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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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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一、档案接收 1.凡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完整统一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2.省外高校回省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二、档案查询及出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凭《就业代理协议书》或《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档案查询介绍信到我中心查询档案及申请出具相关证明。 三、档案借阅 用人单位借阅档案须出具介绍信和借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借出的档案须密封后按期归还。 四、档案转出 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出须出具就业...

长春理工大学 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
毕业生档案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一、档案接收 1.凡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毕业生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密封完整统一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2.省外高校回省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中心综合业务部。 二、档案查询及出具相关证明 毕业生凭《就业代理协议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或《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档案查询介绍信到我中心查询档案及申请出具相关证明。 三、档案借阅 用人单位借阅档案须出具介绍信和借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借出的档案须密封后按期归还。 四、档案转出 办理毕业生档案转出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或接收单位人事部门调档 关于工期滞后的函关于工程严重滞后的函关于工程进度滞后的回复函关于征求同志党风廉政意见的函关于征求廉洁自律情况的复函 同时需出示调档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代办取档手续需提供档案所有人开据的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档案转递详细地址。 办公地点: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5楼502室。 联系人:王玲联系电话:0431--84685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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