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举报
开通vip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Xx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及成本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以及财会部门对价格、税务、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范围,财务报告的要求等。本标准作为财务会计工作指导。(二)、会计核算原则1、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为月份、季度、年度。月份、季度、年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2、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3、公司的记账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4、公司的收入和费用计算按照相互配比的原则。5、公司的...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Xx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一)、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原则,资产、负债、收入、利润及成本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以及财会部门对价格、税务、会计 档案管理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的内容、范围,财务报告的要求等。本标准作为财务会计工作指导。(二)、会计核算原则1、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期间为月份、季度、年度。月份、季度、年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2、公司的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手续齐备,符合时限。3、公司的记账原则是权责发生制原则。4、公司的收入和费用计算按照相互配比的原则。5、公司的各项财产物资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6、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7、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时,按发生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记账,并于年中、年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8、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9、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10、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三)、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1、严格原始记录管理,健全财务核算资料。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类资产的盘盈、盘亏、损毁等环节,原始凭证必须完整,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或汇总的原始凭证。2、为保障股东权益不受侵犯,并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资金筹集管理、投资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以及利润分配管理为内容的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并严格执行。(四)、流动资产1、货币资金(1)、银行存款应按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称及存款类型进行明细核算。(2)、有外币业务的,应当分别设置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3)、财务部单独拨付给内部单位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单独设置“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科目核算。(4)、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2、往来账(1)、包括: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应付账款、预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2)、财务部应按户设立往来明细账和其他应收应付明细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记载发生日期、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正确反映其形成、收付及增减变化情况。(3)、应收帐款以实际销售金额(扣除商业折扣)按客户及性质进行明细核算,预收账款以实际汇款额按客户及性质入账,月末两科目金额较低一方对冲结转。(4)、带息的应收款项,应于期末按照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并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5)、年末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应收票据,下同)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6)、每月终了,应对往来账明细余额列出清单,进行账龄分析,便于清理核对。对于账龄较长或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应采取催收措施,由财务部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待摊费用(1)、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维护费、绿化费等。(2)、待摊费用应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如果某项待摊费用已经不能使公司受益,应当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得再留待以后期间摊销。4、公司存货(1)、包括: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生产成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途物资。(2)、购入存货成本,按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港杂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关税、消费税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3)、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4)、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5)、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6)、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7)、原材料取得、发出及结存均采用公司预先制定的标准成本(合约化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料差”科目,核算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差异,月末将“料差”在本月发出原材料和结存进行分摊,调整材料实际成本。(8)、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摊销法。(9)、产品成本发出与结存按加权平均法结转。(10)、存货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定期进行年中与年终两次大盘点,同时结合库存面状况不定期自盘,盘存数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盘盈的存货,按存货的标准成本或估列成本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查明是收发核算上误差等原因造成的,应经董事会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减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将其对应进项税金转出,记入管理费用;其中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11)、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如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应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12)、存货应当在年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五)、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是指:新购入之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可独立运行的有形资产。2、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2)、机器设备;3)、工具及设备;4)、试检验仪器及设备;5)、运输工具及设备;6)、资讯设备;7)、杂项设备。在以上分类中再按使用状况划分:A使用中;B未使用;C不需用。3、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实行财务部门、经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管控方式。由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报表,并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落实到具体人员负责。4、固定资产的计价(1)、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协议、或者凭公司申请书和验收清单中所列金额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或经国有资产评估部门确认的评估原值作为原值。(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国外进口购入设备还应由中国商检局检验审价合格。(3)、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发生制造、建造实际支出及利息资本化部份作为原价。(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票的按发票价,无发票的参照同类实物国内或国际价格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如系旧的固定资产,还应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5)、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成本作为原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7)、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按照所发生的有关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其安装费、调试费(调试产品的销售收入或残值冲减调试成本)应当一并记入原价。(8)、因采购国产设备而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冲减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5、固定资产的折旧:(1)、公司折旧采用直线法(即平均年限法),每月计提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定为10%。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2)、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停用固定资产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计提折旧基数以月初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为依据。(3)、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1)、房屋及建筑物:20年;2)、机器设备:10年;3)、工具及设备:5年;4)、试检验仪器及设备:5年;5)、运输工具及设备:5年;6)、资讯设备:5年;7)、杂项设备:5年。(4)、下列情况不计提折旧:长期闲置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除外)、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之固定资产。(5)、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6)、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包括工程项目或更新改造)必须办理申报手续,经过相关经管部门、财务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权限,分别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或者在董事会授权权限内由总经理核准审批,并按规定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予以立项实施。单台设备添置等的更新改造,也可由总经理授权有关部门按已经批准的预算或计划予以实施。(7)、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次月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完毕后,应当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折旧。(8)、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9)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10)固定资产应当在年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反映。(六)、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立项在建工程包括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公司新的工程(包括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等)应按规定的申报手续和审批权限立项后实施。2、在建工程的核算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借款利息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借款利息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3、在建工程在运转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的产品可以对外销售,应当以销售收入冲减在建工程。4、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转作库存材料。如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减去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实际成本,转作公司的库存材料。5、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工程物资,减去保险公司、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差额,工程项目尚未完工的,计入或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工程已经完工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6、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七)、财产损失1、坏账损失(1)、坏账的确认标准: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以及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年度损益,账龄在60天以内的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不进行坏账准备计提;账龄60天-1年的,按该部分余额的5%计提;账龄1-2年的,按该部分余额的10%计提;账龄2-3年的,按该部分余额的30%计提;账龄3年以上的,按该部分余额的100%计提。(3)、坏账损失申报由营业部门提出,经财务部审核,对符合坏账报损条件的列出清单,写清原因,明确责任,依公司权责委让规定权限核准后,送税务机关报批,待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核销。凡已报损的坏账,财务部门应作销账存案处理,并保留追溯权继续催收。(4)、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5)、公司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2、固定资产单台原值或流动资产年净损失(一个会计年度),根据公司规定的申报手续,由管理部门列出清单写明原因,交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核签字,经公司法人代表批准后处理。3、坏账损失和不实资产核销时,各级部门应加强内部审核,齐全各项资产报损的凭证,分析造成损失的主、客观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和经济责任考核。(八)、对外投资:1、公司对外投资(除委托贷款)必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立项与实施。2、对参股公司的追加投资,必须在该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由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申报可行性分析等报告,经公司(按审批权限)核准后再在该公司董事会上提出审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3、投资收益的核算按以下规定:(1)、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总额20%以上(含20%)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投资额超过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50%的列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但销售收入与利润总额均不超过母公司销售收入与利润10%的,除亏损公司外原则上不列入合并报表范畴)。(2)、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3)、公司对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采用比例合并法予以报表合并。(九)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其他无形资产。2、无形资产的计价(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2)、通过非货币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其中:支付补价的加上补价;收到补价的减去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比例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积)计价。(3)、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首次发行股票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计价。(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计价。(5)、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但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计价;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价。(6)、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3、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4、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按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的年限分期平均摊销。如果合同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效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平均摊销。5、公司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6、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项目应当按照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反映。7、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十)、减值准备1、公司至少于每年年末,对各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存货跌价准备(1)、公司应在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2)、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3)、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情况: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2)、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4)、因提供的商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5)、在公司已使用三年以上的资讯设备,尚未摊提的余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2)、在建工程预计发生减值时,如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也应当根据上述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4、无形资产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情况: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2)计提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情况: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3)、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5、公司计算的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如果高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回多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但冲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仅限于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冲减已提的减值准备。6、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相应调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7、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长期投资等,如债务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计提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十一)、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1、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和预提费用等。应付款项:应当按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交款等分别核算。2、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对于自年度资产负债表填表日起一年内即将到期的长期负债,主要指“长期借款”中的项目借款,应当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类下单列项目反映。3、公司各种负债的利息应当按照银行规定利率逐期计算。(十二)、股东权益1、股东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2、实收资本为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3、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4、盈余公积包括董事会决议从公司利润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以及5%法定公益金及任意盈余公积。5、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尚未分配的利润。(十三)、成本和费用1、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各项支出,都应按规定计入公司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材料费、辅料、人力费用、折旧费、燃料费、修缮费、试验费、开发费、运费、广告费等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其中:可归属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部份构成产品的制造成本,而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产品制造成本,直接作当期费用处理。(1)、直接材料:是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自制半成品、包材等,可直接计入产品成本。(2)、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等工资性费用。(3)、制造费用:是指公司所属单位的各个生产单位(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权利金、模具摊销费、修缮费、折旧费等。2、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开支:(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资本性支出不能一次列入成本、费用,应按有关规定分期逐月摊销。(2)、对外投资支出,不能作为成本、费用处理。(3)、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不能列入成本、费用。可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纳税所得额。除公益性捐赠外(即通过福利性中介机构的捐赠),公司的捐赠、赞助支出一般都在税后利润列支,因此原则上一切捐赠均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所属单位不可擅自支出。(4)、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3、费用开支的范围及标准:(1)、管理费用: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公司经费、业务招待费、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等。(2)、应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决议提取下列基金:1)、工资:按公司人事部门核算金额经批准计提。2)、奖金:按上年公司上年发放水平比照公司效益增长状况计提。3)、住房公积金:按上年公司员级平均薪资水平的10%计提。4)、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年终按实际发生数调整并冲销余额。5)、养老保险费:按上年福州市社平工资水平的18%计提。6)、待业保险费:按上年福州市社平工资水平的2%计提。7)、工伤计生险:按上年福州市社平工资水平的1.7%计提。8)、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9)、医疗保险:(待)(3)、各项费用支出应按董事会决议的预算计划严格执行。(4)、营业费用:公司为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独立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5)、财务费用:指公司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金融机构手续费、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资金占用费等。利息每月预提,本月实际发生调整已预提利息。(6)、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按标准工时比例法分配计入产品成本。(7)、当月发生的生产费用按约当工时法在已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计算归集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8)、产品成本分品种按加工步骤核算各阶段产品成本,并逐步平行结转入下一步骤,计算各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十四)、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按公司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范围所取得经营活动收入,主要包括销售产成品取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除主营业务范围外取得的,主要包括配件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2、收入确认原则:(1)、商品销售收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3)、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公司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3、利润及利润分配公司按月计算利润,年末计算利润总额,依法交纳所得税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2)、弥补在亏损年度5年后尚未弥补的亏损。(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4)、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应按税后利润扣除(1)、(2)项后的5%提取。(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6)、向双方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盈余公益金前,不得向双方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在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7)、转作资本: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可供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十五)、税务1、公司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税务法规,按期、足额上缴税款,保证国家税收及时入库。2、公司所得税由公司财务部按财政现行规定计算、缴纳与清算。3、增值税发票、收据由财务部门统一向税务机关购买。4、对于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差异,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核算,对差异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十六)、非货币性交易1、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公司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2、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3、确定涉及补价的交易是否为非货币性交易原则:收到补价的,应当按照收到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支付补价的,应当按照支付的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之和的比例等于或低于25%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1)、收到补价的公司:收到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2)、支付补价的公司:支付的补价÷(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25%4、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的核算时,无论是一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或者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多项资产,或者同时以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或者以多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均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如果涉及补价,支付补价的公司,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公司,应当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收益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应确认的收益=(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上述换入的资产如为存货的,按上述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还应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5、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6、在资产交换中,如果换入的资产中涉及应收款项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1)、以一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或多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如果换入的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坏账准备。(2)、以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或者以多项资产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的,应当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换入除应收款项外的各项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各项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的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全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如果涉及补价,还应当减去补价加上应确认的收益,或者加上补价),减去换入的应收款项入账价值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并按分配价值作为其换入的各项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3)、涉及补价的,如收到的补价小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后,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如收到的补价大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首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再按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十七)、外币业务1、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2、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3、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汇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等的基准汇率。4、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金额,每年年中和年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十八)、会计调整1、会计政策变更(1)、会计政策变更: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要求或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在会计核算上原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作变更。(2)、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情况: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3)、公司按照法律或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时,应按国家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公司为了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而变更会计政策时,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4)、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是变更会计政策所导致的对净损益的累积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累积影响数计算:1、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2、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3、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如果需要调整所得税影响金额的);4、确定前期中的每一期的税后差异;5、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5)、如果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6)、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会计政策变更,应当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政策在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一直采用。对于比较会计报表可比期间以前的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7)、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2、会计估计变更(1)、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中内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某些会计报表项目不能精确地计量,而只能加以估计。如果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2)、会计估计变更时,不需要计算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不需要重编以前年度会计报表,但应当对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估计进行处理。(3)、会计估计的变更,如果仅影响变更当期,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如果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4)、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当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5)、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以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理由。3、会计差错更正(1)、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2)、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当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3)、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重大会计差错,是指公司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报告年度的会计差错及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以前年度的相关项目。(5)、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6)、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应当作为重大会计差错予以更正。(十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事项。2、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据此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如:已证实资产发生了减损、销售退回、已确定获得或支付的赔偿等。3、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这里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相关附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4、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及其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5、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6、通过上述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1、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2、当期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3、会计报表附注相关项目。7、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这类事项应当作为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当说明其原因。(二十)、或有事项1、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2、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3、或有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4、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应当将其作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5、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其金额应当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6、如果清偿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但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7、公司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8、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当说明理由),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1、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4、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负债)。9、或有资产一般不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形成的原因;如果能够预计其产生的财务影响,还应当作相应披露。10、在涉及未决诉讼、仲裁的情况下,按本章规定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公司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二十一)、关联方及其交易1、关联关系判断: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公司(另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公司)或对另一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公司与另一方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如果公司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某一方控制,则公司与另一方或多方之间也存在关联方关系。2、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公司时,不论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公司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3、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同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4、关联方交易不需要披露情况: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公司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二十二)、会计档案的管理1、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发票(收据)存根、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有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2、公司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会计档案,不得丢失损坏。3、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印,并应当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或盖章。查阅或者复印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4、会计档案保存期满待销毁时,由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永久保存。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二十三)、会计科目和财务报告1、公司及所属单位按公司《会计工作指导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填报会计报表和编制财务报告。2、公司各类会计资料经财务主管审核及公司规定程序签批后,按规定对外报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披露公司财务会计信息。3、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坚持保密原则。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会计核算中会计基础工作的内容与具体要求,是各会计独立核算主体必须遵守的规则。(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会计部门日常会计核算的操作。(三)、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具体会计准则、公司《会计工作指导书》等有关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正确、完整的会计信息。2、为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公司应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确定具体的成本核算规程和方法,核算规程和方法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任意变更。3、公司财务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会计科目。(四)、登记会计账簿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2、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审核人员和财务主管签字或盖章。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五)、填制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据名称、填制凭据的日期、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凭据单位或个人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1)、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入库的凭据。(4)、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据。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职工因公借款的凭据须填写借支单,并附在记账凭证后面。05-01-06出纳人员应对现金收款出具收款收据,并及时存入银行账户;对现金付款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对银行付款应在记账凭证上盖章确认。05-01-0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6)、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生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增值税发票则必须重开)(7)、从外单位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如有遗失应请对方出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和原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发票专用章”,作为原票之替代件。(8)、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2)、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当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3)、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9)、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要正确完整,填制输入《会计工作指导书》中规定的要素)、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盖章。(2)、使用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3)、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如涉及到他人负责的科目,必须打印一份送交对方,以便审核及销账。(网络版的账务系统由各岗位自行检索)(4)、除结账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原则上必须附有原始凭证。1)、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2)、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在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和编号。(5)、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六)、会计结账工作:1、公司以科目汇总表方式登记总分类账。2、每月终了,会计人员必须进行账、账相对,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总账与部门账核对;总账与各项往来账核对;总账与项目账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明细账与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账核对等。3、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账簿中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账账、账实相符。4、各种应收、应付款明细账,账面余额每一季度应与有关债务、债权单位或者个人核对等。5、财务部必须在规定每月7日前,完成上月的结账工作,并按规定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和会计资料。(七)、会计电算化1、财务软件的开发必须经财政部门认可。2、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账册必须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并符合本规定。3、电算化会计资料信息必须定期打印输出,并将备份磁盘按规定保存。三、会计稽核制度(一)、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凭证的审核要求,会计凭证的复核程序,稽核方法及稽核人员的职责。(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的会计审核管理工作。(三)、稽核的基本要求1、财务部门应设立稽核人员,对各银行、现金收付凭证、转账凭证的填制、经济内容、金额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五个方面进行审核。2、对各类凭证财务负责人应按岗位职责负责审核、盖章。3、银行、现金付款凭证一般应由稽核人员在经济业务发生前事先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的凭证,出纳人员不得付款。4、由于未能事先审核,已付款的凭证,稽核人员应事后审核。未经审核的凭证,记账人员或电脑设置不能登账。5、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责成出纳、经办人员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6、会计账簿的设置、登记记录(包括电脑打印的会计凭证账簿)应符合现行会计制度规范和公司《会计工作指导书》的要求。财务部门稽核人员及各级财务主管应对账簿记录予以检查,保证账表一致。7、稽核人员与财务部门主管应负责会计报表的审核,保证会计报表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四)、稽核范围和内容1、稽核原始凭证:1)、审核原始凭证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外来凭据是否加盖财政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2)、审核原始凭证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经办人和有关负责人是否已签名或盖章。3)、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法、合理,有无违背政策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4)、原始凭证所填列的数字应包括:数量、单价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以及小计、合计是否正确,凭证所填内容是否真实,文字和数字是否清楚。2、审核记账凭证:1)、审核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是否已经审核无误,是否同所附原始凭证内容相符。2)、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是否正确,对应关系是否按公司《会计工作指导书》的规定编制。3)、记账凭证中有关项目的填列是否完备。4)、记账凭证中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5)、输入的摘要是否按公司的《会计工作指导书》要求做到完整、详细。更正凭证需要写明原凭证编号。3、审核账簿记录:1)、抽查账簿,进行对账,是否有账证、账账、账实、账表不符。2)、审核账簿启用表内容填制是否齐全,印花税是否贴足并注销。4、复核会计报表:1)、复核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2)、编制报表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3)、各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数字是否一致。4)、会计报表涉及的有关人员签章是否齐全。四、会计科目体系(一)、会计一级科目名称和代码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要求:公司会计一级科目原则上按财政部规定设置,表中带有*的会计科目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增设的。(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现金(1)、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2)、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公司收付的现金,如有外汇的,应另行设置外汇的“现金日记账”。(3)、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4)、公司内部各车间、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发票或收据号、经办人。2、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公司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公司应按照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名称、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并结出账面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清楚。月份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发生差错,应逐单确认清楚尽快查明原因。属于银行对账单差错的,应立即通知银行查明更正;属于公司对账差错或由于公司漏记的,应由公司作更正的会计分录或补记入账。(3)、公司收取的现金,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公司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银行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4)、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1)、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如有多余款项和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2)、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a、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将其连同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一起送交银行办理收款,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b、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的,收款单位应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并将其连同将要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起送交银行办理收款,然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及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据以编制付款凭证。c、收款单位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按规定填制贴现凭证,连同汇票一并送交银行,然后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3)、采用银行本票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按照规定受理银行本票后,应将本票连同进账单送交银行办理转账,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填送“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后,根据申请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公司因银行本票超过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在交回本票和填制的进账单经银行审核盖章后,根据进账单第一联编制收款凭证。4)、采用支票结算方式的:对于收到的支票,应在收到支票的当日填制进账单连同支票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或根据银行转来由签发人送交银行后,经银行审查盖章的进账单第一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对于付出的支票,应根据支票存根和有关凭证及时编制付款凭证。5)、采用汇兑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汇入的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据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汇出的款项,应在向汇出的款项银行办理汇款后,根据汇款回单编制付款凭证。6)、采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后,应于规定的付款期满产次日,根据委托收款凭证的付款通知联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如拒绝付款,属于部分拒付的,公司应在付款期内出具部分拒付理由书并退回有关单证,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拒付理由书第一联编制部分付款的凭证,全部拒付的,不作账务处理。7)、采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对于托收款项,应在收到银行的收账通知时,根据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对于承付的款项,应于承付时根据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承付通知和有关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付款凭证。对于既未承付亦未拒付的款项,应于规定的承付期满的次日,编制付款凭证。8)、从银行存取现金: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交款回单及时编制现金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向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再编制现金收款凭证)。9)、发生的存款利息,根据银行通知及时编制收款凭证。(5)、有外币存款业务,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的折合率。所有外币账户的增减,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年中和年末终了,公司应将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1)、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2)、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6)、本科目按银行名称(分币种)设置二级科目。(7)、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8)、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对象、发票或收据号、经办人。3、其他货币资金(1)、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信用保证金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2)、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公司利用信用证进行国际间贸易往来结算时为开立信用证按规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公司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并缴纳信用证保证金后,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根据开证行交来的信用证来单通知书及有关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银行汇票:公司利用银行汇票方式进行货款结算时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在途物资"、“预付货款”、"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4)、信用卡:公司为取得信用卡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公司应按规定填制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交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在途货币资金:公司同所属单位之间或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业务中,到月终时尚未到达汇入款项。公司收到所属单位或上级汇出款项通知,根据汇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收到款项时,根据银行通知,借记“银行存款”,货记本科目。(6)、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①信用证保证金;②承兑汇票保证金;③银行汇票;④信用卡;⑤在途货币资金。并按银行进行辅助核算。(7)、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8)、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收款单位、经办人。4、短期投资(1)、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短期的委托贷款等。(2)、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成本。(3)、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投资种类、投入与到期日。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1)、本科目核算短期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时,公司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本科目应按股票、债券种类分别设置二级科目。(3)、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期末结账日股票、债券市价、到期期限。6、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公司应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记录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或退票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收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应收票据登记簿”内逐笔注销。(3)、公司收到的应收票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借记“应收票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带息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贴现息”科目。(4)、公司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净额小于应收票据面额的部分,借记“财务费用——贴现息”科目,按应收票据的面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大于应收票据票面金额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贴现息”科目。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公司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5)、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付款项,借记“应付账款”,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6)、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1)、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若为带息票据,则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不再计提利息。(7)、本科目下设二级科目:①商业承兑汇票;②银行承兑汇票。并按客户进行辅助核算。(8)、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9)、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票据签发方、票据号、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经办人。7、应收股利(1)、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2)、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公司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进行辅助核算。(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应收股利的单位、收到日期等。8、应收利息(1)、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2)、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计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计“投资收益”科目。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利息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3)、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应收债券的名称、收到日期等。9、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账款。(2)、公司开具销售发票,发生业务收入时,不管有否收到款项与票据,一律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并按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4)、如果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账款,经与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公司按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其差额,先按该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数,借记“坏账准备”科目,不足抵充的,再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2)、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营业处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大于重组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则在债务重组是不作账务处理。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5)、本科目二级科目:①车款;②配件;③代工费;④周转车,并按客户进行辅助核算。(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发票号、销售商品或劳务名称、客户名称。10、坏账准备(1)、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2)、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3)、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为已提取的坏账准备。(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计提依据(贷方发生时)、坏账报损或冲回的内容。11、应收补贴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如新产品退税等)。(2)、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应收补贴,借记本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等科目;公司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二级科目。(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到的补贴款。(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应收补贴内容。12、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公司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3)、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公司应按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账面余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4)、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账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5)、本科目二级科目:①借支购料;②进口件;③国产件;④副料;⑤港杂费;⑥广宣费;⑦其他,并按供应商进行辅助核算。(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如要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补付的款项。(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所购货物的名称、数量、供应单位名称。13、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备用金、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必须采用“满收满付”销账,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同一项目不同债务的二级科目,应按债务人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应收款项内容、债务人名称。14、待摊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公司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2)、公司支用或预付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月摊销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4)、本科目应按项目内容设置二级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费用种类、摊销期限。15、库存商品(1)、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2)、产成品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自制半成品”科目;分配料差时,借记或货记“料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结转销货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销货退回时,借记本科目,货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3)、公司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盘亏,应按实际成本,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及时处理。(4)、本科目按车系设置二级科目,并按明细车型进行辅助核算及数量核算。(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性质。16、自制半成品(1)、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公司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完工下线尚未验收合格的中间产品。外购的半成品应作为原材料处理,不在本科目核算。(2)、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3)、本科目按车系设置二级科目,并按明细车型进行辅助核算及数量核算。(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期末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产品规格及型号。17、低值易耗品(1)、本科目核算公司所有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2)、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耗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3)、本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方法。领用时,借记“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等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4)、公司应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以旧换新和损失赔偿等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各使用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与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并与财务部门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低值易耗品不得以领代耗。(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物资名称、收发料数量。18、生产成本(1)、本科目核算公司进行工业性产品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2)、公司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等,直接计入各产品生产成本,属于公司辅助生产部门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辅料、生产管理等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份终了,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再按标准工时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各产品成本。公司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3)生产车间领用材料用于直接生产或发生投料生产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原领用之直接生产用之材料发生退料时,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本科目;月末结转当月发生之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已分摊制造费用”科目;月末按实际成本结转半成品成本,借记“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材料领用、退回、结转半成品成本时,按公司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4)、公司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5)、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①直接材料;②直接人工;③制造费用。(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性质。19、原材料(1)、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品备件、燃料、包装物等的实际成本。库存低值易耗品,应在“低值易耗品”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2)、本公司国内件、副料及配件采用标准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进口件采用加权平均成本核算。1)、采用先收料再付款之购料方式下,收到所购材料时,按标准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若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有差异,差异金额记入“料差”科目核算,月末调整发出及结存原材料实际成本。2)、采用先付款后收料之购料方式下,收到所购材料时,按已办收料入库手续的材料标准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预付账款”。若因汇率变动而产生入账成本小于实际货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反之,作相反分录。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货记“应付账款”科目。(3)、股东投入的原材料,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其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接受捐赠的原材料,按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市场价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4)、生产经营领用的原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建工程、福利等部门领用原材料,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出售原材料,按售价和应收的增值税,借记“应收账款”科目,按实际的营业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月份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按料差调整标准成本计算确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5)、公司的各种原材料,应定期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材料的短缺的毁损,应于年度决算前查明处理,未能及时处理的,应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6)、本科目应按照原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设置二级科目(7)、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库存原材料的实际成本。(8)、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材料名称、业务性质。20、在途物资(1)、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2)、公司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货记”应付账款“或”预付账款“科目,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之间的差额,应记入增设的"料差"科目。 验收入库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付款但未办收料之材料实际成本。(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材料名称、批号、业务性质。21、存货跌价准备(1)、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2)、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存货跌价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其增加数应以补足以前入账的减少数为限),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3)、公司生产领用、出售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不同时调整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待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再予以调整。(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存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存货的市价或可变现净值及依据、跌价原因。22、长期股权投资(1)、本科目核算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地投资,包括股票投资与其他股权投资。(2)、按会计制度规定本科目二级科目应为:①股权投资;②其他股权投资。设置三级科目为:①投资成本;②损益调整;③股权投资准备;④股权投资差额(3)、公司对外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定的价值记账。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虽有20%或在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4)本科目账务处理:1)、公司对外投出的货币资金,按投出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的通知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分派的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3)、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每月按应分享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公司收到投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确认本公司应分担的份额,一般应以本科目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如果以后各项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公司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与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相等后,才能将分享的利润再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实际恢复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被投资单位外币折算等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所拥有的权益增加额,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因投资单位资产评估、接受捐赠资产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公司应当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的现金,投资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直接计入本科目(股权投资准备)和“资本公积”科目。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公司拥有的权益减少额,作相反会计分录。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公司,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应在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进行核算,并在年度终了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期摊销时,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改用权益法的年度终了,将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不包括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的外币折算差额等),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如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5)、公司出售或收回其他股权投资,如收回固定资产,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累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收回为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资产,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投资种类、投资起始日期与到期日、合同号以及有关部门批准文号。23、长期债权投资(1)、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的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司进行债权投资支付的税金和手续费等各项费用不通过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2)、本科目应设置二级科目:①债券投资;②其他债权投资。(3)、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略):(4)、公司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种类设置明细账。(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价值。(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债券投资种类、品种、投资收回日期、债权投资内容、投资出去及收回日期等。2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长期投资时,其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投资类别、期末结账日的股票或债券的市价,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原因及权威机构鉴定结论或依据。25、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原值。公司固定资产是指:新购入之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可独立运行的有形资产。(2)、公司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原价,登记入账: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物、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账。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原值记账。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账。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如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到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4)、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再转入本科目。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固定资产原值,借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交付使用入账时,借记本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租赁期满,如按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公司,应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的价值以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支付的相关费用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基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5)、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小于投出资产账面净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处支出”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应交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本科目。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的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本科目。(6)、公司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对,并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常核对,保证账账一致、账实一致。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7)、本科目应按资产类型设置二级科目:①房屋及建筑物;②机器设备;③工具;④试检验仪器及设备;⑤运输工具;⑥资讯设备;⑦杂项设备。(8)、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期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9)、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经办人或经办部门。26、累计折旧(1)、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2)、本公司折旧采用直线法核算。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须经董事会批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予以说明。公司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次月起开始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取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残值加上预计清理费用。(3)、公司按月计算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按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出售、报废、毁损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应将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公司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4)、本科目二级科目设置为:①房屋及建筑物;②机器设备;③工具;④试检验仪器及设备;⑤运输工具;⑥资讯设备;⑦杂项设备。(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计提或调整折旧时,须注明业务内容(并附计提表);报废或出售固定资产减少累计折旧时,须注明固定资产名称、使用单位;。27、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公司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3)、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4)、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支出”科目。(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计提依据。28、固定资产清理(1)、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2)、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清理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税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区别情况处理: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固定资产名称、业务内容。29、在建工程(1)、本科目核算公司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各项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支出。(2)、公司自营工程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工程领用原材料,按原材料标准成本和应转出的进项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2)、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车间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和运输等劳务,应按当期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生产成本科目。3)、为工程需要而预付承包单位的工程价款时,按实际预付金额,借记本科目(预付工程设备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材料验收或发票收到时,借记本科目(相关工程类别),贷记本科目(预付工程设备款)。4)、核算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5)、公司为进行工程而使用本公司的商品,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因工程使用本公司商品而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公司所得税”等科目。(3)、公司出包工程,按规定预付承包单位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账单,补付或补记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情况处理: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科目。用外币借款进行的工程,因汇率变动而多付的人民币,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等科目。因汇率变动而少支付的人民币作相反会计分录。购建固定资产时,如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较长的,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将其计入当期损益,直接购建重新开始;但如中断是使购建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程序,则中断期间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仍应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5)、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前所取得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6)、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为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后的计入营业外支出。(7)、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8)、本科目应项目类型设置科目:①工程物资;②建筑工程;③机器设备;④预付工程设备款;⑤利息资本化;⑥待摊基建支出;⑦模具。并按项目名称、供应商进行辅助核算(9)、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完工的基建工程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10)、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30、无形资产(1)、本科目核算公司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公司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其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3)、公司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如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投出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大于投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如果评估确认的投出资产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评估确认的资产价值小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公司转让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和计算应交纳的税费,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等科目。(4)、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受益年限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5)、本科目应按各种无形资产的类别设置二级科目。(6)、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入账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合同号。31、长期待摊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其他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设置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调节和变更。(2)、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3)、长期待摊费用按各项费用的受益年限分摊,一般不超过5年。分摊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费用科目,货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长期等摊费用的项目设置二级科目。(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摊销的各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32、待处理财产损溢(1)、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2)、本科目应设置二级科目:①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②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3)、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借记本科目和“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4)、各种盘盈、盘亏和毁损的财产物资,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固定资产的盘盈,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固定资产盘亏,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5)、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计入材料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自“预付货款”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外,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先通过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将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6)、本科目处理前的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处理前的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溢余。期末,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33、短期借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公司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短期借款利息,预提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①人民币;②外币。并按债权人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借款种类、借款起讫日期、利率、合同号。34、应付票据(1)、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公司开出承兑或以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开出的应付票据,如为带息的票据,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计算应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票据到期支付本息时,借记本科目和“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公司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4)、本科目二级科目设置:①商业承兑汇票;②银行承兑汇票。并按出票银行进行辅助核算。(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本息。(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开具或承兑、商票或银票)、起讫日期、经办人。35、应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采用先收料后付款之购料方式下,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公司购入之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原材料”,贷记本科目;实际付款时,借记本科目、“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3)、本科目二级科目为:①实际价;②暂估价。并按供应商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付款内容、发票号。36、应付工资(1)、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总额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发医药费、福利补助、退休费等,不在本科目核算。(2)、结转当月应发工资时,根据“工资汇总表”、“扣款汇总表”等,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发放工资时,根据“应付工资”实发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4)、有代其他法人单位员工发放工资时,计提及发放应发工资时,同公司员工处理方法一致;每月汇总该部分工资总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相关费用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5)、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应付中方人员工资;②应付外方人员工资。(6)、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公司工资结余。(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37、应付股利(1)、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董事会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2)、公司应根据通过的股利分配方案,将应支付的现金股利,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在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中方股利;②外方股利。(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计算依据。38、应交税金(1)、本科目核算公司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社会事业发展费、其他等。公司购销合同部份缴纳的印花税在本科目(其他)下核算,其他印花税不在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2)、本科目应设置下列二级科目:1)、增值税公司应在该二级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未交税金”、“出口退税”等三级明细科目,分别进行核算。a、国内采购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会计分录。有发生运费,按运费发票上记载的运费金额加上建设基金合计额扣除7%税额,借记本科目(进项税额)、原材料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b、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确认的投资物资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增值税与物资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接受捐赠的物资,按确认的捐赠物资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c、进口物资,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按进口物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d、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计入购入物资及接受劳务成本,不通过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e、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分配给股东),按实现的营业收入所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本科目(增值税——销项税项),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f、公司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借记“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销项税额)。g、购入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入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遭受非正常损失的购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h、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增值税——已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i、年度终了,将本年度应交未交增值税自本科目(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增值税——未交税金)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增值税)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未交税金);将本年多交的增值税自本科目(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增值税——未交税金)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增值税——未交税金),贷记本科目(增值税)明细科目。j、公司享受"免、抵、退"办法出口商品,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物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借记本科目(增值税)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2)、消费税a、销售应税物资所应交的消费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消费税)。退税时作相反会计分录。b、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消费税)。c、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不在本科目核算。d、交纳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消费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3)、所得税本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公司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个人所得税a、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本科目(个人所得税)。b、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5)、社会事业发展费(未征)a、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社会事业发展费,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社会事业发展费)。b、交纳的社会事业发展费,借记本科目(社会事业发展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6)、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未征)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交纳时,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金;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计提依据、税率及应交、实交和退税等情况。39、其他应交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等。(2)、公司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上交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基础设施费(未征);②地方教育费附加;③住房公积金。(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其他应交款项;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其他应交款项。(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计算依据、业务内容。40、预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2)、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收到购货方开回之销售退回折让单并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后,根据发票金额,借记本科目,发票未税金额,贷记“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税金金额,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①车款;②零件;③其他。并按客户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发票号码、客户名称、业务内容。41、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2)、公司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按应付款项类型设置二级科目,并按应按应付和暂收等款项的类别和单位或个人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经办部门和人员、不进行辅助核算的应注明应付单位或个人。42、预提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赁费、广告费、服务费、利息等。(2)、公司按照规定预提计入本期成本费用的各项支出,借记“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公司按规定从成本中预先提取的各项费用,预提数与实际发生数差异较大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各项预提费用,年终如有余额,一般应在年终时进行调整,将少提数补提足额,将多提数冲减成本,结平本科目。实际支出以及实际收到的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均在本科目核算。(4)、本科目按预提项目设置二级科目。(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期末借方余额为公司实际支出的费用大于预提数的差额,即尚未摊销的费用。(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预提依据。43、应付福利费(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公司提取的用于集体福利的公益金,应在“盈余公积”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2)、公司按照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根据“应付工资”计提口径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按照规定支付的职工医药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用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4)、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福利金;②奖金。(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福利费结余。(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计提依据。44、长期借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2)、公司借入的长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等借款费用,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3)、本科目应按长期借款的贷款单位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借款种类、借款起讫日期、利率、合同号。45、预计负债(1)、本科目核算公司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公司应按照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标准,合理地计提各项很可能发生的负债。(2)、公司按规定的预计项目和预计金额确认的预计负债,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偿付的负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预计负债项目进行辅助核算。(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预计尚未支付的债务。(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预计负债发生日期、确认依据。46、长期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公司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等。(2)、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应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长期应付款的利息支出和汇兑损失等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以及其他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和汇兑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本科目,如发生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4)、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5)、本科目按供应商进行辅助核算。(6)、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各项长期应付款。(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47、实收资本(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投资协议的规定,股东投入公司的实收资本。公司超过注册资本部份投资额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不计入本科目。(2)、公司在收到现金等资产时,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经股东会决议批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或“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4)、公司实收资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1)、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2)、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5)、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6)、股东按规定转让出资的,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东账户有关明细账及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7)、本科目投以下二级科目:①中方投资;②外方投资。(8)、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或股本数额。(9)、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变动依据。48、资本公积(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取得的资本公积。(2)、本科目主要核算以下内容:①资本溢价;②按受现金及资产损赠;③拨款转入;④外币资本折算差额;⑤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形成资本公积;⑥其他。(3)、公司接受捐赠货币资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公司按规定可以将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有的资本公积。(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和计算依据。49、盈余公积(1)、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2)、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①法定盈余公积;②公益金。(3)、公司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时,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经董事会决议,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公司以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公司经董事会决议,用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4)、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发生时: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应按使用数额,借记“盈余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若以后该资产如发生出售处置时,应按购建时动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公益金”科目。(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计提依据。50、本年利润(1)、本科目核算公司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2)、月度终了,所属单位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各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扣与折让”、“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月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各有关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资损失,则作相反会计分录。(3)、年度终了,将本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51、利润分配(1)、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2)、本科目设置二级科目为:①未分配利润;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③提取法定公益金。(3)、公司按董事会批准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科目。应分配股东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4)、年度终了,公司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的年末余额即为历年来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计提和分配依据。52、制造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直接生产部门和辅助生产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间接费用。(2)、发生制造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3)、本科目按费用内容设置二级科目,并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4)、年度终了,将本科目余额与“已分配制造费用”科目相互结转,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53、已分配制造费用(1)、本科目核算每月终了应分配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制造费用”科目当月发生之费用。(2)、分配时,按当月“制造费用”科目已发生之总金额,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3)、年度终了,将本科目余额与“制造费用”科目相互结转,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54、主营业务收入(1)、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按照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2)、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账。公司实现的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不论是否收到货币资金和取得承兑汇票,一律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本期发生的销售退回,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如在年度会计报表报出之前发生的,属于报告年度和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有关项目。(3)、本科目应按车系设置二级科目,并按明细车型进行辅助核算及数量核算。(4)、期末本科目的余额应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收入内容、发票号码。55、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本科目核算公司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消费税、教育费附加等。(2)、按照规定计算出应由主营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消费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等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税金名称、计算依据。56、主营业务成本(1)、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2)、月份终了,应根据本月销售各种商品、提供的各种劳务等的实际成本,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本月的销售退回单独计算本月销售退回商品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车系设置二级科目,并按明细车型进行辅助核算及数量核算。(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57、营业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和售后服务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常费用。(2)、公司发生的营业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其他应付款”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内容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并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费用项目、业务内容。58、管理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及所属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公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2)、公司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累计折旧”、“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坏账准备”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内容项目设置二级科目,并按部门进行辅助核算。(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费用名称、业务内容、计算依据。59、财务费用(1)、本科目核算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失、汇兑收益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手续费等。(2)、发生的利息支出、手续费等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长期借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记“预提费用”、“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每月预提,本月实际发生调整已预提利息(3)、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利息支出;②手续费;③汇兑损益;④贴现息;⑤货款贴息;⑥利息收入。(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银行名称、借款性质、利率。60、投资收益(1)、本科目核算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或发生的损失。(2)、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公司按应分享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净亏损,公司按应分担的份额,作相反的分录。出售或收回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资产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按累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3)、公司认购溢价发行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转时,按应计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购入折价发行的债券,应于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分摊的折价,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计利息与分摊数的合计数,贷记本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长期债权投资”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和折价,贷记或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4)、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司,如果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不可能回升,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5)、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时,在购入时一次计入损益,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金额较大,计入投资成本,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并按持有年份进行摊销,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6)、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7)、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投资收益种类、收据号、分出利润单位。61、补贴收入(1)、本科目核算公司取得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和新产品退税)。(2)、公司按规定计算应收的补贴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原因、补贴依据。62、其他业务收入(1)、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劳务的收入,如配件销售收入。(2)、公司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及“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3)、公司收到购买方支付之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4)、本科目设二级科目:①配件;②代工费;③下脚料。(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其他业务收入内容、发票号码。63、其他业务支出(1)、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成本、提供劳务等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相关税金及附加等。(2)、公司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包装物”、“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有关科目。(3)、本科目二级科目有:①配件;②代工费;③下脚料。(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其他业务支出内容。6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和年度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在本科目核算。(2)、公司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司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公司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公司所得税”科目;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作相反会计分录。经上述调整后,应同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3)、公司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当调整本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或上年实际数;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调整原因、调整依据。65、营业外收入(1)、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资产再次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转入、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2)、公司发生的营业外收入,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业务内容、收入依据。66、营业外支出(1)、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资产评估减值、债务重组损失、职工劳动保险费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2)、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费用项目。67、所得税(1)、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2)、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期末应按应税所得计算的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公司所得税”。(3)、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4)、本科目摘要栏须注明:计交或结转的依据。五、会计报表体系(一)、编报要求:1、报表资料要求数字真实、信息可比,内容完整准确。2、必须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编制、报送有关报表。3、公司财务部及所属单位对填报的月度、年度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报表反映的年度、月份、报出日期,并由公司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4、各级财务部门主管对各自编制上报的会计报表负责;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与报告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负责。5、在中报、年报披露前,严格注意各项财务数据的保密。6、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二)、编报目录:(见附表)附表:_1147003933.xlsSheet1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 一 资产类 36 2131 应付工资 1 1101 现金 37 2132 应付股利 2 1111 银行存款 38 2141 应交税金 3 1112 其他货币资金 39 2151 其他应交款 4 1121 短期投资 40 2161 预收账款 5 112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41 2171 其他应付款 6 1131 应收票据 42 2181 预提费用 7 1132 应收股利 43 2191 应付福利费 8 1133 应收利息 44 2201 长期借款 9 1141 应收账款 45 2211 预计负债 10 1151 坏账准备 46 2221 长期应付款 11 1161 应收补贴款 三 所有者权益 12 1171 预付账款 47 3101 实收资本 13 1191 其他应收款 48 3111 资本公积 14 1201 待摊费用 49 3201 盈余公积 15 1401 库存商品 50 3301 本年利润 16 1420 自制半成品 51 3311 利润分配 17 1421 低值易耗品 四 成本类 18 1430 生产成本 52 4201 制造费用 19 1440 原材料 53 4202 已分摊制造费用* 20 1460 在途物资 五 损益类 21 1491 存货跌价准备 54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22 1502 长期股权投资 55 511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3 1503 长期债券投资 56 5121 主营业务成本 24 1504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7 5131 营业费用 25 1603 固定资产 58 5141 管理费用 26 1604 累计折旧 59 5151 财务费用 27 16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0 5161 投资收益 28 1691 固定资产清理 61 5171 补贴收入 29 1701 在建工程 62 5201 其他业务收入 30 1800 无形资产 63 5211 其他业务支出 31 1951 长期待摊费用 64 525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 1961 待处理财产损溢 65 5501 营业外收入 二 负债类 66 5601 营业外支出 33 2101 短期借款 67 5701 所得税 34 2111 应付票据 68 35 2120 应付账款_1150716017.xlsSheet1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编报目录 序号 报表名称 报送说明 报送时限 1 资产负债表 公司 次月7日 省汽 次月10日 2 损益表 公司 次月7日 省汽 次月10日 3 资产负债表说明 公司 次月10日 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公司 年度报表 5 利润分配表 公司 年度报表 6 现金流量表 公司 年度报表 7 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 年度报表 8 财务报表摘要说明 公司 次月10日 9 公司目标达成状况 公司 次月10日 10 产销结构表 公司 次月10日 11 获利结构分析 公司 次月10日 12 月份利润构成表 公司 次月10日 13 营业收入及利润趋势图表 公司 次月10日 14 库存分析 公司 次月10日 15 成车库存分析 公司 次月10日 16 呆滞库存分析 公司 次月10日 17 呆滞库存变动趋势图 公司 次月10日 18 存货经营目标达成趋势图 公司 次月10日 19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公司 次月10日 20 费用开支情况 公司 次月10日 21 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 次月10日 22 税金交纳情况表 公司 次月10日 23 财务重要数据报告 公司 次月10日 24 国有企业月份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省汽快报 次月3日 25 利润增减因素分析表 省汽快报 季报,季度次月3日 26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资本营运分析月报表-资产情况表 省汽 次月3日 27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资本营运分析月报表-产权变动情况汇总表 省汽 次月3日 28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资本营运分析月报表-产权变动情况登记表 省汽 次月3日 29 财务情况说明书 省汽快报 次月3日 30 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省汽 次月10日 31 产品生产成本表 省汽 次月10日 32 产品生产、销售成本和利润表 省汽 次月10日 33 基本情况表 省汽 季报,季度次月15日 34 管理费用、销售(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制造费用明细表 省汽 季报,季度次月15日 35 其他年度补充资料 省汽 年度报表
本文档为【会计核算办法范本】,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18.0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百里登峰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41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20-07-21
浏览量: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