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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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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法律风险防范主讲人:田庭峰律师课程安排课程安排:一、工伤保险条例新旧对比二、企业预防与处理工伤之实务概述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6日由国务院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旧的《条例》,除去对条文的个别文字的修改和对条文顺序得调整,有实质性修改的涉及24条,其中新增加了3条,占整个《条例》的36%。扩大了适用范围旧条例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工伤保险条例》精准解读与工伤争议、调解、赔偿法律风险防范主讲人:田庭峰律师课程安排课程安排:一、工伤保险条例新旧对比二、企业预防与处理工伤之实务概述新《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6日由国务院通过,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旧的《条例》,除去对条文的个别文字的修改和对条文顺序得调整,有实质性修改的涉及24条,其中新增加了3条,占整个《条例》的36%。扩大了适用范围旧条例新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增加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的方式旧条例新条例第十条(新增)无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行业差别费率变更主体作出了变更旧条例新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扩大了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旧条例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的用途范围旧条例新条例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 宣传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知识宣传1冬季预防流感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知识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对工伤和视同工伤的认定范围作出了变动旧条例新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六条第(一)、(二)项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案例:陈某系某公交车队的售票员,平时下班很晚。2008年10月的一天,陈某从车队下班准备坐公交车回家。车站就在车队停车场外,陈某当时站在马路边上等车,而没有站在候车线内。就在陈某等车的时候,突然侧面驶来一辆电瓶车将其撞倒在地,身体多处受伤。后经交通部门认定,电瓶车驾驶人员张某当时喝醉了酒,故认定张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由于张某没有赔偿能力,陈某遂欲通过工伤程序获得赔偿,而当陈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劳动部门以电瓶车属非机动车为由,认为陈某所受的伤害为非机动车事故,故不认定为工伤。点评:新修改的条例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的范围。今后,类似于本案中陈某遭遇的工伤患者,既可以主张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又可以寻求工伤保险保障。新条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变更了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的支付主体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二十九条、新《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的医疗费用不停止支付旧条例新条例第三十一条(新增)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三十三条、新《条例》第三十五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三十四条、新《条例》第三十六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三十五条、新《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提高了一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伤残等级计算基数一次性伤残补金助金标准(个月)支付主体旧《条例》新《条例》增加数一级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4个月27个月3个月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2个月25个月3个月三级20个月23个月3个月四级18个月21个月3个月五级16个月18个月2个月六级14个月16个月2个月七级12个月13个月1个月八级10个月11个月1个月九级8个月9个月1个月十级6个月7个月1个月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三十七条、新《条例》第三十九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思考:全国范围内“同命同价”是否合理?11929.78×20=238595.6×20=57676017175×20=343500企业破产时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享受优先受偿地位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四十一条、新《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骗保)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五十五条、新《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应参而未参加)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六十条、新《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删除了对“职工”的定义旧条例新条例旧《条例》第六十一条、新《条例》第六十四条(删除)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无案例:孙某系某广告公司员工,2007年6月25日在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伤害。事故发生后,孙某积极寻求与单位协商,但未果。2008年4月,孙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孙某遂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定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经过一裁两审(劳动关系仲裁、劳动关系民事诉讼一审、二审),于2009年4月经终审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对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在经过了行政复议和两审行政诉讼后,于2010年3月确定了工伤,此时距离事故发生已近3年时间。在这3年里,由于缺乏足额的医疗费用,孙某的伤情不断恶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达到3级伤残。一般而言,工伤待遇申请案件要经过3个环节: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给付。如果走完整套程序,最多共需经历13个步骤,耗时可达6年以上,最终可能导致轻伤拖成重伤、重伤拖至死亡。本次新修改的条例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这种不合理现象,如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增加了关于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等,为工伤职工尽快获得工伤待遇赢得了宝贵时间。二、企业预防与处理工伤之实务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 工伤争议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行政诉讼二审重新鉴定工伤鉴定工伤待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一审民事诉讼二审工伤认定工伤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处理实务操作流程示意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发生工伤事故、确诊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作出结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程序结束不接受鉴定结论重新作出鉴定结论接受鉴定结论不支持判定支持工伤认定支持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不认定认定工伤单位不及时申报者,1年之内工伤职业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提出30天内60天内不支持工伤赔偿的操作流程伤害事故发生或鉴定为职业病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提出职工、亲属、工会代表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受理受理认定书面通知申请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30日内1年内10日内60日内10日内《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17、18、19、20、21、22、23、60条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职责 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项目部各岗位职责下载建筑公司岗位职责下载社工督导职责.docx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排除的三种情况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程序结束认定工伤发生工伤事故确认职业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结论行政诉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补齐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行政复议不认定工伤提交申请材料给企业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支持工伤认定不支持工伤认定判定支持工伤认定15天内60天工伤职业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单位30天内能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式取得有关证明文书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的,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判定不支持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流程2.1劳动关系与工伤赔偿第一、劳动关系是前提,没有劳动关系,就无需工伤赔偿。第二、不同的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的形式和内容也不一样。2.1.1劳务派遣与工伤赔偿案例:刘川和一家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公司委派到其他公司工作,发生工伤,一个是法律上的雇用者,一个是实际用人单位,到底谁负主要责任呢?用工单位可以通过派遣将工伤风险转接给派遣单位?案例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1、对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应该承担连带责任;2、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用工单位应该承担责任。2.1.2退休员工与工伤赔偿案例:首例退休人员工伤认定案。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2.1.3双重劳动关系与工伤赔偿经济危机下,很多企业员工长期放假在家,如到另外一个公司上班,在另一公司上班往往不会再交纳工伤保险,发生了伤害,工伤如何认定?谁应承担工伤责任?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1.4协保人员与工伤赔偿案例:吴某不慎被机器压伤右手,与原单位签订了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协议后,离开了原单位。后来,吴某进入了一家民营机械厂发生工伤。吴某的工伤待遇如何实现?协保人员发生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费用由使用协保人员的单位支付。2.1.5非全日制人员与工伤赔偿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劳动报酬中支付给个人,由其本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和费率自行缴费。请在合同和工资单将工伤保险费支付给员工予以明确。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工伤待遇(一)按照本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二)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得低于全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三)致残一级至四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以享受的伤残津贴为基数,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工伤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致残五级至十级的,由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2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2.2.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引发工伤常见的问题2.2.1.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串岗”造成伤害工伤认定问题员工串岗工作虽然超出了公司给其安排的职责范围,但其仍是为单位在工作,工作的性质并未根本改变,即串岗并不能否定员工工作的性质。属于工伤。2.2.1.2公司组织的旅游造成的伤害工伤认定问题这个问题争论很大,一种观点认为,旅游是福利,并非是工作,不应认定工伤。另一种观点为单位组织员工旅游是单位意志的体现,是为了职工更好地工作,是职工工作的延续。应认可为工伤。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的理解:工作原因并非仅指自己的专职工作,工作时间并非仅指平常固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也并非仅是固定意义上的办公地点、上班地点。只要是用人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给职工安排或组织的与工作或职工利益有关的各项任务、活动,都可以视为工作。2.2.2.2提前下班回家途中被机动车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例:刘兰在大丰一家家纺公司做缝纫工。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刘兰在回家途中被一小货车撞死。工伤能否认定?无论提前上班,还是推迟下班,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确实为了工作,其在前往或离开用人单位的途中所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应该被认定为通勤事故,属于工伤。至于迟到、早退等行为,虽然违反劳动纪律,但并不足以导致这名劳动者失去工伤保障的资格,因为这种过错和失去工伤保障的资格这一后果相比,严重不合比例。2.2.2.3违章驾驶造成伤害工伤认定问题虽属违章,按照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的无过错原则,应认定工伤。如果属于犯罪行为、自杀自伤行为或无证驾驶、饮酒驾车、驾驶证与驾驶车辆不符以及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应认定工伤。2007年11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审理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种情形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沪高法行[2007]9号),供上海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考。其要点是:1.无证驾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系用人单位指派,或具有忘记携带有关证照,以及所持有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满一年等情形后,人民法院应按工伤论处;工伤认定机关不认定为工伤的,对其决定可判决撤销。2.伤亡职工未取得证照,且因自身主观原因而无证驾驶或驾驶无证车辆,工伤认定机关未认定工伤的,人民法院亦不按工伤论处。3.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如工伤认定机关分别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亦不按工伤论处。2.2.2.4上下班接送孩子发生车祸工伤认定问题上下班途中”原则上是以其生活区域为一点,其工作区域为另一点的合理行进路径。但应考虑到,我国公民具有较强的家庭观念,买菜、接小孩在其家庭生活中是必需的事项,在上下班的途径设定上应当更为人性化,而且,“接送小孩、买菜”所导致的路径变化,并不必然增加事故风险的明显增加。所以,为生活所必需的接送小孩、买菜所经过的路径也应被认定为合理的路径。2.2.3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高血压等脑力劳动者的高发病算不算工伤?这些病种目前尚未被纳入职业病范畴,因此也不能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职业病防治法》为此留有法律调整的空间。我们因为受到经济承受能力约束,只能先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保障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体力劳动者。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涵盖的人群和病种会有调整和增加。2.2.4工作时间心脏病引发死亡的工伤认定首先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法律规定,其死亡系因高血压而非因工作,因此不能依据本条认定为工伤。但是根据第十五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其死亡系在并发48小时内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如在48小时以外认定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2.3劳动能力鉴定实务操作2.3.1劳动能力鉴定概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工伤认定完成用人单位或个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作出鉴定结论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2次鉴定个人、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终局鉴定病情稳定60天内或90天内15天内一年内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指南示意图2.3.1.1劳动能力鉴定操作流程2.3.1.2劳动能力鉴定内容A.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鉴定:1—4级者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者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者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B.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鉴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2.3.2劳动能力鉴定常见问题2.3.2.1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么?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非行政机关,从事的系技术性和事业性的工作。因此不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3.2.2多处伤残的,如何确定伤残等级?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的职工,或一个以上器官同时受到损伤时,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2.3.2.3是否劳动能力鉴定一评定终身?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申请复查,根据复查的结果予以确定新的待遇。2.4社保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工伤待遇详见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项目住院伙食补助費转外地治疗的交通費与食宿費停工留薪期的工資、护理費下落不明期间的三个月工資5-6級的伤残津貼5-10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现改为工伤基金承担现改为工伤基金承担原工資待遇原工資待遇5级:本工資的70%/月6级:本工資的60%/月30月/5级,25月/6级,20月/7级,15月/8级,10月/9级,5月/10级月平均工资2.6工伤责任的预防和规避劳动关系与工伤责任的预防规避职业病与工伤责任的预防规避商业保险与工伤责任的预防规避完善规章制度,杜绝工伤事故隐患Q&A谢谢您的听讲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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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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