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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抗器国标GB102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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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抗器国标GB1022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 抗 器 GB 10229-88 Reactorsp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 289《电抗器》(1987年版)。 第一篇 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各类电抗器: 并联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和中性点接地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消弧线圈;平波电抗器。 本标准一般不适用于下列电抗器: 容量小于单相2kvar和三相10kvar的小型电抗器;特殊用途电抗器(例如线路用高频阻波器或安装在铁道车辆上的电抗器)。 注...

电抗器国标GB1022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 抗 器 GB 10229-88 Reactorsp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EC 289《电抗器》(1987年版)。 第一篇 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各类电抗器: 并联电抗器;限流电抗器和中性点接地电抗器;阻尼电抗器;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消弧线圈;平波电抗器。 本标准一般不适用于下列电抗器: 容量小于单相2kvar和三相10kvar的小型电抗器;特殊用途电抗器(例如线路用高频阻波器或安装在铁道车辆上的电抗器)。 注:当上述小容量和特殊电抗器无相应的国家标准时,本标准可全部或部分地适用之。 2 引用标准 GB 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 6450 干式变压器 GB 7449 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波和操作冲击波试验导则 GB 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3 定义 3.1 并联电抗器 并联连接在系统上的电抗器,主要用以补偿电容电流。 3.2 限流电抗器 串联连接在系统上的电抗器,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以限制电流。 3.3 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连接在系统的中性点和大地之间的单相电抗器,当系统发生接地故障时,用以限制接地电流。 3.4 阻尼电抗器 与电容器组串联连接的电抗器,用以限制开关操作时的涌流。 3.5 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 与电容器组串联或并联连接,用以降低、阻断或过滤谐波或通讯频率。 3.6 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 并联连接在系统上的三相变压器或电抗器,以提供一个中性点。 注:接地变压器可为近区辅助网络供电。 3.7 消弧线圈 接于系统中性点和大地之间的单相电抗器,用以补偿因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引起的接地电容电流。 3.8 平波电抗器 在直流系统中,用以减少谐波电流和暂态过电流的电抗器。 4 使用条件 电抗器的正常使用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按GB 1094.1第2章的规定。 第二篇 并联电抗器   5 概述 5.1 应用范围 并联连接在系统上的电抗器,主要用以补偿电容电流。 注:在额定电压下所吸收的无功功率可以是固定不变的,也可以用附加装置使无功功率变化,例如: a.用相控型晶闸管(静补也在其内)或依靠铁心直流磁化。 b.无励磁分接开关或有载分接开关改变绕组分接。 5.2 设计 就设计和装置而论,电抗器分为: 单相或三相;干式或油浸式;空心式或带间隙的铁芯式;带磁屏蔽或不带磁屏蔽;户内装置或户外装置;电抗固定不变或可变的;带有附加的负载绕组。 5.3 磁化特性 为了下述目的,必须了解如图1b和1c所示的全部磁化特性; 确定正常的运行范围;关于过电压状态的研究;关于系统研究的模拟;根据要求应提供磁化特性的资料。 就电抗器的全部磁化特性而论,电抗器分为: 线性的,如图1a;非线性的,如图1b,具有非线性磁化特性的电抗器,其正常运行时的磁化特性应在线性部分;饱和的,如图1c。                      图1 并联电抗器磁化特性的类型 6 定义 6.1 额定电压UN 在三相电抗器的一个绕组的端子之间或在单相电抗器的一个绕组的端子间指定施加的电压。额定电压UN作为设计、制造的保证和试验的基础。 注:用单相电抗器联结成三相星形电抗器组时,绕组的额定电压用分数形式表示,其分子表示线对线电压,分母 为 ,例如: 6.2 最高运行电压 电抗器能够连续运行而不超过规定温升的最高电压。 注:①额定电压可规定为等于最高运行电压。 ②最高运行电压和额定电压由订货方提出。 6.3 额定容量SN 在额定电压下运行时的无功功率。 6.4 额定电流IN 由额定容量和额定电压得出的电抗器线电流。 注:用单相电抗器联结成三相三角形电抗器组时,单相电抗器的额定电流可用分数形式表示,其分子相应于线电 流,分母为 ,例如: (A) 6.5 额定电抗XN 额定电压时的电抗(额定频率下的每相欧姆值)。 6.6 零序电抗X(三相电抗器) 三相星形绕组各线端并在一起与中性点之间测得的电抗乘以相数所得的值(额定频率下的每相欧姆值)。 6.7 互电抗XM(三相电抗器) 开路相的感应电压和励磁相的电流间的比值(额定频率下的每相欧姆值),见图2,互电抗用额定电抗的标么值表示。 注:从网络角度考虑,下列互电抗通常忽略不计; 三台单独的单相油浸式电抗器组; 三台并排排列的单相空心(干式)电抗器组; 具有供零序磁通连续流通的铁心磁路的三相电抗器。   6.8 磁化特性 磁化特性可由下列相应关系给出: 磁通峰值和电流峰值的关系曲线,或者电压平均值和电流峰值的关系曲线。 注:具有非线性特性的电抗器的磁化特性如图3所示。曲线的拐点和由饱和区段的斜率所表达的电抗值,需预先 经使用部门和制造厂协商同意。它们既可由测量确定,也可由计算确定。 图3 非线性磁化特性的参数 a1 非饱区域的磁化曲线斜角;a2 饱和区域的磁化曲线斜角;K 饱和拐点,为直线a和b的交点 7 定额 除非另有规定,并联电抗器的定额按连续工作确定,对用于相角控制电流的静态无功电流的电抗器,应提供具有正弦波形的满负载电流的保证值。 8 绝缘水平 绝缘水平按GB 1094.3的规定。 9 铭牌 每台电抗器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上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9.1 在所有情况下铭牌应该给出的项目: a.电抗器名称(并联电抗器);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出厂序号; g.制造年月; h.相数; i.额定容量; j.额定频率; k.额定电压; l.额定电流; m.最高运行电压; n.绝缘水平; o.绕组联结; p.额定电压时的电抗(实测值); q.冷却方式; r.总重量; s.绝缘油重量(仅适用于油浸式电抗器); 9.2 在某些情况下需列出的补充项目 a.绝缘的温度等级(仅适用于干式电抗器); b.温升(当不是标准值时); c.运输重量(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d.器身重量(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e.绝缘用液体的种类(若不是矿物油时); f.分接的详细说明(若有分接时); g.零序电抗; h.互电抗。 10 试验 10.1 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按GB 1094.1第8.1条的规定。 10.2 出厂试验 a.绕组电阻的测定见本标准第10.5条; b.电抗测量见本标准第10.6条; c.损耗测量见本标准第10.7条; d.绝缘试验见本标准第10.11条; e.电压比和短路阻抗测量(带有附加负载绕组的并联电抗器)。 10.3 型式试验 a.温升试验见本标准10.15条; b.绝缘试验按本标准第10.11条。 10.4 特殊试验 a.三相电抗器的零序电抗测量见本标准第10.9条; b.三相电抗器的互电抗测量见本标准第10.10条; c.声级测量见本标准第10.13条; d.振动测量见本标准第10.14条; e.电流的谐波测量见本标准第10.8条; f.风扇和泵所需功率测量(如果带有风扇和泵时); g.磁化特性测量见本标准第10.12条。 10.5 绕组电阻的测定 按GB 1094.1第8.2条的规定。 10.6 电抗的确定 a.当忽略阻抗的电阻成分时,电抗为额定相电压和实测相电流(方均根值)的比值。 b.电抗在额定频率下、电源近似于正弦波时的值见GB 311.3第3.2.1条。 c.既无带间隙铁心又无磁屏蔽的电抗器,测量可在额定电压的10%~100%之间的任何电压下进行。 d.对具有带间隙铁心或者磁屏蔽的电抗器,测量应在额定电压下进行。对于超大功率和超高系统电压电抗器,难以达到上述试验条件时,可以例外,此时允许近似地外推10%,即在任何情况下试验电压必须大于0.9UN。 e.三相电抗器的电抗应在对称三相电压施加在电抗器线端上时测量。 电抗值可为: 对具有零序磁通流通的铁心回路的三相电抗器,其电抗的测定也可在单相励磁时进行。 注:当试验设备不能满足试验时,经制造厂和使用部门协商,试验可在现场进行。 10.7 损耗测量 损耗测量应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下进行。电压应该用平均值电压表测量,对超大功率和高压系统电压电抗器,难以达到上述试验条件时可以例外,可在降低电压下测量损耗,并用额定电流对实测电流比值的平方乘以实测的损耗值来求得额定电压下的损耗值。 确定损耗的方法需预先经过协商同意,并应对采用方法的精度和可靠性提供令人满意的资料。 由于并联电抗器的功率因数通常都很低,用常规的瓦特计法有可能产生可观的误差。 使用电桥法较为有利,在特殊情况下可用热量测定法,电抗器的损耗的各种分量(电阻损耗,铁耗和附加损耗)不可能在测量中分开来。 为了免去把损耗校正到参考温度的过程,最好能在绕组的平均温度实际等于参考温度时进行测量,如果不能做到这点,则认为附加损耗、铁耗与温度无关。 如果有几台电抗器需要做试验,推荐下述方法:将一台电抗器在近似于参考温度时作型式试验,测量损耗,并在常温下测量损耗,由此得出总损耗的温度系数(假定为线性变化)。然后其余各台电抗器可在常温下测量,其损耗值按型式试验的电抗器得到的温度系数校正到参考温度。 在额定电压时测得的损耗或者校正到额定电压的损耗值应乘以额定电流和测量电流(或额定电压下的电流)的比值的平方进行计算。 注:见本标准第10.6条的注。 10.8 电流的谐波测量 该测量应用于具有饱和磁化特性的电抗器,见图1c。所有三个相电抗器的电流的谐波均在额定电压下用谐波分析仪测量,各次相应谐波的幅值均以基波分量的百分数表示。 同时还应测量施加电压的谐波。 注:只有在施加电压畸变系数小于2%时,此试验才能适用(见GB 311.3第3.2.1条)。 10.9 三相电抗器零序电抗测量 按GB 1094.1第8.7条的规定。 进行此测量时,外加电压所产生的中性点电流不得超过额定相电流。 10.10 三相电抗器间的互电抗测量 该测量最好在额定电压下按图2进行。 10.11 绝缘试验 并联电抗器的各种绝缘试验,通常应用变压器的相应规则,按GB 1094.3、GB 6450和GB 7449的规定。 10.11.1 外施耐压试验(属出厂试验) 按GB 1094.3第10章的规定。 10.11.2 感应耐压试验(属出厂试验) 感应耐压试验一般按照GB 1094.3第11章的规定。 其他说明如下: 若电抗器为全绝缘,按GB 1094.3第11章的规定。 若电抗器为分缘绝缘,根据试验电压和试验设备情况,既可按GB 1094.3第11.3条,也可按GB 1094.3第11.4条进行。 GB 1094.3第11.4条所述的试验方法仅适用于Um≥252kV。但在较低电压时,当使用部门和制造厂一致同意时,也可使用。在应用GB 1094.3第11.4条作试验时,应作以下改动: 在试验电压U2=1.5Um/3进行局部放电测量时,略去短时间施加电压U1的过程。 如果试验站的容量和电压达不到试验要求时,经制造厂和使用部门协商,本试验可用雷电冲击试验予以代替。试验电压和方法需在订货时规定。 注:对干式电抗器、按GB 6450第5.10条的规定。 10.11.3 雷电冲击试验(属型式和出厂试验) 见GB 1094.3第12,13章和GB 7449。 10.11.4 操作冲击试验(属型式和出厂试验) 按GB 1094.3第14章和GB 7449第7.3条规定。 10.12 磁化特性的测量 当电抗器为非线性的(图1b)或饱和的(图1c)时,可以规定对磁化特性进行测量。测量在工频电压和电流下进行,并逐步增大直至最高运行电压,若经同意可稍微超过此值。测量结果应该以电压平均值(其值与磁链峰值成正比例)和电流峰值的关系表示。 对较大范围磁链所采取的其他测量方法,使用部门和制造厂应事先协商同意。 在订货方提出要求时,制造厂可提供磁化特性的计算值。 10.13 声级测量 此试验通常按GB 7328的规定进行。 对干式电抗器测量时,必须保证与绕组有足够的安全间距。 在GB 7328第5.2条规定的轮廓线上,测量点应距绕组表面2m远,规定的测量水平面应在绕组高度的一半处。 注:对于大容量电抗器,若不可能在工厂实现声级测定,经使用部门和制造厂同意,可在安装现场进行此项试验。 10.14 振动测量(属特殊试验) 如果规定需进行振动测量,则在做试验之前,必须就下列各项取得一致意见: a.是单台电抗器作型式试验还是全部电抗器作出厂试验。 b.当额定电压和最高连续运行电压不一致时,是在哪一个电压下进行试验。 c.在哪个位置,如何进行测量(一般是在油箱的四个侧面,并取足够的测量点求得平均值)。 测量的结果用振动波的波峰主波峰的高度来表示,最大值不超过200μm。 注:对于大容量电抗器,若不可能在制造厂实现振动测量,经制造厂与使用部门协商,可在安装现场进行此项试验。 10.15 温升试验(属型式试验) 按GB 1094.2的规定。 该试验应在额定频率和最高运行电压下进行。若在试验过程中不能达到最高运行电压,则试验可降低电压进行,但不得低于最高运行电压的90%,油浸式电抗器和干式电抗器的温升应分别按照GB 1094.2和GB 6450校正到最高运行电压的值。 当试验站条件达不到试验的要求时,经制造厂和使用部门协商,试验可以在现场进行。 11 容许偏差 对于有分接抽头的并联电抗器,若无其他规定,容许偏差值只适用于主分接。 11.1 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电抗的容许偏差 额定电抗容许偏差为±5%。 对于三相并联电抗器或单相并联电抗器组成的三相组,若连接到具有对称电压的系统上,当三个相的电抗偏差都在±5%容许范围内时,每相电抗与三个相电抗平均值间的偏差不应超过±2%,对规定具有如图1b的磁化特性的电抗器,在额定电压下测得的电抗±5%偏差值,应能适用于订货方规定的极限电压。 11.2 损耗的容许偏差 按照本标准第10.7条测得的校正总损耗,不应超过损耗保证值的+15%。   第三篇 限流电抗器和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12 概述 12.1 范围 本篇包括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用来限制电流的电抗器。 12.1.1 限流电抗器 该电抗器用以限制短时电流。在正常运行时,有持续电流通过限流电抗器。 12.1.2 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用于三相系统的单相电抗器,接于系统中性点和大地之间,用以限制系统故障时的接地电流。通常中性点接地电抗器无持续电流通过,或仅有很小的持续电流通过。 12.1.3 其他类型电抗器 根据其用途,其他用途的电抗器也包括在本篇内。 此类电抗器如:分配负荷用电抗器。用以平衡并联回路的电流;启动电抗器,与交流电机串联连接以限制启动电流。 12.2 设计 就设计和装置条件而论,限流电抗器可分类为: a.单相或三相; b.干式或油浸式; c.空心或带间隙的铁心式; d.带磁屏蔽或不带磁屏蔽; e.有分接或没有分接; f.户内或户外装置。 注:①在短时大电流通过限流电抗器时,电抗器的磁屏蔽通常设计成饱和的。 ②无磁屏蔽的干式限流电抗器通过短时大电流时,会产生很强的杂散磁场。必须重视各相绕组间的位置。 以及绕组对其他设备和对金属构件的相对位置,以便使它们可能造成的影响小,例如邻近金属零件的过热及其在短时电流下的危险应力等。 13 定义 13.1 额定持续电流IN。 通过绕组的端子,电抗器能够持续承担的额定频率的电流,除非另有说明,中性点接地电抗器规定无额定持续电流。 13.2 额定短时电流IK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抗器的短时电流稳态分量的方均根值,在此电流下电抗器不得有异常的发热和机械应力。 注:额定短时电流由系统故障情况确定。 13.3 额定短时电流的持续时间 电抗器设计的额定短时电流持续时间。 13.4 额定阻抗ZN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短时电流下规定的阻抗,用每相欧姆值表示。 对三相限流电抗器或单相电抗器的三相组,其阻抗为三个相电抗的平均值。 注:三相限流电抗器或单相电抗器的三相组,其相间的磁性耦合将造成与每相实际表现的阻抗与上面定义的额定 阻抗值不同。如果耦合因数小于5%,此差异实际上并不重要。 14 绝缘水平 绝缘水平的标准按GB 311.1的规定。 14.1 对限流电抗器的绝缘要求 各相间的相对绝缘水平通常应与电抗器所连接的系统设备的最高工作电压Um相一致。如果在绕组上并联避雷器,则跨于绕组两端的绝缘水平可以规定得低一些。避雷器的额定电压推荐不低于额定短时电流在电抗器两端产生的电压的1.2倍。 14.2 中性点接地电抗器的绝缘要求 绝缘要求应与电抗器所连接的系统的中性点绝缘水平相一致。接地端选择降低绝缘水平为宜(分级绝缘)。 15 承受短时电流的能力 限流电抗器和中性点接地电抗器应该设计成能够耐受额定短时电流在额定持续时间内产生的热的和机械的效应。 16 定额 16.1 额定持续电流 除非另有规定,额定持续电流是指对称的三相电流。额定持续电流的优选数值应与GB 321《优先数和优先数系》中的R10系列相对应。 16.2 额定短时电流 额定短时电流应规定为不小于被认可的故障状态下最大电流值。 16.3 额定短时电流持续时间应为: 除非另有规定,短时电流时间应为: a.限流电抗器,2s; b.中性点接地电抗器,10s。 注:如果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故障,故障的时间间隔及次数应由订货方提出。额定短时电流持续时间应按此来选定。 16.4 额定阻抗 额定阻抗值应根据系统参数和系统故障的被认可的的情况,与短时电流一起确定。此数值应为所需的最小值。 对于带有磁屏蔽的电抗器,在额定持续电流时的阻抗应由制造厂确定和测量,并在铭牌上标明。 三相电抗器或对于已确定安装方式的三相电抗器组,如果需要的话,制造厂应提供在短时电流时的各相间的耦合因数和互电抗。 注:对于某种型式的电抗器,这些数值直接测量是困难的(见本标准19.11条)。 17 温度 17.1 额定持续电流时的温升 温升限值应分别符合GB 1094.2第2章和GB 6450第5.11条的规定。 17.2 短时电流负载后的温度 在绕组通过额定短时电流负载后,其温度不超过GB 1094.5第2.1.4条和GB 6450第1.6条中阐明的变压器绕组在短路状态下的数值。 18 铭牌 每台电抗器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上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18.1 所有情况下均应给出的项目: a.电抗器名称(限流电抗器);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制造序号; g.制造年月; h.相数; i.额定频率; j.设备最高工作电压; k.额定持续电流; l.额定短时电流和时间; m.绝缘水平(仅对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n.阻抗(实测值); o.冷却方式; p.总重量; q.绝缘油重量(仅对油浸式电抗器)。 18.2 某些情况下需给出的附加项目: a.绝缘温度等级(仅对干式电抗器); b.温升(如果不是标准值); c.分级绝缘的绕组接地端的绝缘要求(对中性点接地电抗器); d.避雷器并联在绕组上时,作用于绕组两端的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对限流电抗器); e.运输重量(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f.器身吊重(总重量超过5t的电抗器); g.若不是矿物油,需注明绝缘液体的名称; h.若有分接,要注明有关的分接详情。 19 试验 19.1 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按GB 1094.1第8.1条规定。 19.2 出厂试验 a.绕组电阻测定按GB 1094.1第8.2条。 b.持续电流时的阻抗测量见本标准第19.5条; c.损耗测量见本标准第19.6条; d.外施耐压试验见本标准第19.7条; e.感应耐压试验见本标准第19.8条。 19.3 型式试验 a.在额定持续电流下的温升试验见本标准第19.9条; b.雷电冲击试验见本标准第19.10条。 19.4 特殊试验 a.短时电流试验和短时电流时阻抗测量见本标准第19.11条; b.声级测量见本标准第19.12条。 19.5 持续电流时的阻抗测量 阻抗应在额定频率下测量。对于单相电抗器和三相电抗器组,应该在单相励磁时测量阻抗。阻抗值为三个单相阻抗的平均值。 对于磁耦合因数大于5%的三相电抗器的阻抗,应该用对称的系统电压施加在星形接法的三相绕组上进行测量。 此时阻抗表达式为: 注:对于不带磁屏蔽的电抗器,本试验也验证了额定阻抗。 19.6 损耗测量 只有在对持续电流作出规定的电抗器才进行这项测量。测量应在额定频率下进行。确定损耗的方法应由订货方和制造厂协商,并需提供所使用方法的精度和可靠程度的令人满意的资料。由于限流电抗器的功率因数通常都很低,用常规的瓦特计法测量损耗,可能产生可观的误差,因此使用电桥法较为有利。 19.6.1 对于不带铁心或不带磁屏蔽的电抗器,可在任何电流下进行测量并校正到额定持续电流,温度的校正按GB 1094.1第8.4条和GB 6450第5.1条规定。 19.6.2 带有磁屏蔽的电抗器,损耗中的各种分量(电阻损耗,铁耗和附加损耗)不可能在测量中区分开来。为了免去把损耗校正到参考温度这个过程,可在绕组的平均温度近似等于参考温度进行测量。 例如:可在温升试验时进行这项测量。 如果有几台电抗器需要作试验,推荐下述方法: 将一台电抗器在近似于参考温度时作型式试验,并在常温下测量损耗。然后,其余各台电抗器可只在常温下测量,其损耗值按型式试验的电抗器得到的温度系数校正到参考温度。 19.7 外施耐压试验(属出厂试验) 试验按GB 1094.3第10章规定。 试验电压应施加在: 各绕组对地之间;各不同绕组之间。 19.8 感应耐压试验(属出厂试验) 试验按GB 1094.3第11.1条实行。试验电压应为额定短时电流时在绕组两端产生的电压的两倍。 如果本试验对被试品会造成不切实际热应力,或者试验要求的容量和电压超出了试验站的能力,经制造厂和订货方协商同意,本项试验可以用雷电冲击试验代替。 19.9 额定持续电流的温升试验 试验根据GB 1094.2进行。 19.9.1 干式电抗器 试验的电流应尽可能接近额定持续电流IN,并不小于此值的90%,电流应持续直到电抗器任何部分每小时的温度上升少于2K。 额定电流时绕组对冷却空气温度的温升ΔθN由下式计算: 式中 IN ——额定持续电流,A; It ——试验电流,A; Δθt ——试验电流时的温升,K; q ——1.6,为AN冷却方式的电抗器; q ——1.8,为AF冷却方式的电抗器; 绕组的温度θ1应按照GB 1094.2第3.3条的规定,从实测的电阻值计算得出。 19.9.2 油浸式电抗器 油面温升和绕组温升均按照GB 1094.2第3.7条确定。 19.10 雷电冲击试验 一般参照GB 1094.3第12章和GB 6450第5.8条及GB 7449的规定。 19.10.1 限流电抗器的雷电冲击试验 试验电压依次施加在需要试验的绕组的每个端子上,此时其他端子均接地,其它绕组也应接地如果绕组两个端子之间规定为降低绝缘要求,雷电冲击试验过程须经订货方和制造厂协商同意。 注:准确的半峰值时间可能达不到,通常允许取较短的时间。 19.10.2 中性点接地电抗器的雷电冲击试验 对于中性点接地电抗器,试验电压施加在电抗器的连接到变压器中性点的一端,另外的端子接地,波前时间可增加到13μs。 19.11 短时电流试验和在短时电流时的阻抗测量 一般参照GB 1094.5的规定。 短时电流试验目的在于检验电抗器在通过额定短时电流时的机械耐受强度,当电抗器装有磁屏蔽时,还用以测量额定阻抗。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短时电流的第一个波的波峰值应为其方均根值的1.8× 倍(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不对称而产生的系数可能低于1.8× )。 电抗器承受本试验的能力根据GB 1094.5第2.2条确定。 根据试验电压和电流的稳态值可以确定在短时电流下的阻抗值。此值应与额定阻抗相同。在容许偏差范围以内。 三相电抗器在短时电流下的阻抗按本标准第19.5条的规定测量。 试验时应该记录非被试相的感应电压,以便确定各相间的互阻抗的耦合因数。 19.11.1 试验程序 对于单相电抗器,试验应该通过两次时间为0.5±0.05s的额定短时电流。对于三相电抗器或是已规定安装方式的单独的三个相电抗器组,应该先在完全不对称情况下对每一相进行一次单相试验,再用近似相等的三相电流进行一次三相试验。 注:如果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设备的容量不足以达到0.5s的作用时间,经使用部门和制造厂协商同意,时间可以较短。 19.11.2 短时电流下的热性能 短时耐热能力,通过按照GB 1094.5第2.1.5条的计算结果来验证。 注:对于长的额定短时电流时间,这样计算是保守的。 19.12 声级测量 本试验通常按照GB 7328进行。对干式电抗器测量时,必须保证与绕组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在GB 7328第5.2条规定的轮廓线上,测量点应距绕组表面2m远,规定的测量水平应在绕组高度的一半处。 注:对于大容量三相电抗器,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在现场进行此项试验。 20 容许偏差 由实测和(或)计算得出额定短时电流时,电流的阻抗的容许偏差为额定阻抗的+20%。 三相电抗器组的阻抗的容许偏差:按本标准第19.5条的规定,在上述的容许偏差+20 % 范围内,每相绕组所测得的阻抗值,与三个相阻抗的平均值偏差不得大于5%。 额定持续电流的阻抗的容许偏差为+20%。 损耗的容许偏差(仅为电抗器通过额定持续电流时)为给定值的+15%。   第四篇 阻尼电抗器   21 概述 21.1 应用范围 阻尼电抗器特别使用于限制电容器组的交流网络上开关操作时产生的涌流。阻尼电抗器和电容器串联连接。 在正常运行时,阻尼电抗器内流过电容器的额定电流:阻尼电抗器的最大允许过负载电流等于电容器组按电力电容器有关标准容许的相应的电流值。 注:对于特殊用途的电容器,例如静止无功电源或高压直流输电,电力电容器标准规定的过负载电流不能适用。 21.2 设计 阻尼电抗器通常为单相或三相,干式自冷,不带铁心,户内或户外装置。 22 定义 22.1 额定持续电流I1N 流过阻尼电抗器的电流的方均根值。 22.2 额定浪涌电流I1N 规定通过阻尼电抗器的最大涌流的峰值。 22.3 额定电感LN 阻尼电抗器在所连接系统频率下的电感值。 22.4 品质因数 规定的频率和温度下,阻尼电抗器的电抗对电阻的比值。 23 定额 阻尼电抗器的额定持续电流应至少选为等于与它所组合的电容器组或电池组的最大容许电流。 注:电力电容器的最大容许电流的方均根值等于额定正弦电压施加在电容器两端时所得电流值的1.3倍。 24 涌流 额定涌流的选择应考虑到电容器组或分组的所有操作情况,相应的涌流谐振频率应该在订货时予以规定。当订货方要求时,制造厂应提供阻尼电抗器在此频率下所期望的品质因数的数据,阻尼电抗器应能够承受此额定涌流的动力效应。 注:①涌流时的热效应通常是不重要的。 ②如果要求阻尼电抗器承受超过额定涌流的过电流,例如在电容器故障时,则应对此过电流的幅值和时间作出规定。 25 绝缘水平 除非另有规定,绝缘水平应相应于阻尼电抗器所连接的系统最高工作电压Um。如果阻尼电抗器的一端定为直接接地,经协商可采用分级绝缘。 26 温升 对阻尼电抗器,温升限值按照GB 6450第3.2条的规定。 27 铭牌 每台电抗器应提供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上应标出下列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在所有情况下应该给出的项目是: a.电抗器名称(阻尼电抗器);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出厂序号; g.制造年月; h.额定频率; i.额定持续电流; j.额定浪涌电流; k.绝缘水平; l.额定电感; m.在规定频率下品质因数; n.绝缘的温度等级(干式电抗器); o.温升; p.总重量。 28 试验 对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按GB 1094.1第8.1条的规定。 28.1 出厂试验 28.1.1 绕组电阻测定,按GB 1094.1第8.2条规定。 28.1.2 电感测定 测定可在任何适宜的电流下进行,也可用电桥法,额定电感是对应于系统频率的值。 28.1.3 外施耐压试验见本标准第19.7条。 28.1.4 感应耐压试验 本试验一般按本标准第19.8条的规定,但有以下例外,即试验电压为额定涌流时产生的电压两倍。 28.2 型式试验 28.2.1 温升试验见本标准19.9条。 28.2.2 雷电冲击试验见本标准第19.10条。 28.3 特殊试验 28.3.1 承受涌流试验 本试验应在系统频率下,按照本标准第19.11条进行。 28.3.2 品质因数测定 本试验应在规定的涌流谐振频率下用电桥法进行,参见本标准第33.6条。 28.4 容许偏差 额定电感的容许偏差为+200%。   第五篇 调谐电抗器或滤波电抗器   29 概述 29.1 范围 调谐电抗器是使用在交流系统上的电抗器,与电容器连接用以调谐滤波回路,使其在音频范围内谐振,用以减低阻塞或滤去谐波或通讯频率。调谐电抗器既可以并联接在系统上(此时系统电压作用在电抗器上),也可串联在系统上(此时负载电流通过电抗器)。 29.2 设计 调谐电抗器为单相或三相电抗器(油浸式或干式电抗器)可以通过采用分接抽头或可移动的铁心和(或)线圈,使其电感值在极限的范围中可以调节。 此种结构需经协商同意,并在订货或招标时提出。 声频讯号用调谐电抗器可以设一个二次绕组,用来连接到声频源或其他部分上。 当电抗器在系统上为并联接法时,要承受开关操作产生的涌流暂态过程。当电抗器在系统上为串联接法时,还要承受可预见系统故障产生的过电流。 注:①假如设置三相滤波回路,应注意在不同相电抗器相之间的磁耦合。 ②对于无屏蔽的调谐电抗器,必须预先考虑到可能受到的安装结构影响。 30 定义 30.1 额定工频电流IN 持续流过电抗器的工频电流的方均根值。 30.2 额定工频电压UN 持续作用于电抗器两端的工频电压方均根值。 30.3 额定调谐频率电流IA 持续流过电抗器的调谐频率电流方均根值。 注:有的应用场合(如声频通讯)调谐频率和调谐频率电流是周期性的、间歇的,这个因素应在损耗和温升中考虑 进去。 30.4 额定调谐频率电压UA 持续作用于电抗器两端的调谐频率电压的方均根值。 30.5 额定调谐频率fA 电抗器所连接的滤波回路的谐振频率。 30.6 额定电感LA 额定调谐频率时的电感值。 30.7 额定品质因数QA 在调谐频率和参考温度下,电抗和电阻的比值。 30.8 额定短时电流IKN 短时电流的方均根值,如果可以的话,对调谐电抗器应注明其持续时间。 31 定额 31.1 额定电流或电压值 根据调谐电抗器在系统上是串联接法还是并联接法,按照其应用来决定其额定值是否应具有工频和调谐频率下的电流或电压。 这些额定量的数值应选得至少等于滤波回路在系统上正常运行时预计的值。 31.2 额定短时电流 对于并联连接用的调谐电抗器,这个值应该对应于涌流现象,并按本标准第24章确定。 对于串联连接用的调谐电抗器,这个值应该与系统过电流故障有关(参见本标准第13.2和13.4条)。 调谐电抗器单独应用时,在订货和招标时必须对额定短时电流的幅值和持续时间作出规定。对电压较低的标准型电抗器,如果没有其他标准,则假设额定短时电流的限值为额定工频持续电流的25倍,持续时间不大于2s。 31.3 额定品质因数 除非另有规定,此值为保证的最小值。 31.4 电流或电压频谱 运行中电流或电压中的谐波分量和(或)讯号分量的频谱应在订货时予以规定。 31.5 绝缘水平 除非另有规定,绝缘水平应该对应于电抗器所连接的系统上设备的最高工作电压Um,如果电抗器某一端子规定为直接接地,经协商可采用分级绝缘。 注:当声频通讯用电抗器附有二次绕组时,该绕组设计时必须考虑可能受到的电力系统传递的过电压。 32 铭牌 每台电抗器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上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制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a.电抗器名称;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出厂序号; g.制造年月; h.额定工频; i.额定调谐频率; j.额定工频电压; k.额定调频电压; l.额定工频电流; m.额定调频电流; n.额定短时电流和持续时间; o.绝缘水平; p.额定感抗; q.额定品质因数; r.总重量。 33 试验 33.1 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按GB 1094.1第8.1条和GB 6450第5.1条规定。 33.2 出厂试验 a.绕组电阻的测定按GB 1094.1第8.2第规定; b.电感的测量见本标准第33.4条; c.感应耐压试验见本标准第33.5条; d.外施耐压试验按GB 1094.3第10章规定; e.品质因数测定见本标准第33.6条; f.损耗测量见本标准第33.7条。 33.3 型式试验 a.温升试验见本标准第33.8条; b.雷电冲击试验按GB 1094.3第12章规定。 33.4 电感测量 调谐电抗器的电感测量应在调谐频率和额定调谐频率电流或电压下进行。下列情况例外: 不带铁心的电抗器的电感假定是常数,与电流值无关,并可在降低的电流或电压下测量。 如果铁心电抗器在工频时的电流直至等于额定调频电流仍为线性,则调谐频率下的电感可在降低的电流或电压下测量。 33.5 感应耐压试验 试验通常按GB 1094.3第11.1条规定进行。 试验电压为电流IKN流过电抗器时在电抗器两端的电压的两倍,或者是(UN+UA)的两倍,取其中较高的一个值。 如果本试验所要求的容量和电压超出试验站的能力,经制造厂和订货方协商,本试验可用雷电冲击试验代替。 33.6 品值因数的测量 测量应在调谐频率下进行。在参考温度下测得的或校正到参考温度的品质因数应不小于保证值,如果经过了温度校正,其校正过程应予以说明,通常按本标准第10.7条规定。 33.7 损耗测量 调谐电抗器的总损耗由铁耗(如果电抗器带有铁心或磁屏蔽)和系统频率可能在谐波频率和(或)叠加的讯号频率电流分量产生的绕组损耗所组成。 铁耗和工频时的绕组损耗在工频下测量确定。规定的各次较高的谐波频率成分引起的损耗可由在相应的频率下计算或测量得到,并加到工频时的损耗中去。总损耗应该折算到参考温度,并不得超过保证值。 33.8 温升的确定 温升试验应在工频下进行,试验电流或电压应该调整至与本标准按第33.7条确定的总损耗相一致。 试验程序通常按照GB 1094.2规定。 干式电抗器按GB 6450规定。 34 容许偏差 如果调谐电抗器的电感为不可调的,应对额定电感的容许偏差作出规定,并给予保证。   第六篇 接地变压器(中性点耦合器)   35 概述 接地变压器为三相变压器(或三相电抗器),常用来为系统不接地的点提供一个人工的、可带负载的中性点,以供系统接地用,否则该点不接地。 a.直接接地; b.连接到接地电抗器、电阻或消弧线圈。 可以规定接地变压器带有一个低电压的二次绕组,该绕组可具有连续的额定容量,作为变电站辅助电源。 注:接地变压器也可用来为没有中性点的系统在线对中性点之间连接单相负载。 36 定义 36.1 主绕组 接地变压器的绕组,用来连接到要求接地系统的各相上去。 36.2 额定电压 在绕组的线端间施加的或感应的空载电压。 36.3 额定中性点电流 在接地变压器持续或设定工作时间内运行,在额定频率下,流过主绕组的中性点端子的电流。 36.4 额定持续电流 当二次绕组具有额定容量时,持续流过主绕组线端的电流。 36.5 额定零序阻抗 主绕组各线端连在一起与中性点之间的阻抗值,用额定频率下每相欧姆值表示。 36.6 其他定义 其他定义见GB 1094.1。 37 定额 37.1 主绕组的额定电压 除非运行情况证明需要较高的电压,额定电压应等于所连接系统的线间电压。 37.2 额定中性点电流 额定中性点电流应不小于在运行情况下的最大持续电流值,例如各相不平衡时。 如果短时间的连贯性故障,则各故障的时间、故障间隔时间及次数和总时间均应由订货方规定。额定中性点电流也可以用短时故障电流的函数来确定。 37.3 额定零序阻抗 零序阻抗值在技术条件中可不作规定,在接地变压器被用作限制接地故障电流时,也可作出规定。 37.4 其他定额 其他定额见GB 1094.1第4章。 这适用于设有二次绕组的接地变压器,该绕组用作变电站供电或类似的用途。 对带有二次绕组的主绕组来说,也可以应用变压器的某些类似定义,例如额定容量。 38 联结组 接地变压器的联结组通常可为曲折或星形/三角形联结。三角形联结的绕组可为开口形,供接入电阻或电抗器调节零序阻抗。 39 耐受额定中性点电流的能力 接地变压器应能承受额定中性点电流,而无热的和机械效应造成的损伤。 40 温升 40.1 额定持续电流时的温升 温升限值按GB 1094.2第2章和GB 6450第5.11条规定。 40.2 通过短时电流负载后的温度 绕组通过短时电流负载后10s时间内,其温度不得超过在GB 1094.5第2.1.4条给出的变压器绕组在短路条件下的温度限值。 在与消弧线圈一起运行的情况下,可以应用本标准第49章的规定。 41 绝缘水平 接地变压器的主绕组线端绝缘水平的选择按照GB 1094.3和GB 6450第4章的规定。 中性点以选择较低的绝缘水平为宜(分级绝缘)。 42 铭牌 每台接地变压器均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42.1 所有情况下均应给出的项目: a.变压器名称(接地变压器);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出厂序号; g.制造年月; h.额定频率; i.额定电压; j.额定中性点电流; k.绝缘水平; l.绕组联结组或联结组标号; m.零序阻抗(实测值); n.冷却方式; o.总重量; p.绝缘油重量。 42.2 在某些情况下给出的补充项目: 当接地变压器带有二次绕组时,需给出的补充项目与电力变压器相同。 43 试验 43.1 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见GB 1094.1第8.1条和GB 6450第5.1条规定。 43.2 出厂试验 a.绕组电阻测定按GB 1094.1第8.2条规定; b.零序阻抗测量见本标准43.5条; c.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按GB 1094.1第8.5条规定; d.绝缘试验按GB 1094.3规定; e.当接地变压器附有二次绕组时,电压比测定、核对电压向量关系按GB 1094.1第8.3条规定; f.阻抗电压、短路阻抗和短路损耗的测量按GB 1094.1第8.4条规定。 43.3 型式试验 a.绝缘试验按GB 1094.3规定; b.温升试验见本标准43.6条; 43.4 特殊试验 a.短路试验见本标准43.7条; b.声级测定按GB 7328的规定。 43.5 零序阻抗测定 零序阻抗最好在通以额定中性点电流时进行测量,并用每相欧姆值来表示。试验时必须保证试验电流及通过的时间要与绕组以及金属结构体能够承担的电流的能力相一致。 如果在额定中性点电流测量时不能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可以用额定电压的25%和100%之间的任一电流值进行试验。 测试方法按GB 1094.1第8.7条规定。 43.6 额定中性点电流下的温升 测量应按GB 1094.2第3章规定。 试验开始时,油顶层温度的初始值应当为连续空载运行的温度,如果有二次绕组,则应是在其额定容量下连续运行的温度。 试验后用电阻法确定绕组温度。 43.7 耐受短时电流能力的验证 本条适用于短时中性点电流时间为10s或少于10s的接地变压器,其耐热能力应根据GB 1094.5第2.1.5条的计算来验证。 干式变压器短路后线圈平均温度的最大允许值按GB 6450第1.6条规定。 耐受短时电流的机械效应的能力可通过试验或对类似产品的试验来验证。试验在接地变压器投入运行前进行。 试验时,可有以下两种不同连接的可能性: a.用三相对称系统对接地变压器供电,并将一相线端和中性点短路; b.把接地变压器三相的线端联结在一起,用单相电源对线端和中性点供电。 试验应做两次,每次试验的时间为0.5±0.05s,各次试验的间隔时间应当避免热的过量积累,其他应按照GB 1094.5第2.2条规定。 44 容许偏差 在额定中性点电流下测量零序阻抗的容许偏差为规定值的+200%。对于其他要保证的参数,例如损耗、电压比、短路阻抗等,其偏差应按GB 1094.1规定。   第七篇 消弧线圈   45 概述 消弧线圈是用来补偿中性点绝缘的系统发生对地故障时产生的容性电流的单相电抗器。 消弧线圈在三相系统中接在电力变压器或接地变压器的中性点与大地之间。 消弧线圈的电感可以是分级可变的,也可是连续可变的。在规定的变化范围内可与网络的电容相协调。消弧线圈可提供一个二次绕组,供连接负载电阻用,或提供一个测量用的辅助绕组。 46 定义 46.1 额定电压 在额定频率下,作用于主绕组端子之间的电压即为额定电压。 46.2 额定电流 在额定频率下施加额定电压,在规定的时间内流经主绕组的电流。如果电感可在某一范围内变动,则额定电流为对应于最小电感的值。 46.3 调节范围 电感可变的消弧线圈,其额定电流对在额定电压下能够达到的最低电流的比值。 46.4 辅助绕组 测量和控制用的绕组,设计成低电压和低电流,例如100V,10A。 46.5 二次绕组 是消弧线圈的一个绕组,供在短时工作时联结电阻,来增加接地故障电流中的有功分量的绕组。 47 定额 47.1 额定电压 额定电压值至少要等于在接地故障时出现在变压器或接地变压器中性点和大地之间的最高电压。 一般都规定电压等于系统的线对中性点电压。 47.2 额定电流 额定电流不得小于在线对地故障时的最大电流值。 如果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故障,则各个故障的时间、故障间隙时间及次数和总时间均由订货方规定。短时电流的时间应按此来确定。 48 调节范围 在额定频率下,相应于额定电压的电流,可以用下述方法之一来改变: a.通过接入绕组的附加部分,用无励磁分接开关或者有载分接开关,实现有限有级数的调节; b.用机械装置调节磁回路的气隙。 注:方法a的调节范围推荐不大于2.5:1。 49 绕组温升 按照本标准第52.7条的规定试验,消弧线圈在额定电流下绕组的温升,不得超过下列数值: a.对于持续流通额定电流的绕组,80K; b.对于额定电流的最大通流时间规定为2h的绕组,100K; c.对于最大通流时间规定为30min的绕组,120K。 注:温升数值已考虑了系统接地故障是不常发生的、时间是有限的这些因素。 如果二次绕组的短时负载在10min及以内,其温度不得超过在GB 1094.5第2.1.4条规定的变压器在短路时绕组的温度。 50 绝缘水平 除非另有规定,消弧线圈的绝缘水平应与系统中变压器中性点的绝缘水平相同。消弧线圈接地端取更低的绝缘水平(分级绝缘)。 绝缘水平的数值按GB 1094.3规定。 51 铭牌 每台消弧线圈均应提供用不受气候影响的材料制成的铭牌,并安装在明显可见的位置,铭牌应标出下述各项,所示项目应该用耐久的方法刻出(如用蚀刻、雕刻和打印法)。 51.1 所有情况下均应给出的项目: a.电抗器名称(消弧线圈); b.型号; c.产品代号; d.标准代号; e.制造厂名称(包括国名); f.出厂序号; g.制造年月; h.额定频率; i.额定电压(包括辅助绕组和二次绕组的空载电压); j.所有绕组的额定电流和通过时间; k.绝缘水平; l.冷却方式; m.总重量; n.绝缘油重量。 51.2 某些情况下应给出的项目: 电感可变化的消弧线圈,用表格或图表表示其调节范围。 52 试验 52.1 出厂试验、型式试验和特殊试验的一般要求按GB 1094.1第8.1条规定。 52.2 出厂试验 a.绕组电阻测量按GB 1094.1第8.2条的规定; b.如果消弧线圈的电感是可变的,应进行整个调节范围内的电流测量,见本标准第52.5条; c.有辅助绕组和二次绕组时,测量主绕组和辅助绕组,主绕组对二次绕组之间的电压比按GB 1094.1第8.3条规定; d.绝缘试验见本标准52.8条; e.分接开关或铁心气隙调节机构的操作试验按GB 1094.1第8.8条的规定。 52.3 型式试验 a.绝缘试验见本标准第52.8条; b.损耗测量; c.温升试验见本标准第52.7条。 52.4 特殊试验 电压 电流特性曲线的测定,至1.1倍额定电压。 52.5 电流测量 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对整个调节范围内的电流测量。如果做不到这点,则试验电压应该尽可能选得高些。 52.6 空载电压的测量 在主绕组为额定电压时,对整个调节范围内辅助绕组和二次绕组的空载电压进行测量。 52.7 温升试验 按照GB 1094.2第3章,在辅助绕组和二次绕组的开路端进行测量。试验前消弧线圈的温度应该和环境温度一致。试验终止时绕组温度用电阻法确定。 52.8 绝缘试验 用下列绝缘试验来验证产品的额定耐受电压: 全绝缘消弧线圈: a.外施工频耐压试验按GB 1094.3第10章规定(属出厂试验); b.感应耐压试验按GB 1094.3第11.2条规定(属出厂试验); c.雷电冲击试验按GB 1094.3第12.3.2条规定(属型式试验); 分级绝缘消弧线圈: a.感应耐压试验按GB 1094.3第11章规定(属出厂试验); b.对主绕组接地端的外施工频耐试验按GB 1094.3第10章规定(属出厂试验); c.雷电冲击试验按GB 1094.3第12.3.2条规定(属型式试验)。 对可变感抗的消弧线圈,在上述试验时,电流应该设定在最小值。 如果无法实施感应耐压试验,经制造厂与订货方协商可用雷电冲击试验代替,此时可允许电压波前时间较长,直至13μs。如果消弧线圈带分接的绕组,雷电冲击试验应该在最大和最小分接进行。 53 容许偏差 某些额定参数和其他提出保证值的参数,其容许偏差按下表规定。其余未列出参数的容许偏差应该在询问和订货时作出规定。 项 目 容 许 偏 差 (1)在额定电压时主绕组的额定电流 (2)调节范围内的其他电流值 (3)主绕组在额定电流时辅助绕组和二次绕组的空载电压 额定值的±5% 规定数值的±10% 规定数值的±10% 第八篇 平波电抗器   54 概述 54.1 应用范围 平波电抗器用以在直流系统中为谐波电流提供高阻抗,并在系统发生故障时降低电流的上升。 本标准述及的平波电抗器主要应用场合为: 在直流中叠加有大量的谐波分量,这种情况常发生在工业性直流系统。因为系统电压一般不高于10kV,平波电抗器通常设计成户内装置。 54.2 设计 平波电抗器可为干式或油浸式,可以设计成带间隙的铁心或不带铁心,带磁屏蔽或不带磁屏蔽。 电抗器的磁化特性可为线性的或为非线性的。 55 定义 55.1 额定直流电流IdN 设备能够持续流通的电流的算术平均值。 55.2 谐波电流Ih 各次频率谐波电流的方均根值。 55.3 额定直流电压UdN 电抗器连接系统的直流电压。 55.4 额定短时电流ISN 电抗器能够承受的短时电流峰值。 55.5 额定微分电感LdN 含有规定谐波电流的额定直流电流时的微分电感。 55.6 绕组直流电阻Rd 绕组的直流电阻,它与参考温度有关(见GB 1094.1表4)。 56 定额 额定直流电流、额定电感和谐波电流的频率范围均由订货方规定。 57 绝缘水平 57.1 绕组对地的绝缘水平 其绝缘水平对应于所连接的直流系统的绝缘水平。 注:有关外部绝缘的沿面爬电距离的附加要求,应由制造厂和使用部门之间协商确定。 57.2 跨于绕组两端之间的绝缘要求 绕组两端间的绝缘要求由制造厂和使用部门协商确定。 58 温升 温升限值按GB 1094.2第2章规定。 59 铭牌 每台电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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