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念和特征
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见,我国的公司主要是指有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一、公司概念和特征
公司其特有的法律特征:
1、公司是企业法人,并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是资合性的,是永久性存在的;
3、公司实行集中领导,两权分离;
4、公司的股份是可以转让的;
5、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6、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分类二、公司的分类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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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划分: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公司;
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有限公司又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三、公司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终止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1993.12.29日通过,1994.7.1日起正式实施,共11章230条。公司法1999.12.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改过的公司法自1999.12.25日起实行。
在我国,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适用我国的《公司法》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任公司是指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
1.有限责任公司是人资两合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行股票,设立程序简单,设立成本也较低;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及公司都承担有限责任;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受限制;
6.有限责任公司不必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等信息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50人,但是,国家
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独资
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要求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能采取发起式设立。
1、订立发起人协议;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依法报行政审批;
4、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
5、确立公司组织机构;
6、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7、签发出资证明。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三、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董事会和经理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3-13人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三)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
监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 人,股东人数较少和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只设1—2名执行监事。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的资格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的资格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我国目前尚未作出具体规定,但《公司法》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国家公务员;未清偿到期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者等6种人不能担任。此外,本公司的董事、经理、主要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
Case Case 某国有企业(甲)、某集体企业(乙)和某科研所(丙)约定, 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甲认缴出资额35万元人民币。其中,以实物作价出资15万元人民币,并依法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货币出资20万元人民币,但已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的只有10万元人民币。乙以实物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计15万元人民币,依法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丙以工业产权(非高新技术)作价8万元人民币,也办理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问(1)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是否达到了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为什么?
(3)股东出资是否符合股东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的
规定?如违反了规定,则应承担何种责任? CaseCase 1994年蓝天公司、宝宝服装厂和红花服装厂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服装生产。三家投资企业设立了公司章程,并共同出资30万元人民币。其中蓝天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元人民币。宝宝服装厂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为11万元人民币,红花服装厂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各指定一名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未予登记。 请分别回答以下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1)这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是否符合法定资本最低额?
(2)股东是否可以以机器设备、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资?
(3)法律对工业产权出资有无具体规定?
(4)股东全部出资后能否由各方指定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
五、国有独资公司五、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
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征
1、适用范围是特定的;
2、股东只有一个;
3、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运用管理及其内部组
织机构也有其自己的特点。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
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2、可以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且股票允许
自由转让;
3、股东及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均是有限的;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两权是彻底分离的;
5、股东人数不少于法定数目;
6、全部资本均分为等额股份;
7、上市公司的财务帐目必须定期公开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条件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及设立条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要达到法定
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讨论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是由发起人召集并由各认股人参加的、决定即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问题的大会,其法律意义有:(1)创立大会确定了所创公司的基本重大问题,这些决定是创立者们向国家申报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2)创立大会在法定期间内召开后,认股人不能抽回其股本。创立大会应在股款筹足,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后30天内召开,否则,认股人有权抽回股份。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份的发行
1.股票发行的主体: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一规定一方面排除了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其它类型企业发行股票的资格;另一方面又指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也只有一部分公司具有发行股票的资格,如公司章程规定采用发起式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便无资格发行股票。
2.股票设立发行的条件2.股票设立发行的条件(1 )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的是保证投资确实用于社会所需的生产领域。
(2) 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3) 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目的是使发起人确实能够承担起对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责任。
(4)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行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3000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的目的除强化发起人责任的财产基础外,还要求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具有一定规模的资本。
(5)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其中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的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份总数的15%。规定社会公众股本最低比例是为保证股份有其相当的社会性和流通性,而规定职工认购限额的目的,是为保证股票市场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6) 发起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这,这是为了保证社会投资者的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
(7) 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3.新股发行的条件3.新股发行的条件股份公司成立后,为了扩大规模,增加资本,可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法》对此作了严格的规定。
(1)前一年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股份发行的原则与价格股份发行的原则与价格股份发行的原则:
(1)“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股份发行的价格:
股份发行的价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份时出售股票的价格。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的转让股份的转让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所有人把自已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我国《公司法》对某些特殊性质的股份和某些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持有的股份转让都作了某些限制,主要包括:
1、对发起人的限制;
2、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限制;
3、对发行股票的公司本身的限制。
股份转让包括无记名股票和记名股票的转让。其中,记名股票的转让须由股票持有人以背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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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以交付的方式转让即可。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
股东大会: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5)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须由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依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不少于3人,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
五、上市公司五、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其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上市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并符合法定的条件。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都对股票上市的条件作了规定,由于两项法律均已生效,而且在〈公司法〉明确规定,国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也是股票上市的必备条件,所以,公司申请股票上市交易时,应同时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掌握公司市的条件。
掌握上市公司的上市暂停和终止第四节 公司债券第四节 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的概念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发行的,按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那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只限于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但必须依法进行。公司债券的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四、发行公司债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发行的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四、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同;
利益的分配方式不同;
风险责任不同;
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同。
Case Case 某国有企业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式为发起设立,股本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额为1元人民币,一律为无记名股。其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1000万股,其余向社会公开发行,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价格为0.8元/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为3元/股,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两种股份,即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为优先股,社会公众所认购的股份为普通股。请问上述公司设立存在哪些问题?请说明理由。
Case Case 某大型国有企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正式成立了募集小组,准备建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小组依法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股份金额为6000万元,每股10元,共600万股,依法制作了招股说明书。该企业作为发起人认购了180万股,(其中工业产权作价130万股、土地使用权、厂房作价50万股),其余420万股向社会公开募集。该企业同S市证券公司签定了承销协议,又与某银行签定了代收股款协议。在招股说明书指定时间内该公司的股款缴足,并到验资机构验资,出具证明。由于工作疏忽,该企业拖了2个月才主持召开创立大会。此时,企业以外的其余股东要求退股,另加银行存款利息。而该企业募集小组强调:认股人缴纳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不得抽回股本,所以不予退还。
问:(1)本案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成立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本案中该企业是否应该退还其余股东的股本及银行存款利息?为什么?
CaseCase华威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华威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该公司
于1997.1月建成高档写字楼一座,一部分房间留作本公司办公用房,一
部分用于市场销售。留作本公司办公用房的部分价值为8000万元人民
币。
1997.1月,华威公司通过保险经纪人科华保险咨询公司(以下简
称科华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将公司自用办公用房作为标的,与中银财
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签定了财产保险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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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为
6000万元人民币。合同签定后,华威公司向科华公司支付保险中介费2万
元。
1997.2,华威公司与扬帆运动器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公司)签定了
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办公用房3个单元。
1998.2,华威公司又将已出租给扬帆公司的房屋出售给康远实业公司
(以下简称康远公司)。
1997.3.5,华威公司与玉环国际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公司)签
定了房屋销售合同,将该写字楼用于市场销售的部分全部售出,合同金
额为9000万元,1997.3.10日,玉环公司将购房款9000万元一次付清。
Case(续)Case(续)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华威公司1998年度发生了无法弥补
的经营亏损,亏损总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某股东据此请求
召开临时性股东大会。华威公司决定于1999.4.10日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并于3.20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向所有股东发出的
会议通知,通知确定的会议议程包括以下事项:
1、选举更换全部董事;
2、选举更换董事长;
3、选举更换全部监事;
4、更换公司总经理;
5、就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就公司与另一房地产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Case (续上)Case (续上)在股东大会上,上述各项事项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
通过。
问:
1、华威公司是否应向科华公司支付服务费?为什么?
2、当华威公司投保的房屋发生地震受损时,假定损失额为4000万元时,华威公司可得到多少保险赔偿?假定损失额为7000万元时,华威公司又可得到多少保险赔偿?为什么?
3、华威公司将已出租给扬帆公司的房屋又出售给康远公司是否合法?康远公司作为房屋的新所有人,有无权利解除原华威公司与扬帆公司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4、华威公司发生经营亏损后,在股东请求时,应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为什么?
5、华威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有哪些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行为? 公司法思考题 公司法思考题1、简述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3、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组织机构
4、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6、股份发行的条件(包括股份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
的条件)
7、上市公司的概念和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8、公司债券的概念以及与股票的区别
9、公司债券发行的主体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