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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 246-2004《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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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J 246-2004《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规程》 制 定 说 明       本规程是在总结我国港口工程近30年来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借鉴 其他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编制而成。本规程主要包括碎石桩复合 地基设计、施工、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等技术内容。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参加单位为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 心、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和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我国采用碎石桩加固软土地基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该项技术具有施工速度快、适用 性广、效果好和造价低等优点,因而在港口、道路、堤坝和...

JTJ 246-2004《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规程》
制 定 说 明       本规程是在总结我国港口工程近30年来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经验的基础上,借鉴 其他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规范,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编制而成。本规程主要包括碎石桩复合 地基设计、施工、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等技术内容。     本规程的主编单位为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参加单位为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 心、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和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我国采用碎石桩加固软土地基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于该项技术具有施工速度快、适用 性广、效果好和造价低等优点,因而在港口、道路、堤坝和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地基处理工程 中得到了广泛应用。30年来,通过大量的工程实践,其设计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施工设备、施工工艺和质 量控制得到了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为了满足港口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 地基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加强对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交通 部水运司组织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第3.0.5条、第3.0.6条、第5.1.6条、第5.3.9条、第5.4.1条、第6.1.1条和第 6.2.3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 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程共分6章11节和4个附录,并附有条文说明。本规程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1  总则:陈火鑫  吴继光  彭文韬     2  术语:陈火鑫  吴继光  彭文韬     3  基本规定:陈火鑫  吴继光  彭文韬     4  设计:夏  悦  张  敬  李宗哲  陈火鑫     5  施工:胡冬勇  陈火鑫  陈光福  张  敬  彭文韬     6  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彭文韬  吴继光  夏  悦     附录A~附录D:李宗哲  陈光福  彭文韬     本规程于2004年7月29日通过部审,于2004年12月22日发布,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     本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 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邮 政编码:100736)和本规程管理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3号,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 院,邮政编码:43007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页码,1/1制 定 说 明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制定说明.htm 1  总  则 1.0.1  为统一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有效控制碎石桩复合地基的工 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耐久适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设计、施工、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 1.0.3  港口工程碎石桩复合地基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我国港口工程中采用碎石桩加固软弱地基已有近30年的历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此前,港口工程尚无碎石桩的设计与施工统一标 准,不利于碎石桩复合地基技术的发展。因此认真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类似工程的经验、规范 和标准,制定本规程对碎石桩的设计、施工、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进行规范,做到技术标准 化,确保工程质量。 页码,1/11  总  则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1%20总%20%20则.htm 2  术  语   2.0.1  碎石桩     地基处理中,经机械成孔后,填充碎石、卵石或矿渣等硬质粒料并振密形成的密实桩 体。 2.0.2  碎石桩复合地基     采用碎石桩加固后,由桩体和桩间土组成的地基。 2.0.3  振冲碎石桩法     采用振冲器成孔,经添加硬质粒料,并振密形成碎石桩对地基进行处理的方法。 2.0.4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     采用振动沉管成孔,并向管中添加硬质粒料,经拔管振密形成碎石桩对地基进行处理的 方法。 2.0.5  振密电流     振冲器留振过程中,为保证碎石桩密实而采用的稳定电流值。 2.0.6  留振时间     振冲器在地基中某一深度处达到振密电流后,维持振动的时间。 2.0.7  充盈系数     碎石桩实际填料量与设计计算填料量之比。 2.0.8  电流曲线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中,振动锤电流随沉管贯入深度变化的曲线。 2.0.9  贯入曲线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中,沉管贯入深度随时间变化的曲线。 2.0.10  面积置换率     复合地基中,碎石桩的设计截面积与其分担的处理面积之比。 页码,1/12 术 语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2%20术%20%20语.htm 3  基本规定 3.0.1  港口工程的砂土、粉土、粘性土和填土等地基,可根据工程具体条件采用碎石桩进行 地基处理。对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30kPa的饱和粘性土地基,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3.0.2  碎石桩设计与施工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料:     (1)水文和地质资料,包括地质剖面图、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天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 标准贯入击数、场区地震烈度和地下水位等资料;     (2)拟建建筑物的基础布置及结构型式;     (3)工程对地基的要求,包括作用于地基上的荷载或作用效应、允许沉降量和差异沉降值 等;     (4)周围环境和附近建筑物的结构特征、基础类型、分布情况及距离等;     (5)地下管线的分布;     (6)桩体材料性质;     (7)选用的设备及主要技术参数。 3.0.3  碎石桩桩体材料根据来源情况可采用碎石、卵石和矿渣等硬质粒料。桩体材料的含泥 量不宜大于5%,粒料直径应根据成孔设备的功率及相关性能参数和地基土的性质确定,粒径 不宜超过200mm,粒料级配不应采用单级。 3.0.4  港口工程中碎石桩的施工方法可采用振冲碎石桩法或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水域施工的 工程和陆域振冲成孔有困难的工程,宜采用振动沉管碎石桩法。 3.0.5  重要工程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设计参数、施工工艺和控制参 数。 3.0.6  施工现场应对噪声、振动和泥浆排放等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控制,满足环境保护要 求。 条文说明 3.0.1  国内外一般认为碎石桩适用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大于20kPa的软基。德国K·Kirsch 先生认为该方法可适用于不排水抗剪强度为15~50kPa的粘土,而且有不少成功的实例。我国 也有多项成功的工程经验,其天然地基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30kPa。本规程对处理不排水抗 剪强度小于30kPa的软基,要求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的规定,主要目的是充分 利用碎石桩复合地基技术的实践经验拓宽其适用范围,同时又提示相关人员持慎重态度,确 保地基处理获得成功。本规程采用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30kPa的指标与《港口工程地基规范》 (JTJ 250-98)的规定一致。 3.0.4  碎石桩施工方法繁多,有按机具性能属性划分的,有按制孔方式属性划分的,有按干 湿特征属性划分的。考虑港口工程的特点,其施工条件和使用特点与其他行业有别,因此不 推荐质量不易保证的钻孔碎石桩施工方法、效率低下劳动强度大的人工挖孔碎石桩施工方 法、使用较少的风压振冲碎石桩施工方法;只推荐使用较多、效果较好和易于保证质量的振 冲碎石桩和振动沉管碎石桩施工方法。 页码,1/23  基本规定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3%20基本规定.htm 3.0.5  碎石桩复合地基技术的相关理论和计算方法目前还不十分成熟,某些设计参数也只能 凭工程经验选定,施工过程中的振密电流和留振时间等参数也是随地基情况不同而变化的。 因此,本条规定重要工程和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在正式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试验,其目 的是确保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合理,施工工艺和控制参数合适,处理后的地基质量可靠,能 满足使用要求。本条所指的重要工程是指地基处理工程的失误会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 响的工程。 页码,2/23  基本规定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3%20基本规定.htm 4.1  一般规定 4.1.1  下列工程可采用碎石桩进行地基处理:     (1)以消除液化为主要目的的地基处理工程;     (2)道路、堆场、护岸和码头等以提高地基承载力为主要目的的地基处理工程;     (3)以增强土坡和地基整体稳定性为主要目的的地基处理工程。 4.1.2  碎石桩复合地基应根据建筑物类型、使用要求和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等进行设计。设 计内容应包括地基处理的范围、布桩形式、桩径、桩长、桩体材料、面积置换率和施工工艺 要求等。 4.1.3  除土坡加固工程外,碎石桩桩顶应设置碎石垫层,厚度宜为200~500mm,桩间土强度 低或桩间距大时应取大值。 4.1.4  碎石桩复合地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1.4.1  复合地基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pd≤fSPk/γC                  (4.1.4-1) 式中    pd——基础底面处竖向应力设计值(kPa);         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Pa);         γC——分项系数,当fSPk由载荷试验确定时取1.0;无载荷试验时取1.2~1.5,粘性 土取大值。   4.1.4.2  水平力作用的重力式岸壁和重力式码头碎石桩复合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和抗力 分项系数的确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的有关规定。   4.1.4.3  计算地基变形时的作用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的长期组合, 并应考虑边荷载的影响。堆货荷载准永久值分项系数应取0.6,其他作用分项系数应取1.0。   4.1.4.4  计算土坡和地基整体稳定性时的作用效应,应采用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效应 设计值,分项系数取1.0。 4.1.5  碎石桩复合地基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抗震 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配电网设计规范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220kv变电站通用竖流式沉淀池设计 》(JTJ 225)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1.1  碎石桩加固软土地基是为了使土的密实度增加、承载力提高、压缩性减少和消除液 化。港口工程和土坡加固工程的地基大多数都比较松软,近年来碎石桩法应用于港口道路、 堆场、护岸、码头、土坡和可能液化的地基处理工程,取得了不少成功先例,故做出本条规 定。 页码,1/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1%20一般规定.htm 4.1.3  碎石桩具有良好的竖向透水性,碎石垫层可以沟通桩间排水通道,加快软土排水固 结,同时可以调整桩与土之间的应力分配,减少桩间土的应力集中,提高桩间土的后期强 度,减少地基的变形量。 4.1.4  对采用碎石桩加固地基的重力式岸壁和重力式码头,因建筑物承受一定的水平荷载, 基底面的合力为偏心倾斜荷载,试验比较困难,目前仍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 范》(JTJ 250-98)有关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 页码,2/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1%20一般规定.htm 4.2  碎石桩布置 4.2.1  碎石桩复合地基处理范围应大于拟建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或使用面积,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4.2.1.1  港口道路、堆场、护岸、码头和土坡的地基处理,应采用满堂布置。   4.2.1.2  基础外缘应设置护桩。天然地基承载力较高时宜设置2排护桩,天然地基承载力 较低时宜设置3排护桩。当软土层较厚或荷载较大时,应通过计算确定基础外缘护桩排数。   4.2.1.3  可液化地基基础外缘应设置2~4排护桩,宽度不应小于可液化土层厚度的1/2, 并不应小于5.0m。 4.2.2  碎石桩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布置。 4.2.3  相邻碎石桩的中心距,有现场试验资料时,应根据现场试验结果确定;无现场试验资 料时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对粘性土地基,根据承载力和沉降量所需要的面积置换率计算桩的中心距;     (2)对粉土和砂土地基,以消除地基液化为主要目的时,桩的中心距按式(4.2.3-1)、 式(4.2.3-2)和式(4.2.3-3)计算。当计算结果大于4.5倍桩径时,取桩的中心距为4.5倍 桩径。               (4.2.3-1)               (4.2.3-2) e1=emax-Dr(emax-emin)         (4.2.3-3) 式中  S1——等边三角形布置时桩的中心距(m);      ξ——修正系数,考虑振动下沉对土的密实作用时取1.1~1.2,其他情况取1.0;      d——碎石桩设计直径(m);      e0——地基土处理前的孔隙比;      e1——地基土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孔隙比;      S2——正方形布置时桩的中心距(m);    emax——粉土或砂土的最大孔隙比;      Dr——地基处理后要求达到的相对密实度,根据场地的地震烈度要求确定,取0.70~ 0.85; 页码,1/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2%20碎石桩布置.htm     emin——粉土或砂土的最小孔隙比。 条文说明 4.2.1  可液化地基要求增加的宽度较大,主要是考虑地震时的水平力将向四周传递,为保证 安全,所以需要扩展一定的宽度。条文中可液化地基增加的宽度是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 规范》(JGJ 79)的有关规定确定。 4.2.3  砂土和粉土地基桩距不宜大于4.5倍桩径取自《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 的建议值。根据有关资料介绍,当地震烈度分别为7、8、9度时,若砂土的相对密实度分别达 到或者超过55%、70%和80%,不易产生液化。 页码,2/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2%20碎石桩布置.htm 4.3  主要参数的确定 4.3.1  碎石桩桩长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1  软弱土层不厚的地基,碎石桩应穿透软弱土层。   4.3.1.2  土坡工程的碎石桩,应贯穿至安全度不足的滑动面以下至少2.0m处。   4.3.1.3  按沉降控制的工程,桩长应满足地基变形的要求。   4.3.1.4  可液化地基,桩长应满足抗震要求。   4.3.1.5  桩长不应小于4.0m。 4.3.2  碎石桩设计直径应根据地基土的承载力和施工设备性能确定。常用振冲碎石桩设计直 径可按表4.3.2选取。振动沉管碎石桩的直径宜取300~800mm,强度较低的软粘土,宜取大 值。 4.3.3  复合地基单桩等效圆直径及面积置换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e1=1.05S1                    (4.3.3-1) de2=1.13S2                    (4.3.3-2)                       (4.3.3-3) 式中  de1、de2——分别为等边三角形和正方形布置时单桩等效圆直径(m);        S1、S2——分别为等边三角形和正方形布置时相邻桩的中心距(m);            m——面积置换率;            d——单桩设计直径(m);            de——单桩等效圆直径(m),取de1或de2值。 页码,1/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3%20主要参数的确定.htm 条文说明 4.3.1  碎石桩从受力机理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加载后首先在桩头部分产生侧向膨胀,深度范围约4倍桩 径,碎石桩桩径一般小于1.0m,因此碎石桩长度不应小于4.0m。当用于加固土坡时,碎石桩 主要是提高地基的抗剪强度,桩长应在安全度不足的滑弧下2.0m才有安全保障。对可液化的 砂土地基,桩长一般要穿透可液化土层,如果液化深度过深,可根据《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 范》(JTJ 225)的有关规定确定。为满足地基竖向变形量的要求,需使碎石桩穿过压缩性大 的土层,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变形量。 页码,2/2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3%20主要参数的确定.htm 4.4  计  算 4.4.1  碎石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应按下列方法确定。   4.4.1.1  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宜通过载荷试验确定,试验应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复合 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也可根据碎石桩和桩间土的载荷试验结果按下式计算: fSPk= mfPk+(1-m)fSk             (4.4.1-1) 式中  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Pa);         m——面积置换率;       fPk——桩体单位面积承载力标准值(kPa);       fSk——加固后的桩间土承载力标准值(kPa)。   4.4.1.2  无现场试验资料时,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式计算: fSPk=[1+m(n-1)] fSk             (4.4.1-2) 式中  fSPk——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Pa);        m——面积置换率;        n——桩土应力比,取2.0~4.0,桩间土强度低时取大值,桩间土强度高时取小值;       fSk——加固后的桩间土承载力标准值(kPa),粘性土和填土采用天然地基承载力标 准值,砂土和粉土按经验取值。 4.4.2  地基最终变形量应包括复合土层及下卧土层的变形量。压缩层的计算深度应按现行行 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的有关规定执行。地基最终变形量设计值应满足下 式要求: Sd∞≤[S]                 (4.4.2) 式中  Sd∞——地基最终变形量设计值(mm);       [S]——地基变形限值(mm),按现行行业标准《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0)和《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的有关规定确定。 4.4.3  复合土层的内摩擦角和粘聚力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tgφSP=mμptgφP+(1-mμp)tgφS       (4.4.3-1) CSP=(1-m)CS                        (4.4.3-2) 页码,1/3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4%20计%20%20算.htm                       (4.4.3-3) 式中  φSP——复合土层内摩擦角标准值(°);         m——面积置换率;        μp——应力集中系数;        φP——桩体材料内摩擦角标准值(°),砂土或粉土取试验值,较软的粘性土地基 适当降低;        φS——桩间土内摩擦角标准值(°);         CSP——复合土层粘聚力标准值(kPa);         CS——桩间土粘聚力标准值(kPa);          n——桩土应力比,土坡和地基稳定计算时取1.0;地基承载力计算时取2.0~4.0, 桩间土强度低时取大值,桩间土强度高时取小值。 4.4.4  地基处理后的土坡和地基整体稳定应满足下式要求: Msd≤MRK/γR                (4.4.4) 式中  Msd——危险滑动圆弧面上的滑动力矩设计值(kN·m);       MRK——危险滑动圆弧面上的抗滑力矩标准值(kN·m);       γR——最小抗力分项系数,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 250)的有关 规定取值。 4.4.5  土坡碎石桩工程设计时,应考虑施工荷载和振动因素对土坡稳定的影响。 条文说明 4.4.1  桩土应力比n取2.0~4.0是总结我国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多年来实际观测资料的结 果,与土的性质有关,强度高n减小,强度低n增加。实测桩土应力比见表4.4.1。 页码,2/3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4%20计%20%20算.htm 4.4.3  本条中式(4.4.3-1)和式(4.4.3-2)是根据《火力发电厂振冲法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DL/T 5101)的有关规定修改而成。 页码,3/34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4/4.4%20计%20%20算.htm 5.1  一般规定 5.1.1  施工准备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调查施工场地内的地下设施和障碍物,制定相应的施工处理措施;     (2)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3)分析水文和地质资料;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配备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的设备;     (6)复核施工坐标控制点。 5.1.2  施工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1  施工设备选用应满足设计要求。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见附录B。   5.1.2.2  填料机具可选用0.5~1.5m3的装载机和卸料斗。   5.1.2.3  水泵可选用输出压力大于0.8MPa、流量大于20m3/h的单级或多级水泵。泥浆泵性 能应满足排浆距离和排浆量的要求。 5.1.3  碎石桩施工应在工程护桩部位或工程非主要部位进行试成桩。试成桩应具有代表性。 试成桩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场地的地质条件确定,且不得少于3根。 5.1.4  碎石桩施工应采用试成桩确定的机具设备实施,并按试成桩确定的主要参数作为施工 控制指标。 5.1.5  碎石桩施工可采用围打法、放射法、跳打法、排打法或组合法。砂土和粉土地基宜采 用围打法,粘性土地基宜采用放射法或跳打法,土坡工程宜采用自下而上的排打法。碎石桩 施工应按背离已有建筑物方向进行。 5.1.6  重要工程或规模较大、地质变化复杂的工程,应进行典型施工。 5.1.7  成桩施工应进行全过程记录。施工记录应准确、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施工记录表见附 录C。 条文说明 5.1.5  排打法是由一端开始,依次成桩到另一端结束;围打法是从外围桩开始,逐步向内施 工;跳打法是采用隔排成桩,反复进行;放射法是由中间向外围逐步成桩;组合法是将上述 两种或多种方法组合实施的方法。本条规定背离已有建筑物方向施工,是为了减少碎石桩施 工对已有建筑物的地基土挤密振动影响。 5.1.6  典型施工是施工现场拟用的机具设备、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和监测手段等的全面预 演,其目的是确定满足设计要求的合理施工工艺参数和控制措施。 页码,1/1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1%20一般规定.htm 5.2  振冲碎石桩法施工 5.2.1  振冲碎石桩法施工前应进行试成桩。试成桩应确定适合现场工程地质条件的留振时 间、振密电流和充盈系数等施工工艺参数。试成桩的振密电流应根据不同土质和振冲器电机 特性综合拟定。留振时间可取10~30s。 5.2.2  振冲碎石桩法施工应按施工准备、振冲器就位对中、成孔、清孔、加料振密、关机停 水至振冲器移位的工艺流程进行。 5.2.3  成桩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地面整平、施工垫层铺设、桩位放线和施工机具就 位。振冲器喷水中心与设计桩位中心的偏差应小于50mm。 5.2.4  成孔及清孔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振冲器在土层中缓慢下沉,速度为1.0~2.0m/min;     (2)水压大于0.3MPa;     (3)振冲器达到设计孔底高程以上0.3~0.5m时适当停留,随即将振冲器上提至孔口,往 复1~2次;     (4)对粘性土地基,振冲器在开始成孔和达到孔底时各留振约20s;     (5)清孔返出的泥浆过稠或发生缩孔时,再次进行清孔。 5.2.5  大功率振冲器宜采用强迫加料法。小功率振冲器在桩长小于6.0m时宜采用间断加料 法,桩长大于等于6.0m时宜采用连续加料法。 5.2.6  成桩加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分段加料时的加料高度为每段0.5~0.8m;     (2)向孔内加料时,降低水压至孔口有一定回水但无大量细颗粒带出;     (3)填料量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试成桩确定的充盈系数。 5.2.7  桩体振密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5.2.7.1  成桩振密电流和留振时间应采用试成桩确定的振密电流和留振时间。   5.2.7.2  充盈系数变化较大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5.2.7.3  桩体振密应从孔底开始,逐段向上,防止漏振。   5.2.7.4  水压应控制在0.1~0.3MPa。 5.2.8  排泥水沟和沉淀池中的沉淀泥浆应及时处理。 条文说明 5.2.1  试成桩是对拟用的施工机具的技术性能和采用的技术参数的检验,也是确定合理成桩 页码,1/2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2%20振冲碎石桩法施工.htm 参数的必要环节。试成桩的振密电流一般为潜水电机的空载电流加上20A左右,或为额定电流 的90%左右。 5.2.4  成孔是保证施工质量的首要环节。振冲器下沉速度取决于地基条件、振冲器类型和成 孔水压等。水压根据成孔速度和土质硬度综合选定;振冲器达到设计孔底高程以上0.3~0.5m 适当停留,目的是防止高压水对处理深度以下地基土的冲击,桩长的满足是借助填料冲落至 孔底,让振冲器挟带填料至设计高程;粘性土在开始成孔和到达孔底时各留振约20s,是为了 便于粘土冲散和排浆。 5.2.5  强迫加料法是利用振冲器自重和激振力加料的方法;间断加料法是加料时将振冲器提 出孔口,填入一定数量碎石,一般高度为0.8~1.0m或体积为0.3~0.5m3,再将振冲器贯入孔 中振密,边下沉边振动的方法;连续加料法是在加料过程中将振冲器留在孔内,连续向孔内 加料的方法。 页码,2/2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2%20振冲碎石桩法施工.htm 5.3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 5.3.1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前应进行试成桩。试成桩应确定适合现场工程地质条件的沉管 提升速度、每次提升高度、留振时间和反插深度等施工工艺参数。试成桩沉管的提升速度可 取1.0m/min左右,每次提升高度可取1.0~2.0m,留振时间可取30~60s,反插深度可取0.4~ 0.5m。 5.3.2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应按施工准备、桩管对中、振动成孔、加料、振动提管至设备 移位的工艺流程进行。 5.3.3  振动沉管应采用钢管,上部宜采用可拆卸管段组装,外径不应小于碎石桩设计桩径, 桩管壁厚不应小于管径的1.5%,且不小于6mm。 5.3.4  沉管管靴可选用尖锥形。 5.3.5  成桩施工前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地面修整、施工垫层铺设、桩位放线、施工机具就 位、沉管对中和管靴闭合。管靴中心与设计桩位中心的偏差应小于50mm。 5.3.6  成桩施工应满足下列要求:     (1)振动沉管至设计桩底高程;     (2)首次加料时,向管内一次性加满骨料;     (3)按试成桩确定的提升速度、每次提升高度、留振时间和反插深度进行振动提管和反 插;     (4)补充加料,保持地面以下管内填料充实,最终使桩身骨料高出地面0.3~0.5m。 5.3.7  沉管下沉过程中,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5%。 5.3.8  土坡碎石桩陆域施工时,可根据土坡地质条件铺设筏式拖板或垫层,拖板的接地面积 和垫层厚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对施工荷载的要求。 5.3.9  土坡碎石桩水域施工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浮式平台的几何尺寸满足平台施工布置、施工荷载和稳定的要求;     (2)根据水流流速和流向采取相应的定位成孔措施;     (3)沉管长度按其顶部高出施工水位1.0~1.5m确定。 条文说明 5.3.2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工艺是利用振动锤挟持钢管在加固地基中成孔,随之向管中填 料,边振动边提管直至成桩的方法。 5.3.3  沉管是施工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条文中关于沉管壁厚的规定主要是考虑沉管在施工 中不能失稳。沉管上部采用组装形式是为了操作方便,适应不同桩长的需要。 5.3.4  管靴的作用是成孔破土和导向,要求加工精细、启闭灵活、变形小、刚度大、重复使 页码,1/2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3%20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 用次数多。 5.3.6  反插和留振是沉管碎石桩加密的必要环节。补充加料的目的是为了弥补一次性加料的 不足,一般两次加料即可。 5.3.9  土坡碎石桩水域施工时,水流流速和流向是影响浮式平台定位和安全的主要因素。 页码,2/2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3%20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 5.4  质量控制 5.4.1  碎石桩施工应制定质量控制措施。 5.4.2  桩孔定位应准确,并有专人复核。定位标志应明显牢固。 5.4.3  振冲器导管和振动沉管应有明显的刻度标志。 5.4.4  填料应进行质量检验,填料粒径、强度和含泥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5.4.5  振冲碎石桩法施工,振密电流等主要技术参数不能达到控制值时,应及时分析原因,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 5.4.6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沉管提升速度应均匀并不得过快。 5.4.7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可根据电流曲线和贯入曲线判断土层变化,出现异常情况时 应采取相应措施。 5.4.8  施工中出现串桩时,应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5.4.9  振密电流和留振时间等主要技术参数的控制宜采用自动控制系统。 5.4.10  施工记录应真实,竣工资料应齐全。 条文说明 5.4.8  施工中的串桩,一般是土质的不排水抗剪强度低或桩距偏小所致,采取的补救措施通 常为重新振密、补桩、修改桩距或桩径等。 页码,1/15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5/5.4%20质量控制.htm 6.1  一般规定   6.1.1  碎石桩施工应进行施工监测和质量检测。 6.1.2  施工监测点和质量检测点的设置应具有代表性。 页码,1/16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6/6.1%20一般规定.htm 6.2  施工监测 6.2.1  碎石桩施工应对施工期的场地地面高程变化、地面裂缝、隆起和深层水平位移进行监 测,必要时应对孔隙水压力和地下水位等进行监测。 6.2.2  监测断面间距宜取50~100m。 6.2.3  对可能影响周边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工程,应对场地边缘和周围建筑物的沉降和 水平位移进行监测。 条文说明 6.2.1  监测的目的是为了对施工期间地基加固参数变化情况进行了解,确保地基加固效果。 《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规定了地面高程变化的监测方法;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 3月出版的《地基基础测试新技术》(高大钊主编)介绍了孔隙水压力的监测方法;《岩土工 程勘察规范》(GB 50021-94)规定了地下水位的测试方法。 页码,1/16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6/6.2%20施工监测.htm 6.3  施工质量检测 6.3.1  碎石桩工程应对桩体密实度、复合地基承载力和桩间土处理效果进行检测。 6.3.2  碎石桩桩体的密实度可采用重型动力触探或大吨位静力触探进行跟踪检测,碎石桩桩 体应密实。检测数量宜取总桩数的1%~2%,且不得少于3根。对砂土和粉土地基,检测宜在碎 石桩成桩1d后进行;对粘性土地基,检测宜在成桩后10d左右进行。 6.3.3  复合地基承载力宜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进行检测。必要时,应采用多桩复合地 基载荷试验进行检测。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的样本数量不得少于总桩数的0.5%,并不得少于3 组。 6.3.4  单桩载荷试验的样本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0.5%,并不得少于3根,试验方法应按现 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基桩静载荷试验规程》(JTJ 255)的有关规定执行。 6.3.5  桩间土处理效果的检测,可采用静力触探、标准贯入、十字板剪切或载荷试验等原位 试验方法进行,也可采用室内土工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地 质勘察规范》(JTJ 240)的有关规定执行。 6.3.6  复合地基、单桩和桩间土的检测应在成桩施工完成并间歇一定时间后进行。砂土地基 的间歇时间不应少于7d,粉土地基的间歇时间不应少于14d,粘性土地基的间歇时间不应少于 28d。 条文说明 6.3.2  大吨位静力触探是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探索出来的一套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检测方法。 这种方法利用应变探测头从碎石桩中心压入,连续测读桩体对探头的挤压阻力,从而判断桩 体质量情况。同时,利用设备支座的反力装置,在碎石桩与桩间土上分析完成荷载板试验, 取得荷载与土层变形的关系曲线,再通过探测头测得的挤密阻力与深度曲线,两者结合可得 到碎石桩单桩承载力与挤密阻力的关系。碎石桩的数量较多,难以每根桩都进行检测,实际 也无必要。通常采用随机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一定数量能综合反映工程总体情况 的桩进行检测。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是沿桩轴向自桩顶至桩底对桩不同深度的密实度和均匀性 进行检验的方法。《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 5017—96)收录了交通 部重庆公路科学研究所1990年的研究资料“碎石桩密实度判别标准建议值(重庆)”,见表 6.3.2-1;湖北省综合勘察院编制的“碎石桩密实度判别标准(湖北)”,见表6.3.2-2; 《振冲碎石桩复合地基》(何广纳编著,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提出的碎石桩密实度重力触 探判别准则,见表6.3.2-3。 页码,1/26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6/6.3%20施工质量检测.htm 6.3.3  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只反映一根桩的情况,其代表性有一定局限,但由于其经济 性,仍在广泛使用。 6.3.6  地基土受施工影响会产生较大的超静孔隙水压力和扰动,使土的工程性能受到削弱。 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和受扰动土的工程性能的恢复,都需要一定的间歇时间,这个恢 复时间的长短,因土的性质而异。本条规定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2002)确定。 页码,2/26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6/6.3%20施工质量检测.htm 附加说明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参加单位: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               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主要起草人:吴继光(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李宗哲(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  敬(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                 陈火鑫(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陈光福(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胡冬勇(中港第二航务工程局)                 夏  悦(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彭文韬(武汉港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总校人员名单:李永恒(交通部水运司)                   何文辉(交通部水运司)                   杜廷瑞(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吴敦龙(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                   吴继光(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李宗哲(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董  方(人民交通出版社)     管理组人员名单:吴继光(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李宗哲(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陈火鑫(武汉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 页码,1/1附加说明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加说明.htm 附录A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A.0.1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可分为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A.0.2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承压板应具有足够刚度,承压板的形状、面积和形心应与试验桩的 承担面保持一致。荷载作用重心应与承压板的形心相重合。 A.0.3  承压板底面高程应与建筑物基础底面高程一致。承压板底面下宜铺设粗砂或中砂垫 层,垫层厚度可取100~150mm。试坑的平面尺度不应小于承压板相应尺度的3倍。基准梁的支 点应设在试坑外。 A.0.4  试验前应采取措施,防止试验场地地基土含水率变化和地基土扰动。 A.0.5  试验加载能力不应小于预计最大试验荷载的1.3倍,预计最大试验荷载不应小于设计 要求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的2倍。 A.0.6  试验加载应分级进行,每级荷载应为预计最大试验荷载的1/8~1/12。 A.0.7  每级加载前后均应测读一次承压板沉降量,加载后每半小时测读一次,直至稳定后再 施加下一级荷载。当一小时内沉降量小于0.1mm时,可视为稳定。 A.0.8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试验:     (1)沉降急剧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或裂缝;     (2)承压板的累计沉降量已大于其宽度或直径的10%;     (3)在某级荷载下,24小时内沉降速率未达到稳定;     (4)加载量已达到预计最大试验荷载。 A.0.9  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应间隔半小时测读一次回弹 量。全部卸载后,应间隔三小时测读一次总回弹量。 A.0.10  复合地基承载力样本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0.10.1  当荷载—沉降曲线上的极限荷载和比例界限明显,且极限荷载大于等于比例界 限的2倍时,可取比例界限作为承载力样本值;当极限荷载小于比例界限的2倍时,可取极限 荷载的一半作为承载力样本值。   A.0.10.2  当荷载—沉降曲线为平缓的光滑曲线时,可按相对变形值确定承载力样本值。 粘性土地基,可取承压板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比值为0.015对应的荷载值作为承载力 样本值;粉土和砂土地基,可取承压板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比值为0.010对应的荷载 值作为承载力样本值。当承压板宽度或直径大于2.0m时,可按2.0m计算。 A.0.11  试验样本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当样本值的最大差值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样 本值的平均值作为复合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当样本值的最大差值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 研究确定。 页码,1/1附录A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录A%20复合地基载荷试验.htm 附录B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表 B.0.1  常用振冲器主要技术参数见表B.0.1。 B.0.2  常用振动锤主要技术参数见表B.0.2。 页码,1/1附录B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表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录B%20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表.htm 附录C  施工记录表 C.0.1  振冲碎石桩法施工记录表见表C.0.1。 C.0.2  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记录表见表C.0.2。 页码,1/2附录C  施工记录表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录C%20施工记录表.htm 页码,2/2附录C  施工记录表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录C%20施工记录表.htm 附录D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D.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用语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D.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或 “应按……执行”。 页码,1/1附录D 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2008-5-28http://127.0.0.1:918/outfiles/html04/13/附录D%20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htm 0.1制定说明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1一般规定 4.2碎石桩布置 4.3主要参数的确定 4.4计算 5.1一般规定 5.2振冲碎石桩法施工 5.3振动沉管碎石桩法施工 5.4质量控制 6.1一般规定 6.2施工监测 6.3施工质量检测 附加说明 附录1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附录2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表 附录3施工记录表 附录4本规程用词用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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