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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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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方法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方法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培训2012.10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到底是多少?什么是煤炭资源回采率?长期以来,煤炭工业资源回采率考核指标有三种:(1)矿井回采率:是指一个煤矿从开始生产到闭坑全过程采出的煤炭资源总量与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之比。这个数据关系到一个煤矿从开采到结束全过程,要在矿井报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某一阶段(年)难以计算。(2)采区回采率:是指考核期内一个采区的采出煤量与采区动用储量之比,采区采出煤量包括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采区动用储量是指采出煤量与...

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方法
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填报方法全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培训2012.10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到底是多少?什么是煤炭资源回采率?长期以来,煤炭工业资源回采率考核指标有三种:(1)矿井回采率:是指一个煤矿从开始生产到闭坑全过程采出的煤炭资源总量与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之比。这个数据关系到一个煤矿从开采到结束全过程,要在矿井报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某一阶段(年)难以计算。(2)采区回采率:是指考核期内一个采区的采出煤量与采区动用储量之比,采区采出煤量包括采区内所有工作面采出煤量与掘进煤量之和,采区动用储量是指采出煤量与损失煤量之和。原煤炭部(98)5号令采用该数据考核煤炭资源回采率,并规定:厚煤层≥75%,中厚煤层≥80%;簿煤层≥85%。(3)工作面回采率:是指采煤工作面采出煤量与动用储量之比。这个数据局限性较大,难以反映出真正意义上的资源回采率情况。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到底是多少?几篇报道:2005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会对全国煤矿资源回采率做了一次普查。结果是:2004年,全国煤矿平均采区回采率为64%,平均矿井回采率为46%(其中:大型煤矿矿井回采率48%,中型煤矿43%,小型煤矿41%)。《2007中国能源发展报告》称:中国煤炭平均回采率为30%,不足世界先进水平的一半。美、澳、加等先进国家,资源回采率能达到80%左右。据2007年美国能源信息署、美国煤炭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美国井工煤矿平均开采回采率(与我国统计的采区回采率类似)为66%;按图纸测算,全美国平均矿井回采率为40%-48%之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循环经济发展报告》(2009~2010)称:中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低,浪费严重。得出结论: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低于规定要求,高于报道数据。近几年煤炭资源整合后情况如何?需要重新调查,得出明确结论。我国煤炭资源回采率到底是多少?内容:包括6大部分1、煤矿企业基本情况;2、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资源储量、产量单位均为万吨)3、选煤情况(产量均为万吨,灰分、硫分、产率、入选率均为%,发热量为MJ/kg);4、煤矿经济指标;5、共伴生矿产、尾矿资源利用情况;6、新技术新工艺情况。煤炭企业“三率”调查表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二、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三、选煤情况四、煤矿经济指标五、共伴生矿产、尾矿资源利用情况六、新技术新工艺情况讲解提纲一、煤矿企业基本情况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露天、地下开采、露天-地下联合开采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采矿权人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矿山名称指《采矿许可证》所载明的23位或13位编号按《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规定填写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代码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指煤矿开始筹建时间指煤矿建成投产时间指煤矿2011年末起至计划开采完毕时间释1-1、采矿许可证实例从菜单中选择大、中、小型,并非具体数据释1-2、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级别释1-3、行政区代码并非邮政编码注意:从菜单中选择县级行政代码,跨越多个行政区划的均应填写。释1-4、《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注意:从下拉菜单中选取经济类型名称而非代码。二、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表1-2-1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依据《设计》或《开发利用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确定的采煤方法填写填写实际采用的主要采煤方法,有几种填几种。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填2011年的煤炭产量(原煤产量)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查明的资源储量,(历年因补充勘探、生产勘探、采勘对比和重算等增减的储量)填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是指经批准的设计全矿各种永久性煤柱损失的所有资源储量(一般属合理损失)是设计永久煤柱中的一部分,水体、铁路和建筑物下压覆不可开采的资源储量。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采出量之和填写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已动用部分资源储量之和,包括累计采出量和累计损失量两部分。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损失量之和是指截止2011年底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或浪费、破坏)量之和。填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矿井回采率填写实际全矿井平均回采率经批准的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所确定的资源储量的煤层层数之和。填写依据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确定的开采利用的煤层层数之和。填写实际已经开采的煤层层数之和截止2011年底的产量之和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简单构造、中等构造、复杂构造和极复杂构造。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确定的固体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填写。释2-1、设计或实际采煤方法填写要求:设计采煤方法:依据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采煤方法填写;实际采煤方法:填写实际采用的主要采煤方法,有几种填几种。填写依据:“三率”调查与评价 实施方案 关于机房搬迁实施方案高中班级自主管理实施方案公交公司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成立校园管乐队的实施方案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附录3附录3采矿方法及代码注意:填写具体采煤方法而非代码。统一称采煤方法为宜释2-1、设计或核定生产能力填写要求:设计生产能力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核定生产能力以各省煤炭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最近期核定的批复为准(每五年核定一次);易出现的问题:设计生产能力与核定生产能力不一致的,不能填写核定生产能力,应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填写。(建议将核定生产能力单列或去掉)填写要求:只填写设计的“三下”永久煤柱压煤量;目的是用于掌握全国“三下”压煤情况。易出现的问题:有些矿山填写该栏时,易将“三下”呆滞煤量也列入“三下”永久煤柱损失。呆滞煤量: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技术及生产管理不善等多方面的原因会造成不可采或暂不可采的煤量,它多为永久煤柱中的可采部分、采区中的一些临时煤柱、边角煤、以及回采困难的底煤等。释2-2、“三下”压煤量填写要求:填写原煤炭部1983年要求建立储量管理和损失量表、图纸、台帐(以下简称“建表”)以来,截至2011年底的全矿井已动用储量之和。◆累计矿井动用储量=累计采出量+累计损失量。释2-3、累计矿井动用储量填写要求:填“建表”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采出量之和(含巷道掘进、维修煤量)。释2-4、累计矿井采出量释2-5、累计矿井损失量填写要求:填写“建表”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矿井实际损失量之和,包括:合理损失和不合理损失。◇累计矿井采出量/累计矿井动用储量或累计矿井损失量/累计矿井动用储量得出累计矿井回采率或累计矿井损失率,目的是了解“建表”以来矿山企业资源消耗总体情况和开发利用水平。填写要求:是指截止2011年底全矿井累计损失量中的一部分,是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或浪费、破坏)量之和。易出现的问题不能如实填报。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不愿承担责任,易出现有的不填,有的少填,有的填0等现象。释2-6、累计不合理损失量填写要求:填写矿井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矿井回采率;填写依据:依据原煤炭工业部(82)煤生字第031号文《关于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031号文)第2.4条:设计和生产技术部门在新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工作面设计文件中,要具体提出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回采率指标。释2-7、设计矿井回采率填写要求:填写实际全矿井平均回采率;目的是了解总体开发利用水平。释2-8、实际矿井回采率填写要求: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简单构造、中等构造、复杂构造和极复杂构造。易出现的问题易按早期《地质勘查报告》中评价的构造复杂程度填写。新建矿井应按最后一次《地质勘查报告》中确定的构造复杂程度填写;生产矿井应按最近一次修编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中确定的构造复杂程度填写。释2-9、构造复杂程度D.1.1简单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不大,断层稀少,没有或很少受岩浆的影响。主要包括:a)产状接近水平,很少有缓波状起伏;b)缓倾斜至倾斜的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c)为数不多和方向单一的宽缓褶皱。D.1.2中等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有一定变化,断层较发育,有时局部受岩浆岩的一定影响。主要包括:a)产状平缓,沿走向和倾向均发育宽缓褶皱,或伴有一定数量的断层;b)简单的单斜、向斜或背斜,伴有较多断层,或局部有小规模的褶曲及倒转;c)急倾斜或倒转的单斜、向斜和背斜;或为形态简单的褶皱,伴有稀少断层。D.1.3复杂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很大,断层发育,有时受岩浆岩的严重影响。主要包括:a)受几组断层严重破坏的断块构造;b)在单斜、向斜或背斜的基础上,次一级褶曲和断层均很发育;c)紧密褶皱,伴有一定数量的断层。D.1.4极复杂构造:含煤地层的产状变化极大,断层极发育,有时受岩浆岩的严重破坏。主要包括:a)紧密褶皱、断层密集;b)形态复杂特殊的褶皱,断层发育;c)断层发育,受岩浆岩的严重破坏。《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附录D填写要求:按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确定的固体矿产开采技术条件勘查类型(应为煤炭地质勘查类型)划分及工作要求填写。易出现的问题易按早期《地质勘查报告》中评价的地质勘探类型填写。新建矿井应按最后一次《地质勘查报告》中确定的地质勘探类型填写;生产矿井应按最近一次修编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矿井地质报告》中确定的勘探类型填写。释2-10、勘探类型(勘查类型)根据对煤矿床的地质研究和以往勘查经验的总结,按照影响煤矿床勘查难易的主要地质因素,对矿床进行分类,这种分类称为煤矿床勘查类型。影响煤矿床勘查难易程度的诸因素中,地质构造的复杂程度和煤层的稳定程度为两个主要因素,因而作为煤矿床勘查类型划分的主要依据。根据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四种类型(类别);根据煤(矿)层稳定程度分为稳定、较稳定、不稳定、极不稳定四种类型(型别),二者结合确定勘查类型(几类几型),当二者不一致时取复杂程度或不稳定程度较高的作为勘查工程布置的基本线距(用于确定资源储量划分时的地质查明程度: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煤矿床勘查类型划分内容表1-2-2煤矿煤炭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续)指该矿区所采煤层的具体编号按《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5751-2009)填写是指煤层的平均厚度,单位为米是指煤层的平均倾角,单位为度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稳定煤层、较稳定煤层、不稳定煤层、极不稳定煤层。指把杂质从煤中分离出来以达到工业用煤的难易程度,分为极易选煤、易选煤、中等可选煤、难选煤、极难选煤。截止2011年底设计可开采利用的保有资源储量是指各煤层所对应的具体采煤方法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回采率=1-工作面损失率。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即采区损失量的一部分,是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采出量与掘进煤量之和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采区损失率,采区回采率=1-采区损失率。指全矿井已开采的采出量加上掘进煤量、巷道维修煤量。指各采区损失总和加上永久性煤柱摊销资源储量、报损储量和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损失率,矿井回采率=1-矿井损失率。填写要求:指该矿区所采煤层的具体编号。易出现的问题容易出现早期煤层编号。由于历史原因和煤炭地质勘查阶段的不同,同一煤田或矿区出现不同的煤层命名方式或编号,应按照最近一次矿井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批文中确定的煤层编号填写。对于由上级主管部分审批的并规定的煤层名称及编号,应该按照批准的煤层编号填写。如:河南省平顶山矿区,早期出现A、B、C、D、E、F、G等编号,现在普遍采用甲、乙、丙、丁、戊、己、庚等编号。目前开采的戊8、戊9-10、己16-17、庚20均如此,河南省2008年已经下文,统一了河南省所有煤层编号。释2-11、煤层号填写要求:按《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GB/T5751-2009)填写。填写依据释2-12、煤的牌号填写要求:按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要求填写,分为稳定煤层、较稳定煤层、不稳定煤层、极不稳定煤层。填写依据依据最新审批的勘探报告或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中确定的煤层稳定性类型填写。注意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定性和定量评价结果。释2-13、煤层稳定性《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附录D(定性评价)D.2.1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很小,变化规律明显,结构简单至较简单;煤类单一,煤质变化很小。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D.2.2较稳定煤层:煤层厚度有一定变化,但规律性较明显,结构简单至复杂;有两个煤类,煤质变化中等。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可采范围内厚度及煤质变化不大。D.2.3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较大,无明显规律,结构复杂至极复杂;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煤类,煤质变化大。包括:a)煤层厚度变化很大,具突然增厚、变薄现象,全区可采或大部分可采;b)煤层呈串珠状、藕节状,一般连续,局部可采,可采边界不规则;c)难以进行分层对比,但可进行层组对比的复煤层。D.2.4极不稳定煤层:煤层厚度变化极大,呈透镜状、鸡窝状,一般不连续,很难找出规律,可采块段分布零星,或为无法进行煤分层对比,且层组对比也有困难的复煤层;煤质变化很大,且无明显规律。《矿井地质规程》(84)煤生字第607号评价煤层稳定性的主、辅指标填写要求:指把杂质从煤中分离出来以达到工业用煤的难易程度,分为极易选煤、易选煤、中等可选煤、难选煤、极难选煤,填报时根据实际情况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方法下拉菜单选取。释2-14、可选性级别填写要求: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应分不同厚度煤层填写。填写依据有设计工作面回采率的,按设计填写。没有的,按原煤炭部(82)煤生字第031号(以下简称031号)《关于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回采率的若干规定》或《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5.2.6条或《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5.1.7条规定填写。薄煤层不应小于97%;中厚煤层不应小于95%;厚煤层不应小于93%。释2-15、设计工作面回采率填写要求:以批准的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为准,应分不同厚度煤层填写。填写依据有设计采区回采率的,按设计填写。没有的,按原煤炭部(1998)第5号令《生产矿井煤炭资源回采率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5号令)或《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或规定填写。原煤炭部5号令第9条:(1)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上的矿井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水力采煤不低于70%。(2)设计能力9万吨/年以下3万吨/年以上的矿井,不低于65%;(3)设计能力小于3万吨/年的矿井,不低于50%。《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和《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2.1.4条规定,矿井采区回采率应符合以下规定;①厚煤层不应小于75%;②中厚煤层不应小于80%;③薄煤层不应小于85%。释2-16、设计采区回采率填写要求: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回采率=1-工作面损失率。填写依据根据原煤炭部(83)煤生字第1275号《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以下简称1275号)或031号填写。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损失量/(工作面采出量+工作面损失量)或工作面损失率(%)=(工作面动用储量-改正后的统计产量)/工作面动用储量(说明:采用垛式、仓房式无法测算采出量和损失量时采用)工作面采出量Q回=s×h×d-R式中:S-工作面实际采出面积;h-平均实际采高;d-煤的容重;R-工作面内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落煤损失量a=s*h*d式中:s-落(浮)煤面积;h-落(浮)煤厚度;d-落(浮)煤容重,一般取0.9。释2-17、(实际)工作面回采率采出量=统计产量-灰分改正量-水分改正量-矸石改正量式中用统计产量代替实测产量改正计算公式(031号文第14条或1275号文附录二)矸石改正量=统计产量×原煤实际含矸率说明:此公式仅限于无法实测或丈量的各种特殊采煤方法(水采、垛式、仓房式等)的实际采出量。工作面损失量的构成:(1275或031号文)填写要求: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填写依据根据原煤炭部1275号规定中第33条,或031号文中第二章2.3条2款的规定填写。包括合理损失(设计损失)和不合理损失。释2-18、采区损失量采区损失量计算公式:损失量均采用测算数据,其计算公式为:Q损=s×h×d式中:Q-损失量;s-实际损失面积;h-平均损失厚度;d-煤的容重。采区损失量的构成:(1275或031号文)填写要求:即采区损失量的一部分,是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量之和,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加上其损失(浪费、破坏)的资源储量。易出现的问题不按实际情况填报。容易出现不合理损失栏不填或填0,少填或错填。不合理损失指由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当影响上下其他煤层时,应当将其加入损失量;如有呆滞煤量、挂账煤、老区残存储量;所谓不经济可采储量、无法正规开采的储量和擅自核销报损的储量等,应当将其加入损失量。注意:挂账煤是一些矿山将采厚弃薄、采易丢难等不合理损失的煤量挂在账面上。企业仍然将其计入保有可采储量,并参与服务年限计算,因此造成保有储量和剩余服务年限不真实。规程明确规定挂账煤为不合理损失,应该参与损失率计算。释2-19、采区不合理损失填写要求:即实测的采区各煤层采出量与掘进煤量之和(Q区=∑Q面+∑掘)。填写依据依据031号文第6条第3款:计算回采率,采出煤量应按实测数据。无法实测采出量,应严格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28条规定,将统计产量进行水分、灰分和矸石改正。储量、回采率必须以地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不能用统计的原煤产量代替实测的采出量。由于产量含矸石、水分、杂物等,所以产量会大于采出量。释2-20、采区采出量填写要求: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采区损失率,采区回采率=1-采区损失率。原煤炭部(98)5号令第八条:煤炭资源回采率主要考核采区回采率。易出现的问题采区损失率(%)=采区损失量/(采区采出量+采区损失量)或采区损失率(%)=(采区动用储量-采区改正后的统计产量)/采区动用储量(说明:采用垛式、仓房式无法测算采出量和损失量时采用)依据1275号文第39条:复采的损失率计算,凡已参加损失率计算的块段,又进行复采回收的,当期可不再计算,以免重复。但在计算采区或全矿井“从开始到报告期末累计’或”到结束”的损失率时,须从采区或全矿井的损失量累计数中扣除后再进行计算,是加权平均值;由于重复计算,导致回采率出现110%、120%情况。实际填报中,易出现把工作面回采率填报成采区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工作面回采率为同一个数据。释2-21、采区回采率填写要求:指全矿井已开采的采出量加上掘进煤量、巷道维修煤量。释2-22、全矿井采出量填写要求:指各采区损失总和加上永久性煤柱摊销资源储量、报损储量和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易出现的问题:不按规定逐年摊销永久煤柱。释2-23、全矿井损失量全矿井损失量的构成:(1275或031号文)填写要求:根据实际数据先测算工作损失率,矿井回采率=1-矿井损失率。填写依据:原煤炭部1275号第38条或031号第3.4条。释2-24、矿井回采率矿井损失率(%)=全矿井损失量/(全矿井采出量+全矿井损失量)或矿井损失率(%)=(全矿井动用储量-全矿井改正后的统计产量)/全矿井动用储量(说明:采用垛式、仓房式等无法测算采出量和损失量时采用)易出现的问题:把采区回采率填报成矿井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矿井回采率为同一个数据。三、选煤情况选煤厂概况矿山企业所建立的选煤厂个数设计确定的洗煤厂年度入选原煤量选煤厂年入选原煤平均灰分(Ad)选煤厂入选原煤平均硫分(St,d)选煤厂入选原煤平均发热量(Qgr,d)指矿山在某一年度内所生产的原煤产量指选煤厂实际生产中年度入选原煤量指选煤厂入选原煤量与原煤产量的百分比指选煤厂选得的炼焦精煤量与入选原煤量的百分比指选煤厂选得的精煤量与入选原煤量的百分比选煤厂选煤产品指对原煤进行洗选后获得的产品,如精煤、煤泥、煤矸石等。指某一选煤产品所含平均灰分。指某一选煤产品所含平均硫分。指某一选煤产品中所含的平均发热量。指2011年各选煤产品的总产量。释3-1、单位基准填写要求:填写煤的工业分析指标,如灰分、硫分、发热量等。易出现的问题:易出现不考虑基准随意填一个数据的情况。应注意煤的工业分析基准:同一指标,因为基准不同,数据不同。如发热量可分为:高位发热量(Qgr)、低位发热量(Qnet)、弹筒发热量(Qb)等,基准有干燥基(d)、收到基(ar)、恒湿无灰基(daf)等。硫分可分为:全硫(t)、有机硫(o)、无机硫(ino)等。弹筒发热量:将1g煤样放至热量计的弹筒内,充入253-304万Pa压力的氧气,然后点火使煤完全燃烧,产生的热量使弹筒周围的水温升高,依据水温变化计算出煤的发热量。煤的高位发热量:弹筒发热量减去硫酸、硝酸生成热校正后得到的发热量;煤的低位发热量:煤的高位发热量减去水的汽化吸收热后得到的发热量。释3-2、单位换算1Kcal=4186.8J关于发热量不同基准之间的换算公式可参考《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213-2003)四、煤矿经济指标指矿山企业对外销售的矿产品名称,如原煤、精煤、煤泥等产品的名称。指2011年初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数量。指2011年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指煤炭企业2011年由于生产需要或其它情况所产生的内部消耗的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指2011年底末尚存在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数量。指2011年销售该产品的交易平均价格。指企业2011年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收入。释4-1、填写时间填写要求:填写煤炭企业截止2011年底的数据。易出现的问题:不考虑时间因素。释4-2、年销售量填写要求:填写煤炭企业2011年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以往年度和本年度生产)的产品实物数量。详细释义:销售量统计应以销售实现为原则。销售实现的标志有两个:(1)产品所有权已转移;(2)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证的情况下,可作为销售实现,进入销售量统计。五、共伴生矿产、尾矿资源利用情况是指与煤系地层中与煤共伴生的矿产,如硫铁矿、铝土矿、铁矿、油页岩、耐火粘土、高岭土等;煤层中含有煤层气、锗、镓、铟、钒等稀有分散元素。固体矿产单位为万吨,液体、气体矿产单位为万立方米指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通过地质手段查明的资源储量(历年因补充勘探、生产勘探、采勘对比和重算等增减的储量)填写2011年底保有资源储量截止2011年底实际采出量之和指2011年已利用的数量,已利用是指矿山已将共伴生矿产资源自用或者对外销售。截止2011年底实际已利用量之和指截止2011年底累计利用量与累计采出量的百分比。指矿山企业2011年利用共伴生矿产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煤炭资源采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煤矸石、矿井水、乏风等废弃物的名称,同上填写矿山2011年排放废弃物的数量截止2011年底已排放废弃物的总量指矿山企业利用矿山废弃物的方式指矿山2011年实际利用的矿山废弃物的数量截止2011年底实际已利用量之和指截止2011年底累计利用量与累计排放量的百分比。指2011年利用废弃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填写要求:是指煤系(地层)中与煤共伴生的矿产,如硫铁矿、铝土矿、铁矿、油页岩、耐火粘土、高岭土等;煤层中含有煤层气、锗、镓、铟、钒等稀有分散元素。易出现的问题:仅对含煤地层而言,非含煤地层中的矿产除外。如石炭系含煤地层中的菱铁矿,二叠系含煤地层中的铝土矿等。含煤地层(含煤岩系、含煤建造、煤系):是一套含有煤层并具有一定成因联系的沉积岩系。共生矿产:同一矿区(或矿床)内,存在两种或多种分别都达到工业指标的要求,并具有小型以上规模(含小型)的矿产,即为共生矿产。伴生矿产:主矿体(矿层、矿脉)中,伴生其他有用矿物、组分、元素,但未“达标”或未“成型”,技术经济上不具有单独开采价值,须与主要矿产综合开采、回收利用的矿产。释5-1、共伴生矿产填写要求:指矿山企业利用矿山废弃物的方式。易出现的问题:共伴生矿产中的煤层气是直接从煤层中抽出的气体,那么井下抽放的瓦斯应列入煤层气中;而乏风是指因通风而稀释后的瓦斯,所以应列入废弃物之中。煤矿瓦斯有的矿山对高瓦斯浓度直接利用(如发电、供热等),有的矿未加以利用而直接排空。也有的企业对低浓度瓦斯(4%以下)和乏风进行氧化制冷,如平煤四矿。煤矸石利用:井下充填、修筑田埂、铺路、制砖、制作水泥原料等,利用面较广泛。矿井水利用:工业用水、绿化用水、洒水除尘、农田灌溉用水等。释5-2、利用方式填写要求:指矿山企业2011年利用共伴生矿产(或废弃物)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包括自用或者对外销售两部分。易出现的问题:矿山企业自己利用的共伴生矿产(或废弃物)产生的经济效益有的出现在财务报表中(如矸石制砖),有的不出现在财务报表中(如矸石充填、铺路、洒水除尘、工业厂区绿化用水等);而对外销售部分(如瓦斯发电、矸石制砖、农田灌溉、鱼塘用水等)一般都出现在财务报表中。对于不出现在财务报表中的经济效益部分可采用取代的或节约的同类产品的价格计算。释5-3、年利用产值六、新技术新工艺情况简要介绍新技术新工艺名称、原理、主要技术参数、适用范围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已取得的效益,技术应用现状和典型用户,技术推广前景,并附上工艺流程图。填写要求:文字部分直接在表格中输入。工艺流程图在数据库附件中上传。释6-1、新技术新工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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