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

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

举报
开通vip

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在司法实践过程和理论上,都把重点投放在保障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命权、自由权上而同样作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的财产权保护受到的关注却较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刑事诉讼的不断完善加何更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权逐步予以重视。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权的重要制度财产的查扣押、冻结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案财产的规定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

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
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在司法实践过程和理论上,都把重点投放在保障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命权、自由权上而同样作为公民基本权利之一的财产权保护受到的关注却较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刑事诉讼的不断完善加何更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权逐步予以重视。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权的重要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财产的查扣押、冻结制度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一、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涉案财产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 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下载最新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下载程序清单下载家私清单下载送货清单下载 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厂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四十一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河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第一百四十三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从本质上来讲扣押是一种强制措施是以干预犯罪嫌疑人财产权为内容的扣押有两个特征:第一扣押,既可能直接剥夺公民财产权的全部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也可能仅仅限制公民财产权的部分权能。所以侦查机关在扣押当事人财产的时候,应当保证那些与侦查活动无关的财产的权利行使这也体现了保障当事人的涉案财产。第二,由于扣押对当事人财产权产生了干预对公民财物的损失,不仅仅有所有权的直接损失也有对财产权的间接损失。二、查询、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必须遵循的程序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经县以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批准填写查询或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通知书,协助查询或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并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是,有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邮电机关在解冻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之前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死亡,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依法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的河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对于冻结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邮电部门上缴国库。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通知原银行、其他金融机构、邮电部门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侦查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记叙冻结手续。每次续冻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三、对于不起诉中查封、扣押、冻结的处理在侦查活动中司法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措施其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其财物从而来保证判决的执行。在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后,刑事诉讼就已经终止应当同时对侦查活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于公安机关作出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检察院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通知公安机关或者执行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决定的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刑事涉案财产的意义,是在于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的财产权利在遭到犯罪行为侵害之后得到救济。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财产权的保护日益加强也体现了我国立法的健全和司法的严格。财产权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在司法领域同样应该加以保护对于涉案财产的保护重视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保障,是贯彻保障人权的需要,是维护我国母法宪法权威的需要是实现刑事诉讼法任务的需要是预防司法腐败的需要,同时也是减少犯罪的需要。
本文档为【探究涉案财产的保护】,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言言无悔一生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4KB
软件:Word
页数:3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1-10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