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商法案例分析

民商法案例分析

举报
开通vip

民商法案例分析null民法学案例民法学案例姚欢庆 为什么要学案例?为什么要学案例?王泽鉴先生在《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开篇指出:法律人通过学习法律,可以获得以下能力 法律知识 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 法律思维 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解决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作合乎事理的规划,预防争议在先,处理已发生争议在后为什么要学案例?为什么要学案例?实例训练是获得上述能力最重要的方法 学会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剥离法律关系 学会将生活事实上升到法律事实 学会从证据中证成法律...

民商法案例分析
null民法学案例民法学案例姚欢庆 为什么要学案例?为什么要学案例?王泽鉴先生在《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开篇指出:法律人通过学习法律,可以获得以下能力 法律知识 明了现行法制的体系、基本法律的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及救济程序 法律思维 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 解决争议 根据法律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作合乎事理的规划,预防争议在先,处理已发生争议在后为什么要学案例?为什么要学案例?实例训练是获得上述能力最重要的方法 学会从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剥离法律关系 学会将生活事实上升到法律事实 学会从证据中证成法律事实 涉及民商法的各种考试,如司法考试、法律硕士考试,几乎所有考点均以小案例形式出现 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生活中谈判案例分析管理沟通的案例分析股改案例分析刑法学案例分析 要点(一)案例分析要点(一)确定法律关系 确定当事人 确定客观事实及当事人的行为性质 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 根据问题确定涉案法律关系的法律后果案例分析要点(二)案例分析要点(二)审题抓住关键词: 姓名、性别不用管;年龄职业需要注意; 法律关系变动的关键词:卖给、抵押、结婚; 发生法律关系变动的事实:不可抗力:雷电。 注意过错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例分析要点(三)案例分析要点(三) 数字 计算年龄和行为能力 计算期间和诉讼时效 合同的要约承诺是否成立 损害赔偿计算(定金、违约金) 括号特别注意 案例分析要点(四)案例分析要点(四)答题的具体要点: (1)看清选项要求:“正确”还是“不正确” (2)一定要就题答题,不能随意发挥题意。 (3)先写结论,后写理由。 (4)答题尽量一点一段,有条理。最好用数字或者连接词标明。 (5)不要在解题时大量重复案情。 (6)原则上不要求写明具体法条,但如果你刚好记住了,则可以写明具体条文。民法学习的关键——民事法律关系民法学习的关键——民事法律关系例题例题某运输公司受农场委托长途运送生猪,途径某市遇酷热天气,运输公司派出的押运人员张某、杨某根据经验决定给生猪降温,从某农资公司购得喷雾器一架,清洗后灌入自来水即向生猪喷水降温。运达后收货人某肉食公司觉生猪异常,经检验生猪不同程度农药中毒。后查该喷雾器售前曾借给农户李某使用,农药系李某使用后残留所致。问题问题肉食公司可否拒收生猪?为什么? 谁应该对生猪中毒负责?为什么? 张某、杨某有无过错?为什么? 农场应向谁索赔?为什么? 解题方法——法律关系结构图解题方法——法律关系结构图案例分析的理由撰写案例分析的理由撰写各个法律关系或者各个请求权分开 不能光是学理,须结合法条如何掌握法条?如何掌握法条?掌握关键词 什么是关键词? 划分语法结构 定语 状语 但书条款《民法通则》第55条《民法通则》第55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例题例题(单选)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陈述正确的是: A. 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 C.行为内容不违法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德 D.行为形式必须为书面形式 法条分析例示(一)法条分析例示(一)法条分析例示(二)法条分析例示(二)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合同法》第24条例题 例题 姚欢庆以信件方式向陈某发出要约:“陈某:需X型号家具一套,价格X元,本要约一个月内有效。姚欢庆,2004年4月1日”。姚欢庆于2004年4月10日将信件发出,4月13日送达陈某办公室,适逢陈某不在,直至4月15日陈某才拆阅信件。问,如陈某欲为承诺,承诺到达的截至日期为: A.5月1日 B.5月10日 C.5月13日 D.5月15日法条分析例示(二)法条分析例示(二)形成权形成权(00.卷二.多.51)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形成权?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财产代管人的确定财产代管人的确定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的确定财产代管人的确定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宣告死亡宣告死亡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此后,有人意外地发现丁某依然生存。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做出新判决,撤销原判。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宣告死亡宣告死亡A.原配偶再婚 B.原配偶再婚又离婚 C.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 D.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姻关系 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南宫琴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宫琴看到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可领取奖券一张,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一张奖券。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宫琴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宫琴非常高兴,将中奖的消息告诉了母亲萧雨。(待续)行为能力行为能力母子二人马上去商场兑了奖,萧雨把这5000元钱放到家里的箱子中。第二天,南宫琴与萧雨发生争执,南宫琴一气之下,便偷偷将柜子中的5000元钱拿出,到商场中购物消气,其见到商场中正在促销钻戒,便花了4800元买了一只钻戒。几天后,萧雨要购买股票,想用箱中的钱,却发现箱中的钱已不见,于是质问南宫琴,南宫琴在质问之下说出真相。(待续)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但南宫琴认为钱是自己中奖所得,自己有权决定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萧雨则认为南宫琴还小,钱应当由自己和南宫琴的父亲支配。于是马上拉着南宫琴到商场,说南宫琴购买钻戒未征得父母同意,要求退货。售货员说钻戒售出无法退货。问题问题1、南宫琴购买洗发水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奖金究竟属谁所有?为什么? 2、南宫琴购买钻戒的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萧雨能否要求退货?为什么? 3、萧雨是否有权将此笔钱用于购买股票?请说明理由。 4、假设南宫琴没有告诉萧雨,直接到商场领奖,商场能否以南宫琴是未成年人拒绝兑奖? 监护监护甲为一儿童影星,片酬颇丰,乙为甲的监护人。问: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在征得甲同意时,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 A.因甲的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用其片酬予以支付的行为 B.用甲的片酬赠与他人的行为 C.用甲的片酬为甲购买人身保险的行为 D.用甲的片酬为乙母购买房产的行为合伙合伙甲、乙、丙合伙经营一水果店,取名为“满意水果店”,负责人为甲。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1999年7月的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果农丁签订了一份水果购买合同。因水果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水果店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待续)合伙合伙后因水果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 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下载餐饮合伙协议范本合伙协议书三人合伙协议书合伙协议书范本 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除欠银行10万元以外,尚欠庚、己各2万元债务;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问题问题1、设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该合伙与果农丁所签合同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该合伙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4、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问题问题5、设银行、庚、己同时向水果店行使债权,水果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6、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己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7、设水果店的债权人银行、庚、己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合伙合伙2001年6月,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合办服装加工厂,约定共同经营、收益共享、亏损共担。但三人都缺乏必要的服装加工技术,关某即找来好友曹某,介绍其参加。刘某因与曹某有过过节,表示不同意其加入,张某则表示同意。2001年7月关某开车到外地采购设备。曹某与其同往,返回时对关某说:“你和张某都同意我入伙,刘某应少数服从多数,我就算入伙了。”说完就为关某开车,不料中途因曹某的原因导致汽车翻车,所购设备全部报废,损失5万元。(待续)合伙合伙关某、曹某回到加工厂将此事告知刘某、张某两人。几个人相互埋怨,使加工厂的经营也受到了影响。2001年12月刘某提出退伙,关某、张某二人同意,曹某更是拍手称快,但是2001年6月至12月的财务尚未清算,刘某退伙后,关某清结帐目,发现加工厂负债3万元,2000年2月债权人找到刘某要求偿还加工厂债务,刘某以已经退伙为由拒绝。问题问题1、曹某是否是服装加工厂的合伙人? 2、加工厂设备报废的5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 3、刘某是否可以以退伙为由拒绝清偿加工厂债务? 4、假如关某在车祸中丧生,则其妻王某作为唯一继承人是否当然成为合伙人? 法人联营法人联营长城公司与四海公司签订了一联营协议,约定:双方各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一个工厂;由长城公司提供厂房;关于赢利分配:长城公司每年优先提取利润100万元,其余利润双方平分。如出现亏损,不影响长城公司优先提取利润的权利。法人联营法人联营此协议: A、全部无效 B、合法有效 C、部分无效 D、部分可撤销 法人的有限责任法人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 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 D.张某对B公司债务案例(货币)案例(货币)张飞、蔡瑁在国明商城购物时,由于售货员疏忽多找给张飞10元钱(张飞、蔡瑁两人各自付帐)。两人约定,多找的10元钱由两人均分。由于当时两人都没有零钱,说好在张飞回家后再分。两人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福利彩票销售点在发售福利彩票。张飞即用多找的10元钱买了5注,蔡瑁在一旁观看,没有阻止。案例(货币)案例(货币)在开奖后,张飞所买的福利彩票中了5000元的奖金,蔡瑁要求均分奖金,遭张飞拒绝,两人发生争吵。福利彩票工作人员得知原委后,以购买奖券的10元钱是张飞非法所得为由拒付奖金。张飞便以福彩中心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福彩中心给付奖金。蔡瑁则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请求均分奖金。问题问题张飞和国明商城之间存在那些民事法律关系?张飞对多找的10元钱是否具有所有权? 张飞对蔡瑁许诺均分多找的10元钱是一种什么行为?是否对张飞产生约束力? 张飞和福彩中心之间是一种什么法律关系?福彩中心拒付奖金是否有理? 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0岁的学生李某独自到商场购买29英寸彩电一台 B.作家章某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 C.某酒厂以散装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百货公司 D.甲乙签订买卖一张大熊猫皮的合同民事行为(欺诈)民事行为(欺诈)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乙在火车车厢里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甲欣然买之。经查,该烟为假烟。问: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民事行为(欺诈)民事行为(欺诈)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问: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民事行为(欺诈)民事行为(欺诈)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 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 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 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 代理代理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000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知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甲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000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丙。春天三月,丙在去购买茶叶的途中,整个信封及身上穿的西服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问题问题1000元的损失谁承担?为什么? 西服的损失谁承担?为什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何时之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A.1982年1月1日 B.2000年6月30日 C.2001年1月1日 D.2001年6月30日 共有及优先权共有及优先权赵平、赵静为兄妹。二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7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1999年1月,父亲因病去世,遗嘱确定房屋由赵平、赵静的母亲继承。谁料1999年2月,赵平、赵静的母亲因为操劳过度也一病不起,于1999年4月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赵平、赵静两人依法继承。(待续)共有及优先权共有及优先权1999年6月,由于赵静申请留美成功,要赴美学习,故赵平与赵静未来得及办理房屋的分割事宜。赵静在临走前,双方约定房屋暂由赵平居住,待赵静回来后再办理分割事宜。2000年6月5日赵平在未告知赵静及周海生的情况下将整栋房屋作价给周海生,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但告知了周海生目前房屋正在出租,并答应与张某夫妻解除租赁合同。(待续)共有及优先权共有及优先权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同年11月1日,赵平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周海生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无效,并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赵静结束学习回国得知赵平卖房一事,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购买赵平所占的份额。问题问题赵平、赵静的父母去世后,在分割楼房前,赵平、赵静对该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赵平、周海生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假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周海生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 在此案中,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 如果楼房已经分割完毕,赵平仅仅是想将其自己分得的部分出售,尚在与周海生磋商期间,张某夫妇知道后要求购买其分得的部分,赵静也要求购买赵平分得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共有共有甲、乙、丙三村分别按20%、30%、5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水库,蓄水量10万立方米,约定用水量按投资比例分配。某年夏天,丙村与丁村约定当年7月中旬丙从自己的用水量中向丁供应灌溉用水1万立方米,丁支付价款1万元。供水时,水渠流经戊村,戊村将水全部截流灌溉本村农田。共有共有丁村因未及时得到供水,致秧苗损失5000元。丁村以为丙村故意不给供水,遂派村民将水库堤坝挖一缺口以放水,堤坝因此受损,需花2万元方可修复。因缺口大水下泻,造成甲村塘中鱼苗损失2000元。由于发生了上述情形,乙村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问题问题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丙村与丁村之间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丁村秧苗损失可向谁索赔?为什么? 对于堤坝毁坏谁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为什么? 甲村鱼苗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乙村如欲将其30%的份额转让给庚村,乙村应履行何种义务?甲村、丙村享有何种权利?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某日,甲、乙、丙、丁四人到同学家借游戏卡,回家途中,行至河边,看到河对面洗鞋子的戊,甲提议三人用石子砸戊的鞋子,于是三人即以石子砸戊的鞋子,戊见有石子飞来,欲取鞋子避让,不料被一粒石子砸中左眼。戊为此支付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100元。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甲、乙、丙、丁四人的年龄分别是17岁、16岁、15岁、14岁。究竟是谁砸中戊的左眼无法查清。而甲、乙两家家境困难,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丙家情况一般,但收入尚可。丁家家境富裕。但乙、丙、丁家认为是甲提议砸的,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问题问题甲、乙、丙、丁砸人导致戊遭受损害,构成什么侵权行为?为什么? 甲、乙、丙、丁的父母应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 假如甲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已依靠工资独立生活,应如何承担责任? 假如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向乙、丙、丁提议砸戊,乙、丙、丁听从其提议,砸了戊导致其受伤,应如何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1998年7月,某市汽车运输公司与本市玻璃制品厂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承包合同,约定在一年内由汽车运输公司负责运输玻璃制品厂的产品。同年8月,玻璃制品厂与市百货公司签订了购销8000只玻璃水杯的合同,其中规定由卖方玻璃制品厂将货运到百货商店。后汽车运输公司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下属第一分队,第一分队又指定由司机武林具体负责运输这批货。(待续)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同年7月初的一天,武林开车运送该批货物上路,途中行驶到一段下坡路时,武林因吸烟未握好方向盘使汽车撞到路边一个水果摊,当即把摊主柳青撞死,水果摊也被汽车撞烂,汽车随后侧翻,车上8000只玻璃水杯全部破碎。玻璃制品厂闻讯后向汽车运输公司要求赔偿。柳青之妻也从其单位赶来要汽车运输公司和司机武林赔偿损失。(待续)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汽车运输公司以其与下属各分队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撞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与人身伤亡均由下属各分队自己负责赔偿为由,拒绝了玻璃制品厂与柳青之妻的赔偿要求。玻璃制品厂与柳青之妻于是又找到汽车运输公司第一分队要求赔偿。该队以其与包括武林在内各司机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撞车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为由,让玻璃制品厂与柳青之妻找武林索赔。武林则认为自己为汽车运输公司开车,出了事当然由公司负责,要他赔偿没有理由。问题问题玻璃制品厂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柳青的妻子应向谁要求赔偿?为什么? 柳青的妻子可以要求赔偿那些费用? 如果货物毁损是因天降暴雨发生泥石流冲击汽车所致,即由不可抗力所致,则玻璃制品厂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请说明理由。 如果事件是因武林为躲避迎头违章超车开来的一辆大客车所致,玻璃制品厂与柳青之妻应当向谁索赔?请说明理由。 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2000年8月8日晚上,养马专业户邓老山从县城赶集回家,快到村子的时候,忽然发现路边有一头无人看管的马,他左右寻找了一下没发现人,又高声呼喊了几声也没人答应,就把马带回家。邓老山捡到马后,到处打听了几天,都没有发现附近有谁丢了马,于是邓老山就将该马与自己的马放到一起饲养,没过几天,马配了种,怀上了小马驹。(待续)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及侵权行为过了一阵子,邻村的何财旺找到邓老山,说明是自己丢了马,经确认丢失的母马确实为何财旺所有。何财旺要求把马领走,但邓老山认为母马可以领走,但母马产下的马驹应归自己所有,因为是由于自己的精心饲养和照料才使母马怀上马驹,但何财旺认为自己的母马生下的马驹理所当然属于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问题问题邓老山照料马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请说明理由。 邓老山要求日后产下的马驹归自己所有的主张能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假如在邓老山照料马时,马突然发狂,踢伤邓老山,邓老山为此支付医疗费200元,应如何处理? 假如在邓老山照料马期间,马突然遭雷击死亡,几天后何财旺找到邓老山要求赔偿,如何处理? 买卖及担保买卖及担保甲、乙、丙于2001年9月各自出资5万元购得古董一件,约定由甲保管。同年10月,甲将古董作价18万元卖给丁。事后,甲告诉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古董所得款项,甲即分给乙、丙各6万元。丁购得此古董后,于同年11月将该古董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戊,戊先支付了价款15万元。双方约定,只有戊支付剩下的5万元后,该古董所有权才能发生转移。戊友己也非常喜爱此古董,戊就将该古董以同样价格出卖给己。(待续)买卖及担保买卖及担保鉴于该古董的部分地方没有清理,而且个别地方需要修补,己遂将该古董送去庚古玩店进行清理与修补。因己未按期支付庚古玩店相关费用,该古董被庚古玩店留置。庚古玩店通知己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但己未能按期支付。庚古玩店即将该古董折价受偿,扣除费用,将差额补偿给己,但己不同意庚古玩店的这种做法。(待续)买卖及担保买卖及担保丁于2001年11月与戊签订合同后,因经营借款需要,又于2002年3月将该古董抵押给辛,辛以前即知丁拥有该古董。后辛在庚古玩店看见此古董,方知丁在抵押该古董之前已将该古董卖给了戊。戊于2002年6月死亡,其财产已由其妻壬和其子继承。辛找丁评理。丁找己要求返还该画或者支付戊尚未支付的5万元价款。 问题问题甲是否有权出卖该古董?甲与丁之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丁与戊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古董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戊是否有权出卖该古董?巳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庚古玩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丁能否以该古董作抵押向辛借款?辛的权利能否得到保护? 丁对戊的债权,应由谁清偿? 担保及无因管理担保及无因管理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万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在赵某外出打工期间,其住房有倒塌危险,因此房与钱某的房屋相邻,如该房屋倒塌,有危及钱某房屋之虞。钱某遂请施工队修缮赵某的房屋;并约定,施工费用待赵某回来后由赵某付款。房屋修缮以后,因遇百年不遇的台风而倒塌。年末,赵某回村,因古董和房屋修缮款与钱某发生纠纷。问题问题钱某与孙某的古董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孙某能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为什么? 孙某将古董当给李某,形成为何种法律关系? 孙某与李某间约定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钱某请施工队加固赵某的房屋,这一事实在钱某和赵某之间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若赵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施工队应问谁请求付款?为什么? 赵某对钱某擅自出卖古董之行为,可提出何种之诉? 担保及合同担保及合同甲公司需要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成套设备,双方找丙公司商议,由丙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甲公司。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丙公司付给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二)乙公司将精密成套设备代办托运给甲公司;(三)甲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甲、乙、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甲、丙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未加盖合同专用章。(待续)担保及合同担保及合同丙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为筹措资金欲向丁银行借款300万元,丁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丙公司请求戊公司作保,戊公司允诺。丙、丁、戊签订了如下合同:(1)丁银行借给丙公司300万元,预扣一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丙公司270万元;(2)戊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丙公司应付给戊公司担保费30万元。(待续)担保及合同担保及合同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乙公司签订合同后与庚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甲公司签订合同后,为顺利安装和操作该设备,又与辛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问题问题甲、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 现设乙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丙与丁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丙、丁、戊所签的合同中约定支付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为什么?问题问题现设丙公司到期不能偿还丁银行的借款,戊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现设乙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公司可否向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 现设甲公司根据辛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问题问题现设庚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庚公司索赔?为什么? 现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现设辛公司在提供技术咨询过程中形成了一项新的技术成果,且未与甲公司约定该技术成果的归属。该技术成果归谁享有?为什么? 担保及合同担保及合同冯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需资金20万元。冯向陈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又向朱借款10万元,又以该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设备交付朱占有。冯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待续)担保及合同担保及合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要求支付运费,冯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预计的收入落空,冯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朱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修理。朱无力交付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蒋留置。问题问题冯与陈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冯与朱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朱与蒋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对该音响设备陈要求行使抵押权,蒋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冯无力支付县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规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为什么? 县良种站要求冯支付送鸡运费,该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冯对县良种站提出不可抗力的免责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继承继承刘季南与赵玉芬于1968年结婚,生有一子刘裕和、一女刘兰兰。1980年5月刘季南因与赵玉芬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年赵玉芬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季南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季南死亡的宣告。赵玉芬及其子女对刘季南的遗产进行了继承。1989年赵玉芬再婚。刘裕和于1987年7月结婚后生有一子刘明江。1989年6月刘裕和外出车祸死亡。1996年12月赵玉芬接到某市公安局的通知,告知刘季南于1996年11月因心脏病死于该市。(待续)继承继承经查,刘季南1980年离家出走后,一直给人打工,生活非常困难。1989年开始经商并获得成功,积聚了财产200万元。在经商期间,刘季南与胡柔相识,并于1991年元旦举办了婚礼(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2年4月俩人生有一女刘冬冬。刘季南于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柔、刘冬冬、赵玉芬和刘裕和四人均分。问题问题刘季南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赵玉芬等对刘季南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设刘季南1995年(即被宣告死亡后)所立的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刘季南1995年所立的遗嘱应如何执行?死亡时间的确定死亡时间的确定甲、乙为夫妻,无父母子女。甲只有一兄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且与甲、乙往来较少。1997年春节期间,甲、乙驾马车进城购买年货,回家途中因马受惊狂奔,甲、乙被摔下悬崖,戊路过时发现甲已死亡,乙尚存一点儿气息,乙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经查甲、乙共有房屋3间。各方对此3间房屋的继承发生了争议,该遗产房屋3间应如何处理?遗产的确定遗产的确定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问: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遗产的确定遗产的确定赵凡生前租住单位所有的三居室住房一套,另有存款5万元,摩托车1辆,彩电1台,国库券若干。赵凡妻早故,儿子、女儿与其分家单过。1992年赵凡因公致残,单位发给4500元抚恤金。1993年6月,赵凡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因其在保险单中未填写受益人,将7000元保险金交给了赵凡的儿子。依法律规定赵凡的遗产包括哪些?继承方式继承方式巨商马老实有二子马文马武。1996年,马老实向马文马武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马文继承全部遗产。1997年,马文患病住院期间订立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由儿子马大哈继承;从马老实处继承能够的遗产由马武继承。马老实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文儿不幸先我而去,当按其遗愿由武儿继承我的全部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0万元作为孙子马大哈的生活费用。1998年1月,马文死亡。三日后,马老实死亡。马老实的遗产如何继承?
本文档为【民商法案例分析】,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29515
暂无简介~
格式:ppt
大小:260KB
软件:PowerPoint
页数:0
分类:法学
上传时间:2011-06-26
浏览量: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