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州 教 育 学 院 学 报
JournalofSuzhouEducationInstitute
第10卷·第5期
2007年10月
Vol.10,No.5
Oct.2007
宿 州 教 育 学 院 学 报
JournalofSuzhouEducationInstitute
第10卷·第5期
2007年10月
Vol.10,No.5
Oct.2007
人口老龄化,是指社会总人口中,老龄人口的比例不
断增长的动态过程。这已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了。按国
际一般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达 7%,
或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达10%时,即称为老年型国
家①。早在 1998年,根据统计数字,全世界 60以上(含 60
岁)的人口已达到 5.8亿,预计到 21世纪初将达6.2亿,约
占总人口的 10%,按照前面规定,此即意味着全球进入了
老龄化社会②。而我国,据资料显示,2000年底,我国60岁
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 1.29亿,已占总人口的 10.7%,占全
世界老年人口总数的1/5。这表明我国也已步入了人口老
年型国家的行列③。
一、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的特点分析: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基本特征是发展速度快,人口绝对
数大,人口的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并且
地区之间的差异大。
第一、发展速度快,据统计预测,当 65岁及65岁以上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7%翻一倍达到14%时,可以说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人口老化速度最快的国家;
第二、绝对数量大,现在我国老龄人口庞大,据资料显
示,2000年底,我国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1.29亿,为
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
第三、人口的老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而提前出现,一
般来说,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人口老化三者之
间存在着密切的正相关关系,即一个国家或地区越发达,城
镇化水平越高,人口老化的程度也越严重;但是,就我国而
言,是在较低的城市化水平下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
第四、地区差异大,一般是城市大于乡村,沿海发达地
区大于内地落后地区④。
由于城市人口出生率经历了比农村更迅猛持续的下
降,所以相对于乡村而言,其人口老龄化特点是:起步早,
速度快,老年人口相对比例高。另外,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
快,人类未来主要聚居场所主要还是城市。这也就使得对
城市老年住区环境建设的研究更为迫切和重要了。
二、日本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研究
(一)日本老人福利的法律体系
1963年7月《老人福利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日本
老人福利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此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现已基本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日本老人福利
法规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老人福利法》、《老人保
健法》、《国民年金法》是构成日本老人福利法律体系的三
大支柱,它们从社会福利、医疗保健、经济收入三个方面对
老人的基本权益给予了保障,并保持老人福利机制的良好
运转⑤。
《老人福利法》是日本政府在老龄社会到来之前颁布
的一部老人福利大法,被日本各界称为“老人宪章”。该法
强调国家和社会应该通过兴建福利设施,收养那些在家中
养老有困难的老人,并通过老人福利院、福利服务和开展
终身教育等福利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来保障老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定。
《老人保健法》是继《老人福利法》之后,日本颁布的又
一部有关老人福利的大法。制定该法的目的在于在确保医
疗服务的同时,加强疾病预防、治疗及功能训练等综合性
保健,以提高国民的保健水平和加强老人的福利事业。
1990年,日本政府同时修改了《老人福利法》和《老人
保健法》,希望通过对两法的修改,构建一个以地方政府为
主体、福利与保健相互协作,功能交叉的老人保健福利规
划;要求应把居宅福利放在优先地位予以考虑。并建立老
人福利信息收集,反馈的网络服务,以方便居民利用。
(二)日本老人福利对策
日本老年福利服务对策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在宅养
老的福利对策,另一是设施养老福利对策。既注意保护和
改善传统的家庭养老环境,又重视社会养老设施和社区服
务网络的建设,两者构成了老年居住环境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日本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供应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对家庭养老环境的
影响,在住宅建设和供应方面采取了导向性政策,以鼓励
基于日本人口老龄化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的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
史敦文
(宿州市城市规划局 安徽·宿州 234000)
[摘 要]从我国城市老龄化的现状特点分析入手,在借鉴日本老龄化问题对策研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
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日本 通用性住宅 老年人生活环境学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34(2007)05—0
![收稿日期]2007-6-17
[作者简介]史敦文(1973— ),男,安徽宿州人,注册城市规划师;研究方向: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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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满足两代人同居互助的选择。为此优先提供更为灵活多
样的新型住宅,如可供多代同居的“两代居”住宅系列,和
便于两代分户邻居的网络式家庭的社区结构。使家庭结构
“小型化”的社会性倾向得到了适当的调控,使家庭结构向
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有利于继续发挥传统的家庭养老功
能的方向发展。
(三)日本长寿社会对策大纲
1986年日本内阁会议正式通过的《日本长寿社会对策
大钢》,对目前的高龄对策提出了改革的总体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作为政
府逐步推行长寿社会对策的指导方针⑥。大纲的基本方针
是为了在21世纪初的长寿社会里,保持社会经济活力的
同时,稳步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有必要对目前认定的人
生 50年时代形成的现存的各种制度及惯例重新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使
之转换成即将成为普通现实的人生80年时代相适应的社
会经济体系。要求社区规划和住宅设计应为多种家庭居住
模式提供相适应的新住宅,提供适合亲子两代家庭邻居、
近居的住宅空间布局结构和相应技术的开发普及。居住环
境的“终生生活设计”原则,对当前日本城市社区规划和住
宅建设有着决定性的指导作用。为了综合推进长寿社会对
策,“大纲”还规定应将其实施情况作为政府有关阁僚会议
的经常性议题。
(四)长寿社会的通用住宅
从观念上,目前日本已建立了长寿社会的思想。建
设老年人住宅不仅仅满足了老年人的需求,同时也体现
了全社会的关怀,更是全民的需求和社会的福音。因此,
从普通住宅的建设伊始,就应有老年住宅的概念。为此
日本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予以扶
持,鼓励长寿社会住宅的发展⑦。通用住宅是这种思想的
产物。
(五)日本老年公寓
日本的老年公寓是一种专门为老年人规划、设计、建
造的住宅,主要目的是适合老年人的身心特征,满足老年
人的在家庭生活中的需求。
日本老年居住设施的历史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养老院
时期(1896年-20世纪 40年代);老人之家时期(20世纪
50-70年代);多类型时期(20世纪始于 80年代)。日本的
老年公寓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老年居住设计始建于 80年
代。1968年,日本建设和厚生省联合提出“银发住宅建设计
划”(SilverHousingProject),为日常生活上可以自立的老
年人提供考虑老龄化的租赁式公寓制定住宅供给政策。但
直到1988年,该政策由于日本社会老龄化的迅速发展才
开始实施。
(六)老龄生活环境学的研究
老龄生活环境学是日本针对老龄化问题开展的广泛
而详细的重要研究之一,其重点是研究如何通过建筑和环
境设计来为老龄人创造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是为
了日本即将到来的超老龄化社会(根据预测,到 2025年,
日本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的25%,到时候,每 4个日本人
中就有1个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即“超老龄社会”。)所
做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
三、我国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对策初探
日本和中国一样都是典型的东方型社会,由于长期封
建社会的生活方式和儒家思想的影响,形成了基本相似的
家庭观念和特有的东方伦理观念———重视家庭和谐、父慈
子孝、尊老、敬老⋯⋯。这促使了两国在养老方式选择上长
期采用着居家养老的模式。根据统计预测,当65岁以上老
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从7%翻一倍达到14%,日本和中国
分别要用24年和27年,因此,从人口老化速度来讲,中国
和日本也非常接近。另外研究表明日本学术界在老龄化问
题的探索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所以日本老龄化问题研究
的许多成功经验十分值得借鉴。
(一)养老模式的明确
根据日本的经验,居家养老仍是当前最佳选择,并且
在短期内不大可能会改变。这一点对我国也同样适用,因
为:第一,东方特有的尊老、敬老的传统伦理观念和居家养
老的思想在短期内不会有大的转变;第二,由于现阶段人
口老龄化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出
现,近期内,由于国家经济实力所限不可能完全实现社会
养老。但是,这也不是要否定社会养老的发展,相反,一方
面随着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家庭养老的压力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企业为了更好地参与社会竞争,也会逐步地推进
养老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地将企业养老功能推向社会;
此外,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来看,有些家庭养老承担
不了的功能(如:医疗、救护等)也必须要由社会养老来承
担。所以借鉴日本做法,近期我国的养老模式应是以居家
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远期居家养老的模式是否会发
生变革,即以社会养老为主,居家养老为辅,最终还要根据
未来的发展变化来确定。
(二)加快完善老人福利保障的法律体系
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是日本老人福利成功的重要经
验,根据前面介绍,日本老人福利法律体系从社会福利、医
疗保健、经济收入三个方面对老人的基本权益给予了保
障。但是从我国来看,虽然目前我们已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但除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其他与之
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而且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来看也
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老年人的权责不明确,国家、
地方、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不明确,法律条文概括性多,
规定性少,执行的强制性弱等)。这就使得老人的权益保障
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许多诸如:退休老职工领不到应有的
退休工资,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子女虐待老人等侵害老
人权益等社会问题也纷纷出现,因而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
的缺憾。所以要真正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必须要有完善
的、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这就必须要加快完善我国老
人福利保障的法律体系。
(三)建立居家养老的住宅支持体系
居家养老模式决定了住宅在老人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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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就必须要建立相应的住宅
支持体系,也就必须要深入研究家庭结构变化和老年人生
理、心理的变化而产生的特殊需要,这就要求:
1、旧宅改造支持体系
从我国现实国情来看,老人为子女操劳大半辈子后,
一般积蓄都较少,经济状况很一般;子女由于成家时间也
不长,一方面忙于自己的生活、发展,另一方面还要忙于新
生的下一代和双方的父母,经济积累也不会太多;而国家
又由于经济实力所限,高福利的政府补贴短期内不可能实
现。所以近期老年人不可能抛掉原有住房去购买适应自身
需要的新住房。为此,更新改造旧住宅使之适应老龄化社
会的需要应该是一条比较现实的道路。而且根据日本林玉
子先生的研究,在日本,如果通过国家补助,将日本现有的
全部住宅改造为适应老龄人居住的住宅,国家要花费 8兆
日元,但同时可以节省19兆日元的医疗福利费的开支⑧。
这在经济上也是很划算的。当然在我国完全靠国家补助来
改造可能行不能,但可以采用国家、地方、单位、企业、个人
共同承担的办法来实现。
2、新宅开发支持体系
则应加强新型住宅体系的研究、开发(如:支撑体住宅
和大统间住宅体系等),满足家庭结构的改变对住宅空间
适应性的要求,为住户提供极大的空间灵活性。借鉴日本
经验,开发通用性住宅应是一个较好的办法。这主要是因
为我国和日本一样,都有深厚的东方伦理观念,在我国长
期以来大多数人都有习惯性的生活理念,不喜欢在自己的
一生居无定所。更不愿意在老的时候还搬出自己早已熟悉
的生活环境,由“少而老”自然之理,所以住宅设计必须考
虑一生各时期的生活需求,在开始也可依据日本经验,只
考虑基本需要,这样既不会增加过高的房屋造价(日本经
验:增加不超过1%),又能满足未来的发展需要。
(四)建立居家养老的社区支持系统
1、在社区居住空间体系组织上,借鉴《日本长寿社会
对策大纲》提出的要提供适合老年人独立使用的住宅,提
供适合亲子两代家庭邻居,近居的住宅空间布局结构等做
法,尽可能地满足城市老年人对居住模式不同的要求,包
括与已婚子女同住,与已婚子女分住靠近形成网络家庭以
及独立居住的纯老家庭等。
2、在社区老人服务网络体系的组织上,则应在建设完
善老年人医疗网络、娱乐网络、教育网络的同时,参考日本
老年在宅养老福利的对策,重点研究我国在宅养老的社区
支持体系(如:社区老人生活援助中心的设置等)的建设。
3、在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上,根据日本经验一般只有
年龄增大,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们才会选择养老院、
老人之家等设施,我国也类似,所以在社区养老设施建设
上不宜全面铺开,而应根据具体研究确定相应的比例。
(注:根据胡仁禄、马关的研究,一般区内各级养老设施总
规模宜按居住区老年人的4-5%来设置⑨)
4、在社区室外环境建设上,根据日本提出的居住环境
“适应终生生活设计”的原则,应适应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
特点(如:感知能力衰退,害怕孤独、寂寞等),调整住宅的
空间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各种邻里交往、人际交流的环境、
增强空间的识别性,亲和性的可防护性,注重公共场所的
无障碍,促进老年人的社区活动参与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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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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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开彦.关注·研究·对策———我国老年人住宅建设问
题与探讨.北京规划建设,2000,(5).
④杨贵庆,编.城市社会心理学.同济大学出版社,上
海,2000.P131-132
⑤张暄.日本老人福利政策及对我们的启示.城市问
题,2001,(2)
⑥胡任禄,马光著.老年居住环境设计.中国建筑工业
出版社,北京,1995.P30.
⑦开彦.关注·研究·对策———我国老年人住宅建设问
题与探讨.北京规划建设,2000,(5).
⑧米川.林玉子的老龄生活环境学研究和实践.世界建
筑,1999,(3).
⑨胡仁禄.马光.构筑新世纪我国老龄的探索.建筑学
报,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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