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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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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规范变电运行管理规范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10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总则 1 2 引用标准 1 3 管理职责 2 3.1 部门职责 2 3.2 岗位职责 4 4 管理模式 8 5 运行制度 9 5.1 安全日活动制度 9 5.2 值班制度 10 5.3 交接班制度 10 5.4 巡视检查制度 12 5.5 红外测温制度 13 5.6 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制度 14 5.7 运行分析制度 15 5.8 规程编审制度 15 5.9 缺陷管理制度 17 5.10 验收及启动阶段管理制...

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规范
变电运行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10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总则 1 2 引用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1 3 管理职责 2 3.1 部门职责 2 3.2 岗位职责 4 4 管理模式 8 5 运行制度 9 5.1 安全日活动制度 9 5.2 值班制度 10 5.3 交接班制度 10 5.4 巡视检查制度 12 5.5 红外测温制度 13 5.6 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制度 14 5.7 运行分析制度 15 5.8 规程编审制度 15 5.9 缺陷管理制度 17 5.10 验收及启动阶段管理制度 19 6 倒闸操作管理 22 6.1 倒闸操作相关术语 22 6.2 倒闸操作基本要求 23 6.3 倒闸操作基本步骤 23 6.4 倒闸操作注意事项 24 6.5 操作票的一般要求 25 6.6 操作票管理 26 7 工作票管理 27 7.1 基本原则 27 7.2 工作票签发 28 7.3 工作票审核 29 7.4 工作票安全措施 29 7.5 工作票许可 31 7.6 工作票终结 31 7.7 工作票远方许可和终结 32 7.8 工作票评价 32 8 资料管理 33 8.1 应具备的规程 33 8.2 应具备的记录 34 8.3 应具备的图表 35 8.4 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36 9 设备管理 36 9.1 一次设备 36 9.2 二次设备 37 9.3 站端自动化系统 37 9.4 交直流设备 37 9.5 其它设备 38 10 防误管理 38 10.1 防误装置的技术要求 38 10.2 防误装置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39 10.3 防误规则库的管理 40 10.4 防误装置的功能验收 40 11 其他管理 41 11.1 消防管理 41 11.2 保卫管理 41 11.3 防小动物管理 43 11.4 防汛防台防寒管理 44 11.5 安全工器具管理 44 11.6 钥匙管理 45 11.7 备品备件管理 45 12 班组建设 45 12.1 职工队伍 45 12.2 标准化建设 46 12.3 行为规范 47 12.4 文明生产 47 12.5 标识标志 47 13 培训管理 49 13.1 运行人员应掌握的技能 49 13.2 培训形式 49 13.3 上岗要求 50 变电运行管理规范 总则 1.1​ 为了推进公司系统“大运行”、“大生产”体系建设,规范变电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生产运行精益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明确了公司系统各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专业的管理职责、管理模式、运行制度、倒闸操作管理、工作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防误管理、安防管理、班组建设和培训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3​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供电公司“大运行”、“大生产”体系下的变电运行管理。 引用标准 1.4​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15号) 1.5​ 《全国互联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试行)》(国电调[2002]149号文) 1.6​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1.7​ 《输变电设备运行规范》(国家电网生[2005]172号) 1.8​ 《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05]400号) 1.9​ 《变电站管理规范》(国家电网生[2006]512号) 1.10​ 《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号) 1.11​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科[2008]49号) 1.12​ 《变电站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指导意见》(国家电网生[2009]61号) 1.13​ 《生产运行基础资料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生[2009]420号) 1.14​ 《华东电力系统调度规程》(2004年版) 1.15​ 《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2005年版) 1.16​ 《工作票制度补充规定(试行)》(苏电安[2006]1538号) 1.17​ 《500kV变电站通用运行规程》(苏电生[2007]569号) 1.18​ 《电流互感器等设备状态评价和状态检修导则》(苏电生[2008]991号) 1.19​ 《关于修改《江苏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部分内容的通知》(苏电调〔2008〕1555号) 1.20​ 《江苏电网县级供电公司“大运行”体系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苏电调[2010]474号) 1.21​ 《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现场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规定(试行)》苏电安[2010]684号 1.22​ 《江苏电网市级供电公司“大运行”体系建设相关管理规定》(苏电调[2010]799号) 1.23​ 《江苏省电力公司红外检测诊断工作管理办法》(苏电生[2010]57号) 1.24​ 《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管理规定(试行)》(苏电生[2008]1000号) 1.25​ 《江苏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修订)》(苏电生[2008]1056号) 管理职责 1.26​ 部门职责 1.26.1​ 省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职责 1.26.1.1​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系统变电运行专业管理。 1.26.1.2​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各项技术标准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1.26.1.3​ 负责公司变电运行的技术管理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制定专业管理规划和年度专业管理工作重点。 1.26.1.4​ 负责制定、修订变电运行专业相关管理规定和制度。 1.26.1.5​ 负责制定变电站防误操作系统及装置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1.26.1.6​ 针对专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提出公司年度、季度反事故措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1.26.1.7​ 组织开展变电运行检查评比和专业交流。 1.26.1.8​ 负责提出变电运行技术培训计划。 1.26.1.9​ 负责有关变电运行管理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6.1.10​ 负责变电运行专业生产管理系统功能的完善。 1.26.1.11​ 负责及时分析设备运行情况,提出整改措施意见。 1.26.1.12​ 参与制定变电主设备检修计划并督促完成。 1.26.1.13​ 参与审核变电设备修理、技改工程项目。 1.26.1.14​ 参与变电事故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1.26.1.15​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6.2​ 市、县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管理职责 1.26.2.1​ 市、县级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设置变电运行专职,负责公司变电运行专业管理工作。 1.26.2.2​ 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1.26.2.3​ 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变电运行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1.26.2.4​ 分析并提出变电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反事故 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方案及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皮带机检修技术措施皮带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和安全措施。 1.26.2.5​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变电运行技术问题。 1.26.2.6​ 审核所辖变电站的各种变电运行规程。 1.26.2.7​ 参与分析重要设备的缺陷情况,协助制订缺陷消除措施。 1.26.2.8​ 参加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图纸审查、施工交底,提出设备选型意见,协助生产单位做好生产准备并参加验收启动投运工作。 1.26.2.9​ 参加变电站特巡、夜巡及安全性大检查。 1.26.2.10​ 负责制定变电运行技术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1.26.2.11​ 组织开展变电运行检查评比和专业交流。 1.26.2.12​ 审核各类运行报表,分析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26.2.13​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6.3​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变电运行管理职责 1.26.3.1​ 市、县级供电公司设置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具体承担本公司的变电运行工作。 1.26.3.2​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变电运行工作规定、规程制度,对中心(工区)变电运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1.26.3.3​ 编制并健全本单位的各类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 1.26.3.4​ 编制并审核所辖变电站的各种变电运行规程。 1.26.3.5​ 编制并审核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1.26.3.6​ 及时分析设备缺陷情况,提出处理和预防措施,督促消除设备缺陷。 1.26.3.7​ 定期组织运行分析会,分析并提出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26.3.8​ 组织编制技术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抓好岗位培训及考核晋职,组织变电技术竞赛活动。 1.26.3.9​ 做好新设备投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基建、改造工程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审核,参加新设备的验收、启动投运工作。组织变电站复杂操作的现场安全监督。 1.26.3.10​ 负责完成上级有关技术报表的统计与分析。 1.26.3.11​ 组织变电站特巡、夜巡,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1.26.3.12​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 岗位职责 1.27.1​ 500kV监控班班长职责 1.27.1.1​ 全面负责500kV监控班的运行管理工作,是班组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1.27.1.2​ 负责制定500kV监控班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好监控班的值班轮值表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监控班的正常运转。 1.27.1.3​ 定期召开班组运行分析会,分析并提出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27.1.4​ 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工程的验收、启动及生产准备工作。 1.27.1.5​ 负责完成上级有关技术报表的统计与分析。 1.27.1.6​ 掌握各变电站检修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布置,并及早通知操作班以便操作班工作准备。 1.27.1.7​ 在岗期间参加500kV监控班的交接班,掌握监控班及变电站现场的运行状况。 1.27.1.8​ 掌握生产运行情况,督促、指导监控人员做好监控工作。审核重大或复杂操作的操作票,所辖变电站有大型遥控操作时应到岗指导工作。 1.27.1.9​ 负责监控班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使其满足监控班的运行需要。 1.27.1.10​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2​ 500kV监控班技术员职责 1.27.2.1​ 班组技术员是所在班组的技术负责人。 1.27.2.2​ 监督检查500kV监控中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审核重大或复杂操作的操作票,所辖变电站有大型遥控操作时应到岗指导工作。 1.27.2.3​ 负责变电站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1.27.2.4​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500kV监控中心运行规程。 1.27.2.5​ 编制培训计划,完成班组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27.2.6​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27.2.7​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3​ 500kV监控班当班正值职责 1.27.3.1​ 履行500kV监控班的职责,保证当班期间的安全运行。 1.27.3.2​ 做好日常巡视及运行监视工作,及时发现异常及事故信息,按规定及时处理、汇报和记录。 1.27.3.3​ 做好有远控功能变电站的无功调压。 1.27.3.4​ 负责接受各级调度的指令。负责转发现场操作任务票。负责审核监控所操作的操作票。负责担任监控操作监护人,现场操作后核对遥信遥测正确,并汇报调度。 1.27.3.5​ 事故处理时,负责收集遥信信号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事故分析、汇报和处理。 1.27.3.6​ 负责接受调度开工令并转发,检修后进行验收,操作班报竣工后负责向调度汇报竣工。 1.27.3.7​ 负责组织好当班的定期巡视、运行操作、设备验收、各类记录、异常情况处理等日常值班工作。 1.27.3.8​ 负责调度令的接收与汇报。 1.27.3.9​ 负责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的现场指挥与协调,向调度汇报与接受调度处理指令。 1.27.3.10​ 负责组织当班的交接班工作,保证交得清接得明。 1.27.3.11​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4​ 500kV监控班当班副值职责 1.27.4.1​ 履行500kV监控班的职责,保证当班期间的安全运行。 1.27.4.2​ 负责完成当班正值布置的定期巡视、运行操作、设备验收、各类记录、异常情况处理等日常值班工作。 1.27.4.3​ 事故处理时,协助正值收集并记录相关信号和通知现场检查, 协助正值进行事故处理和完成事故跳闸报告。 1.27.4.4​ 负责现场倒闸操作,操作票的填写。 1.27.4.5​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5​ 操作班班长(变电站站长)职责 1.27.5.1​ 全面负责操作班(变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是班组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1.27.5.2​ 负责制定操作班(变电站)有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做好操作班(变电站)的值班轮值表等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操作班(变电站)的正常运转。 1.27.5.3​ 定期召开班组运行分析会,分析并提出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27.5.4​ 负责做好新建、扩建、改造变电站工程的验收、启动及生产准备工作。 1.27.5.5​ 负责完成上级有关技术报表的统计与分析。 1.27.5.6​ 参加操作班(变电站)的交接班,掌握操作班及变电站现场的运行状况。 1.27.5.7​ 审核重大或复杂操作的操作票,所辖变电站有大型操作时应到岗指导工作。 1.27.5.8​ 负责操作班(变电站)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使其满足操作班的运行需要。 1.27.5.9​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6​ 操作班(变电站)技术员职责 1.27.6.1​ 班组技术员是所在班组的技术负责人。 1.27.6.2​ 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1.27.6.3​ 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组织完成设备评估工作。 1.27.6.4​ 负责所辖变电站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挡案和设备台帐。 1.27.6.5​ 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 1.27.6.6​ 编制培训计划,完成班组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27.6.7​ 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27.6.8​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7​ 操作班(变电站)当班正值职责 1.27.7.1​ 履行操作班(变电站)的职责,保证当班期间的安全运行。 1.27.7.2​ 负责组织好当班的定期巡视、运行操作、设备验收、各类记录、异常情况处理等日常值班工作。 1.27.7.3​ 负责调度令的接收与汇报,负责事故及异常情况处理的现场指挥与协调。 1.27.7.4​ 负责当班期间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的许可与验收。 1.27.7.5​ 负责现场倒闸操作的监护,操作票的审核。 1.27.7.6​ 负责组织当班的交接班工作,保证交得清接得明。 1.27.7.7​ 负责做好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监盘工作。 1.27.7.8​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1.27.8​ 操作班(变电站)当班副值职责 1.27.8.1​ 履行操作班(变电站)的职责,保证当班期间的安全运行。 1.27.8.2​ 负责完成当班正值布置的定期巡视、运行操作、设备验收、各类记录、异常情况处理等日常值班工作。 1.27.8.3​ 负责当班期间第二种工作票的许可与验收。 1.27.8.4​ 负责现场倒闸操作,操作票的填写。 1.27.8.5​ 负责做好有人值班变电站的监盘工作。 1.27.8.6​ 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管理模式 1.28​ 500kV变电站的运行管理由市级供电公司统一管理,220kV及以下变电站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属地单位负责管理。 1.29​ 500kV变电站应具备无人值班条件。市级供电公司只有一座500kV变电站的采用有人值班模式,有两座及以上变电站的采用“集中监控、站端少人值守”模式,站端人员纳入操作班统一管理。 1.30​ 220kV及以下变电站全部无人值班,操作运行业务由各级变电运行中心(工区)负责,监控业务划归调度部门管理。 1.31​ 500kV变电站和220kV及以下变电站的操作班分开设置。 1.32​ 操作班按地域分设。各操作班宜设置在管辖区域的中心位置,操作班所在地至最远变电站不宜超过40分钟路程。 1.33​ 操作班以班组为建制。操作班的数量、操作班管辖的变电站、操作班的人员配置应综合考虑地域情况。市级供电公司操作班人员以20-30人为宜,县级供电公司操作班人员以15-25人为宜。 1.34​ 操作班宜采用“3+1”运转方式。三组采用24小时轮值,一组上白班,提高人员使用效率。 1.35​ 操作班应配备必要的监控工作站,监控工作站应封锁控制功能,并按操作班区域划分。 1.36​ 各单位应结合电网发展,及时做好操作班设置规划。在新建变电站设置操作班,应在输变电工程项目可研阶段提出,由省公司审核后确定。 运行制度 1.37​ 安全日活动制度 1.37.1​ 班组应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必须结合本班组的具体情况,做到有分析、有措施、有记录。 1.37.2​ 中心(工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运行分析活动,分析应有重点、有内容、有措施、有记录。 1.37.3​ 结合季节性特点,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检查有重点有内容。 1.37.4​ 定期进行班组及个人的安全情况分析、总结。 1.37.5​ 对事故及异常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 1.37.6​ 表扬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作出贡献的人和事。 1.37.7​ 认真分析“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 1.37.8​ 学习规程、事故通报、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措施。 1.38​ 值班制度 1.38.1​ 运行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值班。 1.38.2​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统一着装(穿工作服),佩戴岗位标志。 1.38.3​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无关工作,并应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应经批准,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1.38.4​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操作和管理工作,并填写工作记录。 1.38.5​ 运行人员外出工作时,必须保证通讯工具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1.38.6​ 操作班接到监控班(调控班)关于变电站设备异常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向调度、监控班(调控班)汇报;当出现调度监控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异常,暂时无法恢复时,操作班应根据要求进行现场监控。 1.38.7​ 操作班应合理安排运行人员值班方式,确保完成所辖变电站各项工作任务。 1.38.8​ 特殊天气情况和特殊运行方式下,操作班应加强值班力量,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准备。 1.38.9​ 实行监盘制的有人值班变电站,控制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 1.39​ 交接班制度 1.39.1​ 交接班时应遵循准时、严肃、前后衔接、手续清楚、责任明确的原则。 1.39.2​ 交接班工作应由指定负责人组织进行,不得随意变更。交班人员应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和有关记录,提前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前到达班组,查阅交接班记录,认真了解管辖设备的运行方式、运行状况,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 1.39.3​ 交班人员应将所辖站的运行方式变动、检修工作进度情况、本值内完成的运行工作和未完成的运行工作等做详细介绍,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班。交接班双方在生产信息系统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交接班工作方告结束。 1.39.4​ 在交接班过程中,如接班人员有疑议时,交班人员必须核对解释清楚,双方确认无误后再履行交接手续。否则,接班人员有权拒绝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站。 1.39.5​ 当遇有事故或正在操作过程中,不得进行交接班工作,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进行;当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时,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1.39.6​ 交接班工作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39.7​ 交班前交班人员的准备工作: 1.39.8​ 根据运行方式,填写运行日志及相关记录。 1.39.9​ 对当班工作内容进行总结。 1.39.10​ 对填写的记录、表单进行核对。 1.39.11​ 复查操作票、工作票。 1.39.12​ 交接班的内容: 1.39.12.1​ 所辖变电站的一、二次运行方式的变动。 1.39.12.2​ 缺陷、异常、事故处理情况。 1.39.12.3​ 各项操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包括未执行的操作任务。 1.39.12.4​ 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现场安全措施及接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等情况。 1.39.12.5​ 自动化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管理及视频监控、变电站防盗情况。 1.39.12.6​ 现场安全用具、钥匙、车辆及有关备品备件情况。 1.39.12.7​ 各种记录、资料、图纸的收存保管情况。 1.39.12.8​ 遗留工作和注意事项等。 1.39.12.9​ 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及其他事项。 1.40​ 巡视检查制度 1.40.1​ 运行人员应认真巡视设备,发现异常和缺陷后及时汇报调度和上级,杜绝事故发生。 1.40.2​ 变电站的设备巡视检查,分为正常巡视(含交接班巡视)、熄灯巡视、全面巡视和特殊巡视。 1.40.3​ 正常巡视指对站内设备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 1.40.4​ 熄灯巡视指夜间熄灯开展的巡视,重点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1.40.5​ 全面巡视指对站内一、二次设备,以及防误装置、安防装置、动力照明、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1.40.6​ 特殊巡视指因设备运行环境、方式变化而开展的巡视。遇有以下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40.6.1​ 大风前后。 1.40.6.2​ 雷雨后。 1.40.6.3​ 冰雪、冰雹、雾天。 1.40.6.4​ 设备变动后。 1.40.6.5​ 设备新投入运行后。 1.40.6.6​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后。 1.40.6.7​ 异常情况下,包括:过负荷或负荷剧增、超温、设备发热、系统冲击、跳闸、有接地故障情况、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等。 1.40.6.8​ 法定节假日或上级通知有保电任务时。 1.40.7​ 巡视周期管理: 1.40.7.1​ 正常巡视周期 1、​ 500kV变电站每天巡视不得少于2次; 2、​ 220kV无人值班变电站每周巡视不得少于2次; 3、​ 110kV及以下无人值班变电站每周不得少于1次。 1.40.8​ 全面巡视每月一次。 1.40.9​ 熄灯巡视每月一次,结合正常、全面巡视或红外测温进行。 1.40.10​ 特殊巡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 1.41​ 红外测温制度 1.41.1​ 设备测温工作应使用红外成像仪完成,设备测温工作分为计划普测与重点测温。 1.41.2​ 计划普测指按固定周期安排的测温,红外测温周期如下: 1.41.2.1​ 500kV变电站每两周1次、220kV变电站每月1次、110kV及以下变电站每3月1次,迎峰度夏或重大保电期间适当缩短测温周期; 1.41.2.2​ 每年对110kV及以上断路器、避雷器、互感器、变压器、套管、电缆终端等设备进行一次精确测温。 1.41.3​ 重点测温指根据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情况变化安排的测温,按以下原则掌握: 1、​ 高温天气大负荷的设备应安排测温; 2、​ 长期大负荷的设备应安排测温; 3、​ 设备负荷有明显增大时,根据需要安排测温; 4、​ 设备存在异常情况,需要进一步分析鉴定,安排测温; 5、​ 上级有明确要求时,安排测温; 6、​ 新建、改扩建的电气设备在其带负荷后应进行一次测温(投运24小时后,不超过1个月内进行)。大修或试验后的设备必要时安排测温; 7、​ 设备通过较大穿越性故障电流后,安排测温。 1.41.4​ 红外检测填写的检测记录及结果应及时录入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树形图层次要求存储红外检测结果电子文件,以便于检索管理及检查、比较。 1.42​ 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制度 1.42.1​ 操作班应结合本地区气象、环境、设备情况等制订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工作计划,执行试验、切换、维护工作时应遵守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42.2​ 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工作周期如下: 1、​ 高频保护通道测试,结合巡视进行; 2、​ 事故照明切换,每季度一次; 3、​ 主变备用冷却器切换,每季度一次; 4、​ 主变冷却电源自投功能试验,每半年一次; 5、​ 备用充电机启动,每半年一次; 6、​ 所用变切换,每季度一次。 1.42.3​ 变电站其他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1、​ 避雷器泄漏电流抄录,结合巡视进行; 2、​ 每周抽测一次典型蓄电池,全部蓄电池测量每月一次; 3、​ 微机保护装置时钟核对,每月一次; 4、​ 排水系统检查,每月一次; 5、​ 防小动物设施检查,每月一次; 6、​ 机构箱加热器及照明检查,每季一次; 7、​ 避雷器动作次数抄录,每月一次; 8、​ 全站安全用具检查,每月一次; 9、​ 全站消防器材检查,每季一次; 10、​ 全站室内、外照明系统检查,每季一次; 11、​ 变电站内的漏电保安器每月应进行一次试验。 1.43​ 运行分析制度 1.43.1​ 运行分析指对所辖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使运行人员掌握运行现状,找出薄弱环节,制订防范措施,提高运行工作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种。 1.43.2​ 运行班组每月开展一次综合分析,对影响安全运行的因素、运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措施。综合分析由班长组织全体运行人员参加。综合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43.3​ 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和发现的缺陷,提出注意事项,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对策。 1.43.4​ 分析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43.5​ 提出培训重点。 1.43.6​ 根据设备试验、检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和措施。 1.43.7​ 根据季节性特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43.8​ 根据电力系统运行中的事故教训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检查,找出漏洞,制定措施。 1.43.9​ 分析巡视检查和倒闸操作中的注意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1.43.10​ 根据所辖设备薄弱点和运行管理上的需要,向上级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1.43.11​ 运行班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分析。专题分析由班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根据运行中出现的特定问题,制定对策,及时落实,并向上级汇报。 1.44​ 规程编审制度 1.44.1​ 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编审制度 1.44.1.1​ 新建变电站投运前必须完成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和审核,改扩建或设备发生变更后必须及时修订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1.44.1.2​ 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 1、​ 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各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中心(工区)负责编写。 2、​ 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应通过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分管负责人,市级(县级)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部门有关专职人及分管负责人,县级供电公司总工程师的审核。 3、​ 220kV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市级供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1.44.1.3​ 11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规程 1、​ 110kV及以下新建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各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中心(工区)负责编写。 2、​ 110kV及以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运行中心(工区)有关专职,县级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调度部门有关专职人及分管负责人逐级审核。 3、​ 110kV及以下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由变电运行中心负责人批准或县级供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4.1.4​ 改扩建或设备发生变更后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修订及审批规定: 1、​ 市级(县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中心(工区)负责修订。 2、​ 市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中心技术专职或县级供电公司负责审核。 3、​ 市级供电公司变电运行中心负责人或县级供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1.44.1.5​ 每年对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复查、修订,不需修订的,也应出具经复查人、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 1.44.1.6​ 每三年对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审定。 1.44.2​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编审制度 1.44.2.1​ 在新建、扩建的变电、线路设备正式投运前,应制订典型操作票。现场设备情况如有变更时、系统方式变动时应修订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1.44.2.2​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的编制(修订)和审批流程 1、​ 操作班(变电站)负责编制(修订)。 2、​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专职负责审核。 3、​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分管领导负责批准。 1.44.2.3​ 变电站典型操作票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1.44.3​  变电站反事故预案编审制度 1.44.3.1​ 新建变电站投运前必须完成变电站反事故预案的编制和审核,改扩建或设备发生变更后必须及时修订变电站反事故预案。 1.44.3.2​ 变电站反事故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审批流程 1、​ 操作班(变电站)负责编制(修订)。 2、​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专职负责审核。 3、​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分管领导负责批准。 1.44.3.3​ 变电站反事故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1.45​ 缺陷管理制度 1.45.1​ 设备缺陷按照轻重缓急程度分为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 1.45.2​ 危急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可能导致事故,或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为严重,必须迅速隔离并处理的;由运行单位及时督促检修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1.45.3​ 严重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一定威胁,短期内尚不可能导致事故;应根据缺陷发展情况尽快处理,可结合月度或季度停电计划处理。 1.45.4​ 一般缺陷:指对人身设备安全无较大威胁,对设备正常出力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应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可结合年度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1.45.5​ 缺陷的三级管理职责 1.45.5.1​ 按三级管理要求,操作班、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和生产技术部均应在生产管理系统中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并由专人负责。 1.45.5.2​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应掌握设备的危急缺陷和220kV及以上设备缺陷,及时督促消除。220kV及以上设备危急缺陷不能及时消除的,应上报省公司生产技术部。 1.45.5.3​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需定期与变电运行中心(工区)核对缺陷情况和消缺进展,以便按轻、重、缓、急督促安排检修计划,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1.45.5.4​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应掌握和核对所辖设备的各类缺陷,及时联系、安排、督促消除,并进行验收。 1.45.5.5​ 操作班发现缺陷应及时分析、鉴定、分类,记录。掌握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并负责对设备缺陷的督促、处理。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设备缺陷的发展趋势。 1.45.5.6​ 重大缺陷因故不能按规定及时消缺,应及时逐级汇报,其中危急缺陷应得到本单位总工程师同意方可延期处理。 1.45.6​ 缺陷处理流程 1.45.6.1​ 运行人员定期巡视设备,及时发现缺陷。 1.45.6.2​ 运行人员对设备缺陷按性质分类,填入设备缺陷记录,流转至检修单位。 1.45.6.3​ 危急、严重缺陷应经值班负责人核实后填报,对于危急缺陷应立即汇报调度和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和生产技术部汇报,加强监视,并制定预防发生事故的措施。 1.45.6.4​ 检修单位接到缺陷后需由相关专职确认,制定检修计划安排消除缺陷。 1.46​ 验收及启动阶段管理制度 1.46.1​ 基本要求 1.46.1.1​ 变电站新建、改扩建、修试的一、二次设备的工作完成后,必须经过质量验收,设备验收工作结束后,应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并履行相关手续。交接手续完备后,方能投入运行。 1.46.1.2​ 新建、改扩建竣工验收,施工部门应向变电站移交有关资料,包括设备制造厂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记录、安装竣工图纸、安装记录及试验报告。设备检修后竣工验收,检修部门应移交检修、试验报告,并填写有关检修、试验记录。 1.46.1.3​ 验收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暂时无法处理,且不影响安全运行的,急需投入运行时,必须限期处理,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投入运行。 1.46.2​ 工程建设过程的管理 1.46.2.1​ 变电运行中心(工区)应及早参与变电站工程建设,做好各项生产准备。 1.46.2.2​ 在运行变电站内进行施工,施工前运行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交代工程建设工作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作业区与运行设备区应用安全围栏进行围护,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运行设备场区。 1.46.2.3​ 基建设备与运行设备应有明显断开点,运行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严防误动、误碰和误跳运行设备,与变电站相连接的未投运线路终端塔的跳线应保持断开。 1.46.2.4​ 基建施工电源宜使用与站用电源分开的独立电源,若必须使用站用电源,运行人员必须合理安排站用电的运行方式,严防主变冷却、刀闸操作、开关储能及直流充电电源失去。 1.46.2.5​ 运行人员应提前介入工程建设,参与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主要环节的工作,全面了解设备性能,及时发现新设备存在的问题。 1.46.3​ 新设备的交接验收 1.46.3.1​ 工程建设完工后,运行人员应积极参与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的工程预验收和正式交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交工程建设单位现场处理。 1.46.3.2​ 新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办理交接手续。新设备交接手续应以正式的交接记录为依据。交接记录的内容包括交接的设备范围、工程完成情况、遗留问题及结论等。 1.46.3.3​ 新设备交接验收过程中,设备的操作应由运行人员进行,对设备名称、编号、状态应进行仔细确认,严格进行监护。 1.46.3.4​ 运行人员应配合做好新设备的接收工作,包括设备出厂资料、试验资料、图纸、现场设备、联动操作、备品备件、工器具等。新设备的验收受到工程进度和停电计划的影响时,允许进行分步交接验收。分步交接验收后的设备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具备书面交接记录。 1.46.4​ 交接后的新设备应调整至冷备用状态,所有保护自动化装置在停用状态。 1.46.5​ 新设备交接验收后的运行管理 1.46.5.1​ 新设备交接验收结束、办理交接手续后,应视作运行设备,交由运行人员管理,不允许擅自改变交接后的新设备状态。新设备状态的改变、接地刀闸或接地线等的操作要作为交接班内容移交。 1.46.5.2​ 在新设备上工作,必须履行正常的工作票手续,由运行人员操作、许可、验收及终结,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工作记录。工作结束后,由运行人员将新设备恢复到工作前的冷备用状态。 1.46.5.3​ 新设备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与运行设备的搭接工作。搭接后的新设备(包括二次设备)应有可靠的防误措施,严防误分、误合或误投而造成事故。 1.46.6​ 新设备启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1.46.6.1​ 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中发现的缺陷已消除;启动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符合安全运行的要求,设备名称标牌、安装调试报告等齐全,具备投运条件。 1.46.6.2​ 完成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1、​ 开展现场培训,经中心(工区)考试合格。 2、​ 编写、审批典型操作票、现场运行规程、反事故预案等。 3、​ 安装相关标示牌、指示牌、各类图表等。 4、​ 购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办公用品。 5、​ 备齐必要的工器具、备品备件、图纸资料、设备说明书。 6、​ 建立并完善生产管理系统的设备台账。 7、​ 建立健全通讯、信息网络。 1.46.6.3​ 变电运行人员应认真组织学习启动调试方案,准备好相应的操作票,明确每一步操作的目的及意义,并做好事故预想。 1.46.6.4​ 新设备启动前,变电运行人员应根据启动方案的要求,认真、仔细核对启动范围内所有一、二次设备的实际状态是否正确,若发现不正确时,要立即进行操作调整。检查及调整操作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并签名,可纳入倒闸操作票进行管理。 1.46.7​ 新设备启动过程管理 1.46.7.1​ 新设备自向调度汇报具备启动条件起,即属于调度管辖设备,改变设备的状态必须有调度的正式操作指令。 1.46.7.2​ 所有启动操作应严格按照启动方案的规定程序,规范作业,强化解锁钥匙管理,严防误操作。 1.46.7.3​ 启动过程中发现缺陷,应立即暂停启动,并将缺陷情况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设备消缺工作应履行正常的检修申请手续,办理工作票。 1.46.7.4​ 新设备启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当值人员应服从当值调度指挥,迅速进行故障隔离,并立即汇报有关部门。事故处理结束后,运行单位应将详细情况汇报调度,根据调度指令停止或继续进行启动工作。 1.46.8​ 新建、改扩建设备的监控权移交流程 1.46.8.1​ 新建无人值班变电站启动投运结束后,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监控(调控)班,核对运行方式及现场设备情况,监控(调控)班正式承担新建变电站的监控职能。 1.46.8.2​ 改扩建设备启动投运结束后,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监控(调控)班,核对运行方式及现场设备情况,监控(调控)班正式承担改扩建设备的监控职能。 1.46.8.3​ 新建220kV及以上变电站,市级供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在投运前10天行文向省电力公司报告变电站归属情况。新建220kV变电站,行文应同时抄送省公司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调度通信中心;新建500kV变电站,行文应同时抄送华东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和调度中心。 倒闸操作管理 1.47​ 倒闸操作相关术语 1.47.1​ 常用设备名称包括:主变,所用变(厂变),开关,刀闸(闸刀),手车,接地刀闸(接地闸刀),母线,线路,压变,流变,电缆,避雷器,电容器,电抗器,消弧线圈,令克(跌落熔断器),熔丝,保护。 1.47.2​ 常用操作术语包括 1、​ 开关、闸刀、接地闸刀、令克:合上、拉开。 2、​ 接地线:装设(挂)、拆除。 3、​ 各种熔丝:放上、取下。 4、​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启用、停用。 5、​ 压板:放上、取下、投入、退出、从××位置切至××位置。 6、​ 交、直流回路各种转换开关:从××位置切至××位置(二次插件:插入、拔出)。 7、​ 二次空气开关:合上、分开。 8、​ 二次回路小闸刀:合上、拉开。 9、​ 小车、中置开关:由××位置拉、推或摇至××位置。 1.47.3​ 设备状态定义与调度术语以管辖调度的定义为准,各种类型的操作应符合调度操作管理规定的要求。 1.48​ 倒闸操作基本要求 1.48.1​ 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名单。 1.48.2​ 现场设备要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1.48.3​ 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计算机模拟系统图)。 1.48.4​ 要有现场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的、确切的调度操作术语。 1.48.5​ 要有确切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或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操作卡)。 1.48.6​ 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五防”装置。 1.49​ 倒闸操作基本步骤 1.49.1​ 操作人员按调度(调控)预先下达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1.49.2​ 经审核并预演正确或经技术措施审票正确。 1.49.3​ 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1.49.4​ 调度(调控)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1.49.5​ 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1.49.6​ 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1.49.7​ 向调度(调控)汇报操作结束时间。 1.49.8​ 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1.50​ 倒闸操作注意事项 1.50.1​ 倒闸操作过程中要严防发生下列误操作: 1、​ 误拉、合开关; 2、​ 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闸; 3、​ 带电装设接地线、带电合接地闸刀; 4、​ 带负荷拉、合闸刀; 5、​ 走错间隔; 6、​ 非同期并列; 7、​ 误投退压板(插拔插把)、连接片、短路片,切错定值区。 1.50.2​ 下列情况下一般不进行系统正常倒闸操作: 1、​ 交接班时; 2、​ 系统发生事故或异常时; 3、​ 雷电时 (注:事故处理确有必要时,可以对开关进行远控操作); 4、​ 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1.50.3​ 在操作过程中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运行人员可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紧急处理,但处理结束后应立即汇报当值调度(监控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1.50.4​ 在操作过程中遇有锁打不开等问题时,严禁擅自解锁或更改操作票。必须先停止操作,然后检查操作票的执行情况是否有误(“四核对”,即核对模拟图板、核对设备名称、核对设备编号、核对设备的实际位置及状态),确认被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后,再查找、处理被操作设备的缺陷。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 1.50.5​ 倒闸操作过程若因故中断,在恢复操作时值班员必须重新进行“四核对”工作,确认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 1.50.6​ 倒闸操作过程因故中断不能进行的,汇报调度后,按其要求进行。操作票可在已操作的最后一项下方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1.50.7​ 当发生带负荷误拉、合闸刀时,禁止再将已拉开(或合上)的闸刀合上(或拉开)。 1.51​ 操作票的一般要求 1.51.1​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其他一切倒闸操作均需填写操作票: 1.51.1.1​ 事故应急处理; 1.51.1.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1.51.2​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一个操作任务指根据同一个调度命令所进行的一次不间断操作。 1.51.3​ 操作票须连号使用。 1.51.4​ 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操作票面不得涂改。 1.51.5​ 下列项目应作为独立的操作步骤填入操作票内: 1.51.5.1​ 拉、合开关。 1.51.5.2​ 拉、合闸刀/地刀或操作手车。 1.51.5.3​ 装、拆高压熔丝。 1.51.5.4​ 装、拆接地线。 1.51.5.5​ 检查项目(一次设备状态、二次设备状态、电压电流、负荷分配、保护定值、送电范围内无接地线等)。 1.51.5.6​ 设备验电。 1.51.5.7​ 投、退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或拔、插插把(开入量、出口、旁路电流切换等)。 1.51.5.8​ 设备二次转(切)换开关、方式选择开关的操作(远近控切换开关、同 期开关、PT并列、高频通道、重合闸方式、“单母”方式、旁路电压切换等)。 1.51.5.9​ 保护改定值或切换定值区。 1.51.5.10​ 装、拆低压熔丝。 1.51.5.11​ 合、分空气开关。 1.51.5.12​ 拉、合二次回路小闸刀。 1.52​ 操作票管理 1.52.1​ 操作票票面统一使用以下印章: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合格、不合格。 1.52.2​ 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执行”栏内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最后一步下边的中间加盖“已执行”章。 1.52.3​ 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使用几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首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1.52.4​ 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则应在已操作完的步骤下面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若此任务还有几页未操作的票,则应在未执行的各页“操作任务”栏盖“未执行”章。 1.52.5​ 操作完毕全面检查操作质量,由下值对上值评议。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操作票正确性的评议包括票面和执行两个部分。凡不符合本规范有关操作票填写、执行规定,操作票缺号、同号,降低安全标准或发生操作错误者,一经发现均应统计为错票。 1.52.6​ 经评议票面正确,评议人在操作票备注栏中盖“合格”评议章并签名;对于存在问题的操作票,应报班组长或技术员进一步加以审核,如确为错票,应加盖“不合格”评议章并签名,同时应在操作票备注栏说明原因。一份操作票超过一页时,评议章盖在最后一页。 1.52.7​ 操作票应按月进行统计评议,装订成册,保存一年。班组长或技术员每月应对操作票汇总、统计、审核、评析。对存在的问题应在运行分析会上进行认真分析,提出针对措施。中心(工区)安全员应每月会同有关专职进行审核,在封面上签署审核意见。 1.52.8​ 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办法: 其中该月应执行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不合格票数。本月预发和填写的操作票,本月发令执行,但执行时间跨月的,统计在本月;隔月发令执行的,统计在下月。 工作票管理 1.53​ 基本原则 1.53.1​ 电气工作票应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1.53.2​ 工作票包括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事故抢修工作,原则上是指隔离故障设备和尽快使正常部分恢复运行,可不用工作票, 应做好安全措施。如果设备损坏,需要更换、检修的事故检修工作,必须填用工作票。 1.53.3​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栏内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1.53.4​ 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1.53.5​ 工作票签发人和负责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负责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批准的人员。 1.53.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需经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名单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人应由正值班员担任。 1.53.7​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1.53.8​ 履行许可、间断、终结等手续,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必须全过程录音。 1.54​ 工作票签发 1.54.1​ 工作票应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不得任意涂改。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签名后方可执行。 1.54.2​ 凡工作中需进行高压电气试验项目,则必须在工作票的工作任务栏内写明。在同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发出带有高压试验项目的工作票后,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原先已发出的工作票应予收回或办理工作间断。 1.54.3​ 非本企业的施工、检修单位单独在变电站进行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监护手续。工作票(包括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必须实行设备管辖单位和施工、检修单位双签发,检修、施工单位为第一签发人,设备管辖单位为第二签发人。 1.54.4​ 工作票双签发中的安全责任 1.54.4.1​ 设备管辖单位会签人应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运行管理单位所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1.54.4.2​ 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应对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人员精神状态和防护措施是否良好负责。 1.55​ 工作票审核 1.55.1​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送达运行人员,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1.55.2​ 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工作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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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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