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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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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应知应会井下电钳工应知应会 第一章 矿井供电系统及采区供电安全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规定及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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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钳工应知应会 第一章 矿井供电系统及采区供电安全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及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5、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6、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7、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8、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压,不超过1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9、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10、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 (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 (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 (三)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11、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1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3、井下十不准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1)不准带电检修。(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3)不准甩掉漏电断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5)不准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7)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14、停、送电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供电,防止人身触电,电气设备在进行检修、搬迁等作业时,必须遵守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设置遮栏和悬挂标示牌等规定程序,严禁带电作业。 电气设备在进行停电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中间不得换人,严禁约时停、送电。 15、解释井下供电的“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制度? (1)三无是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2)四有是指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3)两齐是指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4)三全是指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5)三坚持是指坚持使用捡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16、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人体触电时大大增加了人体的触电电流;二是单相接地时形成了单相短路。 17、煤矿井下一般选用的电压等级有哪些? 答: 6000v、1140v、660v、380v、127v、36v。 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的规定和要求 1、永久性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2、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4、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6、硐室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7、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8、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9、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三、触电危害及防治措施 1、电对人体的伤害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 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不超过30mA为安全电流。 2、煤矿井下防止人身触电的措施有哪些?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2)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3)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相关规定。 (5)防止人身触及或接近带电导体。 3、煤矿井下防止触电应注意的事项? (l)非专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操作电气设备。 (2)不准自行停电、送电。 (3)谨防触架空线伤人。 (4)下山行走,不能手扶电缆,电缆一旦漏电后,后果及其严重。 (5)严禁在电气设备与电缆上躺坐,以防触电。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操作千伏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电工靴。 (4)127V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 (5)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四、杂散电流 1、任何不按指定通路而流动的电流叫杂散电流。分为直流杂散电流和交流杂散电流。 2、矿井杂散电流的危害: (1)可能引起电雷管的先期爆炸,威胁人员安全。 (2)会对邻近的金属管道和铠装电缆金属外皮造成腐蚀,缩短金属管道和铠装电缆的使用寿命。 (3)可能使漏电保护发生误动作。 (4)可引起电火花,其电火花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井下交流杂散电流的防治方法? 对交流杂散电流的防治,一是提高交流电网的绝缘水平,二是采用屏蔽电缆。 4、直流杂散电流的防治措施? 减少轨道接头的电阻值,增大轨道与大地的接触电阻,保持轨道清洁干燥。缩短供电半径,增设变流所。设置轨道的绝缘点。减少加在轨道上的负荷电流。 五、三专两闭锁 三专的作用是:对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不间断地向掘进工作面通风。 风电闭锁的作用是:掘进动力设备工作前应先通风吹散瓦斯,当瓦斯浓度降到 0.1%以下时,再开动掘进动力设备;由于故障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通风时,掘进动力设备也同时停电,这样可防止由于电火花或机械火花引起的瓦斯爆炸书故。 瓦斯电闭锁的作用是:由于瓦斯喷出量大时局部通风机不能将其及时吹散或稀释,则由瓦斯监控系统对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实行闭锁。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瓦斯监控器发生警报;当瓦斯达到1.5%时,立即切断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防止电火花和机械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二章 采区电网保护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电气设备和保护的规定 1、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 2、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4、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5、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6、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检测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7、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二、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漏电保护、过流保护和接地保护统称为煤矿井下的三大保护。井下供电系统的三大保护是保证井下供电安全的可靠措施。 电气保护的类型: (1)漏电保护。包括非选择性漏电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2)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流(过负荷)保护。 (3)保护接地。包括系统保护接地、局部保护接地。 (4)风电与瓦斯电闭锁。 (5)单相断线保护。 (6)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 (7)综合保护,有电动机综合保护和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等。 1.漏电保护 1.1漏电的概念 当电气设备或导线的绝缘损坏或人体触及一相带电体时,电源和大地形成回路,有电流流过的现象,称为漏电。 井下常见的漏电故障分为集中性漏电和分散性漏电两种,集中性漏电是指漏电故障发生在电网中的某一处或某一点,而电网其余部分的对地绝缘水平保持正常。分散性漏电是指某条电缆或整个网络的对地绝缘水平均下降或低于允许绝缘水平。 1.2漏电的危害 (1)人接触到漏电设备或电缆时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2)漏电回路中碰地碰壳的地方可能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3)漏电回路上各点存在电位差,若电雷管引线两端接触不同电位两点,可能使雷管爆炸。 (4)电气设备漏电时不及时切断电源会扩大为短路故障,烧毁设备,引起火灾。 1.3漏电保护方式有漏电保护、选择性漏电保护、漏电闭锁。 2.过流保护 所谓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电流超过了它的额定值。煤矿井下常见的过流故障有短路、过负荷和断相。 2.1短路是指电流不流经负载,而是两根或三根导线直接短接形成回路。井下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中,分为三相短路和两相短路,而单相接地不属于短路,但可发展为短路。 短路的特点是电流很大,可达额定电流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大。其危害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烧毁电气设备,甚至引起火灾或引起井下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短路电流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使电气设备遭到机械损坏,短路还会引起电网电压急剧下降,影响电网中其他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造成短路的主要原因是绝缘受到破坏,因而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绝缘的维护及检查,并设置短路保护装置。 短路故障产生的原因: 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带电搬迁电气设备;误接线、误操作;受机械性破坏;线路与电气设备绝缘破坏;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严重隐患。 2.2所谓过负荷,又叫过载,是指流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实际电流超过其额定电流和允许过负荷时间。 其危害是电气设备和电缆出现过负荷后,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温度,损坏绝缘,如不及时切断电源,将会发展成漏电和短路事故。过负荷是井下烧毁中,小型电动机的主要原因之一。 引起电气设备和电缆过负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容量选择过小,致使正常工作时负荷电流超过了额定电流;二是对生产机械的误操作; 2.3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此时,运行中的电动机叫单相运行,由于其转矩比三相运行时小得多,在其所带负载不变的情况下,必然过负荷,甚至烧毁电动机。 造成断相原因有:熔断器有一相熔断;电缆与电动机或开关的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松动脱落;电缆芯线一相断线;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连接不牢而脱落等。 2.4过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等。目前,煤矿井下低压电网过流保护装置主要有熔断器、热继电器和电磁式过流继电器等。 3.保护接地,就是用导体把电气设备中的所有正常不应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与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由于有了保护接地,就要将带电设备外壳的对地电压降低到安全数值,一旦人体接触这些外壳,不致发生触电危险,从而保证人身安全。同时,由于装设了保护接地装置,带电导体碰壳处的漏电电流的大部分经接地装置流入大地。即使设备外壳与大地接触不良而产生电火花,由于接地装置的分流作用,可以使电火花能量大大减小,从而避免了引爆瓦斯、煤尘的危险。 接地电阻愈小,则通过人身的电流也愈小,电流大部分由接地极入地,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4、《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要求 (1)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3)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4)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①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②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③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④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⑤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6)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第三章 矿用电缆和电缆连接器 一、《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电缆的要求 (1)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2)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二)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三)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四)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五)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六)对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 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为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粗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交联聚乙烯钢带或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3.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 (七)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应采用MVV铠装或非铠装电缆或对应电压等级的移动橡套软电缆。 (八)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必须采用符合MT818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橡套软电缆。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九)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十)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3) 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电缆必须悬挂: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二)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三)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四)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5)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接线盒应放置在托架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6)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7)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二)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三)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2.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二、电缆的故障及电缆连接器的维护 矿用电缆有3种即:铠装电缆、橡套电缆和塑料电缆。 常见的电缆故障有相间短路、单相接地和断相等故障。 1、相间短路故障原因及措施: (1)制作铠装电缆接头时,工艺不符合要求,三叉口处的绝缘受到损伤,接线盒内的绝缘充填物老化、开裂受潮;低压橡套电缆受到各种严重撞击,接线盒内的接线有毛刺、遭遇淋水、接线头虚接产生高温或电火花而发生短路故障。 预防措施:严格接线工艺,提高连接处的密封与绝缘,防止水气的浸入。加强巡视,避免任何外力冲击损伤。 (2)电缆的铠装带裂开,铅包有裂纹;低压橡套电缆出现降低相间绝缘性能的破口。 预防措施:加强维护,避免机械伤害,敷设和搬移过程中,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最低允许弯曲半径。 (3)库存电缆时间长,两端铅封不严,绝缘受潮,不作试验直接投入运行,导致出现短路故障。 预防措施:切除受潮部分,先做耐压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接线投入运行。 2、单相接地故障原因及措施: 原因:机械损伤破坏绝缘,电缆接线工艺粗糙,有毛刺,接头脱落碰及外壳,热补或冷补质量不合格,线路上出现“鸡爪子”、“羊尾巴”等。 预防措施:加强维护管理,消除隐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敷设、吊挂、连接。 3、电缆断相故障原因及措施: 原因:被采掘运输机械刮住而拉断;被锋利器物割断;接线端子处虚接而被烧断,放炮崩断电缆。 预防措施:加强维护、管理。 4、电缆连接器的运行与故障处理 (1)、高压电缆连接器至少每周检查一次绝缘,并逐台用手感觉连接器的外壳温度变化情况,有异常的及时拆开处理。 (2)每日安排专职电工对高压防爆连接器逐台进行检查,检查防潮、外壁挂水及接地情况,发现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时处理。 (3)每月至少对高压防爆连接器进行拆开检查,检查绝缘及连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或者更换。 (4)电缆线路发生短路或漏电故障时要逐台检查连接器情况。 (5)检查漏电故障时,对使用多台连接器的线路,一般先从线路中间段拆开一台高压连接器,使用2500V的摇表分段检查故障。 (6)特别强调的是,冲刷井下巷道时,严禁直接冲淋高压连接器,防止渗水直接淋到连接器或通过电缆渗到连接器壁等事故。 5、选择电缆截面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选择电缆截面? 答:必须选用经验收合格的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如何选择电缆截面: (1)电缆实际流过的长时工作电流必须大于或等于所允许的负荷电流。(2)正常运行时电缆网路的实际电压损失,必须小于或等于网路所允许的电压损失。(3)离电源距离最远,容量最大的电动机起动时,应保证电动机的端电压不低于该设备所允许的最小起动电压。(4)电缆的机械强度必须满足要求,特别对移动电气设备供电电缆。(5)电缆必须能经得起短路电流的冲击。 第四章 矿井防爆电气设备 一、隔爆型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总标志为“Ex”,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为“ExdⅠ”。 隔爆型电气设备是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该外壳既能承受其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爆产生的爆炸压力,又能防止爆炸产物穿出隔爆间隙点燃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隔爆型电气设备所以能够隔爆,其原因在于它的外壳具有耐爆性和不传爆性(也称隔爆性)。 耐爆性是指壳内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时,其压力不会使外壳变形和破坏,因而爆炸时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不会直接点燃壳外的爆炸性混合物。为此,隔爆外壳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能承受壳内爆炸时产生的最大爆炸压力。 不传爆性是指壳内发生爆炸时所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气体,通过外壳各部件之间的接合面处的间隙向壳外喷出时,决不会引爆壳外可燃性混合物。 失爆及常见的头爆现象? 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不传爆性就是失爆,隔爆型电气设备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1)隔爆外壳严重变形或出现裂纹,焊缝开焊,连接螺栓不齐全,丝扣损坏或拧入深度少于规定值,隔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致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耐爆性的要求。 (2)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机械划伤、凹坑间隙过大、连接螺钉没拧紧等,使接合面达不到隔爆的要求。 (3)电缆进、出线口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和封堵挡板,或者安装不合格。 (4)在设备外壳内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使某些电气设备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小于规定值,或绝缘损坏,消弧装置失效造成相间经外壳弧光接地短路,使外壳被短路电弧烧穿而失爆。 (5)外壳内两个隔爆空腔由于接线柱、接线套管烧毁而连通,内部爆炸时压力形成叠加,导致外壳失爆。 (6)开关的联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联锁作用。 (7)隔爆室(腔)的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 2、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开关9#接线端接地或某种原因使外壳带电的,视为失爆。 3、利用开关控制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视为失爆(但出入检漏继电器,控制回路电源的除外)。 4、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管理。 三、隔爆外壳必须有清晰的防爆标志、煤安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严重的(变形长度超过50mm,且凸凹深度超过5mm者)。 2、防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的。 3、隔爆室(腔)的观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四、隔爆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需有防锈措施。 1、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要符合下列规定,否则为失爆: (1)电气设备静止部分隔爆结合面、操纵杆和轴及带轴承转轴的防爆结合面与相应外壳容积对应的最大间隙必须符合表一的规定。快开门式的隔爆结合面的最有效长度不小于25mm。 (2)隔爆结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μm。 (3)隔爆面无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而只留云影,不算锈蚀)。 (4)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 ①螺栓、弹簧垫圈必须齐全和紧固(紧固程度以将垫圈压平为合格)。 ②弹簧垫圈的规格必须与螺栓相适应,(偶尔出现个别弹簧垫圈断裂或失去弹性时,检查该处防爆间隙,若不超限,更换合格弹簧垫圈不为失爆)。 ③螺栓或螺孔不能滑扣(但换同径长螺栓加螺母紧固者除外)。 ④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紧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纹轴向长度应大于弹簧垫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围及底部厚度大于3mm。 ⑤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应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径。 ⑥沉孔钢紧固螺栓深入螺孔长度应大于该螺栓的直径,铸铁、铜、铝件不小于螺栓直径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够,则必须上满孔。 ⑦电动机接线盒盖不得上反。 2、隔爆面上,在规定长度及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的最短有效长度范围内的缺陷不能超过如下规定: (1)对局部出现的直径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过5个,10mm的隔爆面不得超过2个。 (2)偶然出现的机械伤痕,其深度与宽度不得大于0.5mm,剩余无伤痕隔爆面的有效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 (3)隔爆面上不准涂油漆(发现有油漆时检查该处间隙不超过规定,无油漆的接合面长度不小于规定长度的2/3不为失爆)。 3、防爆电动机: (1)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结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 (2)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不大于表一规定值的2/3。 五、电缆引入装置: 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超过1mm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的差超过表二规定值的。 3、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0.7倍的,或最小宽度小于10mm的。 4、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0.3倍的(70平方毫米及以上电缆除外),或最小厚度小于4mm的。 5、密封圈的单孔内传进多根电缆的。 6、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7、密封圈硬度不满足绍尔氏硬度45度~55度,老化(龟裂、发粘、硬化、软化、粉化、变色等现象)失去弹性,永久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的。 8、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上的。 9、密封圈与电缆护套(或铠装电缆铅皮)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10、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11、带螺纹的电缆引入装置,螺纹啮合小于5扣,螺纹部分少于8mm的长度且少于6扣螺纹。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mm。 13、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或挡板放在密封圈里面的;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于2mm以上的;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在用的螺旋式进线嘴缺金属圈;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闲置的进线嘴可以不用金属圈)。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用一只手能使进线嘴明显晃动的; 17、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或用一只手的拇、食、中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紧方向前进超过半圈的; 18、电缆在进线嘴处,顺着电缆进线方向能用一只手将电缆推动的; 19、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使用绝缘胶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能相对活动的。 六、电缆的连接: 电缆的连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 1、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冷补的; 2、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若采用接线盒接线时,非本质安全型设备,不采用隔爆型电缆接线盒的(属于本质安全型的控制线、通讯电缆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接线盒); 3、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中间盒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 4、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的; 5、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导体的; 6、橡套、交联聚乙烯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的(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或本安设备连接电缆露出导体除外,但应及时进行修补)。 七、隔爆型插接装置: 1、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符合侧接插销,接反为失爆。 2、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电源电压在660~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电气联锁装置的为失爆。 3、插销在触头断开的断电瞬间,外壳隔爆面的最大直径差W和最小有效长度L不符合表三规定的为失爆。 八、照明电器: 1、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压口改为罗口的为失爆; 2、隔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为失爆; 3、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情况之一者为失爆; 九、矿灯: 井下使用的矿灯必须具有防爆标志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爆: 1、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 2、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 表一:I类外壳隔爆结合面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间隙: 结合面宽度L(mm) 与外壳容积V(cm3)对应的最大间隙(mm) V≤100 V>100 平面结合面、止口结合面 6≤L﹤12.5 12.5≤L﹤25 25≤L 0.3 0.4 0.5 0.4 0.5 操纵杆和轴 6≤L﹤12.5 12.5≤L﹤25 25≤L 0.3 0.4 0.5 0.4 0.5 带滑动轴承的转轴 6≤L﹤12.5 12.5≤L﹤25 25≤L﹤40 40≤L 0.3 0.4 0.5 0.6 0.4 0.5 0.6 带滚轴承的转轴 6≤L﹤12.5 12.5≤L<25 25≤L 0.45 0.60 0.75 0.60 0.75 对于操纵杆、轴和转轴,其间隙是指最大的直径差 表二:进线嘴最小内径与密封圈最大外径的关系: 进线嘴直径(mm) 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差(mm) D≤20 1.0 2060 2.0 表三:插接装置直径、容积、宽度的关系: 外壳净容积V(cm3) L(mm) W(mm) V≤500 15 0.5 V>500 25 0.6 第五章 电气安全的其他规定 一、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有关规定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 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矿井应按下表的规定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规定 检查、调整项目 检查周期 备 注 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每月1次 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 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 每6个月1次 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每年1次 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 每6个月不少于1次 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 每季1次 每周应由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部和悬挂情况 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 每月1次 每班由当班司机或专责电工检查1次外皮有无破损 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测定 每季1次 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 投入运行以前 检查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检查和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4、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 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 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并保持规定油量。 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 二、照明、通信和信号的有关规定 1、井下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一)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二)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材料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放泵站等。 (三)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交替使用的绞车道,其照明灯的间距不得大于30m。 (四)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 (五)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 (六)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2、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 3、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三)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h。 (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五)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矿调度室。 (六)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4、矿灯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二)取暖应用蒸汽或热水管式设备。个别情况下,采用火炉取暖时,火炉间应有单独的间隔和出口。 (三)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有灭火器材。 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5、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系橡胶围裙,穿胶鞋。 调合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调合酸性电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房间内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用的溶液。 6、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应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7、电气信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和用途。 (二)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9、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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