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交运办字〔2012〕20号各市运管机构,绥中县运管局、昌图县运管处:现将《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考核办法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是全省道路运输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和公众获取行业信息的主要窗口和渠道,是宣传行业政策、展示行业发展成绩及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为加强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建设,不断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根据《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辽交信发〔2009〕238号)、《辽宁省交通厅门户网站共建工作考核办法》(辽交信发〔2012〕33号)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订本办法。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正确引导、突出重点、合理评价、方便灵活”的原则。通过考核,调动各单位网站建设积极性,对网络信息发布的内容加以引导;客观反映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客观体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展现工作亮点;考核要有可操作性,易于比较,数据易于统计,计算方便。二、考核范围和内容考核范围:各市运管机构考核内容:主要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发布情况、相关栏目建设情况为考核主体。1.运管信息报送和发布情况:包括文字、图片、视频信息报送和发布情况,各市运管机构信息通过运政公示子系统内网报送,由省局审核后发布,分别统计报送信息和发布信息。2.公众参与类栏目建设和维护情况,“网上咨询”、“投诉举报”、“资料下载”、各类“信箱”等栏目的处理回复情况,其中,“网上咨询”栏目由省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具体办理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三、考核办法与计分标准1.对各市运管机构统一排名考核。2.考核主要通过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发布数量,各类公众参与类栏目建设和维护情况进行计分的方式进行定量赋分。计分标准如下:考评要点计分标准考评要点计分标准文字信息1分/条图片信息3分/条答复公众咨询1分/条视频信息6分/条新建专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栏目10分/条资料下载3分/条四、考核结果省局每季度对各市运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为调动各单位积极性,省局将开展门户网站建设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的评选工作,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网站建设工作较差的单位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各类评比资格。本办法即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