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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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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目前,部分地区的政府大楼在入口处安装了门禁系统,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安装门禁不是防群众办事,而是为了防小偷偷盗。这一举却措遭到了老百姓的质疑,我们常说政务公开,政府不设卡,如今却以门禁把关,无论是出于何种意图考虑,这道门禁都是横在人民群众与政府官员中间的藩篱,成为老百姓自由出入政府机关办事的障碍。一、运用宪法分析法解读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1、宪法原则分析法宪法原则分析法是以宪法的基本原则为衡量标准...

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
浅析政府大楼“门禁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宪法学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析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宪法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目前,部分地区的政府大楼在入口处安装了门禁系统,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安装门禁不是防群众办事,而是为了防小偷偷盗。这一举却措遭到了老百姓的质疑,我们常说政务公开,政府不设卡,如今却以门禁把关,无论是出于何种意图考虑,这道门禁都是横在人民群众与政府官员中间的藩篱,成为老百姓自由出入政府机关办事的障碍。一、运用宪法分析法解读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1、宪法原则分析法宪法原则分析法是以宪法的基本原则为衡量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分析的一个过程。常见的宪法原则包括:个案法律禁止原则、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比例原则、平等原则、正当程序原则、自由原则等等。根据宪法原则分析法,笔者认为政府大楼实行门禁制度触犯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分析如下:第一,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违背了平等原则。门禁制度将政府工作人员与普通老百姓区别开来,政府工作人员可通过刷门禁卡自由出入政府大楼,但是普通老百姓却被挡在门外,这种保护少数人做法造成了一种不平等,有悖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的基本原则。第二,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违背了自由原则。政府的工作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应当坚持政务公开,对人民负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政府大楼门禁制度限制了办事群众出入政府大楼的自由,与政府应当秉持的开放性的服务理念相悖,违背了自由的原则。第三,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违背了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又包括三个子原则:一是妥当性原则,即所采取的措施应当有利于达成目的;二是必要性原则,也称为最小侵害原则,当存在多种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当进行比较综合考量,从中选择侵害最小利益的措施而为之;三是狭义比例原则,即所采取的措施与所达成的目的不得显示均衡,也就是说若所采取的措施牺牲了较大利益达成较小利益的目的,这也是不可取的。政府大楼设立门禁制度是为了维护政府办公大楼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但却是以牺牲多数人的自由利益为代价而换来的,比例原则要求我们以最小的损害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很明显违背了比例原则的要求。2、利益衡量法利益衡量法是指通过对具体案件涉及的多方利益进行分析衡量而得出结论的过程。政府大楼门禁制度涉及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普通老百姓双方的利益冲突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的冲突。门禁制度一方面涉及的是政府机关大楼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利益,这是少数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涉及的是广大普通老百姓的自由进出政府机关办事的利益,相比前者来说,这是多数人的利益,因而,政府大楼门禁制度形成的是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对峙,通过牺牲了多数人的自由利益成全了少数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第二,自由与秩序的价值冲突。门禁制度对阻止不法分子直接混入政府机关大楼行窃或对政府公职人员实施加害行为形成了防范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对加强政府办公大楼的安保工作,维持良好的办公秩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这道门禁不仅将不法分子挡在了门外,把正常来办事的普通老百姓也挡在了门外,秩序是我国极为重要的社会价值,但自由也不例外,也被视为人类崇高的社会价值之一。当秩序与自由这两种价值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如果为了实现一定范围内的秩序,而完全抛开自由的价值利益,这种情况下维持来的秩序想来也不会长久,更何况,牺牲自由引起的混乱和后果或许是根本无法承受的。第三,平等与秩序的价值冲突。政府大楼门禁制度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与普通百姓做出区分,牺牲平等利益来换取一定范围内的秩序存在,本来就体现了一种不平等。尤其是针对法院办公大楼的门禁制度,律师也必须通过严格安检制度,而不能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入内,律师出入法院本也是出于公务活动,但是却不能等同于法院内部公职人员,和他们享有同样的自由出入法院的权利。因而,根据利益的衡量比较,可以说在这种情况下所维持的小范围的内部秩序是通过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平等而换来的,这样的局面必然会引起一部分群体的愤怒和不满。二、平衡政府大楼门禁制度中价值冲突的合理路径根据以上两种不同的宪法分析法对政府大楼门禁制度的分析,可以从中找到分析法所关注的共同焦点:第一,政府大楼门禁制度产生的自由、平等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第二,政府大楼门禁制度对比例原则的把握不到位。笔者认为,政府大楼设立门禁制度应当充分考虑到其中的利害关系,并正确处理其中所涉及到的价值冲突问题,这样才能真正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笔者认为,平衡政府大楼门禁制度中价值冲突的合理路径应当从区分对象的不同、对自由的限制程度以及对不平等范围的控制三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考虑。1、根据对象的不同对平衡的调控政府机关大楼根据对象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党政机关的办公大楼,如市委组织办公大楼,地方行政机关办公大楼等;另一类是司法机关的办公大楼,如地方法院办公大楼和检察院办公大楼等。我们可以根据政府机关属性的不同来讨论确定是否有必要设立门禁制度。目前,我国部分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依然存在,拉开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对于这些政府机关来说,改作风当从改门风开始,党政部门不但有门禁,有保安把守,甚至进入内部,进电梯也还需要刷卡。层层把守,把党政部门包裹得严严实实,人为地在官方与民间之间树立起一道严实的墙,使得官民正常互动交流收到阻碍。党政机关的工作内容通常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联系较为密切,属于政治的范围。党政机关需要进行政务公开取信于人民,以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保障行政工作的透明与高效。根据党政机关的工作性质和具体属性,笔者认为,按照比例原则的最小损害观点,小范围内形成的秩序和大范围的平等自由相比,更应当保护后者。因而,对于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我国宪法所赋予的自由和平等,不应当设立门禁制度,这不仅体现了我国党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还体现了一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比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性质明显有所不同,司法机关是处罚犯罪或裁决私人争讼的机关,具有一定的专业领域范围,性质上属于纯粹的法律作用,有别于政治作用,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以及促进公平正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而,对司法机关内部秩序的维护也应当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而且,现实社会中发生的一系列法官被杀和法院办公大楼爆炸的恶性事件一直警醒着我们,司法裁判结果直接关系着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件的利益分配或冲突的解决,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真实利益,而针对一项具体案件的裁判结果,只能判一方胜诉,而败诉一方心有不甘在所难免,我们所提倡的公平公正虽然可以无限接近但不可能达到真正的完全正义,而因此造成的冲突是难以难免的。更可怕的是,这种冲突稍有不慎很可能会变成难以控制的愤怒和对社会的强烈报复情绪,为防范这种冲突带来的恶果应当重视对秩序的强调,对司法机关设立门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悲剧的发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认为司法机关的办公大楼可以设立门禁制度进行严格安检以确保司法机关内部的正常秩序。2、根据对自由的限制程度来实现平衡的调控仅仅依照对象的不同来讨论是否应支持政府办公大楼设立门禁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这只是片面的解决了其中一个问题,还需要调和其中对自由的限制程度,而根据对自由的限制程度又可分为以下两类:第一,进出登记制度,这是对自由的限制较为宽松的一种方式。即对于某些政府办公大楼,进出人员采取登记制度,只要进行正确合法登记后,就可自由进出,这种方式赋予了自由很大的空间。在不适宜设立门禁制度的场合,为了尽量实现秩序与自由平等的平衡,对需要维持一定的秩序,又不能完全抛开自由平等的价值的情况下,可采用进出登记制度进行一定程度的缓冲以解决不同的价值冲突带来的问题。第二,严格安检制度,相比进出登记制度,该种方式对自由的限制程度较大。通常指的是在对秩序价值要求较高的场合,应当对进出政府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安检,以保证其不存在不轨意图或动机,并未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政府机关内部,从而确保政府办公大楼内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这种制度对自由的限制程度较高,但是并非完全抛弃了自由,仍然保留了人民群众小范围的自由,只是将秩序看的尤为重要,如果在此处将秩序和自由排序,毫无疑问秩序排在了自由的前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自由的限制程度实际上是对比例原则的把握,是采取进出登记制度还是选择严格安检制度,对是否有利于目的的达成,并在存在多种方法可供选择时,从中选择侵害利益最小的措施,而采取的措施也必定应当是为了维护更大的利益而进行的,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之后,以确定对自由是否应当限制,以及限制程度的大小和范围,从而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牺牲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3、控制不平等的范围以实现平衡的调控政府大楼设立门禁制度,必然会对主体进行一定的区分,而在这种区分的过程中就必然会产生不平等。既然政府大楼门禁制度多多少少都会造成一定范围内的不平等,那么若能有效控制不平等的范围,这也会有助于达到内部价值冲突的平衡。针对秩序要求较高的场合,为了强调一定范围内的秩序存在,可以通过缩小不平等的范围进行调和其中的冲突,来实现一定程度上的平等。比如,针对法院办公大楼的门禁制度,可以为律师等为公务活动而进出法院的人员开启绿色通道,也就是说实现律师群体与法院内部公职人员的平等出入法院的权利,这有利于缩小不平等的主体,扩大平等的权利享有主体。如此一来,既符合了法院内部一定程度上的秩序要求,又有利于缓和一定范围内的不平等冲突,扩大平等的范围,对解决因政府大楼门禁制度产生的平等与秩序的冲突具有重要意义。结语政府大楼的门禁制度直接关系到自由、平等和秩序价值的冲突,文章从宪法原则分析法、利益衡量法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对其中涉及的冲突进行分析,进而综合这两种分析方法所得出的共同结论,并对此进行进一步的解读,以探寻实现这些价值冲突平衡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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