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總說明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自六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發布施行,並分別於七十一年三月十日、八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及九十七年一月九日共五次修正。為促使事業單位建構一完整周延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有效落實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提昇職場安全衛生績效,於本辦法第六條之一規定,事業單位已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管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管理績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得不受上述有關一級管理單位應為專責之限制。為提升行政效率以辦理上述管理績效認可之業務,並明確訂定該行政委託之法源依據,俾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爰於本辦法第六條之一增列第二項:「前項管理績效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辦理之。」,以資明確。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六條之一修正條文對照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修正條文現行條文說明第六條之一第一類事業單位或其總機構所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已實施第十二條之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管理制度,管理績效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者,得不受第二條之一及第六條有關一級管理單位應為專責之限制。前項管理績效之認可,第六條之一第一類事業單位或其總機構所設置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女如已實施第十二條之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相關管理制度,管理績效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構認可者,得不受第二條之一及第六條有關一級管理單位應為專責之限制。一、為提升行政效率以辦理事業單位之管理績效認可業務,並明確訂定該行政委託之法源依據,俾符合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爰於本辦法第六條之一增列第二項:「前項管理績效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辦理之。」,以資明確。二、餘作文字修正。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