交易所发生的各种进项不得(按货物)抵扣。  2.供货会员单位为纳税人:  交割时由供货会员单位直接将发票开给购货会员单位。  (二)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商品  属于一般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具备拍卖条件的,由执罚部门或单位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公开拍卖。其拍卖收入作为罚没收入由执罚部门和单位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对经营单位购入拍卖物品再销售的,应照章征收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三)电力系统的有关收费  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2.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四)印刷企业增值税规定  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低税率11%,2018年5月1日以后为10%)销售征收增值税。  (五)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固定资产的政策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六)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增值税规定  1.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3.销售方: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意:销售方≠售卡方时,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支付机构预付卡(多用途卡)的增值税规定  1.支付机构:  (1)销售多用途卡、接受多用途卡充值,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特约商户:  (1)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10项  1.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  2.供应或开采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3.对国家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的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入。  4.计算机软件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超3%即征即退)。  5.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转让的货物不征收增值税。  2016年5月1日起,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按照财税〔2016〕3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不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和收入 6.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有关增值税问题。  (1)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  (2)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  7.试点纳税人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8.存款利息。  9.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10.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例题·多选题】下列业务中,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A.存款利息  B.被保险人的保险赔付  C.供应未经加工天然水的收入  D.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收入  E.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到的资产  『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增值税税率体现整体税负  增值税税率是按照货物的整体税负设计的,用应税货物的销售额乘以增值税税率,为该货物在这一环节所负担的全部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税率对应不含税销售额,17%税率相当于含税价的14.5%[即1/(1+17%)×17%]。增值税税率对应不含税销售额,16%税率相当于含税价的14.79%[即1/(1+16%)×16%]。  税率与征收率我国增值税税率:税率类型税率适用范围(一)税率17%(2018-5-1降为16%)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动产租赁服务;11%  (2018-5-1降为10%)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6%提供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二)零税率0出口货物、劳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与征收率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如: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服务。10%低税率货物:【提示1】2018-5-1起,降为10%  【提示2】低税率货物共20类;具体范围中关注不属于10%的货物。  (一)农业产品  1.植物类  (1)粮食:包括切面、饺子皮等粮食复制品。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16%。  (2)蔬菜:各种蔬菜罐头16%。  (4)茶叶:精制茶、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16%。  (5)园艺植物:水果罐头、果脯、蜜饯16%。  (6)药用植物:中成药16%。  2.动物类  (1)水产品: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16%。  (2)畜牧产品: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油)16%。  【提示】鲜奶:灭菌乳10%、调制乳16%税率与征收率(二)食用植物油  (三)自来水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四)暖气、热水(五)冷气(六)煤气(含液化煤气)  (七)石油液化气(八)天然气  天然气包括气田天然气、油田天然气、煤矿天然气和其他天然气。  (九)沼气  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天然沼气和人工生产的沼气。  (十)居民用煤炭制品  居民用煤炭制品是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  (十一)图书、报纸、杂志(十二)饲料  新增: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按“饲料”。  (十三)化肥  (十四)农药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16%。  (十五)农膜税率与征收率(十六)农机:16类,  1.属于10%如:复式播种机;卷帘机;农用运输机;农用挖掘机;养鸡养猪设备、小农具蔬菜清洗机等。  2.属于16%如: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十七)食用盐  (十八)音像制品  (十九)电子出版物  (二十)二甲醚税率与征收率某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3月销售蔬菜取得零售收入24000元,销售粮食、食用油取得零售收入13200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零售收入98000元,2018年3月该超市销项税额为( )元。  A.15547.43  B.15757.90  C.16157.27  D.18918.33『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销项税额=13200÷(1+11%)×11%+98000÷(1+17%)×17%=15547.43(元)。  如果时间为2018-5-1以后:  销项税额=13200÷(1+10%)×10%+98000÷(1+16%)×16%=14717.24(元)。【例题·多选题】下列货物,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有( )。  A.利用工业余热生产的热水  B.石油液化气  C.宠物饲料  D.蚊香、驱蚊剂  E.食用盐『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蚊香、驱蚊剂不属于农药范围,适用16%的税率。税率与征收率零税率——此处仅介绍跨境服务  (一)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解析】国际运输服务是指: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4.程租业务、期租和湿租业务零税率的适用  5.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与香港、澳门、台湾有关的应税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参照上述零税率。税率与征收率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第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第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第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税率为零不等同于免税。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免税仅是指在免税环节不征收增值税,其相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也不能退还。而零税率是指对规定的出口货物和应税服务除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外,还要对该产品和应税服务在出口前已缴纳的增值税进行退税,使该出口货物及应税服务在出口时完全不含增值税,从而以无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体现国家对出口产品奖励政策,根据增值税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如果税率为零,销项税额也为零。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为零,零减进项税额为负的进项税额。因此,在货物出口报关时,根据出口额计算出负的进项税额,即为该货物在各个流转环节所缴纳的全部税款,应退给报关出口单位。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和免税货物从形式上看均表现为纳税人不纳税,但二者区别在于:一是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在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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