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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工程分包管理甲委工程管理规定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5月1日甲委工程管理规定目    录一、总  则    二、进场须知    三、教育培训    四、组织管理规定 五、财务管理规定六、VI及现场管理规定 七、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  八、函件处理规定九、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十、质量管理规定十一、工期管理规定十二、材料管理规定十三、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十四、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十五、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 一、总  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甲委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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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委工程管理规定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5月1日甲委工程管理规定目    录一、总  则    二、进场须知    三、教育培训    四、组织管理规定 五、财务管理规定六、VI及现场管理规定 七、施工及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管理规定  八、函件处理规定九、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十、质量管理规定十一、工期管理规定十二、材料管理规定十三、消防、保卫管理规定十四、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十五、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 一、总  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甲委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甲委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二、进场须知:1.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2. 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2.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2.2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入场许可证提交资料序号 提交资料    所交部门1 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资料室、安全部2 公司概况介绍及业绩材料    资料室3 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    资料室4 参加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    资料室5 入场人员花名册(经市建委注册)及身份证、居住征、做工证;资料室、安全部6 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消防证书    资料室、安全部7 外省市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许可证 (备案文件)安全部8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资料室9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资料室、安全部10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    安全部   11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及安全证明    安全部12入场人员4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用于办理证件。    安全部  注:甲委分包单位在安全部的指导下由专人负责同有关部门办理入场的各项手续,安定后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工作。三、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2.工人素质教育2.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2.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 教材 民兵爆破地雷教材pdf初中剪纸校本课程教材衍纸校本课程教材排球校本教材中国舞蹈家协会第四版四级教材 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资料部备案。2.3项目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专业责任师召集,专业责任师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2.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3.安全教育3.1项目安全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组织,生产部协助。经考试合格并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3.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4.记录:1、安全教育记录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2.经我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现场经理批准。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20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总包生产部。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总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12.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3.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五、财务管理规定:1.甲委工程工程款需由建设单位将工程款划拨至我项目部账户,在扣除管理费用及其它费用后支付给分包单位。2.对于甲委工程的分包单位,为保证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的顺利进展,甲委分包单位需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开工进场两月后无任何履约前提下无息全额退还。3.甲委分包单位请款需提供以下手续:(1)提供盖章生效的工程分包合同复印件;(2)批就的“分包工程付款单”;(3)分包单位开具的有效发票;(4)分包单位支付其民工工资情况表,必须包括每名民工工资应付、实付、欠付金额。(5)分包单位为主施工的分包工程,按从甲方收款额减应收管理费用、税金、代垫费用、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支付。3.其他应扣款项:具体负责核算的财务部门应按分包合同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罚款及水电费、设备使用费等款项的收取工作。4.分包工程竣工结算:4.1分包单位应及时将经审核的有关结算资料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待与甲方结算完毕后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4.2竣工结算款支付依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结算单”;(3)会签的“分包工程付款单”;(4)分包单位开具的有效发票。(5)全套竣工资料、图纸等。4.3财务部门在办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时均应扣款项:(1)分包方应付我公司的款项(包括使用我方设备、机具及设施租赁费等);(2)扣留质保金,扣留比例按合同规定,待质保期结束后,无建设单位追索,凭生产、质量部门批准的付款申请表支付。六、 VI及现场管理规定: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统一安全帽(符合项目VI要求)、佩带胸卡、编制号码,其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有明显的区别并予以保持,违者罚款50元/人.次。2.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VI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工程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5.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VI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8.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9.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10.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10.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前提出书面办公用房申请,并注明条件。10.2由项目办公室安排房屋,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10.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10.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10.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我公司Vl手册要求制作。10.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10.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11.仓库必须按项目物资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仓库内布置图报总包物资部批准)12.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物资部要求进行标识。(总包提供VI方案,分包实施)13.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根据各分包商生产的需要,总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由谁负责。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负责。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经理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总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违者将处以罚款。14.现场临时道路由总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总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15.围墙、大门、旗杆等由总包进行统一的VI布置,分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16.分包单位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用电、用水规范标准。七、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分包单位不得拒绝,否则将分包单位完不成部分,我项目另行安排,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我项目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4.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须向总包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进度要详尽准备。我项目工程部责任师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技术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周计划(本周二至下周一)由各分包单位于每周一下午2:00之前上报项目生产部;生产部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二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一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各家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9.月计划由各分包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生产部,当月24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并在24日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现场各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10.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11.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八、函件处理规定:1.我项目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资料室;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技术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有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项目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室签收。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6.各分包单位必须配齐本专业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标准图集,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据可查;负责具体施工的管理人员每日填写施工日记,记录当天施工的详细情况及存在问题;7.分包单位根据本行业的现行标准或验收规范独立做好资料,在工程竣工时将竣工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检验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原件移交总包方。所有资料必须与施工日记及现场施工情况交圈对口。8.对于需要办理隐蔽验收或其他专业部门验收的工序,分包单位应在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书面报总包方,需要质监站或其他职能部门参加的,在报验单上予以说明,由总包方复核后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及组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9.有关工作联系函,各分包单位的联系函原件报总包方;总包方向监理方报送,监理会同业主协商后,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发给总包方九、安全生产管理:一、外协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2.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3.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4.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5.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6.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周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7.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议事日程;(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8.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9.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10.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11.各分包单位应控制:轻伤事故频律控制在千分之二以下,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的发生。12.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由工程部转交安全部。13.分包单位不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14.各分包单位不组织和不参加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15.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于1000元/次罚款。16.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17.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职工给予50元/次处罚。17.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17.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17.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17.4无动火证动火者。17.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17.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17.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17.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17.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17.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17.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7.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和安全要求。17.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7.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与项目奖罚条例发生冲突的执行奖罚条例)18. 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罚2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8.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18.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18.3分包单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18.4分包单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18.5 对施工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18.6 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18.7 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18.8 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19.脚手架使用管理:19.1分包单位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单位搭设,搭设的各种架子在2米以上15米以下由项目安全部验收,验收程序是分包单位搭设完各种脚手架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在由项目工程部通知项目安全部进行验收,同时参加验收人员是项目工程管理部人员和分包单位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0米以上的脚手架要提前24小时上报项目安全部以便及时上报公司来验收,否则影响工期后果自负。(脚手架验收程序)19.2凡高度在2米以上施工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19.3所有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20.安全网使用规定:20.1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要求支搭安全网,由项目有关人员、分包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20.2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关键部位如电梯井、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项目经理部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20.3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20.4安全网必须使用房地定点厂家产品。20.5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项目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安全部同意后方可拆除,拆除的部位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21.现场洞口防护规定:21.1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项目生产部在分包单位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单位,移交后分包单位负责检查、维护。21.2边长50厘米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板四周抹灰封闭,50厘米以上的洞口必须搭设防护围栏立挂密目安全网,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进行防护。21.3电梯口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防护门,门下设挡脚板封严,并悬挂安全标志。21.4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21.5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生产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22.机械管理22.1 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机械设备安装安全由项目负责,各分包单位在使用项目提供的机械设备过程中安全控制由分包单位负责。22.2 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单位负责。22.3 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是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产品,机械设备进场前通知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机械禁止进入施工现场。22.4 设备进场前48小时向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全部提交书面分包设备进场一览表。经项目批准后方可进场。22.5 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22.6 各分包单位每日负责检查自己施工区域的机械设备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22.7 项目安全部每周对机械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22.8 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每天使用计划,并提前24小时报至项目生产部,经项目生产部统一协调后,合理使用机械设备,若分包单位未报机械使用计划,项目工程部视为不使用机械设备。23.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安装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单位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处惩。24.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25.安全保卫部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26.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首次付款时,预留合同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无任何安全问题及隐患,安全保证金应全额无息返还分包商。二、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1.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在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应配专职电工不少于4名。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3.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3.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格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3.3使用的设备不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3.4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3.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4.严格遵守临时用电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国家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各项管理规范。5.安全技术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同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每周一次,并复查接地电组值,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7.在施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建筑物(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8.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体系。配电房、配电箱必须符合规范要求,7.配电屏要有防尘、防介质腐蚀、防砸、防火等措施,配电屏周围地面铺设橡胶绝缘层,二级配电箱操作平台铺设木质绝缘板,保证操作和维修通道有足够宽度,现场实行三级配电箱供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含移动配电)--开关箱。8.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一切用电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现场内所有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组值不得大于30Ω。各机械设备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必须保证电气连接良好。9.配电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化学损伤作用、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等场所。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工作的空间和通路,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10.每台固定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国标GB6829-86的管理要求。对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控制开关断开,并悬挂“线路维修,严禁合闸”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11.对施工现场照明的要求:通道口、楼梯间、电梯井、地下室、室外电梯卸料平台及特殊照明时必须使用低压照明,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室外照明必须使用代防雨罩的碘钨灯,用电设备及电缆,必须选用认定厂家的产品,严禁以次充好。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施工的正常用电。12.电气工程师根据现场供电局实际收费总电度数和各分包单位用电量情况拟订各施工用电单位缴费通知单(其中,总表与分表之和的差,按各分包单位用电比例分摊),签字后交由各用电单位负责人签章认可;电气工程师应将缴费通知单报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交给公司财务部,,并将其复印件交造价采购部、项目部文员各一份,电气工程师保留一份复印件备查。13.严禁使用未经校验的计量设施。对使用未经校验的计量设施的分包单位,除补足欠量部分电费外,同时处以1000元的罚款。14.对偷电行为,经查实,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独家承担当月总分表误差值。15.监理和总包单位电气工程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用电设施现状。可据设施的安全状况和对存在有危及安全供电隐患的分包单位实施停电整改处理。16.各分包单位对各自的施工用电设施实施检修维护。施工用电干线和箱变的检修费用由各分包单位承担。17.各分包单位应加强对可移动用电设施的管理。其供电电缆下班时应切断电源,并整理好妥善保管。不得随地乱放。18.临时生活用电线路应经常检查维护。坚决禁止私拉乱搭现象。各分包单位指派专业电工负责线路的安装和维护。19.各分包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并报监理和总包单位项目部。在生产和生活中,认真管好用好施工用电设施。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三、临时用水的管理规定:1.需要用水前3天应向总包单位申请用水,同时向总包单位提交用水管理人员名单,总包单位代表指定用水接口安装分表后方能使用,如不通知总包单位而擅自用水者,将被罚款1000元,且当月的总表与各分表的计量差由其分包单位承担。2.分表的位置原则上按“施工用水布置图”确定的位置安装,水表应有良好的防护措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遭到损坏。3.水表底数应在水表安装时请分包单位代表确认,否则按0表核算。4.每月抄表时,由总包单位专业工程师及各分包单位用水管理人员共同查看水表止度,对用水量共同签字确认。5.用水管理人员应保证其表前管路无渗漏现象,如发生渗漏,应立即处理,否则一经发现,其分包单位将承担当月总表与各分表的计量差的费用。6.各分包单位的水表应随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损坏,应立即停止用水并通知总包单位,然后共同对坏表与新表进行确认。如发现水表损坏不更换或者擅自更换水表而不通知总包单位者,将罚款1000元并承担当月总表与各分表的计量差的费用。7.总表与分表出现计量差,在无上述1、5、6条中违章现象发生,则按各个用户用水量的大小按比例分摊计量差。四、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1.为加强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确保工程适应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需要,有效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制度并即日执行。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分包单位以及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生产供应单位。3. 重要劳动保护品范围为:    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    漏电保护器    电焊机专用箱    五芯电缆    钢管脚手架扣件    配电箱    各类机器和设备的重要安全防护装置    上级及政府规定的其它产品4. 定点单位认可,本工程执行公司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方法的各项规定。(明确定点单位清单及联系方式),分包单位提供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场审核单。5. 对使用定点厂家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本工程必须使用定点单位生产的被项目部认定的重要护品,严禁购买和使用非定点单位生产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  选用重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单位产品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行使。  使用项目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时,采购应遵守从定点单位直接送货的方式,减少中间环节,以杜绝假冒产品流入。6. 处罚  本施工现场使用非定点单位生产重要劳动保护用品,或使用定点单位其它非认定范围无材质保证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视情节处罚500-5000元,并将产品全部退厂。6.2对销售的定点产品厂商没有“两证”或两证不全的视情节处罚300-2000元。6.3安全管理部门专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准和十不准”原则,违反以上原则给予500-1000元罚款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十、质量管理规定:各分包商质量的监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技术质量的管理。分包商应对本专业施工图进行仔细审核,对发现的设计缺陷、质量问题及矛盾部位应及时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会同监理、业主、设计单位重新修改,避免因设计引起的质量问题。2.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产地、规格、技术参数必须与设计及合同中规定的要求一致,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必须退场。3.进场材料的报检程序。分包商进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报总包单位进行核实,无误后,由总包单位报监理、业主进行核查,通过后方可入库或使用;4.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各分包商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书面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样有专职质安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开展面对面的监督与认可,同时分包商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不予以签证并促其整改,对一些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制作,总承包亦将抽派人员赶赴加工现场进行检查验证。总包检查合格后,报监理核验。5.成品、半成品保护。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应对产品的保护进行系统管理,已完成并形成系统功能的产品,经验收后,分包商即组织人力和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产品保护。6.质量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7.质量部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8.质量部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十一、工期管理规定:  总承包对该承包工程工期目标的最终依据是合同工期,即在约定的时间内必须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为此总承包技术、生产部门必须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周密策划和严格管理,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必须实现投标书承诺的合同工期要求。1.在排总进度计划时,各分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员均共同参与,对总承包所排的计划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同时充分预计为实现预定计划可能产生的技术、质量,安全及施工进度等问题,事先制定方案,确保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实施。2.在总进度计划中标明各分包商最迟应开始的时间及最迟应完成的时间,同时注明关键工序的节点工期。3.当情况有变化,需要调整进度计划时,必须经过双方协调,并得到总承包的同意。并报监理和业主签认。十二、 材料管理规定:1.材料管理1.1分包单位以劳务形式承担公司工程项目施工,其材料的管理控制责任由项目部负责。分包方所需的劳保用品,其费用自行承担,同时应根据所承担施工任务的内容自行配备必需的工具。1.2实行工程承包施工的分包单位,应根据所承担工程的施工内容和公司物资供应管理要求和规定格式,由项目部分别编写施工项目材料需用计划(材料预算)和材料到货进度要求。1.2.1分包单位在工程承包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进行材料领用(个人私章印模应在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备案)。1.2.2项目材料部门对分包单位办理材料领用时应核实用料计划是否审批完毕,领用人与用料单位是否一致,同时应采用分包工程专用出库料单办理出库手续。1.2.3分包单位对领用的工程用料应妥善保管,确保材料质量不受损坏。1.2.4施工工程因设计变更出现材料增加时,需重新上报材料需用计划,进行审批;材料削减时,对领回的材料未发生质量变化的可退回发料方;已发生质量变化由分包方自行承担费用。1.2.5对分包单位超预算领料,不论出现何种原因,原则上不予供料。1.2.6施工材料属建设单位供应的,应由项目部先由建设单位领回,进行检验合格后,再办理领用;如需市场采购,应在采购的前应将采购数量、规格报公司物资部门审批,材料到货后由项目部验收。1.2.7分包方自带进场的材料,进场前应经项目部组织检验合格后使用。2.工程所需周转材料的管理2.1施工周转材料,原则上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分包方使用自有周转材料时,需在进场时做好特殊标记,并到公司项目部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点数,无特殊标记的周转材料不得进场,私自进场的不得外运。如需租赁总包单位周转材料及时办理租赁手续,无手续私自挪用一经发现处以材料本身5倍罚款。2.2公司项目部应做好自身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严禁任何个人私自挪用公司各种周转材料给予分包方使用。3.分包方自行供应的材料管理3.1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由分包方自行供应的材料,公司原则上不负责供应,如分包方需委托公司有关部门供料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批准后,公司供应部门以销售材料的方式办理,其价格执行定期市场价格并加收10%的采保费。3.2需由公司负责供应的材料,如因分包方原因出现材料短缺时,其供料方式和价格按上一条办法办理。4.材料的领用及发放4.1按计划应由公司负责供应的材料,分包方在供料地点进行质量、数量验证,在指定的发料仓库分包方自行运至施工现场,并承担保管责任。4.2所有工程剩余材料处理前均应由公司供应主管部门确认,处理过程应符合公司有关规定和业主与之相关的规定要求。5.材料的技术质量管理5.1材料管理中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交接,按工程承包的方式,由分包方办理的,分包方应按公司有关技术要求负责整理,并做好交接工作。5.2分包方施工中工程材料管理,应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要求进行过程质量控制和填写各种记录文件,并对符合ISO9000贯标要求承担责任。5.3分包方自行供应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对其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实物鉴定确认,并做好相关登记,否则不得使用。5.4分包方用于工程的自购材料,其质量证明文件应报送公司项目部备案存档。5.5工程材料按规范要求需进行用前复验的,由分包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十三、消防、保卫管理:一、消防管理: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二、治安保卫:1.各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2.各分包单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证件。3.任何分包单位或个人携带物品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4.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5.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每次•人。6.分包单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必须经经理部保卫负责人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留宿。7.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1000元以上)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8.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9.分包单位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现金过夜存放不得超过1000元),要有防盗措施。10.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教育工人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11.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12. 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办公室、工程部备案。十四、成品保护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项目生产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总包在生产会上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及讲评。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1. 成品保护的期限为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2. 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2.1分包单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2.2分包单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专业施工作业。2.3分包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施工完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2.4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单位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工作落实到实处。2.5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检查员应每天对所负责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人员进行整改。同时成品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专题会,按会议要求组织好自己单位及所属成品保护检查员的工作。3.成品保护工作的奖惩办法3.1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如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3.2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分包单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善,所造成经济损失,损失由其单位自负,同时项目对其处以500元/次罚款,并追究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质量损失。3.3分包单位对本专业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他专业的成品造成破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分包单位全额赔偿,同时项目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如发生严重成品保护破坏问题,其惩罚将相应增加。4. 总包将对成品保护工作实施突出的分包进行不定期的奖励。十五、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1. 为维护生活区的生活环境,保持现场文明良好形象,为保证全体人员在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里努力工作创造条件,特制定本规定。2.  本规定就食堂、宿舍、办公室等区域的管理做出下列具体规定。分包单位进入现场后,必须立即完成下列工作:2.1按项目后勤管理制度并组织本分包单位所有人员进行学习,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上墙。2.2分包单位专职后勤管理员应固定,并具有对其工作负责的能力。3.后勤检查制度:项目办公室和安全部定期组织后勤检查,分包负责人和后勤负责人参加检查。4.各项规定4.1分包食堂管理规定4.1.1分包食堂管理上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4.1.2教育工人自觉排队就餐,禁止加塞、打闹,违者罚款50元/人、次。4.1.3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劳动,禁止浪费食物,剩余食物应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倾倒。4.1.4遵守秩序,禁止随便进入食堂操作间及仓库,禁止使用公共食堂食品加工工具、炊具。4.2宿舍管理规定4.2.1分包单位必须在进场前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提出各类住房申请报至项目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安排,编制住房分配方案,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安排。4.2.2分包单位由后勤管理员负责按照项目指定的住房进行管理和分配,并将入住情况、入住各房间人员名单按房间统计张贴并上报,经确定后的住房方案不得自行调整。4.2.3各分包单位宿舍必须保持本宿舍室内卫生整洁,由分包单位专职后勤管理员组织选举室长,实行值日制度并保证宿舍符合以下标准:―卧具衣物叠放整齐统一,禁止随意乱挂衣物。―鞋帽摆放整齐,就餐用具及时清洗并统一放在干净卫生的地方。―宿舍内无垃圾,清洁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有序。―住人较多的大宿舍中应设专职保洁员,定期清扫,保持环境卫生。4.2.4禁止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4.2.5禁止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4.2.6宿舍区内的洗漱处必须保持清洁,由专职后勤管理人员作为责任区域的节水节电负责人,禁止长流水,禁止在洗漱处倾倒剩余食物或其他垃圾。4.2.7人走灯灭,禁止长明灯。4.2.8上班时间宿舍内应将关闭空调,严禁长开空调。4.2.9爱护室内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负责及时修补。4.2.10各分包单位专职后勤管理员必须每日准时参加项目办公室组织的现场巡查,对当日发现问题负责整改。4.3现场厕所管理规定4.3.1现场厕所由分包单位派出保洁员值日,保证厕所内空气流通及清洁卫生。4.3.2分包单位保洁员应定期喷洒消毒剂,除污垢,保持厕所无蝇无蚊虫。4.3.3节约用水,保洁员必须经常检查冲水阀门,保障使用功能。4.4生活垃圾管理规定4.4.1分包单位宿舍及办公室必须每日进行打扫,宿舍及办公室内不得堆存垃圾,垃圾应倾倒在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4.4.2生活区内垃圾由分包单位保洁员及时清理,并用三轮车把垃圾运到项目指定的垃圾堆放处,防止垃圾遗洒。4.4.3对堆垃圾处每天进行消毒,防止蚊蝇滋生。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法律顾问部,新的规章制度未落实以前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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