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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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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四)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二)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四)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二、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表现良好。(二)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公司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公司保留解除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权利。(三)公司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员工被录用后,由公司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四)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五)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六)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公司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七)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八)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三、劳动合同管理(一)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三)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四)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六)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七)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反馈给公司;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九)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公司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一)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工时制度(个别岗位除外);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公司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2)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3)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公司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公司同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4)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5)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6)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给予安排;员工需要单独安排休假的,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并在公司认为工作许可的前提下给予安排。员工对公司跨年度休假安排无异议的,视为同意。(七)员工经批准可享受婚假、丧假、产假,可请病假、事假。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二)公司根据岗位不同分别实行计件工资制、计时工资制、年薪制,具体由合同约定或者协商确定。(三)公司实行与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员工工资收(四)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并按国家规定的相应倍数计算。(五)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工资每月2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支付。公司因生产经营问题,经员工本人、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工资。(六)公司直接发给员工工资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员工领取工资时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员工在5日内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确认。实行保密工资的,允许查询本人工资情况。(七)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惩罚的扣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扣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当年被扣款数额不超过全年奖金。(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瞻养费;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扣款;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7、依法制定的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9、员工在公司吃住产生的伙食费、水电费;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费用。(九)公司在招用员工之月起,为员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应当自觉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件、资料。(十)公司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公司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十一)公司向全体员工公布全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六、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一)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制度: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己的情况下,应及早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进入或逗留工作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证和穿着工作服;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情合理工作安排;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4、工作时间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原则上不会客,不打私人电话,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5、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6、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7、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拿走或故意损坏公司任何财物;8、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电、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9、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10、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三)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1、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报告;5、非机城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7、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8、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四)员工如发生工伤或者其他事故,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知公司并协助公司办理好相关手续。(五)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六)公司商业秘密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事项。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6、管理诀窍;7、董事会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七)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八)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和其他文书、音像资料,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七、奖励与惩罚(一)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颁发一次性奖金五种。(二)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成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三)对有下列业绩之一的员工,除给予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一次性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3、遇有灾害,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四)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扣款、警告、记过、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四种。(五)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至50元,并可以警告1次;每警告2次视为记过1次;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2、无故旷工或虽打卡却未正常上班的;3、无正当理由多次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4、不戴工作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作区的;5、擅离职守或串岗的;6、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7、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8、工作时间打瞌睡的;9、工作时间在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的;10、工作时间未经同意会客,或多次打私人电话的;11、对客户的态度较恶劣的;12、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电、水、气及关窗、锁门的;13、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14、非设备操作者,随意操作设备的;1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作区参观的;16、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17、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18、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司的;19、在禁烟区吸烟的;20、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21、在宿舍留宿外人的;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扣款50至100元,并可以记过1次: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的;2、工作期间擅离岗位,给正常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的;3、浏览不良网站,导致病毒感染,给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4、在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5、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6、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守则,给公司造成2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7、将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8、对抗上司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造成较坏影响的;9、无理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10、无事生非,挑拨离间,人为制造员工之间、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矛盾的;11、擅自撕毁或者涂改公司张贴的各类公告信息和通知的;12、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13、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七)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劳动合同法所指的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1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日的;2、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4、盗窃、贪污、侵占或者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5、与本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发生冲突被治安拘留的;6、1年内被记过2次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经员工大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八)员工违纪违规,认识态度较好,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动机不良,认识态度恶劣,可以加重处理。(九)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惩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十)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意见,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核或者备案,作出处理时一般应昕取员工本人申辩意见,处理决定须告知员工。(十一)工会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提出建议。八、附则(一)本用工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二)本制度经届次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三)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二)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三)合同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四)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五)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六)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七)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八)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一)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二)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三)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四)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五)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六)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四、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一)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二)补偿标准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三)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力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五、劳动合同管理(一)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二)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三)管理台账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3、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4、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六、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工资核算支付工作,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三、具体内容(一)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约定员工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支付内容。工资支付内容主要包括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二)工资支付标准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者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2、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工资支付形式1、公司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2、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领。3、公司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将工资存入员工本人的账户。(四)工资支付表1、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并向员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员工领取工资,应当办理签收手续。2、公司编制的工资支付表必须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并按规定保存。3、公司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五)工资支付时间1、公司自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员工工资。2、公司与员工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3、实行月工资制的员工,公司按照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者公休日,应当提前支付。4、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员工,公司按照约定或者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清。5、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员工,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6、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一次性临时劳动,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在员工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2、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3、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员工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并不得以补休替代支付工资。(七)公司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八)员工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本办法第六条第1项的规定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3项的规定支付工资。(九)假期工资1、法定休假日为有薪假日,公司应当支付员工工资。公司安排员工工作或者参加庆祝活动的,应当安排补休。2、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公司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3、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病伤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4、女职工产假、哺乳假、节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生育保险、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的规定执行。(十)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支付工资。社会活动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一)非因员工原因造成公司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员工工作的,公司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十二)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员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拘役适用缓刑或者管制期间,公司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十三)公司依法破产或者关闭、解散进行清算时,依照法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员工工资。(十四)除下列情形外,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员工工资: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公司代扣、代缴的;2、公司与员工书面约定从工资中扣减的;3、其他依法可以扣减的情形。(十五)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其赔偿金,但扣除后的工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职工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检验以及与生产活动有关的维修,焊接,储运,服务等人员,均应按各自的职责要求接受培训教育。(二)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要求分别制订, 教材 民兵爆破地雷教材pdf初中剪纸校本课程教材衍纸校本课程教材排球校本教材中国舞蹈家协会第四版四级教材 要由浅入深,注重普及与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三)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范化。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培训效果要定期考核。二、目的和适用范围(一)为规范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为企业培养各类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及各种培训教育工作。三、培训教育的方式(一)培训教育可采用厂内和厂外培训。企业可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厂外各类有关培训班、研讨班,使他们成为企业的骨干。(二)厂内培训可采用全脱产、半脱产以及现场培训形式,针对本企业的现状,对职工采取增强实施道德意识和专门技术与方法的培训。四、培训教育分类(一)根据培训内容可将其划分为“普及教育”和“深化教育”,根据培训对象可将其划分为“新进人员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业务技能教育”。(二)普及教育的对象是全体职工,特别是生产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教育内容主要有:1、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2、有关专业基本知识;3、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基本知识。(三)深化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负责人,质量、技术、生产制造等部门的负责人和从事技术、质量、设计、科研、计划、设备、采购、供应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在掌握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推动各项工作的执行。(四)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由所在部门与办公室联合组织,从新职员报到后进行,培训计划由办公室负责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拟定。职前教育培训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办公室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各部门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培训由新进员工任职部门主管负责。1、由办公室进行的教育培训的内容为:⑴了解公司概况和目前的发展状况;⑵明确公司的经营宗旨和发展目标;⑶了解本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组织;⑷了解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⑸了解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经营项目);⑹了解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2、各部门培训教育的内容为:⑴了解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和职责;⑵了解本部门每天例行的业务和临时性业务;⑶了解本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计划;⑷了解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⑸熟悉本部门从事具体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维模式,提高工作效率。3、现场培训:由带班师傅负责,要求在试用期内掌握各种岗位操作技能,熟练完成日常工作。(五)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1、公司所有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教育,根据岗位职责不同,培训教育分三个层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各部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⑴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组织营运、管理技能、领导水平、新知识、新技能、市场信息;⑵各部门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工作技能、基本组织技能、指导监督技能、GMP概念及具体要求;⑶操作工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岗位工作技能、岗位知识、岗位职责、岗位SOP及相关规定。2、员工培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式。⑴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厂外培训、工作中培训、集中研讨的方式;⑵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采用短训班、岗位培训、专业深造的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办公室组织安排,属计划性培训;⑶操作工人的教育培训采取上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定期测试的方式,也属计划性的培训五、培训教育管理(一)办公室应负责组织其他各部门制订公司统一年度培训计划和编选培训教材,并负责监督各项计划的实施,对培训效果组织考评,以期不断提高和改进。各部门内部也可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业余培训,需要其它部门给予配合的,由行政人事部出面协调。培训过程中,行政人事部要注意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尽量提供各种条件。(二)受训人员不论在厂外和厂内培训,均需填写个人培训记录,培训结束后转交主管培训部门,作为职工培训档案留存。六、培训教育的考评(一)培训教育应建立考核制度,企业依照培训计划,对各级受训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尤其是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二)培训后,各部门都必须给参加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并作效果评价。年度各类培训考核的成绩由行政人事部汇总备案,作为员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三)凡考试成绩不合格、业务能力已不适应所担任职务的,行政人事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减薪、降职等处分,并限期补考。如补考仍达不到要求者,可根据需要,予以调离原职、调换工种、甚至辞退等处分。七、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劳动纪律是员工在生产(工作)当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个人形象最直观的表现。为规范劳动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员工劳动纪律的具体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三、相关文件《员工日常工作制度》、《奖惩制度及其办法》、《考勤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具体内容(一)组织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者,一经发现除及时纠正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记过、扣款、或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等处罚。1、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做社会的文明公民。2、爱公司如家,爱岗敬业,树立全心全意服务公司,树立团队集体意识,树立对公司乐于奉献的思想,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敢于抵制恶意损害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言行。3、每一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工和安排,各项工作的完成符合工作流程。4、公司内部实行下级服从上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在此原则下,要求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质量符合要求,领导及相关人员满意。5、组长,技术支持,师傅等基层领导除抓好生产(工作)外,有权利和责任做好本组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内经常发生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将对该组领导做出批评、记过、罚款、降职等直至劝其辞职。各级负责人应秉公处理在权限范围内处理发生的问题,不得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打击报复职工。6、组长或技术支持有权利和责任在已有的制度方针下,结合工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工位所用的制度,同时交管理部审批,经允许后方可实行。7、职工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应按管理程序逐级反映。不应该越级报告或托人带信,所有职工不应该因对某些问题有不同看法而停工、怠工或聚众闹事。(二)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的员工,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1、严格遵守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下班做好终结作业。2、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挥霍浪费,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3、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特殊原因除外),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一般问题应急事急办;疑难问题应在24小时内提出解决的思路或方案,并于72小时内得到解决;重大问题需请示生产部或管理部,除特殊情况外应在批示后的一周内执行完毕。4、各工位领导(班组长、技术支持)要严格检查员工上岗情况,做好考勤记录备查。各工位基层领导要坚持原则,若有不正常出勤情况应及时报公司生产部,由生产部上报人力资源,以便严格按出勤核发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5、认真工作,遵守纪律。员工不准在上班期间离开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工位基层领导(班组长、师傅或技术支持)和生产部批准,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开,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无故串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按《考勤管理制度》上的规定给予处罚。6、在公司有紧急任务的情况下,请假员工必须在请假之前安排好工作,可以委托同事办理(但是事后必须主动去验收,出事故后,由请假者承担所有责任),也可以加班赶任务,但是加班时间不能是正常上班时间亦不能影响其他员工的作业。7、出现生产、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的;私自改动工票或其他有效统计数据或相应行为者。8、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的要求着装,影响生产安全的着装者,禁止进入公司。9、上班期间喝酒或因喝酒影响工作者,季内累计达3次者,作待岗处理(因安排陪同客户者除外)。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10、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带入工作场所随意带入工作场所,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带入者负责。11、上班时间做私活(未下订单和生产任务书的作业),没收物品并罚款100元以上,并作待岗处理。12、在禁烟区违章动火、违规吸烟,导致火警、火灾并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及损失和影响,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因“三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造成坍塌、中毒、设备事故以及人身伤亡事故者,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因安全防范工作不落实,严重失误,导致组内公司财产被骗,损失和影响较大者,给予经济处罚,并根据损失和影响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5、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无误,工作不负责任,无正当理由完不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情况,按拖欠任务比例扣发工资;不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或不按限时完成工作的,拖欠三天内(含三天)按50元/天、超三天按100/天扣除工资,直到上交或完成止;错报扣50元/次 ,连续两次完不成任务,给予降低岗位工资一级的处理;年内无故三次以上完不成任务,作待岗处理。16、无故损坏设备、工(器)具,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17、对偷窃等不法行为变相支持、知情不报、包庇说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18、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只准放车库,严禁乱停放。19、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原则上不得接听手机。20、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21、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生产办公室、财物办公室、食堂、装配室、仓库、工艺室、检验室等。22、工作过程中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2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或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或不采取措施,而造成企业损失的。24、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乱放物品,堵塞通行的;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随意移动、撤走或减损其效力的。25、非对应设备操作人员,在未经授权或有监控人员在场指导情况下,私自操作非对应操作的设备。26、员工上班期间不能利用公用电器牟取私利。27、所有员工不得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等种种不良活动或违犯社会治安活动,一旦发生上述行为,肇事者除自行承担相应的刑事、治安责任外,公司将视其肇事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给以相应的罚款处理或行政处理,直至开除出公司。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五、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属行政部。(二)本制度的具体奖惩办法及标准请参照文件《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员工保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实施企业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制度。二、社会保险险种(一)养老保险1、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3、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规定。4、企业财务状况较好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要费用从企业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1、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企业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办理相应的手续。2、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企业应积极参加。(三)失业保险企业按政府有关规定,按当地失业保险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四)生育保险企业按照所在省的具体规定,按时为新入职员以及离职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转入和转出。三、企业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一)退职养老保险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一定百分比的生活费。(二)疾病保险1、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100%的病假工资。2、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50%~60%的疾病救济费。3、员工死亡,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企业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个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个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4、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⑴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6个月;在本企业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在本企业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企业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⑵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补发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和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企业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三)工伤保险的范围1、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2、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3、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是的伤害。4、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5、因公负伤医疗结束后就病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6、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共组。7、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8、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的。9、因严重医疗事故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10、参加企业或代表企业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的。11、参加企业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的。12、各种职业病的伤害。13、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4、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四)工伤保险待遇1、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企业承担,医疗事件持续到医疗终止时为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为止。2、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火职业病待遇。3、职工因工残疾,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退休。5、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安排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的工资,应发给因公伤残补助费。(五)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2、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4、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休假15天。四、保险管理(一)企业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或保险档案。(二)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三)保险支付或索赔1、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企业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企业)申请支付或索赔。2、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四)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五)本制度与当地政府规定相抵触时,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五、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符合规定条件的员工可享受各种假期,除法定假日、休息日外,员工休任何假期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获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完假后应及时回公司上班。凡未办理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回公司上班者,视作旷工,连续三天仍未回来上班者,作除名处理。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三、具体内容(一)法定假日员工每年均享受十一天法定假日,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上班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在节假日后一个月内安排补休,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二)带薪病假1、公司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天的带薪病假。新入职员工及离职员工当月非全勤者,不享受带薪病假。2、员工请带薪病假需持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建议书》、病历和药费收据复印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批准方可视为带薪病假。无证明者视同事假处理。(三)带薪年假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包括试用期)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年休假天数为7天。2、为了有利于工作安排,原则上,年假应一次性安排休完,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假期申请表》,于休假前一周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休假。因工作需要无法按排一次性休完的员工,年休假也可以做为当年度事病假的借休假。3、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⑵年度内累计休事假、旷工超过(包括)30天的职工;⑶停职审查10天以上或受行政、刑事拘留;女工休产假半年(含)以上;⑷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学习结束回公司工作后,从下一年度享年休假待遇。4、离职员工当年度工作未满12个月者,按实际出勤月份计算年假天数。不足一月的天数不作计算。5、除总经理特别批准外,年假不得跨年度累计,过期失效。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享受年假者,须于年假有效期内,书面报请行政人事部审核,经呈集团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长有效期或按本人基本工资计发年假补偿费。6、年假原则上不可以和其它假期一并申请。(四)婚假1、入职时属未婚的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姻登记前经公司审核同意并出具了有关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员工,凭结婚证,在规定有效期内(即:婚姻登记生效日起3个月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经审核,总经理批准,可获休有薪婚假三天。2、符合国家规定晚婚者(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获奖励有薪晚婚假十五天(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日以及3天法定婚假在内)。3、在规定有效期内未书面提出休婚假申请者,过期申请失效,视作自动放弃休假权。4、婚假原则上不可以和其它假期一并申请。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五)产假及计生假1、公司正式员工,可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生育计划,由公司出具证明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生育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者,需持政府部门签发的准生育证明及有关医院证明,向部门主管、行政部申请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九十天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在内);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假期待遇按社会生育保险规定发给产假工资,假期结束后视需要作适当安排工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者,作为违反制度处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3、哺乳期内,即婴儿一周岁内公司每天给予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4、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5、以上产假须按有关规定连续休完,否则视作放弃休假权利。(六)慰唁假1、按规定办理假期申请手续并获批准者,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去逝,公司给予七天有薪慰唁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逝,公司给予一天慰唁假。2、慰唁假时间确实不够(如境外、省外)或其他亲属去逝可申请事假,但必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由部门主管做好工作安排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七)工伤假1、符合社会工伤保险规定范畴,属因工受伤的员工,经本部门或有关单位书面证实及公司指定医院证明,可申请工伤假。假期待遇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2、员工因违章操作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伤,假期内享受60%的假期基本工资待遇。3、因抢救公司财产或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工伤,除享受假期待遇外,公司将酌情给予适当嘉奖。(八)医疗福利1、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每年组织员工体检一次。入职未满12个月的员工不参加周年体检。2、公司可奖励性地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或团体医疗险。(九)膳食、交通、通讯补贴(津贴)交通、通讯、膳食等各项补贴(津贴)已包括在工资总额内。(十)社会保险及公积金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各有效证件齐全的员工,公司将按国家劳动政策及北京地区政府有关条例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工资缴费基数按级别确定,双方的缴费比例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司在员工的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2、员工离职(调离本公司)时,已按有关规定办妥了离职手续后,公司将在一个月内为期办理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十一)年终分红、奖金公司根据经营状况,每年年底为全体员工发放奖金,金额根据公司效益状况而定。(十二)员工生日会公司会在每一个员工生日之时送上真诚的祝福,借此体现公司的温馨与关爱。(十三)生活福利1、为丰富员工业余生活,给大家一个展示个人才艺的舞台,公司每年会组织召开运动会、文艺晚会、各类文体比赛等康乐活动。2、公司会根据公司发展的情况不定期的举行拓展训练,聚会或聚餐,或郊游等。3、公司会根据公司发展的情况,在国家法定假日和部分传统节日,我们会为员工发放过节费用或礼品以示庆贺。4、公司会视公司发展情况,为员工提供体育锻炼经费,鼓励大家进行体育锻炼。四、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工时休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原则公司考勤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二、考勤管理规定(一)公司工作时间规定1、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执行单休日(周六周日轮休)、每日8小时工作制。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2、三班倒的人员执行上12小时、休24小时轮班制。早08:00-20:00晚20:00-08:003、不定时工作制保管、统计、混料人员根据其工作特性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其工作时间由其分管副总及部门主管商讨确定后报考勤员处备案执行。三、考勤管理的标准(一)公司考勤实行指纹考勤制,考勤员负责监督所有员工上、下班,外出的签到登记,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二)指纹/签到签退考勤规定:1、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考勤员于每天上午9点之前根据考勤记录,清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若发现缺勤,及时与其部门负责人联系,问明事由。计件人员的出勤情况由考勤员在上班2小时后根据考勤记录,清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3、上班期间,员工外出公差需向直属领导和考勤员告知。考勤员将不定期进行查岗,对于无故脱岗,同时直属领导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情况,直属领导将承担连带责任罚款10元,当事人将按旷工处理。4、员工确认离职,需在3天之内办理完离职手续。5、每月考勤审批截至后(截止日:每月25日),如仍有缺勤并未填写《未按时考勤说明表》、部门总监未审批的情况发生,对未及时审批部门考勤的部门主管进行名单公示,并罚款20元。6、月累计忘记指纹考勤超过3次,每次罚款10元。7、虚报考勤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8、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定义9、迟到⑴定义:上班5分钟后到达视为迟到。⑵每个考勤统计周期内,每次迟到罚款5元;超过3次者,每次罚款10元。⑶如遇特大雨雪、交通管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员工正常出勤的,由公司给予特别处理。早退⑷不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公司(无特殊说明),视为早退。⑸公司严禁早退现象,早退一次罚款10元,超过3次者,每次罚款20元。10、旷工公司严禁旷工行为发生,对于旷工行为每次罚款50元,连续旷工多日者,予以辞退。⑴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故缺勤,视为旷工。⑵以下情况无正当理由,视同于旷工:①夏季:10:00、16:30以后到达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16:30之后(含16:30)到达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冬季:10:00、16:00以后到达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16:00之后(含16:00)到达的,按旷工一天处理。②夏季:11:00、17:30以前离开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16:30之前(含16:30)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冬季:11:00、17:00以前离开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16:00之前(含16:00)离开的,按旷工一天处理。③迟到时故意不考勤到或填写考勤记录作假的,当事人每次按旷工一天处理。④全天(半天)未显示签到记录或无签到记录,又无其他考勤补充依据的,按旷工一天(半天)处理。⑤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出勤或未请示上级而擅离工作岗位的。⑥请假事由证明与事实不符的。四、考核管理请假规定(一)请假流程员工填写请假条→两天以内报部门总管审批/两天以上需经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报分管副总审批→到考勤员处备案→执行(二)请假类型1、病假、事假最小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核算。2、婚假。员工结婚给予婚假15天,婚假应一次性休完,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给予产假90天,公司为其保留原部门岗位。4、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指配偶、子女、父母),给予丧假7天(不含公休日),旁系亲属亡故,给予丧假1天。5、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总则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培育骨干层和核心层员工,引导良好的工作氛围,宣扬企业文化理念,提高员工的职业化素养,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团队凝聚力。同时通过对不符合公司规范或有碍于公司发展的行为给予处罚,使每个员工都能自觉遵守公司规范,关心个人行为与公司整体的关系,自觉调整个体行为,融入团队和集体的发展需要之中。二、原则及适用范围(一)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赏罚有度。(二)精神激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物质奖惩相配合。(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职责(一)企管部:1、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制定,保证公司奖惩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2、保障公司奖惩制度执行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和员工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各项奖励活动的实施;3、利用奖惩制度作为教育广大员工、引导员工行为的有效手段。(二)部门负责人:1、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2、发现本部门员工有违规行为时,报告并配合制度监督部门进行事实调查和处罚。(三)员工:1、自觉遵守公司制度,发现他人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2、员工应对自己所反映的事实真实性负责;3、接受报告的部门有责任为反映问题的员工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4、如以上责任部门接收到不属自己分管范围的报告时,应及时转交给主管部门,不得推诿。四、员工奖励制度(一)奖励层级1、公司级奖励2、部门级奖励(二)奖励行为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对员工的考核,可随时做出对员工的表彰奖励决定。符合下述各项之一的员工,经审查、审批后给予表彰和奖励:1、对公司或部门的工作或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2、在考核期间内较好完成相应任务目标,且绩效突出者;3、勇于开拓创新,在业务工作中取得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果或解决业务难题,并为公司带来效益者;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起到标兵榜样作用者;5、为维护公司利益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社会活动中为公司争得荣誉者;6、具有全局观念,积极主动配合公司、部门或员工完成相关工作者;7、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成绩突出者;8、敢于揭发、检举各种违背公司核心理念的行为,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属实者;9、在工作中发现事故或风险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10、对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做出突出贡献者;11、管理目标明确,业务流程高效、明晰,责任到位,团队绩效突出者;12、对待上下级、同事和客户以诚相待,尽心尽责完成本职工作,树立良好个人信誉或口碑者;13、其他充分体现公司核心理念的相关行为。(三)公司级奖励1、奖励原则:⑴突出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⑵必须是各部门或各业务范围内的突出典型,能够成为公司企业文化形象的代表;⑶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侧重于精神奖励;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奖励流程⑴申请各部门经过民主推荐,由部门主管向分管副总提交受奖人员名单并递交相关事迹资料,提出相关奖励意见;⑵审核核心领导层对提名资料进行筛选、核实、汇总后,提交总经理;⑶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核心领导层正式发文并实施奖励方案。(四)部门级奖励1、奖励原则:⑴突出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⑵在部门的相关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起到了一定表率作用;⑶单项奖励额度不得高于公司级同类奖励;⑷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奖励流程⑴申请各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内部人员工作情况,经过民主推荐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⑵审核与审批部门负责人对申报奖励内容进行审核、审批;⑶监督各部门将本部门奖励项目及材料报送企管部核实、备案;企管部定期将各部门的奖励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同时对奖励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五)奖励形式以下奖励形式适用于公司级奖励和部门级奖励,具体奖励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1、调薪、现金、晋升、岗位调整、培训或其他形式的物质奖励;2、颁发奖状、证书、奖品等各类形式的荣誉奖励;3、利用公司内网、宣传栏通报表彰,登荣誉榜。五、员工处罚制度公司根据员工实际行为的情节轻重,按本制度规定的流程随时予以处罚。(一)处罚种类 过失级别 处罚种类 处罚办法 1级过失 口头警告 部门负责人记录过失,并对过失人进行口头警告; 2级过失 部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部门以书面形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过失通知单形式抄送企管部备案;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实际造成损失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降薪或降职处分。报各主管考核的部门备案,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纳入对部门负责人年度管理的考核内容,经济处罚100元。 3级过失 全厂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企管部以书面形式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将按实际造成损失予以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降职、免职、待岗、换岗、离岗等相应处罚。报行政部备案,记入个人档案,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纳入对部门负责人年度管理的考核内容,经济处罚500元。 4级过失 开除+经济处罚 企管部以书面形式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予发放补偿金,同时办理离职手续,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者,公司还将诉诸法律,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刑事责任。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连带责任,并纳入对部门负责人年度管理考核内容,经济处罚1000元。注:公司授权企管部对员工过失行为进行处罚,处罚种类统一由核心领导层进行界定。(2)过失的定义过失分为业务行为过失和行政行为过失。业务行为过失指各部门员工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出现的工作过失(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本制度的原则制定相关要求及处罚办法,报企管部审核后发布。行政行为过失指下列过失内容,各部门负责人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1—4级过失处罚。1、一级过失⑴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者;⑵有其它与上述各项性质相当的违纪行为者。2、二级过失⑴2次1级过失可视同于1次2级过失。(累积过失次数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内)⑵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或准则,情节轻微,但指出后没有立即改正者;⑶无火情时,乱动人工警报器和其他救火器材;⑷设备(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出现故障不及时通知有关技术部门,擅自拆卸设备;⑸发现他人违规违纪不予制止或反映,造成不良影响者;⑹损坏或丢失公司物品,情节轻微者;⑺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⑻对同事提出的正常办公请求,不能及时提供支持或帮助,无故推托或置之不理者;⑼在公司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乱画等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情节轻微者;⑽不妥善保管文件、资料,随意废弃重要文件资料的行为;⑾对客户没有礼貌、有损公司形象,情节轻微者;⑿“负有保管义务的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妥善保存重要合同或档案,导致重要合同和档案缺失的行为,并且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相应承担管理责任;⒀工作当中互相推诿,延误工作或给工作造成5000元以下损失的;⒁有其它与上述各项性质相当的违纪行为者。3、三级过失⑴2次2级过失可视同于1次3级过失。(累积过失次数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内);⑵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或准则,影响了公司形象,或在公司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者;⑶上班时间浏览不健康网站、玩游戏或上网聊天者;⑷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公司者;⑸对公司帐票、重要文件和档案,造成遗失或损坏的;⑹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资产带出公司,或将公司资产挪作它用,情节轻微者;⑺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动用他人的办公电脑、柜子、其它私人物品和听他人电话留言的行为;⑻违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公司配料房等公司重要保密场所;⑼在公司内无理取闹、打架,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⑽无故停工、怠工或擅自停止所负责的日常工作,情节轻微者;⑾客户投诉,经公司审查,投诉成立,给公司经济、信誉造成损害的行为;⑿主管领导在工作中出现管理失职,如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不积极处理,或者在处罚执行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对员工指导或监督不力,或未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或同类事故屡次发生;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有意掩盖问题,并阻挠事件的调查;⒀因本人的失职或监督不善造成事故,且损失在10000元以下者;⒁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私利,情节轻微者;⒂员工在职期间,擅自将其在职期间内得到的有关公司的商业秘密,故意或在未得到公司许可情况下泄露给第三者,未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⒃在公司内传播与他人工作无关的信息,并造成不良影响者;⒄出差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期6天以下记录3级过失;⒅有其它与上述各项性质相当的违纪行为者。4、四级过失⑴2次3级过失可视同于1次4级过失。(累积过失次数有效期为一个自然年内)⑵诋毁或违背公司核心理念者;⑶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或准则,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情节恶劣者;⑷助长造谣中伤、山头主义、拉帮结派,或出于狭隘私心阻碍公司业务发展等不正当风气的行为:⑸出纳违规开具发票;财务违规记账;采购违规操作;⑹在公司范围内赌博或变相赌博者;⑺串通客户进行有损公司利益行为者;⑻泄露或未经公司授权披露公司机密或秘密,使公司受到较大经济或信誉损失者;私自打听、随意泄露他人工资机密者;违反公司有关信息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擅自查看他人信件,翻阅公司机密文件,情节严重者;⑼伪造主要经历或弄虚作假隐瞒重大病史而被录用者;⑽利用公司名誉或商标等在外招摇撞骗或公开诋毁公司的名誉和信用,使公司受到损害者;恶意中伤、损害、侵犯公司声誉的行为;⑾当月累计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者;⑿贪污或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产;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资产,给公司造成10000元以上的重大损失者;⒀盗窃公司物品或在公司盗窃私人钱物者;⒁因公报私仇而进行打击报复,损毁他人财物或诋毁他人名誉者;员工在有不同意见时,不逐级沟通,而采用其它非正常的沟通途径(如在公司内制造舆论、越级上报等过激行为),在公司内造成恶劣影响的;⒂触犯国家法律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⒃出差人员违反公司规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者;出差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期6天(含6天)以上记4级过失;⒄对检举问题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者;⒅其他因本人故意行为或工作出现极其严重的失误,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及合作门窗厂的贿赂价值在人民币500元以上的,未及时上交公司者。在关联单位处报销任何应由公司个人承担并支付的费用;在公司的竞争对手兼职担任管理、财务岗位、顾问等职务;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参与、从事与业务关联公司内部经营活动有关的经济活动;⒇利用公司的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在公司的竞争对手、供应商、销售代理商或服务商及合作门窗厂谋取个人私利;5、其他⑴不服从或消极对待部门负责人的指令,影响相关工作进度者;⑵不能尽职地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利益、资源造成损失者。⑶员工在本职工作中,发现风险隐患可能会造成公司损失的事件,但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⑷其它违反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负面影响的行为;⑸管理者不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管理权力及管理义务,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及管理造成影响⑹以上行为视情节轻重可对过失者给予1-4级过失处罚,员工的上级主管还对员工行为过失负有连带责任。(三)处罚程序1、公司员工发现其它员工违纪均可通过以下途径报告2、管理层或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报告企管部3、其它渠道----员工意见箱4、员工的上级主管、各相关管理部门均对员工日常行为负有监督责任,员工发生业务行为过失,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相关规定实施处罚,并将处罚意见报于企管部备案和实施;(四)处罚流程1、员工发生行政行为过失,部门主管或相关管理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以相应处罚。包括以下环节:2、业务机构可对主管业务范围内(本部门或跨部门)的任何过失行为,以递交过失通知单形式向企管部提出处罚建议;3、任何部门或员工通过意见箱或其它适当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违纪行为时,同时需提供过4、企管部向部门主管、当事人和其他知情人调查核实情况,确认是否属实,并根据处罚规定决定处罚的等级,出具处罚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5、企管部出具违纪处分通知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签字;6、发生过失的部门或员工可通过意见箱或其它申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意见,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可提出复议意见。(五)执行惩罚措施企管部对提交的过失记录资料进行核实,并依据本制度的规定,对各部提交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具体执行。(六)抽查与通报企管部将对各部门的过失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公司内部通报各类过失的处理情况。(七)稽查企管部不定期对各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进行稽查。发现违纪或过失行为立即制止,并填写过失通知单,抄送相关部门负责人,企管部实施处罚。六、附则(一)各部门依据本制度的内容可制定本部门或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办法,但应保持奖惩原则、奖惩方式与本制度的一致性。(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企管部。(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职工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妥善处理公司劳动争议,保障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公司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二、调解委员会人员及机构设置(一)职工代表;(二)公司行政代表;(三)公司工会代表。(四)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荐产生;行政代表由公司行政方面指定(人员不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工会代表由公司工会指定。(五)调解委员会人数与公司总经理协商确定为七人。(六)调解委员会主任在调解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七)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工会。(八)公司行政应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三、主要职责(一)受理本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协调行政和职工履行劳动合同。(三)协助行政做好违纪职工的教育和转化工作。(四)宣传劳动政策,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五)接受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承办仲裁委员会委托的事项。(六)调解委员会应认真审阅申请书,向双方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充分讨论,形成意见,再行调解。四、调解程序(一)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二)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三)调解委员会应在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申请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四)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在三人以上的,并有共同申诉理由的,应推举一至三名代表参加调解活动。(五)调解前应先将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六)双方当事人者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活动,但调解委员会成员不能作为任何一方的代理人。(七)主持调解,应有调解委员会指定二人以上进行,调解必须遵守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原则,对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八)调解时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作好详细记录。同时,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促使当事人双方相互谅解,达成协议。(九)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人都要签字(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委员会应督促双方当事人严格执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也应由调解人记录在案。(十)调解委员会应在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到期未结案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十一)劳动争议双方不愿达成协议或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五、调解回避制度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三)调解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六、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特殊保护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进入公司的未成年工,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未成年工事件,保障未成年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及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而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曾在公司的在职未成年工与女职工。三、工作职责(一)行政部负责未成年工的识别,及采取必要的支持活动。(二)行政专员确保公司行为符合本程序规定,及监督推广未成年教育计划的有效性。(三)员工代表代表劳动者就本程序执行情况与管理层沟通。四、定义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五、具体内容(一)行政部在招聘员工时需识别应聘者的身份证明,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真假情况。身份证的检查见《身体证鉴别方法》。(二)行政部不定期检查是否聘用未成年工。一旦发现未成年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但不得立即辞退未成年工,及时通知当地劳动局,由劳动局通知处理方案。(三)公司发现未成年工若已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指定专人负责送未成年工到医院检查身体的健康状况,并通知当地劳动局。如给予遣散,被遣散之未成年工报酬全额发放。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同时由公司派员护送回原居住地,所有路费及生活费用是公司承担。(四)公司发现未成年工若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将未成年工送到附近的学校完成学业,并控制其每日交通(公司与学校之间)、上课和工作所有时间加起来不超过10小时。公司按当地标准支付学费至16周岁止。以确保其能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9年义务教育且年满16周岁,若其愿意留在本公司内工作,则由行政部重新办理入职手续。并按未成年工管理。(五)行政部在招聘时识别未成年工并通知用人部门,各部门必须对其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六)未成年工管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需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遵照其有关规定,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于危险、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不得从事电工、警卫,不得操作各种危险机器。不得使用化学品与过敏性工作,以保证未成年工不在危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2、不得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低温、强度体力劳动、危险性大、间歇性负重超过25公斤、锅炉、与及长时间保持强迫动作每分钟多于50次的流水线作业。3、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及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作业。4、按规定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体检。未成年工健康检查按有关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未成年工的体检和登记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5、各部门按照未成年工体检情况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应减轻劳动或安排其它工作。6、未成年工上岗或转岗前应对其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七)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八)对未成年工的特别规定1、行政部应当对招工工作加强管理,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时,必须严格检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的,一律不给办理入厂手续。2、未成年工若有患病或伤残,公司负责医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3、对已在公司工作的未成年工或员工,当其需离职接受再教育时,相关部门须及时办理,并全额发放工资,以支持未成年工继续接受教育。六、相关记录备案(一)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二)员工入职登记表七、附则(一)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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