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

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

举报
开通vip

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   导语: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2011年司法考试进入冲刺复习阶段,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地复习方法,法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对大家的复习起到帮助。   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

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
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   导语: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2011年司法考试进入冲刺复习阶段,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地复习MATCH_ word word文档格式规范word作业纸小票打印word模板word简历模板免费word简历 _1714135440131_0,法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对大家的复习起到帮助。   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律均限定为物质损失。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1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2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且,如果刑事诉讼结束,被害人就精神损害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3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的物质损失,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1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至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 、侦查、起诉阶段特殊情况的处理   在侦查、起诉阶段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是刑事案件因法定原因而在侦查、起诉阶段终止,对于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1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   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都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即使调解,而且也已经履行,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最高法院解释》第90条)。但是,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可以调解与和解。   2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确实不能由同一审判组织的可以更换)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这就是“一并审理”为原则、“先刑后民”为例外的审判方式。   “先刑后民”发生在下列3 种情况(《最高法院解释》第99条):   (1 )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一时难以确定;   (2 )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   (3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   先刑后民,“民”必须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判。但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加审判的,可以更换审判组织成员(《最高法院解释》第99条)。   3 、上诉、抗诉期   与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密切相联系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问题。《最高法院解释》第242 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这就是说,如果是“一并审判”的,附带法箻/ 教育| 网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与刑事的相同;如果是“先刑后民”,那么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期与刑事的分别计算。也就是说,在“先刑后民”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分别是15日和10日,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控诉期分别是10日和5 日。   4 、审判阶段特殊情况的处理   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5 、量刑影响   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本文档为【2011司考《刑诉法》考点之附带民事诉讼】,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37416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7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1-08-19
浏览量: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