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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学》教学课件(第一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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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学》教学课件(第一章总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主讲:余奕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主要内容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资产清查工作内容资产清查工作步骤资产清查工作要求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资产清查目的: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管系统实现两个结合完善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与以往开展清产核资不同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要逐步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

《基础会计学》教学课件(第一章总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主讲:余奕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主要内容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资产清查工作内容资产清查工作步骤资产清查工作要求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资产清查目的:全面摸清家底建立监管系统实现两个结合完善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与以往开展清产核资不同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要逐步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二是立即要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资产清查数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初始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资产清查工作范围:1、2006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相应规定上报相关数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1)挂靠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要根据资金来源渠道确定是否进行资产清查,凡是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都在这次资产清查范围之内。(2)各级行政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应列入这次资产清查范围之内,由派出单位负责组织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3)对有些国营农场、牧场及国营林场等“政企合一”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凡属于行使政府职能和司法职能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应列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凡列国家事业编制,依靠或主要依靠国家经费拨款,纳入国家预算内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列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范围方面的几个问题:(4)对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事业单位,既是事业单位又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凡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企业管理”,不纳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由企业举办的事业单位,没有纳入国家预算管理,主要是依靠企业提供的经费维持其正常开支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此次资产清查范围内。凡属经费主要由企业管理费列支的管理部门,不在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目的、范围清查的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工作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工作方法(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二)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同时,财政部门有重点地对部分单位财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省财政厅将根据一定比例确定省直单位的审计对象。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复查或抽查范围,以及委托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原则和方法工作方法(三)经过清查后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资产损溢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由省财政厅将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在近期确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上述工作完成后,资产清查结果逐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作用: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2、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全称、财政预算级次、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等清查。编制及人员状况的清理包括对行政事业单位定编人数、实际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临时人员等的清理,以及单位人员的编制状况(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其他编制)、在职状况(在职、离休、退休、带薪学习、等待分配、长休、内退、提前离岗等)、职务、级别等情况的清理。 学校、科研院所的人员清理还包括对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的清理,要对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中专技校生的人数情况进行清理核对,并按公费生、并轨生、自费生、委培生等分别登记。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3、对清理编制及人员状况进行登记后,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与有关档案及编制管理部门核定单位编制的批文相核对,保证编制及人员状况清理结果的真实、准确。下一步开展资产管理、确定资产配置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单位人员编制信息是资产配备的依据之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账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2006年度的错账,要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账务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各地确定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财产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内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完善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1.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2.复查审计阶段(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3.汇总报告阶段(2007年5月l日至2007年5月31日)。4.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6月l日至2007年6月30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1.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首先,要设立或明确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进行户数清理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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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业务培训。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产清查工作方案在2007年2月10日前报省财政厅(资产清查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1.单位自查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4月15日)。其次,单位尽快开展自查。主要是:(1)账务清理;(2)财产清查;(3)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主管部门复查和中介机构进行鉴证;(4)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2.复查审计阶段(2007年4月15日至2007年4月30日)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各级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组织专项督查工作。(1)会计师事务所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3.汇总报告阶段(2007年5月l日至2007年5月31日)。单位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同级资产清查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4.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6月l日至2007年6月30日)。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核实的有关规定,在省财政厅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部门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步骤我省资产清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各地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应向本地区、本部门领导进行汇报。省财政厅对全省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主要内容包括:1、领导机构情况,是否成立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人员是否落实,职责分工是否明确。2、组织实施情况。对所属部门、单位是否进行动员、培训,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报表、软件,是否制定符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财政部门是否制定内部工作规程(省财政厅已经制定文件,即将下发)。3、工作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单位内部资产清查结果的公示制度,主管部门是否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支持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省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主要内容包括:4、工作督导情况。各部门、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结合实际,对资产清查情况在单位有关会议上进行通报,开展资产清查管理宣传工作。5、档案管理情况。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报表、软件等资料,是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单位自查中基本情况清理要点(略)单位自查中账务清理要点(略)单位自查中财产清查要点上报资产清查资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单位自查中财产清查要点工作目标:完成取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工作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主要是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的清查。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鉴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单位自查中财产清查要点工作方法:在财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净资产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各类应收款以及做好单位有关担保、出租、出借资产等事项的清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银行存款:①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设在金融机构的结算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房改资金专户等。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以财务部门为主,房改和其他等相关部门配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银行存款: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A.填写“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B.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C.所有银行存款必须进行函证,函证范围包括所有清查基准日存在的所有账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银行存款: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D.对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在清查明细表中的备注说明。E.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银行存款:④银行存款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A.清查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相应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询证函;B.银行已收、单位未收款项经清查拟作为收益的,应提供对方不再追索的证明;C.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D.涉及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①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的固定资产。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由各单位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财务部门配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一步,财务部门填写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账表核对一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步,实地盘点(重点,共七小点)1)盘点总体要求单位主管领导、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物资供应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盘点小组。盘点小组根据总体时间制定盘点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上报资产清查办公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步,实地盘点(重点,共七小点)2)盘点前的准备工作准备清查明细表,清理相关权属文件;根据要求单独编固定资产资产清查计划;制订清查程序,明确重点,印盘点标识,明确盘点方法,召开盘点布置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步,实地盘点(重点,共七小点)3)盘点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4)盘点时间:各部门要统一5)盘点范围:所有权属于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存放在本单位的第三方资产,不盘点,贴标签明示并单独存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步,实地盘点(重点,共七小点)6)实地盘点:a.已盘点资产粘贴标识,填写盘点表,保证所有资产均被清点。b.以账对物、以物对账,固定资产卡片中信息不全或存在错误的进行修改。c.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二步,实地盘点(重点,共七小点)7)盘点结果的确认a.对实物盘点情况进行整理,考虑清查日至基准日间变化.b.将清查明细表与财务账、资产卡片核对,确定盘盈、盘亏数额c.查明各项资产盘盈盘亏及毁损报废的原因,提供技术鉴定资料及文字说明。d.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管理软件系统”的要求,完成固定资产卡片的填报工作,编制基准日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三步,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上报。同时,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各单位的资产须编制资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进行现场清点,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应通过发函等方式由第三方单位对资产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第四步,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和“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的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④固定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1)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盘点表(包括盘盈的数量、金额等);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说明;盘盈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市场价等);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的需中介评估,并出具报告。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单项金额较大或重要的要逐项做出专项说明);单位内部有关审批文件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为例,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清查(重点):④固定资产清查损溢应提供证据3)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单位内部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需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部门或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材料;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等为例,进行说明)收入、支出清查:①清查内容2006年1-12月填报单位各种收入及支出情况。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A.填写“收入、支出及结余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相符。B.检查本年度各项收入、支出项目核算范围是否正确,确定相关收支项目数据的真实与完整。C.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收入、和支出及结余清查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等为例,进行说明)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构筑物、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等有关数据填报①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构筑物、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等为例,进行说明)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构筑物、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等有关数据填报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结合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有关工作,对已使用未转入固定资产的房屋构筑物、附属后勤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未脱钩经济实体基本情况,由行政单位进行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等为例,进行说明)对外投资的清查(重点)①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债券投资及其他投资。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对外投资的清查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A.填写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B.核实单位进行投资的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协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投资的真实性,必要时进行函证。C.盘点库存有价证券,并编制盘点表,确定其所有权权属。D.检查是否存在库存债券提供质押等情况并进行说明。E.根据上述清查情况,完成“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案例说明(以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的清查等为例,进行说明)无形资产的清查①清查内容截止2006年12月31日填报单位实质上的各项无形资产。②清查工作的责任分工: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③清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A.填写“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并与账表核对是否相符。B.核实无形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资料。C.根据上述情况,完成“无形资产清查明细表”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重点事项操作方法上报资产清查资料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上报的资产清查材料。上报资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以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上报资产清查资料(1)各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上报资料所属单位清查汇总报表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工作报告报表和电子数据(树型结构);(2)地方财政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本地区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工作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资产清查工作重点事项操作方法上报资产清查资料(3)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上报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资产清查报表电子数据及纸质材料;工作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财政部门根据其管理需求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正式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汇总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装订、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1)在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其他相关损溢等情况,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资产损溢的认定工作。(2)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对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其他相关损溢等情况的核实和认定都必须取得合法证据。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特定经济行为的单位内部证据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3)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要认真组织做好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其他相关损溢等情况的有关证明的取证与证据甄别。在取得各项相关证据和资料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认真甄别各项证明材料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承担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要对单位提供的各项证据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和确认。(4)对清理出的各种账外资产以及账外的债权、债务等情况在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作出详细说明,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及时调整入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申报财产清查损溢需取得以下证据①特定经济行为的单位内部证据,是指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申报资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其他相关损溢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1)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2)有关资产清查盘点表;(3)有关资产原始价值的证明;(4)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及协议;(5)报废、毁损资产由单位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当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技术鉴定和论证);(6)单位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7)内部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的请示、批复;(8)其他内部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申报财产清查损溢需取得以下证据②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指单位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上级主管单位、专业鉴定等部门依法出具的与本单位资产所有权及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1)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批复、立项文件;(2)有关部门资产划转调拨文件;(3)有关部门颁发的资产产权证明文件;(4)司法机关的裁决或裁定;(5)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6)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7)单位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8)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9)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10)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11)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申报财产清查损溢需取得以下证据③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计算的基础上,进行职业判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专业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证据的收集上报、审批各单位在填列资产清查基础表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取得并复印以上证据,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布置进行上报。省财政厅将核定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资产损溢的审批权限。单项资产损溢金额在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以内的,由主管部门审批,损溢证据需上报主管部门。单项资产损溢金额超过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由财政部门审批,损溢证据需上报财政部门。各单位应逐项申报资产清查损溢,并逐项填写申报表。证据材料应准备三份:一份上报上级部门审核;一份留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一份单位存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处理原则:实事求是。单独事项,逐级上报根据资产清查办公室统一要求进行处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清查损溢证据的总体要求资产清查损溢证据索引号编码规则资产清查损溢证据索引号编码由单位性质、财政预算编码、会计科目编码、证据序列号编码四部分组成。具体编码规则参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第十一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关于土地资产清查关于房屋建筑物的资产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关于土地资产清查(1)土地使用证书是行政事业单位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对于已经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由持证单位组织资产清查。(2)对于土地证在主管部门,而财产帐在基层单位的土地,应由持证的主管部门对土地进行资产清查登记。(3)对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书的,由占有、使用单位组织清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关于土地资产清查(4)依据建设部(90)第七号令,土地使用权不能分割的,应当维持土地的共同使用权。应当维持共同使用权的土地,由共有人联合组织清查登记。(5)对其价值已经纳入房屋建筑物价值之内的土地,仅登记其面积,不必单独进行价值反映。(6)对于单独购入土地,但尚未在土地上兴建房屋建筑物的,应可在登记购进土地面积的同时,按购入价作为土地价值登记入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关于房屋建筑物的资产清查(1)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的权属确认,以国家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合法凭证,由持证单位组织对房屋建筑物的清查登记工作。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由占有、使用单位组织清查登记。(2)出租、出借、投资、联营、发包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由原单位负责清查登记,使用单位协助原单位进行清查,但不作登记。(3)共有的房屋建筑物,按照“共有财产、共同清查、分别登记”的办法,由共有单位联合组织资产清查,原则上按实际占用情况分别予以登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有关资产清查问题的重点说明关于房屋建筑物的资产清查(4)对于房产证在主管部门,而财产帐在基层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应由持证的主管部门组织下属单位,对房屋建筑物进行清查登记。(5)在住房制度改革中,行政事业单位凡按市场价出售国有住房的,应将单位留用的售房收入列为财产清查登记的内容;凡按标准价、成本价及各种优惠价格出售国有住房的,也应将单位留用的售房收入列为财产清查登记内容,单位固定资产帐暂不作调整,待国家正式规定下发后,另行处理。(6)对于查不到原始价值的房屋建筑物,可在征询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的意见的基础上,比照同类房屋建筑物的现行购建价格,结合新旧程度,酌情合理估价入帐;确实难以确定价值的,可只登记实物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指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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