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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介绍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第二节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第三节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第四节其他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PriceTerms)”或“价格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和逐步发展起来的,用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交货地点及确定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业商务用语,即贸易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通常以简明的外贸语言、或缩写的字母、或国际代号来表达。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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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际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第二节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第三节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第四节其他贸易术语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贸易术语(TradeTerms),又称“价格术语(PriceTerms)”或“价格条件”,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出现和逐步发展起来的,用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交货地点及确定买卖双方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业商务用语,即贸易术语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通常以简明的外贸语言、或缩写的字母、或国际代号来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达。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Rules1932)。仅对CIF进行了解释。(二)《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s1941)。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6种,分别为ExPointofOrigin、FOB、FAS、C&F、CIF和ExDock。(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AmericanForeignTradeDefinitions1941):Ex(PointofOrigin)产地交货—————————EXWFOB(Freeon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FOBFAS(FreeAlong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FASC&F(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CFR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ExDock(namedportof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DEQB1支付货款B2许可证批准书海关手续B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B4收取货物B5风险转移B6费用划分B7通知买方B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B9货物检验B10其他义务A1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A2许可证批准书海关手续A3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4交货A5风险转移A6费用划分A7通知买方A8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A9核查、包装及标记A10其他义务买方义务卖方义务《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边境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未完税交货完税后交货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DDU(DeliveredDutyUnpaid)DDP(DeliveredDutyPaid)D组(到达)成本加运费成本加保险费、运费运费付至运费、保险费付至CFR(CostandFreight)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CPT(CarriagePaidTo)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0)C组(主要运费已付)货交承运人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港船上交货FCA(FreeCarrier)FAS(FreeAlongsideShip)FOB(FreeonBoard)F组(主要运费未付)工厂交货EXW(ExWorks)E组(启运)一、FAS: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一)双方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地点)。它是指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任务。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例:FASSHENZHEN;FASLianyungang;FCALondon等(1)卖方义务A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所派船只的旁边,并及时通知买方。A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A3.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4.提交商业发票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负费用提供通常的交货凭证A5.其他义务:应买方的请求,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下卖方必须给予买方的一切协助,以取得买方为货物出口/进口及必要时经由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由交付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的任何单据或传输的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另一经买方请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办理保险所需大信息。第二节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2)买方义务B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B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B3.承担受领货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B4.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B5.其他义务:同上(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划分3.出口清关4.FAS的不同解释:国际商会《通则》规定,FAS(FreeAlongsideShip)适用于海运;在美国的《定义》中规定,FAS(FreeAlongSide)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所以和美商做买卖的话,采用FAS这个贸易术语成交,又是以海运作为运输方式,就要在FAS的后面加上Vessel(船舶)字样,这才表示船边交货。例:FASVesselShanghai和FASShanghai二、FOB: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地点),后接指定装运港。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买方开始承担货物灭失及损害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洋及内河运输。例:FOBXingang;FOBShanghai;FOBRotterdam等。(1)卖方义务A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A2.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风险和费用。A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4.提交商业发票或与商业发票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凭证。A5.其他义务:应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同前)(2)买方义务B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交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B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B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和费用。接到装船通知后,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B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B5.其他义务,支付卖方A5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卖方为此提供协助所产生的费用。(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划分——“船舷为界”的含义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承担风险的界限是FOB,CIF,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驳船3.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为了明确责任,在实际业务中,通常都是在常用贸易术语之后加列装船费有何方负担的附加条件,即以贸易术语的变形来解决这一问题。FOB的变形主包括以下几种:①FOBLinerTerms(FOB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即由船方或买方承担。所以,采用这一变形,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②FOBUndertackle(FOB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倒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以及其他各项费用,概由买方负担。③FOBStowed(FOB理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④FOB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4.个别国家的不同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把FOB分六种: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发货地点的运费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在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注意: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贸易如采用FOB要对有关问题做详细的规定。三、CFR: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FR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买方开始承担货物灭失及损害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洋及内河运输。例:CFRLiverpool,CFRLianyungang等。(1)卖方义务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A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4.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A5.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B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B3.负责货物到目的港后的卸货任务,支付卸货费B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B5.其他义务:支付前A5中所产生的费用。(二)应注意的问题1.装运义务2.装船通知案例我方某企业以CFR术语从上海出口一批货物到东京,当货物从出口公司的仓库运向上海码头的过程中,因为车祸货物发生毁损。问:责任由谁承担我方A公司从泰国出口方B公司进口一批香米,签订“CFR上海”合同,货物离岸不久沉没,因B公司未及时向A公司发出装船通知,A方未办理投保手续,故无法向保司索赔。问:责任应由谁承担?四、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买方开始承担货物灭失及损害的风险。该术语仅适用于海洋及内河运输。例:CIFTOKYO,CIFShenzhen等。(1)卖方义务A1.签订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A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A3.负责办理水上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A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A5.提交商业发票和在目的港提货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并且自费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据。A6.其他义务:(同前)(2)买方义务B1.接受卖方提供的全套合格单据,受领货物,支付货款。B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B3.负责货物到目的港后的卸货任务,支付卸货费B4.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B5.其他义务:支付前A6中所产生的费用。(二)应注意的问题1.保险险别问题:《2000通则》: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如买方要求并承担费用时,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于保险险别,双方应共同明确是投保水渍险或平安险以及其他属于特定行业应保的其他险别,或是买方需要获得单独保障的险别”。关于战争险,是在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由卖方代为投保,或经卖方同意,由买方自行投保。《华沙一牛津规则》:卖方应“按照特定行业惯例或在规定航线上应投保的一切风险”办理投保手续。一般情况下,卖方不负责投保战争险,除非合同中有投保战争险的规定,或者买方有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时,卖方才可加保战争险。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要根据有关惯例来处理。2.租船订舱问题《2000通则》:卖方“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将货物按惯常路线用通常类型可供装载该合同货物的海上航行船只(或适当的内河运输船只)装运至指定目的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卖方“负责安排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事宜,并支付其费用”。《华沙-牛津规则》:“(1)在买卖合同规定由特定船只装运,或者一般地应由卖方租赁全部或部分船只,并承担将货物装船的情况下,非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随意改用其他船只代替。买方也不应不合理地拒绝同意。(2)如果买卖合同规定用蒸汽船装运(未指定船名),卖方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用蒸汽船或内燃机船运给买方。(3)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运输船只的种类,或者合同内使用‘船只’这样的笼统名词,除依照特定行业惯例外,卖方有权使用通常在此路线上装运类似货物的船只来装运。”如果合同没有相反的约定,卖方只是负责按通常条件和惯驶航线,租用适当船舶将货物运往目的港。因此,有时买方提出的关于限制船舶的国籍、船型、船龄、船级以及指定装载某班轮公司等要求,卖方均有权拒绝接受。3.象征性交货问题象征性交货:(SymbolicDelivery)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实际交货:(PhysicalDelivery)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E、D组)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其含义是:1.象征性交货,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即使在运输中发生了毁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付款。2.另外一方面来说,如果货物不合单证的要求,买方即使付款,仍可追索赔偿。4.卸船费用为了明确卸货费用由谁负担,买卖双方在洽商CIF合同时,常在其后附加一些条件,这样就产生了CIF的变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CIFLinerTerms(CIF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办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或船方负担。②CIFLanded(CIF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卖方承担货物卸至码头上的各项有关的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③CIFExTackle(CIF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至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④CIFExShip'sHold(CIF舱底交货)按此次条件成交,货物运达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案例一份CIF合同规定:“卖方保证货物于12月1日抵达目的港”。问:这个合同在履行时会出现什么状况?中方A公司与英方B公司签订“CIF伦敦”合同,后由于两伊战争爆发,苏伊士运河不能通航,船只必须绕道非洲好望角。问:由于绕航多支出的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承担?第三节货交承运人的贸易术语一、FCA:FreeCarrier(…namedplace)(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采用FCA术语成交时,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把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就算完成交货任务。买方须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该术语适于各种运输方式。例:FCACHENGDU;FCAQingdao;FCANewYork等。(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交货凭证3.风险转移4.费用划分案例FCA术语的运用:我某出口企业按FCAShanghaiAirport条件向印度A进口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自上海空运至孟买;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孟买XX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我随即向印商用电传发出装运通知。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该批手表空运到孟买,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送孟买XX银行。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前来收取上述到货通知等单据并电汇付款。此时,国际市场手表价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我出口企业则坚持对方必须付双方争执不下,遂提请仲裁。问:谁是谁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二、CPT: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采用CPT术语成交时,卖方须自费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把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在货交承运人之后,货物灭失及损害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该术语适于各种运输方式。例:CPTSanFrancisco;CPTSeattle;CPTNanjing等。(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划分3.与CFR的比较:三、CIP:Carriage,Insuranc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运费、保费付至(……指定目的地)。采用CPT术语成交时,卖方须自费订立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把经过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在货交承运人之后,货物灭失及损害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该术语适于各种运输方式。例:CIPLondon;CPT;CPTNanjing等。(二)应注意的问题1.保险问题2.风险转移3.价格确定案例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已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降低5%。我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我出口方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计达15万美元。事后,出口方作为托运人又向承运人就有关损失提出索赔。对此,承运人同意承担有关仓储费用和两箱震荡货物的损失;利息损失只赔偿50%,理由是其只承担一部分责任,另一部分损失主要是由于出口方修改单证耽误时间造成的;对于其他货价损失不予理赔,认为这是由于出口方单方面与进口方的协定所致,与己无关。出口方却认为,货物降价及利息损失的根本原因都在于承运人的过失,坚持要求其全部赔偿。3个月后,经多方协商,承运人最终赔偿各方面损失共计5.5万美元。出口方实际损失9.5万美元。在本案例中,出口方耗费了时间和精力,损失也未能全部得到赔偿,这充分表明了CIF术语自身的缺陷使之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来源:蔡晓春.从一则案例看内陆地区产品出口中贸易术语的选择.对外经贸实务,2001)FCA、CPT和CIP比较相同点运输方式交货地点风险转移术语任何运输方式出口国内陆或港口货交承运人不同点卖方义务费用承担价格构成FCA约定地点交货不承担出口运费、保费成本价CPT约定地点交货、出口运输承担出口运费成本加运费CIP约定地点交货、出口运输及保险承担出口运费、保费成本加保费、运费一、EXW:ExWorks(…namedplace)(一)基本义务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就算完成交货义务,卖方无须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上。而买方必须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因此,工厂交货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例:EXWCHENGDU,EXWSUZHOU(二)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转移3.货物包装4.出口手续第四节其他贸易术语案例:风险的提前转移(EXW)一份出售茶叶的合同,按EXW成交,数量为10公吨,总值$25万,合同规定买方应于10月份提货,卖方于10月1日将提货单交给买方,买方也已付清货款,但到10月31日仍未提走货物,于是卖方将货物搬到另处存放,由于茶叶与牛皮放于一处,当买方11月10日提货时,发现20%茶叶串味,双方争议。问:责任在谁?谁应该负担损失?二、DAF:DeliveredatFrontier(…namedplace)(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为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地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任务。该术语可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划分三、DES:DeliveredExShip(…namedport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卖方在船上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该术语仅适于海洋及内河运输。例:(二)应注意的问题1.货物交接2.风险转移四、DEQ:DeliveredExQuay(…namedportofdestination)(一)基本义务中文含义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这点和以前版本相反。DEQ仅适于海洋及内河运输。例:(二)应注意的问题1.出口清关2.风险转移五、DDU:DeliveredDutyUn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一)含义中文含义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例:(二)应注意的问题1.适用条件2.风险转移六、DDP:DeliveredDutyPaid(…namedplaceofdestination)(一)含义中文含义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海关手续费、关税和其它费用)。EXW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小责任,而DDP术语下卖方承担最大责任。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例:(二)应注意的问题1.适用条件2.风险转移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任何方式任何方式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买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卖方买方处置货物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货交船边后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货物越过船舷承运人处置货物后承运人处置货物后买方处置货物后买方在船上收货后买方在码头收货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买方在指定地点收货后产地、所在地出口国内地、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装运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出口国内地、港口两国边境指定地点目的港口目的港口进口国内进口国内EXWFCAFASFOB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运输方法进口报关出口报关风险转移界线交货地点贸易术语补充一:国贸术语案例FOB1.我国黑龙江某外贸公司2004年以FOB条件签订了一批皮衣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且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提货检验时发现部分皮衣有发霉现象,经调查确认原因是由于包装不良导致货物受潮引致,据此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但是卖方认为货物在装船前品质是合格的,发霉在运输途中发生的,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争议应作何处理?[案例分析]尽管发霉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但是产生发霉的原因,即包装不良原因则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是卖方在履约过程中的过失。按照有关FOB的风险转移规定,买方有理由提出索赔要求,卖方的拒绝是没有道理的。2.我方进口商以FOB条件从巴西进口橡胶,但是我方由于租船困难,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装运港接运货物,从而出现了较长时期的货等船现象,于是巴西方面要求撤销合同并向我方进口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巴西出口商的做法是否合理?[案例分析]根据FOB条件成交,要求买方在约定的期限租船到指定的装运港接运货物。我方没能及时派船接运货物,属于违约行为,因此巴西出口商有权以此为由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某年某月中国某地粮油进出口公司A与欧洲某国一商业机构B签订出口大米若干吨的合同。该合同规定:规格为水分最高20%,杂质最高为1%,以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单价为每公吨××美元,FOB中国某港口,麻袋装,每袋净重××公斤,买方须于×年×月派船只接运货物。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其一直延误了数月才派船来华接货,当大米运到目的地后,买方B发现大米生虫。于是委托当地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并签发了虫害证明,买方B据此向卖方A提出索赔20%货款的损失赔偿。当A接到对方的索赔后,不仅拒赔,而且要求对方B支付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它费用。另外,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生虫害。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A要求B支付延误时期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能否成立,为什么?2.B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案例分析]1.能够成立,因为按FOB条件,由买方指定船只并订立运输合同,如果买方指定的船只不能在规定日期到达,则应由买方负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在本案中,B并没有按期派船前来接运,造成逾期提货,违反了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应当对延误时期A方支付的大米仓储保管费及其他费用负责。2.不能成立,因为按FOB条件,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买方A只能保证大米在交货时的品质,对运输途中所引起的大米品质变化不属卖方责任,而且合同规定:以中国商检局的检验证明为最后依据,而保存在中国商品检验局的检验货样至争议发生后仍然完好,未发生虫害,因此可以肯定卖方A交货时的品质是完好的。4.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案例分析]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CIF1.1996年某出口公司,对加拿大魁北克某进口商出口500吨三路核桃仁,合同规定价格为每吨4800加元CIF魁北克,装运期不得晚于10月31日,不得分批和转运并规定货物应于11月30日前到达目的地,否则买方有权拒收,支付方式为90天远期信用证。加方于9月25日开来信用证。我方于10月5日装船完毕,但船到加拿大东岸时已是11月25日,此时魁北克已开始结冰。承运人担心船舶驶往魁北克后出不来,便根据自由转船条款指示船长将货物全部卸在哈利法克斯,然后从该港改装火车运往魁北克。待这批核桃仁运到魁北克已是12月2日。于是进口商以货物晚到为由拒绝提货,提出除非降价20%以弥补其损失。几经交涉,最终以我方降价15%结案,我公司共损失36万加元。[案例分析]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吸取的教训: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2)象核桃仁等季节性很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措施减少风险。3)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对魁北克冰冻期的情况不了解。2.2000年5月,美国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进口方)与我国江西某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出口方)签订合同购买一批日用瓷具,价格条件为CIFLOS-ANGELES,支付条件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出口方需要提供己装船提单等有效单证。出口方随后与宁波某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8月初出口方将货物备妥,装上承运人派来的货车。途中由于驾驶员的过失发生了车祸,耽误了时间,错过了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得到发生车祸的通知后,我出口方即刻与进口方洽商要求将信用证的有效期和装船期延展半个月,并本着诚信原则告知进口方两箱瓷具可能受损。美国进口方回电称同意延期,但要求货价应降5%。我出口方回电据理力争,同意受震荡的两箱瓷具降价1%,但认为其余货物并未损坏,不能降价。但进口方坚持要求全部降价。最终我出口方还是做出让步,受震荡的两箱降价2.5%,其余降价1.5%,为此受到货价、利息等有关损失共[案例分析]本案例充分表明了CIF术语在应用于内陆地区出口业务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风险转移严重滞后于货物实际控制权的转移对运输单据规定的限制致使内陆出口方无法在当地交单内陆地区使用CIF术语还有一笔额外的运输成本对于更多采用陆海联运或陆路出口的内陆地区来说,CIP比CIF更合适。从适用的运输方式看,CIP比CIF更灵活,更适合内陆地区出口。从出口方责任看,使用CIP术语时,出口方风险与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同步转移,责任可以及早减轻。从使用的运输单据看,使用CIP术语有利于内陆出口业务在当地交单结汇。3.2003年1月份我国某一进口商与东南亚某国以CIF条件签订合同进口香米,由于考虑到海上运输距离较近,且运输时间段海上一般风平浪静,于是卖方在没有办理海上货运保险的情况下将货物运至我国某一目的港口,适逢国内香米价格下跌,我国进口商便以出口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卖方提交的单据不全为由,拒收货物和拒付货款。请问我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我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尽管我方的动机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了对其不利的变化,但是由于是CIF贸易方式,要求卖方凭借合格完全的单证完成交货义务。本案中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提交的单据少了保险单,即使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也不能认为其完成了交货义务。4.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损坏的消息,拒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问:(1)本案中的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分析】:(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首先,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其特点是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其次,CIF术语成交的条件下,卖方在办理了装运后,并制作好单据后,已完成了交货义务且风险也已转移给了买方。(2)买方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凭保险单及有关的证据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5.某公司与国外某贸易有限公司达成一笔出口棉织品的交易,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数量为2500件,不准分批装运,单价为每件25美元CIF纽约,信用证金额为62500美元,但未表明可否溢短装。卖方在依信用证的规定装货时,多装了105件。问:(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可收回多少货款?为什么?(2)《公约》对交货数量是如何规定的?【分析】:(1)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凭证可收回62500美元。因为当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有一定伸缩幅度时,出口商品的总金额也不存在伸缩的幅度,因此,我方只能按信用证规定的总金额收回货款。(2)根据《公约》的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本案中,卖方多交的105件货物,买方可以全部拒收,也可以收取一部分。6.我某进出口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淋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理解?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不同?【分析】:我进出口公司从报CIF大阪改为FOB大连价时,应将报价降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当按FOB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除风险的划分没有变化外,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发生了变化。按CIF打阪成交,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如改为FOB大连成交,则由买方派船接货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CFR1.中国A公司(买方)与澳大利亚B公司(卖方)于某年3月20日订立了5000公斤羊毛的买卖合同,单价为314美元/KG,CFR张家港,规格为型号T56FNF,信用证付款,装运期为当年6月,我公司于5月3I日开出信用证。7月9日卖方传真我方称,货已装船,但要在香港转船,香港的船名为Safety,预计到达张家港的时间为8月10日。但直到8月18日Safety轮才到港,我方去办理提货手续时发现船上根本没有合同项下的货物,后经多方查找,才发现合同项下的货物已在7月20日由另一条船运抵张家港。但此时已造成我方迟报关和迟提货,被海关征收滞报金人民币16000元。我方向出口方提出索赔。[案例分析]在船名船期通知错误这一问题上,责任在卖方是不容置疑的。因为根据CFRA7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转船的变化情况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能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来提取货物。可是本案的卖方没有这样做,使得我方不得不设法打听货物的下落甚至支付滞报金之类的额外费用。故仲裁庭裁决出口方赔偿滞报金给我方。补充二:INCOTERMS2010背景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方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用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方支付各种收费时的角色,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此外,新通则亦增加大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示,以及电子交易程序的适用方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非2000通则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2000通则甚至1990通则。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  (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  (3)使用范围的扩大至国内贸易合同;  (4)电子通信方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一、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二、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  INCOTERMS2010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比主要变化有: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DutyPaid)。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AtTerminal)与DAP(DeliveredAtPlace)。  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2010通则与2000通则比较DAF\DES\DEQ\DDU\DDPD组到达FAS/FOB/CFR/CIF(4个)CFR\CIF\CPT\CIPC组主运费已付仅适用于海运及内陆水陆运送FCA\FAS\FOBF组主运费未付EXW\FCA\CPT\CIP\DAT\DAP\DDP(7)EXWE组起运适用于一切含多种运输方式2000通则2010通则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一览表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insertnamedportofdestination)CIFCFR-CostandFreight(insertnamedportofdestination)CFRFOB-FreeonBoard(insertnamedportofshipment)FOBFAS-FreeAlongsideShip(insertnamedportofshipment)FASDDP-DeliveredDutyPaid(insertnamedplaceofdestination)DDPDAP-DeliveredAtPlace(insertnamedplaceofdestination)DAPDAT-DeliveredAtTerminal(insertnamedterminalatportorplaceofdestination)DAT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insertnamedplaceofdestination)CIPCPT-CarriagePaidTo(insertnamedplaceofdestination)CPTFCA-FreeCarrier(insertnamedplaceofdelivery)FCAEXW-ExWorks(insertnamedplaceofdelivery)EXW说明术语主要变化及说明  1.两种新的术语——DAT和DAP  通则已经将13种不同的术语减为11种。DAT和DAP(指定目的地和指定地点交货),取代了DAF,DES,DEQ和DDU而实现的。所谓DAT和DAP术语,是“实质性交货”术语,在将货物运至目的地过程中涉及的到所有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此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因此也适用于各种DAF,DES,DEQ以及DDU以前被使用过的情形。  2.11种贸易术语的分类  2000通则中的13种术语按术语缩写首字母分成四组,即,E组(EXW),F组,C组以及D组。这种分类反映了卖方对于买方的责任程度。FCA,或者适用国内贸易的EXW,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早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少的责任。相反地,D组术语,或者说“实质性交货”术语,利用交货的完成以及在尽可能晚的时间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从而赋予卖方最多的责任。这种分类仍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当事人对2010通则中的中11种贸易术语作出选择时。  然而,2010通则将这11种术语分成了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类包括那些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和DDP术语这类。这些术语可以用于没有海上运输的情形。但要谨记,这些术语能够用于船只作为运输的一部分的情形,只要在卖方交货点,或者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或者两者兼备,风险转移。  第二类,实际上包含了比较传统的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的4种术语。这类术语条件下,卖方交货点和货物运至买方的地点均是港口,所以“唯海运不可”就是这类术语标签。FAS,FOB,CFR,CIF属于本类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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