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ssenwasrevisedinJanuary2021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摘要公租房政策的推出旨在解决住房保障领域的“夹心层”问题,因此,开始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后来,经重庆、上海等城市试点后,发现公租房在解决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方面成绩斐然,才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认公租房为今后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的主体地位之后,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了公租房的建设。然而,在建设公租房的同时出现“重建轻管”问题,导致“十二五”期间大规模保障性住房陆续建成后,如何分配、使用与管理等后续管理问题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如有些城市公租房入住门槛过高,出现“公租房等人”现象;有些城市公租房物业管理步“廉租房物管‘脏、乱、差’”之后尘;有些城市公租出现难以退出甚至违规出租等问题。本课题组,采用文献法、调查法、定性与定量结合等方法对国内部分城市公租房后期管理做了相应的研究。针对公租房后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主要创新成果:一是在公租房准入设计方面,论证了用住房可支付能力替代低收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逐步放户籍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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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张。二是在公租房物业管理方面,提出用招标模式替代行政指派模式之观点。三是在公租房退出设计方面,提出“租补分离”、“设置缓冲期”等方式,解决当前公租房退出方面“老赖”和“不够人性化”两大弊端。关键词:公租房;运营管理;住房可支付能力;租补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