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接收 1.凡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完整统一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2.省外高校回省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二、档案查询及出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凭《就业代理协议书》或《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档案查询介绍信到我中心查询档案及申请出具相关证明。 三、档案借阅 用人单位借阅档案须出具介绍信和借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借出的档案须密封后按期归还。 四、档案转出 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出须出具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