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

举报
开通vip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一、社会保险稽核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一、社会保险稽核1、制定稽核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3、稽核实施:(1)下达稽核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3)编制稽核工作底稿。向被稽核对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询问,了解有关情况,作出调查笔录;对与社会保险稽核有关的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并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人共同签名或签章。根据稽核情况填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纪录,编制稽核工作底稿,严格执行记录人、复核人双签有效制度。4、稽核终结。(1)稽核告知。稽核小组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和稽核工作底稿,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集体研究讨论,拟定《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一式两份),对于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其稽核结果;发现被稽核对象存在违反法规行为的,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征求意见;《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必须由稽核组长及相关稽核人员签名;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应在接到《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5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2)业务专题会。稽核小组要对被稽核对象就《社会保险稽核告知书》提出的意见及时召开业务专题会,依据稽核工作底稿以及被稽核对象提供的证据,确定稽核结论的内容。(3)稽核结论。稽核结论以《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形式出具;视被稽核对象存在问题严重程度、有无违规、违纪情况,对存在违规事实的参保单位规定整改时间;稽核结论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加盖公章后方可送达被稽核对象,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被稽核对象对稽核结论如有异议,自收到稽核结论10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稽核结论的执行,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5、提请行政处罚。对拒不履行《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处理意见,也不提出复查申请的被稽核对象,拟定《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6、稽核跟踪。稽核人员随时跟踪稽核结论及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提醒被稽核对象执行时间,查询、核对、落实执行情况。7、资料管理。一项稽核工作完结,稽核人员将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稽核资料,整理成册,分类或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8、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查出漏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缴费。劳动监察大队对提请行政处罚的单位依法处罚。二、保险待遇冒领追偿稽核1、稽核条件: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受理举报内容涉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和冒领问题的;稽核部门通过内部业务稽核认为有必要进行稽核的。2、认定程序: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处室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领取资格存在疑义,认为有稽核必要的,填写《稽核建议书》(附相关资料),提交单位稽核处室;稽核处室收到《稽核建议书》及附件后,即时办理;稽核人员可以电话方式向被稽核人下达稽核通知或不必通知直接稽核;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调查取证方法;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组即时作出稽核结论,提报单位领导并通报提交处室;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3、冒领追偿:对存在冒领社会保险待遇事实的被稽核人,稽核处室向其直接送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在《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规定时间内,被稽核人仍不改正的,稽核处室填写《提请行政处罚建议书》,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追缴被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退管处提取待遇认领人相关数据;冒领人从财务处办理退款。三、配合行政执法稽核1、稽核条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涉及社会保险事项,认为需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处室予以配合的行政执法案件。2、配合程序: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或转来相关资料,经单位负责人批示后,稽核工作人员进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2、下达稽核通知与调查取证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3、配合行政执法稽核所作出的稽核结论只作为参考依据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内部反馈,不以法定稽核文书形式送达被稽核人;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反馈的稽核结论进行研究后认为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监督整改的,书面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被稽核人下达法定稽核结论,限期要求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3、资料管理:同社会保险稽核程序管理内容。4、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项监察。四、受理社会保险举报稽核1、受理举报登记: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八条规定,稽核部门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登记表,接待来电、来函、登门举报,对符合受理范围内的举报事由进行登记,将举报事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法、被举报人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后,告知举报人受理。2、自受理举报之日7日内立案,进行调查处理。3、就受理举报事项进行稽核(同社会保险稽核基本程序)。4、办理要求:(1)一般应于30日内结案;(2)在调查处理举报事项过程中应为举报人保密。5、反馈:稽核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稽核结论及结论执行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记录举报人意见。6、资料管理:一项举报事项处理完结,将《受理举报登记表》、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各项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成册,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7、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被举报单位,需要到征缴处大厅办理补缴业务。五、内部稽核1、稽核通知:由分管主任签发,提前向被稽核人送达《稽核通知书》,并取得文书送达回证,内容应列明稽核事项、应提供的备查材料及附件、稽核人员、稽核时间。2、调查取证(1)对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专项稽核的调查取证。观察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经办人是否按照政策规定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依法征缴;抽查其辖内统筹单位职工缴费一览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月报表、社会保险费收支凭证、结算凭证金额是否一致;审核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否齐全、参保时间、保费计算、转移金额是否正确;审核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记载是否及时、准确;查阅基金银行存款明细账,审核社会保险费的收支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列入财政专户管理;查阅有关的原始会计凭证、基金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等,审核社会保险费收支结算是否及时、准确;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分录、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2)对同级各职能处室实施内部稽核的调查取证。按照各项业务流程的经办要求及审核资料内容进行取证,并依据各项业务经办要求及风险控制标准进行核对;(3)稽核人员按照一定比率随机抽取被稽核事项业务资料,并填写《调阅资料清单》,被稽核人留存一份;(4)已归档的资料由稽核人员凭《稽核通知书》存根直接调阅,稽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照《调阅资料清单》退回调阅资料;(5)稽核人员可复印抽取的资料作为稽核工作证据,但不得对外公示;(6)稽核人员可在计算机系统程序中检索业务经办记录,需下载系统程序内数据信息作为稽核项目取证材料的,填写《内部稽核下载数据审批单》,稽核负责人签字报分管主任批准后,通知计算机信息管理部门下载。3、反馈情况:稽核人员应当自稽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被稽核人反馈稽核情况,核对认定调查取证资料,听取被稽核人意见。4、稽核报告:(1)稽核人员应当自稽核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稽核报告,向分管负责人和处主要负责人报告稽核情况,由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向主任办公会报告;(2)需出具稽核报告的,由稽核处室负责人复核签发,分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方可上报。5、被稽核人应当自接到稽核报告3个工作日内向业务督办部门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业务督办部门负责监督整改执行情况。6、资料管理:稽核事项处理完结,将各项稽核文书、取证材料、工作底稿等资料,整理成册,单独立卷,专人保存,年底整理移交档案室归入社会保险稽核档案。7、与其他处室工作关系: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及辖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六、特殊业务稽核1、退款:(1)基数误申报退款、退款单位应提交《“误缴费”退款审批表》,并提供稽核年度财务账、财务凭证、缴费申报表。相关处室:申报缴费后退款,稽核后直接去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申报未缴费的情况,稽核后直接在征缴处办理。(2)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缴费情况退款退款单位应提交《“误缴费”退款审批表》,并提供稽核年度财务账、财务凭证、缴费申报表。相关处室:过退休年龄的退款情况由养老处转交。申报缴费后退款,稽核后直接去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申报未缴费的情况,稽核后直接在征缴处办理。2、销户稽核由统筹处转销户企业资料,稽核后,再办理销户手续。3、重新启用社保登记证的稽核由统筹处转重新启用社保登记证企业资料,稽核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档为【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操作规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10.0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燕子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4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
上传时间:2021-03-02
浏览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