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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笔记+自考资料3.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发价的构成必备的条件。 3.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简述发价的撤回和撤销。 3.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接受没有撤销问题只有撤回问题的原因。 3.4.简述根本违反合同及其引发的法律后果。 3.6.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宣告合同无效的条件。 3.7.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买方承担保全货物义务的情况及例外。 3.8.简述《2000年通则》中对FCA卖方的交货的规定。 3.9.简述在CFR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 3.10.简述在《2000年通则》CIF术语下卖方的责任。 3.1...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笔记+自考资料
3.1.简述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二手车买卖合同 免费下载二手设备买卖合同协议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房屋买卖合同免费下载车位买卖合同免费下载 中发价的构成必备的条件。 3.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公约》,简述发价的撤回和撤销。 3.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接受没有撤销问题只有撤回问题的原因。 3.4.简述根本违反合同及其引发的法律后果。 3.6.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宣告合同无效的条件。 3.7.简述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买方承担保全货物义务的情况及例外。 3.8.简述《2000年通则》中对FCA卖方的交货的规定。 3.9.简述在CFR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 3.10.简述在《2000年通则》CIF术语下卖方的责任。 3.11.简述在《2000年通则》CIF术语下买方的责任。 3.12.简述不同种类的托收各自的内涵。 3.13.简述信用证的定义及内容。 3.14.简述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3.15.简述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特点和作用。 3.16.简述欺诈例外及其构成要件。 3.17.简述政府管制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特征。 4.1.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和类型。 4.2.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征。 4.3.根据GATS规定,简述成员方为了达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作出某些特殊安排的条件。 4.4.简述GATS对透明度义务的规定。 4.5.简述GATS对各成员的国内法规的实施提出的要求。 4.6.简述GATS在市场准人问题上规定的成员国不得采取的措施。 5.1.简述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条款。 5.2.简述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中限制性条款的主要内容。 5.6.简述我国有关法规规定的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性条款。 6.1.简述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的特征。 6.2.简述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管制的主要体现。 6.6.简述对于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引起的争端传统的解决方法。 6.7.简要评论ICSID机制。 7.1.简述国际货币金融法的定义及其包括的主要内容。 7.2.简述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 7.3.简述牙买加体系对原《基金协定》有关国际货币法律制度规定的修改的主要表现。 7.4.根据《基金协定》,简述成员国可以维持外汇管制的情形。 7.5.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条款的主要内容。 7.6.简述约定事项中保持主体同一性条款的内容。 7.7.简述国际定期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7.8.简述欧洲货币贷款协议的特点。 7.9.简述贷款人在欧洲货币贷款协议中增订的保护自己利益的特殊条款。 7.10.简述国际银团贷款的内涵。 7.11.简述在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中,贷款人增设金融公司的主要目的。 7.12.简述20世纪60年代以来杠杆租赁能在国际租赁市场上得以迅速推广的原因。 7.13.简述见索即付保证的内涵和特点。 7.14.简述见索即付保证协议为支持其“不可撤销的”特点所订人的具体条款。 7.15.简述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7.16.简述各国立法对跨国银行进人本国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的规定。 7.17.简述各国对跨国银行经营实行的管制措施的种类。 7.18.简述对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协调的必要性。 8.1.简述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和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涵义以及它们的危害。 8.2.简述双重征税协定中相互协商程序的作用。 8.3.简述逃税、避税、国际逃税与国际避税各自的内涵。 9.1.简述国际经济组织与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概念及国际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9.2.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机构组成及各自的职能。 9.3.简述国际组织具备法律人格的必要前提条件。 9.4.简述国际组织与国家的区别。 9.5.简述世界银行集团的宗旨及其各分支机构的职能。 9.6.简述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宗旨。 9.7.简述贸发会议的宗旨和职能。 9.8.简述欧盟的宗旨。 10.1.简述仲裁的定义及以仲裁方式解决商事争端的主要优点。 10.2.简述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时,仲裁解决方式相比于调解解决方式所具有的主要特点。 10.3.简述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时,仲裁解决方式相比于司法解决方式所具有的主要特点。 10.4.简述适用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主持的调解或仲裁程序必须符合的条件。 10.5.简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概念及其申请、受理程序。 10.6.简述国际商事仲裁庭组成的规定。 10.7.简述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适用与仲裁地的选择的相关要求。 简答题答案 1.1.简述近现代各个民族国家中商事立法逐渐完备的原因。答:近现代各个民族国家中商事立法逐渐完备,其原因是:第一,由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咸,近现代较大规模的商事活动向来具有越出一国国境的特性,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国内商事立法大多参考和吸收了国际商务活动中所约定俗成的各种惯例。由于渊源大体相同或相近,各国的商事法规往往具有很大的国际共同性。国际惯例逐步转化和上升为各国的正式法规,显然是一种重大发展。第二,各国的商事法规虽然都是国内法,一般适用于国内的商务活动或商事行为,但由于主权国家享有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因此,各国的商事法规也同时适用于本国商人涉外的商务活动或商事行为,即也被用来调整一定的国际经济关系,从而成为国际经济法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大大丰富了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推进了国际经济法的发展。 论述题目录 1.1.论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 1.2.试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 1.3.试述制订于11世纪的宋代市舶条例的内容梗概。 1.4.试述古代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法理内涵。 2.1.试述美国“主权大辩论”及其后续影响对发展中国家的启迪。 2.2.如何认识和理解“非互惠的普惠待遇”? 2.3.试述四个《洛美协定》以及《科托努协定》的积极意义和不足。 2.4.试述南南合作的历史启示。 3.1.试述采取要求买方履行义务这一补救办法的注意事项。 3.2.试述FOB术语下卖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3.3.试述FOB术语下买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3.4.试述信用证当事人、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5.试述各国管制国际货物贸易的国内法律措施的内容。 4.1.试述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后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取得的进展及各方的分歧。 4.2。试述我国对外开放服务贸易的水平承诺。 5.1.试述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的主要内容。 5.2.试述国际技术贸易的主要方式。 5.3.试述通常情况下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应当包括的主要条款。 6.1.试述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和鼓励。 6.2.根据中法投资保护协定及美国提交对方缔约国供谈判用的“双边投资保护条约”样本并结合其他投资保护协定的相关条款,试述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主要内容。 6.3.如何评价中国参加MIGA体制? 7.1.试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约定事项的主要内容。 7.2.试述预期违约的定义及发生预期违约事件的情形。 7.3.试述无追索权项目贷款与有限追索权项目贷款各自的内涵。 7.4.试述在 租赁协议 简单房屋租赁协议范本房屋租赁协议模板个人车辆租给公司协议经营场所租赁协议花卉租赁协议书 项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7.5.试述各国证券法对跨国并购的管制措施。 7.6.试述浮动抵押的优点。 8.1.什么是免税法?它具有哪些优点和缺陷? 8.2.什么是税收饶让抵免?它的意义是什么? 8.3.什么是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行为?如何有效地管制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逃避纳税? 9.1.试述欧盟的组织机构及各自的职能。 9.2.试述东盟的宗旨。 10.1.试述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及其在处理国际经济争端方面的职能的局限性。 10.2.试述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仲裁审理环节涉及的主要问题。 论述题答案 1.1.论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答:大体说来,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用以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二者的区别有:第一,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包括国家、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务的国民。第二,所调整的对象不同: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等诸方面的关系,而且历史传统上向来以调整诸项非经济性质的国际关系为主,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渐有转变,经济领域的国际关系在国标公法调整诸对象中的比重有所上升,但仍然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排除了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属于政治、外交、军事等非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而突出了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与此同时,又囊括了大量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与异国国民之间、不同国籍的国民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第三,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国际公法的渊源主要是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排除了各种非经济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突出了经济性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同时大量吸收了国际私人商务惯例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立法。可见,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国际公法中与经济无关的行为规范并非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并不局限于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方面的行为规范。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从各自的总体上说,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具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两者在部分内容上虽互相渗透和互有交叉,可以相互为用,但从整体上说,毕竟不能相互取代。简言之,它们是两种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 单项选择题 1.1.处于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A)A.私人与私人之间超越一国国界的经济(贸易)关系B.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C.企业集团与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关系D.地区之间超越一国国界的经济(贸易)关系 1.2.处于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所直接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C)A.国家B.大托拉斯C.私人D.国家联盟 案例分析题 3.1.中国A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与某国B公司订一书面货物买卖合同,购买机器设备一套,约定2005年6月10日交货。交货期届满时,B公司因工人怠工延误工期,未能如期交货,于是向A公司发出电传通知,表示可在7月15日前交货。A公司收到通知后以电话答复同意延长交货期。B公司于7月10日向A公司交货。A公司拒收,并声称:(1)B公司未按期交货,A公司有权解除合同;(2)电话答复不具法律效力,延长交货期通知对A公司不产生约束力。试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评析:(l)A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B公司的通知和A公司的答复是否有效?(2)B公司的交货是否有效?A公司拒收货物是否合法? 3.2.甲国某公司与乙国某公司洽商H物的买卖。甲国公司的要约内容p整,形式合法,乙国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发来承诺,表示购买该物,但承诺中添加有包装方面的条件。甲国公司接到乙国公司的答复后,回电称:“H物已售他人,无货供应。”乙国公司以甲国公司对承诺未表示异议,双方合同关系已经建立,甲国公司将H物售与第三者违法为由,起诉要求赔偿因H物未能交付,对它所造成的损失。甲国公司则辩称乙国公司在答复中附有添加条件,已构成反要约,合同尚未订立,甲国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分析此案。 3.3.美国某公司A向中国某公司B发出要约,出售钢材10,000吨,单价300美元,承诺期为10天。中国B公司接到要约后,在第4天发出承诺电报,同意完全接受要约条件,购买该批钢材。A公司发出要约后第五天,国际钢材市场价格上涨10%。A考虑到若按原价将钢材售于B公司,对自己不利,遂复电B货已售出。B得到复电,认为A毁约,于是起诉A。(1)A与B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3.4.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O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之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发生争议。问: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3.5.2005年3月5日,中国某出口公司电告美国某商贸公司,欲以FOB条件向美国出口一批大蒜,总价款为100万美元,用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支付价款。3月11日收到美国商贸公司复电,同意购买,但要求降价至90万美元,中国出口公司于3月15日电告对方同意其要求,美国商贸公司3月17日收到此电报。随后,出口公司将货物运至上海港,交由中国某远洋运输公司承运,整批货物分装在三个集装箱内。4月5日承运船舶在公海航行时,由于船员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为火焚毁,其余两个则完好无损。4月11日货物运至纽约港,但美国公司拒绝接受货物,并向中国出口公司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上海市某人民法院。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l)双方的合同争议是否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决?(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为什么?(3)中国出口公司是否应办理该批大蒜的运输保险?(4)根据FOB交货条件,货物的风险在何时由卖方移转至买方?(5)货物在海上受到损毁,美国商贸公司能否要求中国出口公司给予赔偿?(6)设中国出口公司向银行提交了信用证规定的提单证,在收到货款后,又欲将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卖给其他公司,此时出口公司是否有权向承运人发出指示,要求将货物运回或交给其他收货人?(7)谁是信用证的受益人? 3.1.答:(l)B公司未能按期交货,A公司本可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但B公司已发出延期交货通知作为对其违约的补救。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通知经一段合理的答复期未被拒绝,即为生效。(2)虽然根据《公约》规定口头合同有效,但我国已对该规定声明保留。根据《公约》规定,只要A公司在合理期间内未作答复,B公司即有权依其指定时间交货。因此,本案B公司的交货行为是有效的,A公司拒收无据。 3.2.答:甲乙两国公司的行为符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的规则——甲国公司作出了内容完整、形式合法的要约,乙国公司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了承诺。乙国公司在承诺中附加的条件,不构成反要约。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对要约的答复中如附加有条件,如果该附加条件在实质上并不变更该项要约条件,则除要约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外,仍可作为承诺,合同仍有效成立。而实质性变更要约的条件为:价格、支付方式、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当事人责任范围和争议解决方式的变化。本案中已国公司附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是非实质性要件,而不属于实质要件的变更,不构成反要约,并且甲国公司并非立即表示反对,仍可作为承诺,两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在此前提下,甲国公司应受合同的约束,善意履行合同,甲国公司再将H物售与第三者是对合同的违反,所以甲国公司应该赔偿因其违约给乙国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目录 1.1深入学习国际经济法对贯彻对外开放国策的重大作用 2.1.对有约必守原则的限制之一:条约本身必须合法、有效 3.1.《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公约》 4.1.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立法现状 5.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意义。 6.1.对MIGA机制的几点评论 7.1.《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对保函的分类 8.1.双重征税协定与缔约国国内税法的关系 9.1.国际经济组织的权利能力 10.1.仲裁裁决 重点难点举例点评答案 1.1深入学习国际经济法对贯彻对外开放国策的重大作用。答:作为当代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或法学学人,认真地学好国际经济法,才能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本领,更自觉地努力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支持和正确参与对外经济交往,即善于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运用国际经济法的知识,做到依法办事,完善立法,以法护权,据法仗义,发展法学。第一,依法办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现代条件下,世界各国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互相依赖和互相合作日益紧密,互相竞争也不断加强。由于各国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各异,有关当事国或当事人的利害得失也常有矛盾冲突,彼此之间的经济交往就十分需要借助于国际经济法的统一行为规范加以指导、调整和约束。中国作为国际社会的成员,中国国民(自然人或法人)作为当事人的一方,积极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发展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这种法律规范的现状和发展趋向,自需深人了解,才能自觉地“依法办事”,避免因无知或误解引起无谓的纠纷,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第二,完善立法:中国正在努力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和贸易环境,促进外商踊跃来华投资或对华贸易。中国对外商的合法权益给予法律保护,对于他们的投资、贸易活动给予法定优惠,同时,也要求他们遵守中国的法律,接受中国的法律管理。所有这些涉外的法律规范,既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又要与国际上通行的国际经济法有关规范以及国际商务惯例基本上保持一致或互相“接轨”。为此,就必须广泛深入地了解这些规范和惯例的有关内容,使中国涉外经济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有所借鉴,做到待遇厚薄得体,管理宽严适当,事事处处,恰如其分;尤其必须在深人学习和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国情,适时修改和废止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和法规,并加快立法步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法律规范。第三,以法护权:中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所面临的对象或对手,主要是在经济上处在强者地位的国际资本。国际资本对于吸收大量外资的中国在客观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国际资本在与中国进行互利互补贸易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都是应当肯定的,但是,国际资本唯利是图、不惜损人利己的本质属性,也是众所周知的。诚然,今日中国乃是主权牢牢在握的独立国家,中国人民十分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苦果。但是,在对外经济交往中要真正做到独立自主、平等互利,也不是一帆风顺、轻而易举的。在对外经济往来中,中国方面受到国际资本的歧视、愚弄、欺骗、刁难和坑害的事例,大大小小,不胜枚举。如果不熟谙国际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或者不掌握对方国家的涉外经济法的有关知识,那就无法打“国际官司”,无法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中国的应有权益,为振兴中华效力。第四,据法仗义: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今日世界财富的占有和分配是很不公平合理的。它是当代南北矛盾的焦点和核心。广大发展中国家正在大声疾呼,要求彻底改变现状,即改革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属于第三世界。这就决定了它必须和广大第三世界一起,联合奋斗,以国际经济法作为手段,按照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际经济秩序中改旧图新,除旧布新,破旧立新、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通晓和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及其除旧布新、破旧立新的发展趋向,充分了解国际经济法新规范成长过程中的阻力与动力、困难与希望。否则,“赤手空拳”。就难以在各种国际舞台的南北矛盾抗衡中,运用法律武器和符合时代潮流的法理观念,为全世界众多弱小民族仗义执言和争得公道,促进国际经济秩序的新旧更替。第五,发展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是新兴的边缘性、综合性学科,迄今尚未形成举世公认的、科学的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在某些发达国家中,已相继出版了有关国际经济法学的系列专著,其基本特点之一,是立足于各自本国的实际,以本国利益为核心,重点研究本国对外经济交往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作出符合其本国权益的分析和论证。反观中国,这样的研究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有关论著虽已陆续出现,成果喜人,但其数量和质量,都还远未能适应我国更积极地走向世界,更有效地参与国际竞争的现实迫切需要,从法律上促进和保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必须在积极引进和学习有关国际经济法学新知识的基础上,认真加以咀嚼消化,密切联系中国的实际,从中国人的角度和第三世界的共同立场来研究和评析当代的国际经济法,经过相当长期的努力,逐步创立起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济法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完成这件大事,需要几代人的刻苦钻研,而对于当代中国的法学学人和法律工作者说来,当然更是责无旁贷的。 多项选择题 1.1.以下属于早期的国际商事法的是(ABCDE)A.阿马斐法B.比萨法C.奥列隆法D.威斯比法E.汉萨法 1.2.20世纪初特别是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各种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层出不穷,以下属于这一时期的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的有(BCDE)A.1929年的《关于国际航空运输法规统一化的公约》B.1902年、1931年以及1937年先后三度签订的国际砂糖协定C.1931年的国际锡协定D.1933年的国际小麦协定E.1934年的国际橡胶协定 模拟试卷 (一) 模拟试卷 (二) 模拟试卷 (三) 样本与笔记说明 1、本文档仅为前两章样本, 如需完整版 请QQ:1273114568 手机:13182225331联系 2、样本和完整版笔记均严格按最新制定教材目录顺序整理,每个 知识点 高中化学知识点免费下载体育概论知识点下载名人传知识点免费下载线性代数知识点汇总下载高中化学知识点免费下载 既可以作为选择填空又可用在简答论述,而不是绝对按照考试题型总结的,因此更利于全面把握知识点或者考试时临时翻阅。 ◆ 关于笔记: 我们的每一份资料都凝结着专业授课老师辛勤的心血,每一份资料都是他们智慧的结晶,每一份资料都是有生命的知识系统,我们求抓使笔记覆盖到每个知识点,抓住最核心的题目,尽我们最大之力保证通过率。 ◆ 笔记特点: 本站所有自考成考笔记是我们辅导班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授课笔记精心整理而成,是一套完整复习资料,内容全面,或按不同题型分类整理,或按章节顺序整理,便于打印、携带和查找。 ◆ 郑重承诺: (1)每部笔记的整理严格依据最新教材和考纲; (2)力求涵盖到每个知识点; (3)知识点覆盖率80%,轻松过关。 ◆ 省钱省力: (1)省时:A4纸分栏,排版精美,无需再整理; (2)省力:可直接看笔记,无需再看教材; (3)省钱:省下购买教材的费用,也免去了补考费 1、淘宝店: http://shop35385563.taobao.com 2、本店自考三件法宝:自考笔记、历年真题和答案、音频讲座 3、无需东拼西凑,网上到处浪费时间,自考这里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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