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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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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内的楼宇自控系统安装工程。 2 引用标准 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材料设备要求 3.1 钢管、接线盒、桥架、通讯及控制线缆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应附有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2 现场控制器。 3.3 温度、湿度、压力、压差等各类传感器。 3.4 电动阀、电磁阀等执行器。 3.5 网络控制器、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 3.6 控制台、控制器箱等。 4 主要机具 4.1 施工机具:电钻、手提砂轮、电焊机、电锤。 4.2...

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
楼宇自控系统施工工艺 1 适用范围 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内的楼宇自控系统安装工程。 2 引用标准 GB50339《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材料设备要求 3.1 钢管、接线盒、桥架、通讯及控制线缆应符合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要求,产品应附有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3.2 现场控制器。 3.3 温度、湿度、压力、压差等各类传感器。 3.4 电动阀、电磁阀等执行器。 3.5 网络控制器、计算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等。 3.6 控制台、控制器箱等。 4 主要机具 4.1 施工机具:电钻、手提砂轮、电焊机、电锤。 4.2 测量器具:水平尺、钢卷尺、钢直尺、万用表、摇表、游标卡尺、精度仪。 4.3 调试仪器:楼宇自控系统专用调试仪器。 5 作业条件 5.1 线槽、预埋管路、接线盒、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位置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5.2 中央控制室内土建装修完毕,温、湿度达到使用要求。 5.3 空调机组、冷却塔及各类阀门等安装完毕。 5.4 暖通水管道、变配电设备等安装完毕。 5.5 接地端子箱安装完毕。 6 安装工艺 6.1 工艺流程: 6.2 钢管、金属线槽及线缆敷设 钢管、金属线及线缆敷设请参照有关工艺进行。 6.3 中央控制室设备安装 6.3.1 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检验,并符合下列要求: a 设备外形完整,内外表面漆层完好。 b 设备外形尺寸、设备内主板及接线端口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规定,备品备件齐全 6.3.2 按照图纸连接主机、不间断电源、打印机、网络控制器等设备。 6.3.3 设备安装应紧密、牢固,安装用的紧固件应做防锈处理。 6.3.4 设备底座应与设备相符,其上表面应保持水平。 6.3.5 中央控制及网络网络控制器等设备的安装要符合下列规定: a 控制台、网络控制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排列,根据柜的固定孔距在基础槽钢上钻孔,安装时从一端开始逐台就位,用螺丝固定,用墙线找平找直后再将各螺栓紧固。 b 对引入的电缆或导线,首先应用对线器进行校线,按图纸要求编号。 c 标志编号应正确且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 d 交流供电设备的外壳及基础应可靠接地。 e 中央控制室一般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接地装置。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6.4 现场控制器的安装 6.4.1 现场控制器箱安装 6.4.1 现场控制器接线应按照图纸和设备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进行,并对线缆进行编号。 6.5 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 6.5.1 室内外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温、湿度传感器应尽可能远离窗、门和出风口的位置。 b 并列安装的传感器,距地高度应一致,高度差不应大于1mm,同一区域内高度差不大于5mm。 c 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便于调试、维修的地方。 6.5.2 温度传感器至现场控制器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应尽量减少因接线引起的误差,对于镍温度传感器的接线电阻应小于3Ω,1KΩ铂温度传感器的接线总电阻应小于1Ω。 6.5.3 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的安装 a 传感器应安装在风速平稳,能反映温、湿度的位置。 b 风管型温、湿度传感器应安装在风管保温层完成之后。 6.5.4 水管温度传感器的安装。 a 水管温度传感器宜在暖通水管路安装完毕后进行。 b 水管温度传感器的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c 水管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在水流温度变化灵敏和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不宜选择在阀门等阻力件附近和水流流束死角和振动较大的位置。 e 水管型温度传感器宜安装在管道的侧面或底部。 f 水管型湿度传感器不宜在焊缝及其边缘上开孔和焊接。 6.6 压力、压差传感器、压差开关安装 6.6.1 传感器宜安装在便于调试、维修的位置。 6.6.2 传感器应安装在温、湿度传感器的上侧。 6.6.3 风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应在风管保温层完成之后安装。 6.6.4 风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应在风管的直管段,如不能安装在直管段,则应避开风管内通风死角和蒸汽放空口的位置。 6.6.5 水管型压力与压差传感器的安装应在暖通水管路安装完毕后进行,其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6.6.6 水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不宜在管道焊缝及其边缘处开孔及焊接。 6.6.7 水管型压力、压差传感器宜安装在管道底部和水流流束稳定的位置,不宜安装在阀门等阻力部件的附近、水流流束死角和振动较大的位置。 6.6.8 风压压差开关安装 a 安装压差开关时,宜将薄膜处于垂直于平面的位置。 b 风压压差开关的安装应在风管保温层完成之后。 c 风压压差开关宜安装在便于调试、维修的地方。 d 风压压差开关安装完毕后应做密闭处理。 f 风压压差开关的线路应通过软管与压差开关连接。 g 风压压差开关应避开蒸汽排放口。 6.7 水流开关的安装 6.7.1 水流开关的安装,应在工艺管道预制、安装的同时进行。 6.7.2 水流开关的开孔与焊接工作,必须在工艺管道的防腐、衬里、吹扫和压力试验前进行。 6.7.3 水流开关宜安装在水平管段上,不应安装在垂直管段上。 6.7.4 水流开关宜安装在便于调试、维修的地方。 6.8 流量传感器的安装 6.8.1 磁流量计 a 电磁流量计应避免安装在有较强的交直流磁场或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b 流量计、被测介质及工艺管道三者之间应该连成等电位,并应接地。 c 电磁流量计应设置在流量调节阀的上游,流量计的上游应有一定的直管段。 d 在垂直的工艺管道安装时,液体流向自下而上,以保证导管内充满被测液体或不致产生气泡;水平安装时必须使电极处在水平方向,以保证测量精度。 6.8.2 涡轮式流量传感器 a 涡轮式流量变送器宜安装在便于维修并避开强磁场、剧烈震动及热辐射的场所。 b 涡轮式流量传感器安装时要水平,流体的流动方向必须与传感器壳体上所示的流向标志 一致。如果没有标志,可按下列所述判断流向: 流体的进口端导流器比较尖,中间有圆孔。 流体的出口端导流器不尖,中间没有圆孔。 c 当可能产生逆流时,流量变送器后面装设止逆阀。 d 流量传感器需要装在一定长度的直管上,以确保管道内流速平稳。流量传感器上游应留有10 倍管径长度的直管,下游留5 倍管径长度的直管。若传感器前后的管道中安装有阀门和管道缩径、弯管等影响流量平稳的设备,则直管段的长度还需相应调整。 e 信号的传输线宜采用屏蔽和绝缘保护层的线缆,线缆的屏蔽层宜在现场控制器侧一点接地。 6.9 风机盘管温控器、电动阀的安装 6.9.1 温控开关与其他开关并列安装时,距地面高度应一致。 6.9.2 电动阀阀体上箭头的指向应与介质流方向一致。 6.9.3 风机盘管电动阀应安装于风机盘管的回水管上。 6.9.4 四管制风机盘管的冷热水管电动阀共用线应为零线。 6.10 电磁阀、电动阀的安装 6.10.1 阀体上箭头的指向应与介质流方向一致。 6.10.2 空调器的电磁阀、电动阀旁一般应装有旁通管路。 6.10.3 电磁阀、电动阀的口径与管道通径不一致时,应采用渐缩管件,且结合处不允许有间隙、松动现象。同时电动阀口径一般不应低于管道口径二个等级。 6.10.4 执行机构应固定牢固,操作手轮应处于便于操作的位置,并注意安装的位置便于维修、拆装。 6.10.5 执行机构的机械传动应灵活,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6.10.6 有阀位指示装置的电磁阀、电动阀,阀位指示装置应面向便于观察的位置。 6.10.7 电磁阀、电动阀安装前应按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线圈与阀体间的绝缘电阻。 6.10.8 电磁阀、电动阀在安装前宜进行模拟动作和试压试验。 6.10.9 电磁阀、电动阀一般安装在回水管道。 6.10.10 在管道冲洗前,应将阀体完全打开。 6.10.11 安装于室外的电磁阀、电动阀应加防护罩。 6.10.12 电动阀应垂直安装于水平管道上,严禁倾斜安装。 6.10.13 大型电动调节阀安装时,应避免给调节阀带来附加压力,应安装支架,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应同时采取避震措施。 6.11 风阀控制器的安装 6.11.1 风阀控制器安装前应按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检查线圈、阀体间的电阻、工作电压、控制输入等,其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风阀控制器与风阀门轴的连接应固定牢固。风阀控制器在安装前宜进行模拟动作。 6.11.2 风阀控制器上的开闭箭头的指向应与阀门开闭方向一致。 6.11.3 风阀的机械机构开闭应灵活,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6.11.4 风阀控制器安装后,风阀控制器的开闭指示位应与风阀实际状况一致,风阀控制器宜面向便于观察的位置。 6.11.5 风阀控制器应与风阀门轴垂直安装,垂直角度不小于85°。 6.11.6 风阀控制器的输出力矩必须与风阀所需要的相匹配,符合设计要求。 6.11.7 风阀控制器不能直接与风门挡板轴相连接时,则可通过附件与挡板轴相连,但其附件装置必须保证风阀控制器旋转角度的调整范围。 6.12 系统的调试 6.12.1 调试程序 a 楼宇自控系统调试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楼宇自控系统的全部设备包括现场的各种阀门、执行器、传感器等全部安装完毕,线路敷设和接线全部符合图纸及设计的要求。 2) 楼宇自控系统的受控设备及其自身的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合格;同时,其设备或系统的测试数据必须满足自身系统的工艺要求,具备相应的测试记录。 3) 检测楼宇自控系统设备与各联动系统设备的数据传输符合设计要求。 4) 确认按设计图纸、产品供应商的技术资料、软件和规定的其他功能和联锁、联动程序控制的要求。 b 调试程序 1) 现场控制器测试 数字量输入测试 信号电平的检部查:按设备说明书和设计要求确认干接点输入、电压和电流等信号是否符合要求。 动作试验:按上述不同信号的要求,用程序方式或手动方式对全部测点进行测试,并将测点之值记录下来。 数字量输出测试: 信号电平的检查:按设备说明书和设计要求,确认继电器开关量的输出起/停(ON/OFF)、输出电压或电流开关特性是否符合要求。 动作试验:用程序方式或手动方式测试全部数字量输出,并记录其测试数值和观察受控设备的电气控制开关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果受控单体受电试运行正常,则可以在受控设备正常受电情况下,观察其受控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模拟量输入测试:按设备说明书和设计要求,确认其有源或无源的模拟量输入的类型、量程(容量)、设定值(设计值)是否符合规定。 模拟量输出测试: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计要求,确定其模拟量输出的类型、 量程(容量)与设定值(设计值)是否符合。 现场控制器功能测试:按产品设备说明书和设计要求,进行测试。通常进行如下功能测试: 运行可靠性测试和现场控制器软件主要功能及其实时性测试。 6.12.2 空调单体设备的调试 a 新风机单体设备调试 1) 检查新风机控制柜的全部电气元器件有无损坏,内部与外部接线是否正确无误,严防强电电源串入现场控制器,如需24VAC,应确认接线正确,无短路故障。 2) 按监控点表要求,检查装在新风机上的温、湿度传感器、电动阀、风阀、压差开关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是否正确和输入、输出信号的类型、量程是否和设计一致。 3) 在手动位置确认风机在非受控状态下已运行正常。 4) 确认现场控制器控制器和I/O 模块的地址码设置是否正确。 5) 确认现场控制器送电并接通主电源开关后,观察现场控制器控制器和各元件状态是否运行正常。 6) 用笔记本电脑或手提检测器检测所有模拟量输入点送风温度和风压的量值,并核对其数值是否正确。记录所有开关量输入点(风压开关和防冻开关等)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强置所有的开关量输出点开与关,确认相关的风机、风门、阀门等工作是否正常。强置所有模拟量输出点、输出信号,确认相关的电动阀(冷热水调节阀)的工作是否正常及其位置调节是否跟随变化。并打印记录结果。 7) 启动新风机,新风阀门应联锁打开,送风温度调节控制应投入运行。 8) 模拟送风温度大于送风温度设定值,热水调节阀逐渐减小开度直至全部关闭(冬天工况);或者冷水阀逐渐加大,开度直至全部打开(夏天工况)。模拟送风温度小于送风温度设定值时,确认其冷热水阀运行工况与上述完全相反。 9) 模拟送风湿度小于送风湿度设定值时加湿器运行,进行湿度调节。 10) 新风机停止运转,则新风门以及冷、热水调节阀门、加湿器等应回到全关闭位置。 11) 单体调试完成时,应按工艺和设计要求在系统中设定其送风温度、湿度和风压的初始状态。 12) 对于四管制新风机,可参照上述规定进行。 b 空气处理机单体设备调试 1) 启动空调机时,新风门、回风门、排风门等应联动打开,进入工作状态。 2) 空调机启动后,回风温度应随着回风温度设定值改变而变化,在经过一定时间后应能稳定在回风温度设定值范围之内。如果回风温度跟踪设定值的速度太慢,可以适当提高PID 调节的比例放大作用;如果系统稳定后,回风温度和设定值的偏差较大,可以适当提高PID调节的积分作用;如果回风温度在设定值上下明显地作周期性波动,其偏差超过范围,则应先降低或取消微分作用,再降低比例放大作用,直到系统稳定为止。PID 参数设置的原则是: 首先保证系统稳定,其次满足其基本的精度要求,各项参数值设置精度不宜过高,应避免系统振荡,并有一定余量。当系统调试不能稳定时,应考虑有关的机械或电气装置中是否存在妨碍系统稳定的因素,作仔细检查并排除这样的干扰。 3) 如果空调机是双环控制,那么内环以送风温度作为反馈值,外环以回风温度作为反馈值,以外环的调节控制输出作为内环的送风温度设定值。一般内环为PI 调节,不设置微分参数。 4) 空调机停止转动时,新风机风门、排风门、回风门、冷热水调节阀、加湿器等应回到全关闭位置。 5) 变风量空调机应按控制功能变频或分档变速的要求,确认空气处理机的风量、风压随风机的速度也相应变化。当风压或风量稳定在设计值时,风机速度应稳定在某一点上,并按设计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记录30%、50%、90%风机速度时相对应的风压或风量(变频、调速);还应在分档变速时测量其相应的风压与风量。 6)  模拟控制新风门、排风门、回风门的开度限位应设置满足空调风门开度要求。 c 空调冷热源设备调试 1) 按设计和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在确认主机、冷热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风机、电动蝶阀等相关设备单独运行正常情况下,通过进行全部AO、AI、DO、DI 点的检测,确认其满足设计和监控点表的要求。启动自动控制方式,确认系统各设备按设计和工艺要求的顺序投入运行和关闭自动退出运行这二种方式。 2) 增加或减少空调机运行台数,增加其冷热负荷,检验平衡管流量的方向和数值,确认能启动或停止的冷热机组的台数能否满足负荷需要。 3) 模拟一台设备故障停运以及整个机组停运,检验系统是否自动启动一个备用的机组投入运行。 d 变风量系统未端装置单体调试: 变风量系统未端单体检测的项目和要求应按设计和产品供应商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变风量系统未端通常应进行如下检查与测试: 1) 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变风量系统未端、变风量系统控制器、传感器、阀门、风门等设备的安装就位和变风量系统控制器电源、风门和阀门的电源的正确。 2) 用变风量系统控制器软件检查传感器、执行器工作是否正常。 3) 用变风量系统控制软件检查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4) 测定并记录变风量系统未端一次风最大流量、最小流量及二次风流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 确认变风量系统控制器与上位机通讯正常。 e 风机盘管单体调试 1) 检查电动阀门和温度控制器的安装和接线是否正确。 2) 确认风机和管路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 设置风机高、中、低三速和电动开关阀的状态,观察风机和阀门工作是否正常。 4) 操作温度控制器的温度设定按钮和模式设定按钮,这时风机盘管的电动阀应有相应的变化。 5) 如风机盘管控制器与现场控制器相连,则应检查主机对全部风机盘管的控制和监测功能(包括设定值修改、温度控制调节和运行参数)。 f 空调水二次泵及压差旁通调试 1) 如果压差旁通阀门采用无位置反馈,则应做如下测试:打开调节阀驱动器外罩,观测并记录阀门从全关至全开所需时间和全开到全关所需时间,取此两者较大者作为阀门“全行程时间”参数输入现场控制器控制器输出点数据区。 2) 按照原理图和技术说明的内容,进行二次泵压差旁通控制的调试。先在负载侧全开一定数量调节阀,其流量应等于一台二次泵额定流量,接着启动一台二次泵运行,然后逐个关闭已开的调节阀,检验压差旁通阀门旁路。在上述过程中应同时观察压差测量值是否基本稳定在设定值范围之内。 3) 按照原理图和技术说明的内容,检验二次泵的台数控制程序,是否能按预定的要求运行。其中负载侧总流量先按设备参数规定,这个数值可在经过一年的负载高峰期,获得实际峰值后,结合每台二次泵的负荷适当调整。在发生二次泵台数启/停切换时,应注意压差测量值也应基本稳定在设定范围之内。 4) 检验系统具有这样的联锁功能:每当有一次机组在运行,二次泵台数控制便应同时投入运行,只要有二次泵在运行,压差旁通控制便应同时工作。 6.12.3 给排水系统单体设备的调试 a 检查各类水泵的电气控制柜,按设计监控要求与现场控制器之间的接线正确,严防强电串入现场控制器。 b 按监控点表的要求检查装于各类水箱、水池的水位传感器,以及温度传感器、水量传感器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是否正确。 c 确认各类水泵等受控设备,在手动控制状态下,其设备运行正常。 d 在现场控制器侧,按本规定的要求检测该设备AO、AI、DO、DI 点,确认其满足设计、监控点和联动连锁的要求。 6.12.4 变配电、照明系统单体设备调试 a 按图纸和变送器接线要求检查变送器与现场控制器、配电箱、柜的接线是否正确,量程是否匹配,检查通讯接口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根据图纸和设备监控表的要求对各监控点进行测试。 c 按照明系统设计和监控要求检查控制顺序、时间和分区方式是否正确。 d 检查电量计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 检查柴油发电机组及相应的控制箱、柜的监控是否正常。 6.12.5 电梯监控系统的设备调试 a 检查电梯监控系统的接线和通讯接口是否符合要求。 b 检查电梯监控系统的监测点,确认其满足设计图纸、监控点表和联动的要求。 6.12.6 系统联调 a 控制中心设备的接线检查。按系统设计图纸要求,检查主机与网络器、网关设备、现场控制器、系统外部设备(包括电源UPS、打印设备)、通讯接口(包括与其他子系统)之间的连接、传输线型号规格是否正确。通讯接口的通讯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数据传输格式、速率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b 系统通讯检查。主机及其相应设备通电后,启动程序检查主机与本系统其他设备通讯是 否正常,确认系统内设备无故障。 c 对整个楼控系统监控性能和联动功能进行测试,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及系统监控点表的要求。 7 质量检验 7.1 主控项目 7.1.1 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空调系统进行温湿度及新风量自动控制、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节能优化控制等控制功能进行检测。应着重检测系统测控点(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和压力等)与被控设备(风机、风阀、加湿器及电动阀门等)的控制稳定性、响应时间和控制效果,并检测设备连锁控制和故障报答的正确性。 检测数量为每类机组按总数的20%抽检,且不得少于5台,每类机组不足5台时全部检测。被检测机组全部符合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7.1.2 变配电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变配电系统的电气参数和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进行监测,检测时应利用工作站数据读取和现场测量的方法对电压、电流、有功(无功) 功率、功率因数、用电量等各项参数的测量和记录进行准确性和真实性检查,显示的电力负荷及上述各参数的动态图形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参数变化情况,并对报警信号进行验证。 检测方法为抽检,抽检数量按每类参数抽20%,且数量不得少于20点,数量少于20点时全部检测。被检参数合格率100% 时为检测合格。 对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电力变压器的温度、应急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储油罐的液位、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工作状态、不间断电源的工作状态等参数进行检测时,应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3 公共照明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公共照明设备(公共区域、过道、园区和景观)进行监控,应以光照度、时间表等为控制依据,设置程序控制灯组的开关,检测时应检查控制动作的正确性;并检查其手动开关功能。 检测方式为抽检,按照明回路总数的20%抽检,数量不得少于10路,总数少于10路时应全部检测。抽检数量合格率100% 时为检测合格。 7.1.4 给排水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中水系统进行液位、压力等参数检测及水泵运行状态的监控和报警进行验证。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场测控点状态,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自动调节水泵转速、投运水泵切换及故障状态报警和保护等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方式为抽检,抽检数量按每类系统的50%,且不得少于5套,总数少于5套时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5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或现场控制器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的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进行检测,并检测对设备的控制功能。 核实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被检系统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6 冷冻和冷却水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冷水机组、冷冻冷却水系统设备控制和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运行的联动情况。 核实冷冻水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满足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7.1.7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应对建筑物内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进行监测。检测时应通过工作站对系统的运行状态与故障进行监视,并与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检测方式为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检测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信的方式相联时,应在工作站监测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对可控的子系统,应检测系统对控制命令的响应情况。 数据通信接口应按规范第3.2.7条的规定对接口进行全部检测,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9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检测 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功能进行检测时,应主要检测其监控和管理功能,检测时应以中央管理工作站为主,对操作分站主要检测其监控和管理权限以及数据与中央管理工作站的一致性。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显示和记录的各种测量数据、运行状态、故障报警等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以及对设备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功能,并检测中央站控制命令的有效性和参数设定的功能,保证中央管理工作站的控制命令被无冲突地执行。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的存储和统计(包括检测数据、运行数据)、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报答存储统计(包括各类参数报警、通讯报警和设备报警)情况,中央管理工作站存储的历史数据时间应大于3个月。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生成及打印功能,故障报警信息的打印功能。 应检测中央管理工作站操作的方便性,人机界面应符合友好、汉化、图形化要求,图形切换流程清楚易懂,便于操作。对报警信息的显示和处理应直观有效。 应检测操作权限,确保系统操作的安全性。以上功能全部满足设计要求时为检测合格。 7.1.10 系统实时性检测 采样速度、系统响应时间应满足合同技术文件与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抽检 10%且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合格率90%及以上时为检测合格。 报警信号响应速度应满足合同技术文件与设备工艺性能指标的要求;抽检20%且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测,合格率100%时为检测合格。 7.1.11 系统可维护功能检测 应检测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和修改功能,在中央站或现场进行控制器或控制模块应用软件的在线编程(组态)、参数修改及下载,全部功能得到验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设备、网络通讯故障的自检测功能,自检必须指示出相应设备的名称和位置,在现场设置设备故障和网络故障,在中央站观察结果显示和报警,输出结果正确且故障报警准确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1.12 系统可靠性检测 系统运行时,启动或停止现场设备,不应出现数据错误或产生干扰,影响系统正常工作。检测时采用远动或现场手动启/停现场设备,观察中央站数据显示和系统工作情况,工作正常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切断系统电网电源,转为UPS供电时,系统运行不得中断。电源转换时系统工作正常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中央站冗余主机自动投入时,系统运行不得中断;切换时系统工作正常的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2 一般项目 7.2.1 设备及材料的迸场验收除按规范第3.3.4和3.3.5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气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应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中第3.2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b 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现场控制器等的进场验收要求: 1) 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2) 外观检查:铭牌、附件齐全,电气接线端子完好,设备表面无缺损,涂层完整。 c 网络设备的进场验收按规范第5.2.2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d 软件产品的迸场验收按规范第3.2.6 条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2.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a 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 b 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c 空调与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动力设备、照明控制箱、电梯等设备安装就位,并应预留好设计文件中要求的控制信号接入点。 7.2.3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管理,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中的有关规定。 7.2.4 施工及施工质量检查除按规范第3.3.6和3.3.7条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的施工应按GB 50303中第12章至第15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程实施中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执行; b 传感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控制柜和其他设备安装时应符合GB 50303第6章及第7章、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7.2.5 工程调试完成后,系统承包商要对传感器、执行器、控制器及系统功能(含系统联动功能)进行现场测试,传感器可用高精度仪表现场校验,使用现场控制器改变给定值或用信号发生器对执行器进行检测,传感器和执行器要逐点测试;系统功能、通信接口功能要逐项测试;并填写系统自检表。 7.2.6 工程调试完成经与工程建设单位协商后可投入系统试运行,应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试运行,认真作好值班运行记录;并应保存系统试运行的原始记录和全部历史数据。 7.2.7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以系统功能和性能检测为主,同时对现场安装质量、设备性能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记录进行抽查或复核。 7.2.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连续投运时间不少于1个月后进行。 7.2.9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应依据工程合同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审核文件、设备及产品的技术文件进行。 7.2.10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检测时应提供以下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 a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b 隐蔽工程和过程检查验收记录; c 工程安装质量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d 设备及系统自检测记录; e 系统试运行记录。 7.2.11 现场设备安装质量检查 现场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GB 50303第6章及第7章,设计文件和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时为合格。 a 传感器:每种类型传感器抽检10%且不少于10台,传感器少于10台时全部检查; b 执行器:每种类型执行器抽检10%且不少于10台,执行器少于10台时全部检查; c 控制箱(柜):各类控制箱(柜)抽检20%且不少于10台,少于10台时全部检查。 7.2.12 现场设备性能检测 a 传感器精度测试,检测传感器采样显示值与现场实际值的一致性;依据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条件,按照设计总数的10%进行抽测,且不得少于10个,总数少于10个时全部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为检测合格: b 控制设备及执行器性能测试,包括控制器、电动风阀、电动水阀和变频器等,主要测定控制设备的有效性、正确性和稳定性;测试核对电动调节阀在零开度、50%和80%的行程处与控制指令的一致性及响应速度;测试结果应满足合同技术文件及控制工艺对设备性能的要求。 检测为20%抽测,但不得少于5个,设备数量少于5个时全部测试,检测合格率达到100%时为检测合格。 7.2.13 根据现场配置和运行情况对以下项目做出评测: a 控制网络和数据库的标准化、开放性; b 系统的冗余配置,主要指控制网络、工作站、服务器、数据库和电源等; c 系统可扩展性,控制器I/O口的备用量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要求,但不应低于I/O口实际使用数的10%;机柜至少应留有10%的卡件安装空间和10%的备用接线端子; d 节能措施评测,包括空调设备的优化控制、冷热源自动调节、照明设备自动控制、风机变频调速、VAV变风量控制等。根据合同技术文件的要求,通过对系统数据库记录分析、现场控制效果测试和数据计算后,做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评测。 结论为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设计要求。 8 应注意的质量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8.1 质量问题:接线错误。 防治措施:现场控制器与各种配电箱、柜、控制柜之间的接线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严防强电串入现场控制器。 8.2 质量问题:通讯不正常。 防治措施:严格检查系统接地阻值及接线,消除或屏蔽设备及连线附近的干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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