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投入管理核算办法
1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发投入(以下简称研发投入)的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促进自主创新,加速本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的本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发投入是用于进行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研发投入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2 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研发投入的来源:
1、由本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2、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3 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研发投入的使用范围:
1、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4 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本公司财务处是研发投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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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定。
第七条研发投入由本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研发投入的拨付按照本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部门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本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本公司科技处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研发投入在使用中有关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对于股份公司级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部门在苏州者,其项目经费均在本公司的财务处进行核销;承担部门在苏州以外者,其项目经费在本部门财务代报,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公司财务处。
对于本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承担部门是公司所属二级部门者,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部门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本公司财务处;承担部门是本公司机关者,项目经费核销在本公司财务处进行。
第十一条研发投入在各二级部门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发投入在本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部门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各项目承担部门对已发生的研发投入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本公司科技处。本公司财务处、科技处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各部门研发投入一律不进入本部门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本公司财务处核销。
第十四条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本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管道储运公司、本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本公司知识产权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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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各项目承担部门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3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部门固定资产,并经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对于各二级部门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对于研发投入的使用情况,本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5 研发投入的核算
第十八条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2、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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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购置费。
4、新产品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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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5、设备调试费。
6、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9、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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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等。
10、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11、外委技术协作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某项工作需要委托其他部门协作或咨询所支付的费用。
6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本公司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