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甲方: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患者及其家属鉴于患者付率曾于2010年9月10日在西湖区灵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甲乙双方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给予乙方补偿人民币1770元整。第二条: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当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第三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补偿款将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