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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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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SafetyConstructionofDeepBuildingFoundationPitsJGJ×××-201×(征求意见稿)施工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管理、技术、监测发生事故如何处理:事故后果预估、应急方案与响应。目录1总则3基本规定4现场勘查与环境调查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设计6支护结构施工7降水与排水8土石方开挖9特殊性土基坑工程10检验与监测11安全应急预案与响应12基坑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13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基本规定表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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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07规定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及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工程3.0.8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支护结构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预测及控制措施;2降水与排水系统设计;3土石方开挖与支护结构、降水配合施工的流程、技术与要求;4雨、冬季期间开挖施工、地下管线渗漏等极端条件下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5基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6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要求与技术措施。强制性条文3.0.13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和基坑稳定性验算。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3.基本规定3.0.15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信息化施工技术,当安全监测结果达到报警值后,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家会同基坑设计、监测、监理等单位,进行专门论证,查明原因采取妥善措施后恢复施工。3.0.16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首先确保施工人员及保护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好事故现场,按规定程序立即上报,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再次发生事故。4.2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要求4.2.1基坑周边环境调查应查明以下内容:1.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尺寸、埋深、地基处理情况和建成时间、沉降变形、损坏情况等使用现状;2.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的类型、材质、分布、重要性、使用情况、对施工振动和变形的承受能力,地面和地下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的渗漏情况及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程度;3.对基坑及周围2~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的旧建筑基础、人防工程、其他洞穴、地裂缝、河流水渠、人工填土、边坡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应查明其空间分布特征和对基坑工程的影响;4.基坑周边道路及运行车辆载重情况;5.基坑周边地表水的汇集和排泄情况;6.基坑周边正在进行抽降地下水施工时,应查明降深、影响范围和可能的停抽时间,以及对基坑侧壁土性指标的影响。7.基坑周边有振动荷载时,应查明其影响范围和程度;8.相邻已有基坑工程的支护方法、开挖和使用对本基坑工程安全的影响;9.相邻工程盾构顶进、爆破等施工作业对本基坑安全的影响。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设计5.0.6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3.基坑与周边环境安全保护要求;4.施工方法和主要施工工艺;5.风险因素分析;6.工程危险控制重点与难点;7.监测实施要求;8.变形控制指标与报警值;9.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0.应急预案;11.组织管理措施。6支护结构施工6.1 一般规定6.2土钉支护6.3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6.4地下连续墙6.5灌注桩排桩围护墙6.6板桩围护墙6.7型钢水泥土搅拌墙6.8沉井与沉箱6.9内支撑6.10土层锚杆6.11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支护结构及逆作法6.12截水帷幕与坑内加固6.1一般规定6.1.4支护结构施工应对支护结构自身、已施工的主体结构和邻近道路、市政管线、地下设施、周围建(构)筑物等进行监测,并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支护结构施工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影响。6.1.5施工现场道路布置、材料堆放、车辆行走路线等应符合荷载设计控制要求;当采用设置施工栈桥措施时,应进行施工栈桥的专项设计。6.2.1土钉墙支护施工应配合挖土和降水等作业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挖土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协调同步,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禁止超挖;挖土分段段长不得超过设计规定值;预留土墩尺寸不应小于设计值;2.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应在24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在淤泥质地层开挖时,应在12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对可能产生流动的土,土钉上下排距较大时,宜将开挖分为二层并应严格控制开挖分层厚度,及时喷射混凝土底面层;3.上一层土钉完成注浆后,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至少间隔72h方可允许开挖下一层土方;4.施工期间坡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5.土钉支护应设置排水沟、集水坑、坑内排水沟离边壁宜大于300mm;坡面应按设计要求分层设置水平向泄水管;6.周边环境变形控制指标要求高时,应严格控制土方开挖设备及其他振动源对土钉侧壁发生碰撞和产生振动;7.环境调查结果显示基坑侧壁地下管线存在渗漏可能,或存在地表水补给的工程,应反馈修改设计,适当提高土钉设计安全度,必要时调整支护结构方案。8.在临近建构筑物管线区域施工土钉,应采用跳打,且成孔后及时注浆,待强度达要求后再施工相邻土钉。冬季寒冷时在没有可靠保温措施条件下不得施工土钉墙。6.3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6.3.1应根据土层地质条件及加固深度、水泥土维护墙设计要求,选择二轴或三轴搅拌桩机进行施工,对有机质含量较大及不易搅拌均匀的土层严禁采用单轴搅拌机施工水泥土桩墙。6.3.2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应通过试验性施工,调整空压机输出压力和注浆压力,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6.3.6围护墙体应采用连续搭接的施工方法,且应控制桩位偏差和桩身垂直度,保证有足够的搭接长度满足设计要求。施工中因故停浆时,应将钻头下沉(抬高)至停浆点以下(以上)0.5m处,待恢复供浆时再喷浆搅拌提升(下沉)。SMW工法和TRD工法6.4地下连续墙6.4.7成槽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元槽段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结构要求、周围环境、机械设备、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划分,单元槽段长度宜为4m~6m;2槽内泥浆面不应低于导墙面0.3m,同时槽内泥浆面应高于地下水位0.5m以上;3单元槽段宜采用跳幅间隔施工顺序。6.7型钢水泥土搅拌墙6.7.2型钢的插入应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采用牢固的定位导向架,在插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型钢垂直度,并与已插好的型钢可靠连接;2.型钢宜依靠自重插入,当型钢插入有困难时可采取辅助措施下沉。严禁采用多次重复起吊型钢并松钩下落的插入方法;3.当采用振动锤插入时,应通过监测以检验其对环境的影响;4.型钢的插入施工不应在六级及以上风力时进行。6.7.3型钢的拔除与回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型钢拔除前水泥土搅拌墙与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之间的空隙必须回填密实,并宜采用液压千斤顶配以吊车进行;2.当基坑内外水头差不平衡时,不得拔除;3.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拔除对其影响较大时,型钢不宜回收;4.回收型钢施工,应编制包括浆液配比、注浆工艺、拔除顺序等内容的施工安全方案。6.9内支撑6.9.1支撑系统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应严格遵守先撑后挖的原则;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结构穿越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应采取止水构造措施。6.9.2支撑结构上不应堆放材料和运行施工机械,当需要利用支撑结构兼做施工平台或栈桥时,应进行专门设计。6.9.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对基坑回弹引起的立柱上浮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根据监测数据调整施工参数,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6.9.5钢支撑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支撑吊装就位时,吊车及钢支撑下方禁止有人员站立,现场做好防下坠措施;2.支撑端头应设置封头端板,端板与支撑杆件应满焊;3.支撑与冠梁、腰梁的连接应牢固,钢腰梁与围护墙体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采用无腰梁的钢支撑系统时,钢支撑与围护墙体的连接应满足受力要求。6.9.6钢支撑的预应力施加应符合下列要求:1.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压力;预应力应均匀、对称、分级施加;2.预应力施加过程中应检查支撑连接节点,必要时应对支撑节点进行加固;预应力施加完毕后应在额定压力稳定后予以锁定;3.钢支撑使用过程应定期进行预应力监测,必要时应对预应力损失进行补偿。6.10土层锚杆6.10.2锚杆设计、施工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1.锚杆承载力高、变形量小和需锚固于地层较深处的工程,可选用注浆型预应力锚杆;地层开挖后必须立即提供初始预应力的工程或抢险工程,可选用机械型预应力锚杆、聚氨酯锚杆;2.承载力要求较低或地层腐蚀性强的土层,可选用压力型预应力锚杆;3.承载力要求较高,可选用拉力分散型锚杆和压力分散型锚杆,有条件时可选用旋喷或变节、扩大端锚杆;4.需要进行地层加固或容许有适量变形时,可选用全长粘结型锚杆;5.使用功能完成后,不允许筋材滞留于地层内的工程,应采用可回收锚杆;6.对注浆压力有严格控制的土层,可采用聚胺脂注浆锚杆或自钻式锚杆。6.12截水帷幕与坑内加固6.12.3灌注桩排桩围护墙结合截水帷幕作为支护结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截水帷幕与灌注桩排桩之间的净距不宜大于200mm;2在明(暗)浜区域截水帷幕水泥掺入比应提高3%~5%;3在粉性土及砂土中,当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宜在灌注桩与截水帷幕之间采取注浆等措施。7降水与排水7.1.1基坑工程地下水控制应根据场地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坑挖深、地下水降深以及环境条件综合确定,宜按工程要求、含水土层性质、周边环境条件等选择明排、真空井点、喷射井点、管井、渗井和辐射井等方法,并可与隔水帷幕和回灌等方法组合使用,并应优先选择对地下水资源影响小的隔水帷幕、自渗降水、回灌等方法。7.1.5采用不同地下水控制方式时,可行性或风险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集水明排方法时,应评价产生流砂、流土、潜蚀、管涌、淘空、塌陷等的风险性;2.隔水帷幕方法时,应评价隔水帷幕的深度和可能存在的风险;3.回灌方法时,应评价同层回灌或异层回灌的可能性。采用同层回灌时,回灌井与抽水井的距离可根据含水层的渗透性计算确定;4.降水方法时,应对引起环境不利影响进行评价,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致因降水引起的沉降对邻近建筑和地下设施造成危害;5.自渗降水方法时,应评价上层水导入下层水对下层水环境的影响,并按评价结果考虑方法的取舍。表7.2.6隔水方法及适用条件适用条件隔水方法土质类别适用挖深(m)施工及场地等其他条件沉箱各种地层条件不限地下水控制面积较小,如竖井等地下连续墙除岩溶外的各种地层条件不限基坑周围施工宽度狭小,邻近基坑边有建筑物或地下管线需要保护连续排列的排桩墙桩锚+搅拌桩帷幕粘性土、粉土等地层条件,搅拌桩不适用砂、卵石等地层不限基坑较深、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坡、不允许附近地基有较大下沉和位移等条件桩锚+旋喷桩帷幕粘性土、粉土、砂土、砾石等各种地层条件不限基坑较深、临近有建筑物不允许放坡、不允许附近地基有较大下沉和位移等条件钻孔咬合桩粘性土、粉土、砂土、砾石等各种地层条件不限—SMW工法粘性土和粉土为主的软土地区6~10采用较大尺寸型钢和多排支点时深度可加大组合隔水帷幕旋喷或深层搅拌法水泥土重力式挡墙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粉土不宜超过7m1基坑周围具备水泥土墙的施工宽度;2对周围变形要求较严格时慎用袖阀管注浆法各种地层条件不宜大于12m在支护结构外形成止水帷幕,与桩锚、土钉墙等支护结构组合使用土钉墙与止水帷幕结合式、土钉墙与止水帷幕分离式填土、粘性土、粉土、砂土、卵砾石等土层不宜大于12m1安全等级为二级的非软土场地;2基坑周围有放坡条件,临近基坑无对位移控制严格的建筑物和管线等长螺旋旋喷搅拌水泥土桩各种土层条件不限适用于在已施工护坡桩间做止水帷幕,也可先施工水泥土桩后施工护坡桩,能够克服砂卵石等硬地层条件冻结法粘性土、粉土、砂、卵石等各种地层,砾石层中效果不好不限大体积深基础开挖施工、含水量高地层,25m~50m的大型和特大型基坑更据造价与工期优势坑底水平封底隔水粘性土、粉土、砂土、卵砾石等土层不限—7.4截水、隔水与失效预防Ⅰ高压喷射注浆隔水Ⅱ压力注浆隔水Ⅲ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墙隔水Ⅳ钢板桩隔水Ⅴ钻孔咬合桩隔水Ⅵ袖阀管注浆法隔水Ⅶ冻结法隔水表7.5.2地下水回灌方法及适用条件适用条件回灌方法土质类别渗透系数(m/d)回灌方式管井填土、粉土、砂土、碎石土、裂隙基岩0.1~20.0异层回灌砂井砂土、碎石土-异层回灌砂沟砂土、碎石土-同层回灌大口井填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异层回灌渗坑砂土、碎石土-同层回灌7.6环境影响预测与控制7.6.1当降水工程区域以及降水影响范围内存在已有建筑物、构造物、地下管线等时,应预测其对工程环境影响。预测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地面沉降、塌陷、淘空、地裂等;2.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开裂、位移、沉降变形等;3.基坑(槽)边坡失稳,产生流砂、流土、管渗、潜蚀等;4.水质变化。8土石方开挖8.1.3深基坑土石方开挖的安全施工方案,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场地条件、基坑平面尺寸、开挖深度、支护结构形式、施工方法等因素,临水基坑还应考虑最高水位和潮位等因素。8.1.4基坑开挖必须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应按照分层、分段、分块、对称、均衡、限时的方法,确定开挖顺序。土石方开挖应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基坑开挖前,支护结构、基坑土体加固、降水等应达到设计和施工要求。8.1.8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基坑周边、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2.基坑开挖应采用全面分层开挖或台阶式分层开挖的方式;分层厚度按土层确定,开挖过程中的临时边坡坡度按计算确定;3.机械挖土时,坑底以上200mm~300㎜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修底的方法挖除,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应采用人工修坡方法挖除,严禁超挖。基坑开挖至坑底标高应及时进行垫层施工,垫层应浇筑到基坑围护墙边或放坡开挖的基坑坡脚;4.邻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5.机械挖土应避免对工程桩产生不利影响挖土机械不得直接在工程桩顶部行走;挖土机械严禁碰撞工程桩、围护墙、支撑、立柱和立柱桩、降水井管、监测点等,其周边200㎜~300mm范围内的土方应采用人工挖除;6.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水与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严禁有水挖土作业;7.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防护栏杆应安装牢固,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基坑内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9特殊性土基坑工程9.1.1特殊性土深基坑工程施工应根据气候条件、地基的胀缩等级、场地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和支护结构类型,结合建筑经验和施工条件,因地制宜采取安全技术措施。9.1.2土方开挖前,完成地表水系导引措施,并按设计要求完成基坑四周坡顶防渗层、截流沟施工。9.1.3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并根据作业面周边的地形条件采取地表水截排措施,避免施工期间各类地表水进入工作面。9.1.4开挖施工过程中,应对设计开挖面进行保护,防止雨淋冲刷或坡面土体失水。9.2.6膨胀土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大气环境的影响,分层、分段开挖,一次工作面开展不宜过大,分段长度宜为15m~30m;2.开挖与坡面防护分级跟进作业,本级边坡开挖完成后,及时进行边坡防护处理,单级边坡防护自下而上进行。在上一级边坡处理完成之前,严禁下一级边坡开挖;3.土方开挖按照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开挖层一次不宜超过3.0m,严禁采用掏根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4.土方开挖应按设计开挖轮廓线预留保护层,保护层厚度应根据不同基坑段的地质条件确定,弱膨胀土预留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0mm,中强膨胀土预留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0mm。5.对于中强膨胀土,在基坑设计开挖断面轮廓的坡脚处宜预留土墩,土墩宽度(底板宽度方向2m,高度2m,土墩边坡与开挖轮廓设计边坡相同;6.在分级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逐层设临时截流沟、逐层排水的方式,合理地分区、分片开挖,及时排走施工区的积水,减少地表水和地下水对开挖施工的影响;7.出现滑坡时,应及时处理,再向下开挖;若分析预测存在较大的滑坡可能时,则应结合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及施工作业程序;8.在开挖施工过程中,应避免重型设备在上一级马道和坡顶上行驶、开挖好的马道和坡顶及坡面堆放渣土和其他施工材料;不可避免时必须经过稳定复核计算;9.当开挖作业面接近支护层时,应根据开挖揭露的地层情况,监视膨胀土地层分布、膨胀特性的变化情况,发现地层情况与设计勘探成果差异较大时,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人员研究处置措施;10.施工过程中,遇不慎雨淋、泡水、失水干裂等情况,应及时处理;11.开挖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弃土场弃料按照表层土、弱膨胀土和中强膨胀土分区域堆放。9.3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工程9.3.1基坑工程冬季施工应以“快速开挖、快速施工”和“防坍塌、防冻、防滑”作为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基坑顶部和底部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9.3.2基坑施工现场应加强对临边、坡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9.3.3对可能发生冻胀的基坑,没有保温防冻措施的,除正常设计计算外,应单独按冻胀力进行设计验算(按冻胀力计算时可不计土侧压力)。9.3.4对基坑侧壁为强冻胀土的基坑工程,宜采用保温措施和遮阳准备工作。9.3.5基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设计深度位于多冰、少冰冻土或岩石中的基坑,寒季、暖季均可进行开挖施工;2.对于设计基础位于高含冰量冻土中的基坑,原则上在3、4、5、9、10、11月份的寒季方可进行开挖施工,受工期影响及进度要求、必须在暖季施工时,基坑开挖前,做好工序衔接安排;3.对于基坑底部可能出现的高含冰量冻土开挖,提前做好爆破施工准备;4.对于底部设计有隔温层的基坑,还应做好材料准备,一旦基坑开挖到位、检验合格后,及时进行基础施工及基坑回填;5.基坑开挖后,对多年冻土天然上限、多年冻土类型进行判定。对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时,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9.4盐渍土基坑工程9.4.1盐渍土场地基坑工程施工,应根据盐渍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基坑,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提出防止施工用水渗漏的要求。9.4.6盐渍土地区基坑工程在施工、使用和维护期间,均应考虑盐渍土的溶陷性、盐胀性和腐蚀性,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9.6高灵敏度土与厚填土基坑工程9.6.1对灵敏度高的软土,基坑临近交通繁忙的主干道或其它对土的扰动源时,计算采用的土强度指标应根据实际环境条件适当进行折减。基坑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减少对土的扰动。9.6.2对软土应考虑其触变性和流动性,基坑宜采用封闭式支护结构(地下连续墙、型钢水泥土墙、排桩加旋喷桩等),当采用排桩支护时,必须加强桩间土的支护,严防软土侧向挤出。10检验与监测10.1.5基坑施工过程除应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的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监测外,施工方应同时编制并实施施工监测,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监测依据和项目;3监测人员配备;4监测方法、精度和主要仪器设备;5测点布置与保护;6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7异常情况下的处理措施;8数据处理和信息反馈。10.3施工监测10.3.2施工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1)基坑周边地面沉降;2)周边重要建筑沉降;3)周边建筑物、地面裂缝;4)支护结构裂缝;5)坑内外地下水位。2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基坑工程,施工监测的内容尚应包括:1)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2)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3)坑底隆起;4)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时,主体结构的相关监测。安全应急预案与响应11.1.3基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目的和依据;2施工项目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包括:1)围护结构变形过大或基坑失稳;2)围护结构渗漏水;3)坑底承压水突涌;4)相邻建筑物倾斜或沉降过大;5)地下管线爆裂。3预测与控制技术及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特征分析、结果预测;2)报警及指挥系统设计;3)控制技术手段;4)安全技术措施的选择和采用。5应急响应,应包括以下内容1)信息发布时间、范围与方式;2)应急人员来源及数量、联系方法,工种、班组的划分及班组长岗位的确定;队伍的集合、调度与指挥;3)应急物资、材料、设备的采购、存放、调度与使用;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的维护和定期检测的要求;4)交通管制与保通、水平与垂直运输的保障;5)专家决策与支持系统。11.2应急响应11.2.1基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应当针对以下情况作出响应: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或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不均匀沉降或支护结构构件内力超过限值时;2建筑物裂缝超过限值或土体分层竖向位移或地表裂缝宽度突然超过报警值时;3施工过程出现大量涌水、涌砂时;4基坑底部隆起变形超过报警值时;5基坑施工过程遭遇大雨或暴雨天气,出现大量积水时;6基坑施工过程因各种原因导致人身伤亡事故出现时。11.3基坑抢险与安全事故处置11.3.1基坑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段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加大预留土墩,坑内堆砂袋、回填土、增设锚杆、支撑等。11.3.2围护结构刚度不足,变形过大时,增加临时支撑(斜撑、角撑);支撑加设预应力;调整支撑的竖向间距;基坑周边卸载或坑内压载。11.3.3围护结构、支撑、周围地表、坑底土体隆起变形速率急剧加大,基坑有失稳趋势时,进行局部或全部回填,待结构稳定后进行地基或支撑加固处理。11.3.4开挖土方不均衡、支撑延时导致围护墙和支撑变形速率过大,基坑回弹和周围土体变位过大,采取调整开挖及支护部位的施工工序及参数。11.3.5坑底隆起变形过大时,应在基坑外加设沉降监测点,并应采取以下方法处置:1采取坑内加载反压或坑内沿周边插入板桩防止坑外土向坑内挤压,坑底被动区采取注浆加固;2采取分区、分步开挖,并及时浇注快硬混凝土垫层;3采取中心岛法开挖施工。11.3.6围护结构严重渗水、漏泥或开挖面以下冒水时的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渗漏点位于基坑开挖面以上时,可采用坑内引流、封堵或坑外快速注浆的方式进行堵漏;2当渗漏点位于基坑开挖面以下时,应分析坑内观察井的水位情况,采用加大坑内降水、坑内、坑外快速封堵的方法进行处理。11.3.7边壁出现流砂时,应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并回填土方反压流砂,再将板桩紧贴围护结构打入坑底,并在流砂层采取注浆加固处理。11.3.8坑底出现流砂时,应采取坑内降水补救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或将板桩紧贴围护结构打入坑底,增大围护结构入土深度,减小动水压力。11.3.9暴雨来临前,降水施工用配电盘、箱应置于高处,并做防雨处理。防止暴雨淹没引发安全事故。11.3.10坑外地下水位下降速率过快引起周边建筑与地下管线沉降速率超过警戒值,应调整抽水速度减缓地下水位下降速度。有回灌条件时,应启动回灌井工作或施工回灌井进行回灌。11.3.11出现管涌时,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坑周降水法降低水头差;2设置反滤层封堵流土点。11.3.12坑底突涌时的处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查明突涌原因,对于因勘察孔、监测孔封孔不当引起的单点突涌,采用坑内围堵平衡水位后,施工降水井降低水位后进行快速注浆处理;2对于不明原因的坑底突涌,应结合坑外水位孔的水位监测数据,判断是否属围护体系渗漏引起,对围护渗漏引起的坑底突涌应采用坑内回填平衡、坑底加固、坑外快速注浆或冰冻法的方法进行处理。11.3.13基坑工程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及倾斜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2增设锚杆或支撑;3采取回灌、降水等措施调整降深;4在建筑物基础周围采用注浆进行加固土体;5邀请专家和设计单位制订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6必要时应及时疏散人员。11.3.14邻近地下管线破裂,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1立即关闭危险管道阀门,防止产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2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3及时加固、修复或更换破裂管线。12基坑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表12.1.6-1基坑侧壁最大变形限值基坑安全等级基坑侧壁水平位移基坑支护结构沉降一级30mm或3‰H10mm~20mm二级50mm或5‰H20mm~50mm围护墙水平位移最大值支护结构的最大侧移与土层条件、围护结构种类、支撑形式等密切相关,不同地区的有关统计结果差别较大。针对具体某个地区的基坑工程,其支护结构的最大侧移的预测可参考总结的工程经验,对基坑的变形进行初步的预测。表12.1.6-2基坑侧壁地面最大沉降限值基坑安全等级地面最大沉降量控制要求对应条件一级1‰H基坑周围H范围内设有地铁、共同沟、煤气管、大型压力总水管等重要建筑物及设施二级1.5‰H距基坑周围H范围内设有重要干线水管,对沉降敏感的大型构筑物、建筑物围护墙水平位移最大值支护结构的最大侧移与土层条件、围护结构种类、支撑形式等密切相关,不同地区的有关统计结果差别较大。针对具体某个地区的基坑工程,其支护结构的最大侧移的预测可参考总结的工程经验,对基坑的变形进行初步的预测。墙体最大水平位移与开挖深度的关系研究学者土质及支护特点δhmax/H(%)Goldbergetal.(1976)软黏土钢板桩>1地连墙0.25砂土、砂砾土、硬黏土<0.35Clough&O’Rourke(1990)软到中等硬度黏土0.2Ouetal.(1993)台北,黏土及砂土交替地层0.2~0.5Masuda(1993)日本,黏土,地连墙支护0.05~0.5Carder(1995)硬黏土支撑刚度高0.125支撑刚度中等0.2支撑刚度低0.4吴佩轸等(1997)地连墙(台北地区)0.07~0.2Wongetal.(1997)下卧良好土层开挖深度内软土层厚度<0.9He<0.5开挖深度内软土层厚度<0.6He<0.35刘兴旺等(1999)软土0.2~0.9崔江余等(1999)重力式挡墙良好地基边长≤30m0.5~1.030~50m1.0~1.5>50m>1.5一般地基边长≤30m1.5~2.030~50m2.0~2.5>50m>2.5软弱地基边长≤30m2.5~3.530~50m3.5~4.5>50m>4.5Long(2001)开挖深度内软土层厚度<0.6He内支撑0.13锚杆0.14逆作法0.16开挖深度内软土层厚度内>0.6He,高FOS,开挖面位于硬土层,内支撑支护0.21悬臂墙0.36Yoo(2001)上覆硬黏土、残积土、砂土,下卧风化岩石、软岩、硬岩围护墙排桩0.15搅拌桩墙0.13灌注桩0.14地连墙0.05支撑内支撑0.13锚杆0.11Wangetal.(2005)软土<0.7Leungetal.(2007)SPTN≤300.23SPTN>300.13王建华等(2005)逆作法0.1~0.6(0.26)徐中华等(2007)上海地区软土地连墙或排桩顺作法0.42逆作法0.25丁勇春等(2008)上海地区软土0.05~0.7徐中华等(2008)地连墙,顺作法0.1~1.0(0.42)徐中华等(2007)上海地区饱和软黏土逆作法,方形基坑0.1~0.6(0.25)逆作法,圆形基坑0~0.1(0.05)连续墙,灌注桩0.1~1.0(0.44)钢板桩0.3~3.5(1.50)SMW工法0.15~0.75(0.41)水泥土搅拌桩0.3~2.5(0.91)复合土钉0.2~0.9(0.55)12.2.2基坑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应考虑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损失,表12.2.5基坑工程安全风险标准损失等级可能性等级ABCDE灾难性的非常严重的严重的需考虑的可忽略的1频繁的Ⅰ级Ⅰ级I级Ⅱ级Ⅲ级2可能的Ⅰ级I级Ⅱ级Ⅲ级Ⅲ级3偶尔的Ⅰ级Ⅱ级Ⅲ级Ⅲ级Ⅳ级4罕见的Ⅱ级Ⅲ级Ⅲ级Ⅳ级Ⅳ级5不可能的Ⅲ级Ⅲ级Ⅳ级Ⅳ级Ⅳ级13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13.1.1基坑工程施工完毕,应在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与维护工作应由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承担。13.1.2基坑使用单位应明确负责人和岗位职责,进行基坑安全使用与维护技术安全交底和培训,制定必要的应急处置、监测异常时的处理程序,检查作业安全交底与应急处置演练,并应制定检查、维护等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3.1.3基坑开挖(支护)单位在将工程移交下一道作业工序的接收单位时,应同时将相关的水文、工程地质、支护、环境状况分析等安全技术资料和各种评估报告同时移交,并应办理移交签字手续。移交手续应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移交和接收单位共同参加。13.2使用安全措施基坑工程应在四周设置高度大于0.15m的防水围挡,并应设置防护栏杆,基坑周边1.2m范围内不得堆载,3m以内限制堆载,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当支护设计中已考虑堆载和车辆运行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载。在基坑边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造临时住房或仓库时,应经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允许,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批准,方可实施。基坑的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及坡率应明显和适当,不得积水。在基坑的危险部位、临边、临空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或警戒。当夜间进行基坑施工时,设置的照明必须充足,灯光布局合理,防止强光影响作业人员视力,不得照射坑上建筑物,必要时应配备应急照明。基坑开挖前,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中所涉及的机械设备与物资进行准备,确保完好、并存放现场便于随时立即投入使用。基坑四周每一边,应设置不少于2个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不得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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