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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下半年工作计划
环保执法下半年工作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xx年环保执法下半年工作方案  俗话说,平时做事无方案,急时做事无头绪。作为环保执法人员,要求我们必须要做好下半年的工作方案。下面是为大家的xx年环保执法下半年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  半年以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海东环保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开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地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开展大局,积极主动做好重大工程的环评审批和效劳工作;严格环境执法,加大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环境平安;继续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落实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更新工作;注重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创立,努力构建生态文明。通过全体环保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县环境质量呈现良好态势。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格环境现场执法。  1、狠抓污染减排工作,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为了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稳固达标成果,防止偷排和漏排,年初制定了《县环境监理站20xx年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监督工作方案》,实行了领导包片、监察人员包厂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将一月一次的检查改为每星期昼夜各一次的监督检查,并加大了节假日和夜间的检查频次,并在下川口工业园区建立了监理室,派出2名工作人员,加强污染企业的监管。半年来,共检查重点污染企业110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9起,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1起,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  正通知书》28起,收缴罚款2.6万元,写有现场检查笔录106份。国控、省控、地控、县控重点企业的污染物达标率到达90%以上,铁合金、水泥企业已达标污染源排放稳固率到达100%。同时,对重点污染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了重点污染源除尘设施台账,其中水泥行业23台,铁合金行业7台,确保了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行。今年预计能够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2、建设工程和“三同时”工作得到加强,做好建设工程环评和狠抓“三同时”执行工作,是抓好污染减排和环保工作的前提和根底。在今年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我局把这项工作列为检查的重点,上半年先后16次深入下川口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对在建的民和永峰福利铁合金厂、民和天利铝业、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民和水泥分公司、青海汇能冶炼、青海鸿盛特种硅业、青海西部水电10万吨/年新型交通运输用铝合金基压材等6家企业,依据每个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从环保治污设施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方案、造型建设、试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及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督办通知》,建设工程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3、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饮水平安得到保障。根据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区域,我局每月定期定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污染水源的工程建在水源保护区,确保了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城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环保要求正常监管,使县城  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得到了集中有效处置。  4、加强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及工业一般固体废物的平安管理。根据海东环保局召开的检查危险废弃物会议精神,对辖区内的巴州机砖厂、祁连山水泥厂等8家建材企业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相取证。对县医院、中医院等10家医疗单位放射性射线装置进行了平安检查。对存在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民和乐华冶炼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填写了《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截止目前未发生固体废物及生态破坏和辐射平安事故。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严把“环评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上半年,共办理建设工程环评审批20项,其中地级审批1项,县级审批19项。在建设工程审批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责任制,努力提高工程审批把关质量,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此外,我局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查制度,对新上工程进行充分的环境论证,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工程,不予审批。  (三)加强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把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列入今  (四)扎实开展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足额”的八字排污费征收原那么,对全县9家重点排污企业和12家一般排污企业按时间、按程序进行排污申报,并按标准进行计算和核定,及时征收了排污费,并开征了噪声和扬尘的`排污费征收工作。截止6月30日,共征收排污费42万元,完成任务的60%,排污费征收面和征收率分别达95%和60%以上。  (五)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1、开展了辖区内一般污染源的监测工作,完成了县恒发机砖厂等8家机砖厂以及县周成孝废旧塑料加工店和湟水桥废旧塑料收购、加工厂的监测任务。组织开展了采暖锅炉的年度监测工作,监测采暖锅炉3家,锅炉3台,其中达标2台,不达标1台。及时上报了监测报告,并建档,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2、配合海东环境监测站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任务,截止六月底完成国控企业祁连山水泥2次  监测任务,省控企业凌海冶炼公司和汇能冶炼公司各完成了1次监测任务。同时完成了对湟水河的枯水期水质的采样、送样工作。并由海东环境监测站负责,及时上报了监测结果。  3、开展了建筑施工噪声监测,完成了东源御景房地产、海鸿房地产、平兴礼园、明珠商业步行街商住楼、中医院住院楼的监测任务。同时完成民和亿通太阳能新材料科技、恒利达碳化硅厂厂界噪声监测工作,并上报了监测报告。为环境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可靠的依据环境监测。  4、配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的采样工作。配合县污水处理厂,完成了一至五月份污水水质监测任务,并帮助完成了建档和台账工作。  (六)重视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对海东环保局转来反映下川口工业园区粉尘污染、金钟玉鼓煤厂煤灰污染信访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上报了查处结果,对群众反映的东财农机加工厂、银龙采砂厂和财政局楼下馍馍铺噪声污染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止6月30日查处污染纠纷5起,查处率和结案率分别达100%。  (七)认真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县文化广场举办了“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文艺演出,全县17家企业职工、川口小学学生,离退休干部和群众近千人观看了演出,受到了教  育。宣传期间悬挂横幅40条、展板96副、张贴标语260条,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手册》和《环境与健康知识50题》等宣传材料800余份。  (八)完成环境保护“十二五”开展规划的编制及评审工作。  上半年我局编制完成了《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十二五”环境保护开展规划》,并组织召开了规划评审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半年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当前环保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相当繁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监管面宽量大,执法力量薄弱。县内正常生产的重点污染企业11家,矿热炉9台,碳化硅生产线电阻炉8台,在建企业6家,矿热炉10台,多属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治理设施运行不稳定,监管难度较大。粉尘、油烟、噪声、污水扰民事件时有发生,各类纠纷、投诉不断,牵制了大局部执法力量。而我局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年龄结构老化,数量严重缺乏,素质参差不齐,技术装备严重,工作经费严重缺乏,不适应当前的环保工作形势。  二是污染物减排压力大。我县工业经济总量中资源、能源消耗型企业占较大比重,单位产值消耗和污染排放强度较大,污染物控制要求高、难度大。生活污染物量占比拟大,削减任务大。城市生活污水与垃圾污染不断加重,增大了治理难度,需进一步完善城市根底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投入。  三是局部企业的环保意识淡薄。个别企业在新、改、扩建工程上,存在办理环评手续不及时,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繁重。小城镇、农村住宅集中区生活污水、垃圾日益增多,今后整治农村环境污染工作的力度需要加大。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1、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确保年度减排目标全面完成。一是对照下达的减排目标,全面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减排形势,准确测算污染物动态增量;二是搜集梳理减排工程,支撑减排实施;三是强化三大减排措施,严格部门、乡镇、企业减排责任,有效推进减排工程进度,千方百计确保我县年度减排目标实现。  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工程,一律不予批准建设。  3、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坚持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继续开展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为主要内容的环保“督查”活动。坚持日查和月查制度,对那些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转屡纠屡犯,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依法查处。继续抓好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环境监督工作;  4、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县城饮用水源地,保障全县人民的饮水平安;二是开展湟水  河流域排污口的整治工作。  5、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一是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进度,确保马场垣乡团结、金星村,官亭镇官东、官中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期交工;二是组织实施川口镇红卫村6个村和巴州镇上马家村等5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抓紧做好工程的报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年内交工使用;三是超前谋划,积极做好明年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  6、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启动生态县建设为重点,落实农村环保和生态建设各项措施。  7、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力争在年终完成征收70万元的排污费征收任务,征收面和征收率到达98%以上。  8、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务实高效、清政廉洁”的环保队伍。  9、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市局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创立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二是实施标准化执法,标准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标准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文明执法,按事处分,杜绝违法执法现象。  三是为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重点是加强标准化中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标准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一步加强中队标准化建设活动。  四是加强宣传和报道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效劳,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评比制度》。  五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查处工作。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撤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七是继续加强非法拉运和沿途抛撒车辆的管理工作。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八是对全区洗车场(站)进行全面整治。针对占道洗车场(站)、夜间偷洗车辆的现象,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搞“游击战”、“障眼法”的洗车场(站)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直到其符合要求,方可允许开门营业。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九是继续抓好百条示范街工作。严格按照市执法局关于示范街的整体要求,大力整治,积极申报。XX年,将在以前年度申报示范街的根底上,再创立、申报城市管理示范街,以到达在全区创立多条城市管理示范街的目标。  十是坚决不移地做好其它各项执法工作。联合教育、建设、环保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商业区噪音扰民问题。做好辖区饮食效劳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执法工作。  xx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个年一战役”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方案,具体工作成效如下:  一、xx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一)完成芗城区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编制完成“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级图”,“漳州市芗城区生态保护红线分类图”。划定芗城区生态红线保护区一级管控区5.44平方千米,二级管控区57.69平方千米,总保护面积63.13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比例到达23.9%。  (二)国家级生态区创立工作通过环保部验收  今年,环保部组织技术评估组和考核验收组对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立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测民意等方式,对芗城区创立工作进行了全面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芗城区于7月份通过技术评估,10月份通过考核验收。  (三)牵头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制定并牵头落实《芗城区20xx年生态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芗城区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动加强与17个相关部门和镇街协调、对接,跟踪催促全区53个生态工程建设进度,方案完成投资33.9339亿元。截止11月下旬,共完成投资38.042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11%。  (四)推进流域整治  一是落实责任。按照《芗城区河长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和《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河长、河段长责任分工》,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二是狠抓“五小”整治。贯彻落实《芗城区重点行业污染排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流域内造纸、化工、电镀、食品、废塑料加工企业等重点水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截至11月初,共排查重点水污染企业36家,现已整治关闭企业14家(9家废塑料加工厂、3家有电镀厂、1家甲醛、1家油漆生产厂),停产4家(1家制作酒槽的加工厂、1家酸洗、1家食品、1家木制喷漆)。三是抓好河道清淤整治。上半年,共投入资金约3700万元,用于三湘江等流域的河道清淤工程,共整治河道10公里。四是建立监测通报制度。加强对九龙江流域水质的采样与监测工作,并及时通报水质情况,对指标超标的点位,及时发出预警,催促和指导有关镇(街)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水质达标水平。通过采取多种措施,1-11月份辖区内的一水厂、二水厂和金峰水厂取水口水质根本到达目标要求。  (五)落实建设工程环保“三同时”制度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分级审批规定及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制度,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措施,但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政策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72个,发放排污许可证49份,审批夜间及午间施工许可81件。  (六)落实总量控制政策  一是继续抓好国控企业总量减排督察。催促漳州西区污水厂和福建三宝钢铁,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好各项减排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截止11月底,西区污水厂已完成污水处理量742.86万吨,日处理量2.436万吨,日平均负荷率为121.8%,预计COD削减约1251.15吨,NH3-N削减约108.87吨。福建三宝钢铁SO2削减约3106.4吨。二是加强养殖总量控制与污染整治。(1)严控生猪养殖总量。深化畜禽养殖综合治理,严把生猪准入门槛,严控生猪养殖总量。(2)严厉查处生猪养殖污染。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安,我局针对辖区内已通过验收的32家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户)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运行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1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立案处分12家,处分金额约20万元。其中对1家屡次超标的企业启动按日连续处分,对2家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七)狠抓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我区工业烟尘污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交通干道周边企业大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严厉查处冒黑烟现象。二是加强联防联治。与区建设局、城管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治理污染扬尘问题,确保我区空气质量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截止11月份,我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35天,优良天数325天,轻度污染天数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7.01%。  (八)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清水蓝天”第二期和第三期专项行动。组织精干力量,会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针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开展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和夜间、周末时间,实行日查夜查,晴天查雨天查,多方位多时间安排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区污染企业开展突击巡察,成效显著。共查封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次,移送司法刑事案件1家次,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二是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工程。在去年环保违规建设工程摸底排查工作根底上,我局安排专人对环保违规建设工程进行梳理分类,加快清理整顿和处置工作,截止20xx年11月底,114个违规建设工程已全部清理整顿完成(其中14个未批先建和100个已批未验工程)。三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方案,完善企业一厂一档的资料录入,截止当前,共录入287家企业档案资料。同时,根据抽查机制的要求,随机抽取24家企业,对其中3家问题企业已立案进行行政处分。四是查处违法企业力度大。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处分企业39家次,处分金额135.2650万元,其中按日计罚3家。下达整改通知61家,查封扣押18家,环境违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8起,拟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起,环境违法移送刑事案件3起,拟移送刑事案件1起。五是抓好“危废”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企业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方案,催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截止目前,我局共组织27家产废企业进行培训,并与企业签订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同时,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危废产生企业28家次,依法查处11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立案处分8家,查封扣押3起,取缔非法小作坊2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2家。六是加强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与有关部门、镇(街道)的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20xx年,芗城区方案淘汰黄标车1795辆,截止11月30日,我区已淘汰黄标车1547辆,占今年任务数86.18%。七是重视环境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各类环境投诉案件,24小时投诉专人接访,并针对调查取证难的特点,采取超常措施,搞好取证工作。截止11月底,受理信访案件226件,其中水环境投诉件49起,大气环境投诉件138起,噪音投诉件30起,其他投诉件9起,12369环保投诉平台共接到投诉113起。八是依法征收排污费。落实排污费收缴有关规定,截止11月底,170家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469.6425万元。  (九)加强环境宣传,落实挂钩帮扶  一是开展部门挂钩计生“三结合”活动。认真落实方案生育政策,对接开展浦南镇吴浦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挂钩工作,并确定5户计生贫困户为计生帮扶对象,结合计生帮扶对象实际,主动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确保区委、区政府关于计生“三结合”、“挂一村,帮五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主动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关要求,局领导班子7人到天宝镇田寮村,开展精准扶贫对象的走访和慰问,了解扶贫对象的诉求,并结合各自扶贫对象的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我局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第二十五届元宵灯谜会猜活动以及第45个“环境日”,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保舆论气氛,截止11月底,我局在芗城信息报送22条,被采纳5条。报送海都报1条,被采纳1条。  二、xx年下半年工作方案  (一)严格工程环保审批。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严把审批关,做到执法与效劳相结合,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任何淘汰,高能耗高污染工程,积极推行清洁能源生产。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规定及“三同时”制度。对于环境敏感区域的工程审批,坚持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批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工程,不新增排污口。二是优化建设工程审批,做好建设工程选址现场指导,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xx〕24号)规定,严格遵守审批权限、程序和时限,提供高效便捷效劳。三是对需要报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加大跟踪联系和协调力度,协助工程单位做好报批工作。四是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环境审批管理,所审批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开展规划。  (二)加强重点污染物减排工程的日常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抓好国控、省控企业的总量减排工作,发挥减排效益。二是敦促西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建设进度。三是全面落实初始排污权的交易和排污权核定工作。四是协同农林局抓好规模化畜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  (三)继续加大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河长责任制落实,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以九龙江流域(芗城段)水质断面考核为牵引,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应急措施,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各种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平安。  (四)加强工业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工作。一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的实施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强有力推进措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转移联单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标准危险废物的建档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达标升级”活动。要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六有”,即“有专人、有制度、有台账、有标识、有投入、有设备”,自觉按照环保部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指标体系、逐条落实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标准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年度管理方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危废废物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按时有序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贯彻落实《漳州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xx年完成1795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的根底上,力争在xx年,年底前完成余下的965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  (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明确任务分工,不断加大扬尘污染和工业企业黑烟的整治力度,确保我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七)严格行政执法。按照新《环保法》执法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网格化环保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对全区企业实施常态化监督,严格落实新环保法的四个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和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落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一是抓紧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前谋篇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融入到芗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开展“十三五”规划中,以规划为引领,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稳固和发挥我区国家级生态区创立工作的成果,着力抓好工业、农业、家园和旅游四大领域的生态重点工程建设,不断提升生态创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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