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操作规范资料/CommonExamples SZ-GC-57第PAGE\*Arabic\*MERGEFORMAT2页/共NUMPAGES\*Arabic\*MERGEFORMAT2页工贸企业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提示:该操作规范资料可用于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修保养、安全检查、安全检测和档案规定等进行严格规定,以实现对提高设备可利用率,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等结果。本文档可任意编辑,请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正文。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圾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1.龙门吊行车工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设专人监视和指挥。工作完后,应锁紧所有的防风夹轨钳。 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①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吊; ②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视线不良不吊; ③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歪拉斜挂不吊; ⑤物件有尖锐棱角未垫好不吊; ⑥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⑦起吊的重物上有人不吊; 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⑨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⑩吊钩直接挂重物不吊。 1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14.驾驶室应配有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