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办公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医院办公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为确保医保工作的信息畅通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一、传真机由财务科管理,用于发送和接收公务文电和信息资料,不得作为复印机使用。二、传真机应由专门人员操作管理,未经主任批准,不得使用传真机与境外单位或个人联络。三、传真机日夜开通,用于接收和发送非密级的公务文电、资料、各类政务信息函件资料。四、传真机传输的文电、资料,实行收发登记制度。传发医保处文电、资料,须经综合科审批;以科名义发出的由科主要负责人签发。五、传真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信号向无关人员泄漏,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