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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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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有关验收规程、标准及设计图纸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建合同编制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某县枣园等十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承包人应在施工放样前28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开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有关验收规程、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图纸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承建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编制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某县枣园等十七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2.1承包人应在施工放样前28天,完成施工控制网的建立工作,并向监理人报送下述成果资料:⑴首级施工控制网布置图,测量技术设计书;⑵首级施工控制网测量成果平差计算(包括成果表)及测量技术总结;⑶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加密测量技术总结及成果表。2.2施工放样应在现场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措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报送监理人,放样措施计划包括下述内容:⑴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的设置、校测、编号情况及平面图;⑵计算的放样数据;⑶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⑷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⑸测量专业人员的设置、使用的仪器、设备配置以及仪器设备检验和校正情况;⑹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⑺质量控制和验收措施。2.3土石方明挖工程开挖前14天,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监理人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报告一般包括下述内容:⑴开挖施工布置图;⑵开挖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⑶开挖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⑷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边坡及壁面的防护;⑸出土(或碴)、弃土(或碴)措施及土(或碴)料利用计划与土(或碴)场堆置设计;⑹施工排水措施;⑺安全作业措施;⑻预留保护层的设置和开挖措施;⑼施工进度计划报告;⑽质量保证措施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2.4任一单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完成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实测和放样成果报送监理人审核。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人可以派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进行直接监督和对照检查,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准确性所应负有的责任。2.5上述报告、文件均一式四份。当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上述报告、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当监理人批准上述报告及文件后,承包人即可提出开挖工程开工申请,监理人将适时发出开工许可证。2.6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人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3施工过程监理3.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包括下述内容:(1)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按实际地形测放开口轮廓位置;(2)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高程;(3)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原始资料,如覆盖层、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及地形图;(4)测绘开挖部位的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图及各阶段的开挖面貌图;(5)做好各阶段的土石方测量工作;(6)有关基础处理的测量工作。3.2基础开挖断面及地形图规格(1)原始地面地形图比例为1:200~1:1000;(2)用于工程量计算的断面图比例为1:100~1:500;(3)竣工建基面地形图比例为1:100~1:200。3.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妥善保管,以备建设监理人随时查阅。施工原始记录包括如下内容:⑴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水平以及劳动力组合;⑵机械生产效率及主要材料消耗量;⑶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处理过程及处理措施;⑷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及所完成的工程量;⑸质量检查原始资料。3.4明挖完成后,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地质工程师做好开挖部位的地质描绘。并向监理人报告竣工测绘图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说明。3.5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批的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加强技术管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随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核。3.6施工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它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符时,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由监理人转给设计单位,供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时参考。3.7承包人应根据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按土方明挖工程的开挖线进行施工,若在实施开挖中偏离指定的开挖线,应重新修整直到监理人认可为止。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失误所增加的工程量以及由此增加的额外费用均应由承包人承担。3.8承包人为其施工需要,在本合同施工图纸开挖线以外进行的开挖,应在开挖工作开始前,以书面方式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必须注意保持永久开挖边坡稳定,规定开挖线以外增加的开挖费用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予另行支付。3.9在施工前,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工程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对可能引起的滑坡和崩塌体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在陡坡下施工,应仔细检查边坡的稳定性,如遇有孤石、崩塌体等,应事先作好妥善的清理和支护。3.10在已有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承包人的施工措施必须保证其原有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并尽可能做到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承包人应妥善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危险地带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时应安设足够的照明。4施工质量控制4.1场地清理4.1.1植被清理(1)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2)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或填筑坡脚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3)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或建筑物基础外侧3m的距离。(4)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因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以及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承包人应负责赔偿。(5)凡属无法燃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得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6)场地清理中发现文物古迹,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处理。4.1.2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1)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2)堆存的有机土壤应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或发包人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4.2土石方开挖4.2.1开挖区域的临时道路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根据规定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行场内交通道路布置,并结合施工开挖区的开挖方法和开挖运输机械的运行路线,规划好开挖区域的施工道路。4.2.2校核测量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经常校核测量开挖平面位置、水平标高、控制桩号、水准点和边坡坡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监理人有权随时抽检承包人的上述校核测量成果,或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核测。4.2.3临时边坡的稳定主体工程的临时开挖边坡,应按施工图纸所示或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开挖。对承包人自行确定边坡坡度、且时间保留较长的临时边坡,经监理人检查认为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承包人应进行补充开挖和采取保护措施。但承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额外费用。4.2.4基础和岸坡开挖(1)土石方明挖应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应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2)建筑物基础和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应保留保护层。(3)建筑物基础边坡的风化岩块、坡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应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清除出的废料,应全部运出开挖范围以外,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场地。4.2.5弃土的堆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必须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在冲沟内或沿河岸边弃土时,应防止洪水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4.2.6机械开挖的边坡修整使用机械开挖土方时,实际施工的边坡坡度应适当留有修坡余量,再用人工修整,修整后的坡度和平整度应满足施工图纸要求。4.2.7边坡面渗水排除在开挖基础和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承包人应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4.2.8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宜在解冻后进行。4.2.9开挖线的变更(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修改的内容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2)承包人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应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开挖费用应由承包人计入报价,发包人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4.2.10边坡安全的应急措施土石方明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承包人应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并通知监理人。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4.3施工期临时排水4.3.1临时性排水措施设计承包人应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4.3.2提前做好排水设施深基坑(或高边坡)开挖的工程,为保护其开挖边坡免受雨水冲刷,承包人应在边坡开挖前,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开挖并完成边坡上部永久性坡面截水沟的施工。对其上部未设置永久性坡面截水沟的边坡面,应由承包人自行加设临时性坡面截水沟,并经监理人批准后,在边坡开挖前予以实施。4.3.3及时排除地面积水在场地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临时性地面排水设施包括按监理人要求保持必要的地面排水坡度、设置临时坑槽、使用机具排除积水以及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等。4.3.4保护永久性建筑物和永久边坡免受冲刷承包人采取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注意保护已开挖的永久边坡面及附近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4.3.5平凹地区开挖的排水在平地或凹地进行开挖作业时,承包人应在开挖区周围设置挡水堤和开挖周边排水沟以及采取集水坑抽水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进入场地,并有效排除积水。4.3.6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措施(1)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坑需要在旱地进行开挖时,可根据基坑的工程地质条件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编制降低基坑地下水位的施工技术措施,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其施工技术措施的内容包括:排水孔、井或排水洞布置,抽水设备配置以及基坑开挖措施等。(2)采用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机械进行基坑开挖时,应保证地下水位降低至最低开挖面0.5m以下。(3)在基坑开挖期间,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对基坑及其周围受降低水位影响的地区进行地下水位和地面沉降观测。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将观测点布设、观测仪器设置和定期观测记录提交监理人。4.4土料场和砂砾料场4.4.1料场复查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所需各种土料的使用要求,对本合同指定的土料场进行复勘核查,其复查内容包括:(1)堤防坝体等填筑体采用的各种土料和砂砾料(包括反滤料、垫层料、过滤料)、坝体或基础的防渗土料以及其它土料的开采范围和数量;(2)土料场开采区表土开挖厚度和有效开采层厚度;(3)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对上述(1)项所列各种土料进行物理力学性能复核试验;(4)土料场的开采、加工、储存和装运条件;(5)土料场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4.5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4.5.1可利用渣料专用于本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明挖工程措施计划中,应对本工程开挖获得的可利用土(渣)料进行统一规划,土(渣)料应专用于本工程永久和临时工程的填筑及场地平整等。4.5.2可利用土(渣)料和弃置废土(渣)应分类堆存承包人进行工程开挖时,应将可利用渣料和弃置废渣分别运至指定地点分类堆存。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所规定的堆渣地点、范围和堆渣方式进行堆存,应保持保持堆体的边坡稳定,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4.5.3可利用土(渣)料的保质措施对监理人已确认的可用料,承包人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4.6质量检查和验收4.6.1土石方开挖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土石方开挖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1)用于开挖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的复核检查。(2)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建筑物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应经监理人复核签认后,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3)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开挖区周围排水和防洪保护设施的质量检查和验收。4.6.2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定期测量校正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按施工图纸的要求检查开挖基坑边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将测量资料提交监理人。4.7计量和支付(1)土石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支付。(2)上述土石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3)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人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石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石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对土料场或砂砾料场进行复核和复勘的费用以及取样试验的所需费用,均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开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5单元工程划分及验收5.1根据设计和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和浇筑仓块,每区(段)块为一单元工程。5.2整个验收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做好下列主要竣工资料:(1)基础竣工地形图。图上应标有建筑物实际基面的平面位置、分块线和重要的基础埋件位置。(2)与施工详图同位置、同比例的基础竣工纵、横剖面图,在开挖中有变化处,应增测剖面图。(3)基础竣工地质报告,地质素描图及主要工程照片。(4)基础施工测量技术报告(应包括:建筑物实测坐标、高程与设计坐标高程比较表等有关资料的说明)。(5)基础竣工报告(主要反映与施工质量有关的开挖爆破、基础处理部分及其质量评价)。(6)开挖设计图及设计文件,包括修改图、修改通知和设计变更文件。(7)基础验收证书应整理成册。(8)原始记录资料整理归档。5.3有关明挖基础工程验收和评定表包括:《建筑物基础开挖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表》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基础开挖工程的单元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办法见有关监理工作规程。6工程计量6.1为便于按不同的单价收方结算,承包人对开挖料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分类:(1)石方开挖。是指需要楔劈或爆破才能松动的岩体或单个体积大于0.7m3的坚硬孤石。(2)土方开挖。是指直接使用手工操作或土方机械进行施工开挖的全部开挖料。(3)岩石开挖工程分级。若必须进行时,应按设计指标或者有关石方工程分级划分指标确定。6.2在施工期间至最终工程验收,如果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承包人应对堆渣进行清除并对滑坡进行处理。如果产生这类滑坡或者塌方不是由于承包人采用不恰当的施工方法所引起,并经承包人质检人员确认,监理人审核,可列入支付工程计量。6.3除非承包人和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场地清理(包括原有设施拆除,植被、废碴清理,表土开挖、运输和堆放,树木砍伐和树根挖除等)工程量,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应开挖单价和其它有关项目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6.4土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开挖区域的原地形进行复测。按设计图纸或设计修改通知的边坡要求,并经监理人确认的开挖线和坡度进行工程计量。6.5石方开挖作业开始前,承包人应对石方开挖后的地形进行测量。按施工复测详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并经监理人确认的开挖线和坡度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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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各类规章制度的编写,焊接工作,无检测工作,编写作业指导书,建筑行业施工方案作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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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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